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摊余成本法和市值计算法估值的区别货币基金七日年化利率为什么是浮动值
所有的基金都是按年化收益率计算的。市场有交易流通,每天肯定暂定涨跌不一样。
货币基金利息就是那些专门炒钱人的产物。
市值计算都是随着市场的起伏而变化。没有固定。
❷ 成本法与收益法的区别
一、概念不同
成本法:是指在被评估资产现时重置成本的基础上,扣减其各项损耗价值,从而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方法。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并折算成现值,借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
二、基本原理
成本法:被评估资产评估值=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收益法:是通过预测被评估资产的未来收益并将其折现,以各年收益折现值之和作为资产的评估价值。
三.资产计价尺度
成本法:是以重置成本作为资产评估的计价尺度。
收益法:是以资产未来收益的折现值作为计价尺度。
四.前提条件
成本法:
1、被评估资产的实体特征、内部结构及其功能必须与假设的重置全新资产具有
可比性;
2、应当具备可利用的历史资料。成本法的应用是建立在历史资料的基础上的,如复原重置成本的计算、成新率的计算等,要求这些历史资料可以收集;
3、形成资产价值的各种损耗是必要的;
4、被评估资产必须是可以再生的或者是可以复制的。被评估资产能够继续使用
并且在持续使用中为潜在所有者或控制者带来经济利益。
收益法:
1、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计量。要求被评估资产与其经营收益之间存在着较为稳定的比例关系。
2、资产的拥有者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也是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计量。
3、被评估资产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
五、适用范围
成本法:适用范围最为广泛,原则上说,对于一切以资产重置、补偿为目的的资产业务都适用。
具体而言,除单项资产和特殊用途资产外,对于那些不易计算未来收益的特殊资产及难以取得市场
参照物的资产评估业务都可用此法进行评估。
收益法:一般适用于企业整体价值的评估,或者能够预测未来收益的单项资产或者无法重置的特殊
资产的评估活动,如企业整体参与的股份经营、中外合作、中外合资、兼并、重组、分立、合并均
可以采用收益法。此外,可以单独计算收益的房地产、无形资产也可以应用此法。
❸ 成本法评估
是下面这个计算思路么?
1、基本思路
成本法是依据开发或建造待估不动产或类似不动产所需要的各项必要正常费用,包括正常的利润、利息和税费,而评估待估对象价格的方法。
利用成本法评估土地使用权的价格,就是以开发土地所耗费的各项费用之和为主要依据,再加上一定的利润、利息、应缴纳的税金和土地所有权收益来确定土地价格。
2、适用范围
成本法一般适用新开土地的估价,特别适用于土地市场不发育,土地成交实例不多,无法利用市场比较法等方法进行土地的估价。同时,对于既无收益又很少有交易情况的学校、公园等公共建筑、公益设施等特殊性的土地估价也比较适用。
3、土地评估的成本法操作步骤
公式:土地价格=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税费+利息+利润+土地增值收益
(1)计算土地取得费用
土地取得费是为取得土地而向原土地使用者支付的费用,分为两种情况:
①、国家征用集体土地而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等。
关于征地费用各项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明确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产值的6-10倍;征用耕地的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偿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按照以上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②、为取得已利用城市土地而向原土地使用者支付的拆迁费用。
(2)计算土地开发费用
土地土开发费用涉及到:基础设施配套费、公共事业建设配套费和小区开发配套费。
①、“三通一平”指:通水、通路、通电、平整地面。“七通一平”指: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气、通热、通路,平整地面。作为基础设施配套费用应以“七通一平”为标准计算。
②、公共事业建设配套费用。
③、小区开发配套费。
(3)计算投资利息
在用成本法评估土地价格时,投资包括土地取得费和土地开发费两大部分。由于两部分资金的投入时间和占用时间不同,土地取得费在土地开发动工前即要全部付清,在开发完成销售后方能收回,计息应为整个开发期和销售期。土地开发费在开发过程中逐步投入,销售后收回,若土地开发费是均匀投入,则计息期为开发期的一半。
(4)计算投资利润
利润率计算的基数可以是土地取得费和土地开发费,也可以是开发后土地的地价。
(5)土地增值收益确定
土地增值收益主要是由于土地的用途改变或土地功能变化而引起的。增加的收益,应归土地所有者所有。
根据计算公式,前四项之和为成本价格,成本价格乘以土地增值收益率即为土地所有权收益。土地增值收益率通常为10%-25%
4、新建房地产评估的成本法操作步骤
公式:新建房地产价格=土地取得费用+开发成本+管理费用+投资利息+销售税费+正常利润
(1)、土地取得费用
土地取得费用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地价款、征地和房屋拆迁安置和补偿费用以及土地取得的手续费及税金
(2)、开发成本
