A. 保险责任:仓至仓条款
是确定保险责任的起讫:
仓至仓条款属于海运货物保险险别,
是适用于除战争险以外的险别,
至于战争险,
则实行只负水面危险的原则,即岸至岸条款.
所以只选BC
B. 航空运输货物险的两种基本险的保险责任采用的条款是什么
航空运输险的两种基本险保险的责任如下:
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雷电、火灾、爆炸或由于飞机遭受恶劣气候或其他危难事故而被抛弃,或由于飞机遭受碰撞、倾覆、坠落或失踪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航空运输货物险的两种基本险的保险责任采用的条款是(仓至仓”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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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航空运输货物保险的责任起讫
(一)本保险负“仓至仓”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
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运输工具在内,直至该项货物运达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它储存处所为止。如未运抵上述仓库或储存处所,则以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地卸离飞机后满三十天为止。如在上述三十天内被保险的货物需转送到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时,则以该项货物开始转运时终止。(二)由于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运输延迟、绕道、被迫卸货、重行装载、转载或承运人运用运输契约赋予的权限所作的任何航行上的变更或终止运输契约。致使被保险货物运到非保险单所载目的地时,在被保险人及时将获知的情况通知保险人,并在必要时加缴保险费的情况下,本保险仍继续有效,保险责任按下述规定终止:
1、被保险货物如在非保险单所载目的地出售,保险责任至交货时为止。但不论任何情况,均以被保险的货物在卸载地卸离飞机后 满三十天为止。
2、被保险货物在上述三十天期限内继续运往保险单所载原目的地或其它目的地时,保险责任仍按上述第(一)款的规定终止。
D. 航空运输保险的责任起讫
(一)本保险负仓至仓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运输工具在内,直至该项货物运达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它储存处所为止。如未运抵上述仓库或储存处所,则以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地卸离飞机后满三十天为止。如在上述三十天内被保险的货物需转送到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时,则以该项货物开始转运时终止。
(二)由于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运输延迟、绕道、被迫卸货、重行装载、转载或承运人运用运输契约赋予的权限所作的任何航行上的变更或终止运输契约。致使被保险货物运到非保险单所载目的地时,在被保险人及时将获知的情况通知保险人,并在必要时加缴保险费的情况下,本保险仍继续有效,保险责任按下述规定终止:
1.被保险货物如在非保险单所载目的地出售,保险责任至交货时为止。但不论任何情况,均以被保险的货物在卸载地卸离飞机后满三十天为止。
2.被保险货物在上述三十天期限内继续运往保险单所载原目的地或其它目的地时,保险责任仍按上述第(一)款的规定终止。
E. 航空运输一切险的责任起讫
(一)航空运输一切险负“仓至仓”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运输工具在内,直至该项货物运达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它储存处所为止。如未运抵上述仓库或储存处所,则以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地卸离飞机后满三十天为止。如在上述三十天内被保险的货物需转送到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时,则以该项货物开始转运时终止。
(二)由于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运输延迟、绕道、被迫卸货、重行装载、转载或承运人运用运输契约赋予的权限所作的任何航行上的变更或终止运输契约。致使被保险货物运到非保险单所载目的地时,在被保险人及时将获知的情况通知保险人,并在必要时加缴保险费的情况下,保险仍继续有效,保险责任按下述规定终止:
1.被保险货物如在非保险单所载目的地出售,保险责任至交货时为止。但不论任何情况,均以被保险的货物在卸载地卸离飞机后满三十天为止。
2.被保险货物在上述三十天期限内继续运往保险单所载原目的地或其它目的地时,保险责任仍按上述第(一)款的规定终止。
F. 空运货物保险免责条款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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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该保险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一)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二)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三)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四)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五)本公司航空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和货物及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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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航空货运险的仓到仓具体怎么理解
您好!仓至仓条款,指的是货运险的保险责任的起讫日期。具体是指,货运险的保险责任,自货物从保险单载明的起运港(地)发货人的仓库或储存处开始运输时生效,到货物运达保险单载明目的港(地)收发人的最后仓库或被保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
慧择网专家提醒您,"仓至仓条款"是运输货物保险中较为典型的条款,它具有充分性、严密性和普遍性的特点。所谓充分性,是指货物保险人对被保险货物的保障程度贯穿于货物运输全过程的各个环节,涉及各种运输方式,整个运输过程无一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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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保险责任仓至仓条款
是确定保险责任的起讫:
仓至仓条款属于海运货物保险险别,
是适用于除战争险以外的险别,
至于战争险,
则实行只负水面危险的原则,即岸至岸条款.
所以只选BC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I. 保险法中的“仓至仓条款”是什么意思啊
1、“仓至仓”条款所指的运输包括海上、陆上、内河和驳船运输的整个运输过程。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中规定保险责任起止期的条款。
2、保险期间自货物从保险单载明的起运港(地)发货人的仓库或储存处开始运输时生效,到货物运达保险单载明目的港(地)收发人的最后仓库或被保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
3、如未抵达上述仓库或储存处所,则以被保险货物在最后目的港(地)卸离海轮满60日为止。在货物未经运抵收货人仓库或储存处所并在卸离海轮60天内,需转运到非保险单载明的目的地时,以该项货物开始转运时终止。
(9)空运保险负仓至仓责任扩展阅读:
仓至仓条款中运输责任终止的几种情形
1、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收货人未及时提货,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延长至目的地卸离运输工具起:进出口的满60天、国内公路水路的满15天、国内铁路运输收货人以接到《到货通知单》满15天。
2、货物部分到达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到达的货物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收货人在承运人的仓储处所只提走部分货物,对所留的部分货物则以上述时间要求终止责任。倘若被保险人就目的地处置货物,将货物调拨、分配分派或出售给其他单位,以及转运其他地区,一经提取出仓,即行终止。
3、保险货物到达目的地最先卸存的仓库,后又转仓而发生的运输,不属于保险责任以内。
J. 空运保险的保险条款
保险责任空运保险有两个基本险别:航空运输险和航空一切险。一、航空运输险,负责赔偿由于下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1、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崖崩;2、因飞机遭受碰撞、倾覆、坠落、失踪(在三个月以上),在危难中发生卸载以及遭受恶劣气候或其它危难事故发生抛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3、因受震动、碰撞或压力而造成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的损失。4、因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5、凡属液体、半流体或者需要用液体保藏的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因受震动、碰撞或压力致使所装容器(包括封口)损坏发生渗漏而造成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致保藏货物腐烂的损失。6、遭受盗窃或者提货不着的损失;7、在装货、卸货时和港内地面运输过程中,因遭受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及雨淋所造成的损失。在发生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因施救或保护保险货物而支付的直接合理费用,但最高以不超过保险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二、航空一切险,除包括上述航空运输险的责任外,还负责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除外责任空运中被保险人需要确切了解自己的保险责任,但同时也更需要清楚空运保险中的除外责任。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1、战争、军事行动、扣押、罢工、哄抢和暴动;2、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3、保险货物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所引起的污染、变质、损坏,以及货物包装不善;4、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5、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6、属于发货人责任引起的损失;7、被保险人或投保人的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8、由于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所致的损失。9、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责任范围一、航空运输险负责赔偿: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雷电、火灾、爆炸或由于飞机遭受恶劣气候或其它危难事故而被抛弃,或由于飞机遭碰撞、倾覆、坠落或失踪意外事故所造成全部或部分损失。2.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二、航空运输一切险除包括上列空运保险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责任起讫(一)空运保险负“仓至仓”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运输工具在内,直至该项货物运达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它储存处所为止。如未运抵上述仓库或储存处所,则以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地卸离飞机后满三十天为止。如在上述三十天内被保险的货物需转送到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时,则以该项货物开始转运时终止。(二)由于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运输延迟、绕道、被迫卸货、重行装载、转载或承运人运用运输契约赋予的权限所作的任何航行上的变更或终止运输契约。致使被保险货物运到非保险单所载目的地时,在被保险人及时将获知的情况通知保险人,并在必要时加缴保险费的情况下,空运保险保险仍继续有效,保险责任按下述规定终止:1、被保险货物如在非保险单所载目的地出售,保险责任至交货时为止。但不论任何情况,均以被保险的货物在卸载地卸离飞机后 满三十天为止。2、被保险货物在上述三十天期限内继续运往保险单所载原目的地或其它目的地时,保险责任仍按上述第(一)款的规定终止。“仓至仓”条款用一个将变化的时间概念转化为比较固定的空间概念来简化了合同中关于保险期间的规定,更好的保护了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