① 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包括:临时用地、水、电、路、场地平整费,工程勘察测量及工程设计费,城市规划设计、咨询、可行性研究费,建设工程许可证执照费。
② 基础设施建设费。包括:由开发商承担的红线内外的自来水、雨水、污水、煤气、热力、供电、电信、道路、绿化、环境、卫生、照明等建设费用。
③ 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招投标费、预算审查费,质量监督费,竣工图费,三材差价,定额调整系数、建材发展基金等。
④ 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
⑤ 开发过程中的税费及其他间接费用。
(3)、开发利润:以土地取得费和开发费用之和作为利润计算的基数。利润率应根据开发类似房地产的平均利润率来确定。
(4)、管理费用:管理费用主要是指开办费和开发过程中管理人员的工资等。
(5)、投资利息:以土地取得费和开发成本之和作为计算利息的基数。
(6)、销售税费:包括:销售费用、销售税金及附加、其他销售税费。
❹ 成本法评估资产价值的有何优缺点
成本法(Cost method) :是指长期股权投资按投资的实际成本计价的方法。该方法要求当企业增加对外长期投资时才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采用成本法评估资产的优点是:
1、被评估资产必须是能用货币衡量其未来期望收益的单项或整体资产;
2、资产所有者所承担的风险也必须是能用货币衡量的。
应该注意的是,运用收益法对资产评估时,是以资产投人使用后连续获利为基础的。资产作为特殊商品,在现实买卖中,人们购买的目的往往并不在于资产本身,而是资产的获利能力。如果在资产上进行投资不是为了获利,进行投资后没有预期收益或预期收益很少而且又很不稳定,则不能采用收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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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资产评估中成本法的基本原理是什么
成本法就是在现实条件下重新购置或建造一个全新状态的评估对象,所需的全部成本减去评估对象的实体性陈旧贬值、功能性陈旧贬值和经济性陈旧贬值后的差额,以其作为评估对象现实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
成本法的优点:
成本法作为国际上公认的资产评估三大基本方法之一,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特别是对于不存在无形陈旧贬值或贬值不大的资产来说,在进行计算的时候只需要确定重置成本和实体损耗贬值,从而确定两个评估参数的资料,计算的依据又比较具体,并且很容易被搜集到,因此该方法在资产评估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它特别适合使用在评估单项资产和没有收益,市场上又难找到交易参照物的评估对象。
成本法的缺点:
由于成本法本身特殊的性质,市场上不易找到交易参照物的和没有收益的单项资产,因此需要进行价值评估的并不多。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成本法在现实应用中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运用成本法评估资产时,往往容易将无形资产漏掉,为了防止评估结果的不实,还需要再使用收益法或市场法进行验证,也增加了操作的复杂性。
❻ 资产评估 成本法
1、该资产账面原值为320万元,净值120万元。没用。
2、该资产折旧年限为30年,已计折旧年限20年。该资产截止评估基准日的法定利用时间为57 600小时。
这里得出该设备的法定年利用时间为57600/20=2880小时
3、新建造相同构造的资产的全部费用支出为500万元。
这里可以得出复原重置成本500万元,记住是复原重置成本。
4、实际累计利用时间50 400小时。经专业人员估算,该资产还能使用10年。
这里可以得出实体性贬值为500万*50400/(50400+28800)=318.1818万元。
5、每年多支出营运成本5万元(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折现率为8%)。
这里可以得出功能性损耗为P(5*0.75,8%,10)=5*0.75*6.71=25.1625万元。
6、因为不涉及经济性损耗,所以成本法计算得出的评估值为:
评估值=复原重置成本-实体性损耗-功能性损耗=500-318.1818-25.1625=156.6557万元。
注意,这里得出的是市场价值,而不是该资产的在用价值,在用价值在计算实体性贬值时不用考虑开工不足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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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觉得最后这句“在设计该设备时,考虑可以生产某项产品,由于该产品已经过时,已经不再生产,该产品的销售现在的价值为20万元”可能是串了题了,要么就是表述有问题,跟原题一点关系都没有。
❼ 什么是债券成本法估值,跟摊余成本法有区别吗
债券估值的基本原理就是现金流贴现。
(一)债券现金流的确定。
(二)债券贴现率的确定。
债券的贴现率是投资者对该债券要求的最低回报率,也叫必要回报率:债券必要回报率=真实无风险利率+预期通胀率+风险溢价。
成本法与摊余成本法的区别:
1、成本法主要为用于银行间债券投资的估值,但该方法可能导致基金净值严重偏离公允价值。摊余成本法则主要用于交易所债券,不过,由于收盘价格可能异常且波动频繁,该方法容易降低基金净值的稳定性,不利于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理性的投资。
3、成本法的会计处理比较简单,但投资公司无法在账面上反映其在被投资公司股东权益中所占份额,因此成本法只适用于投资公司在被投资公司权益中所占份额不足以适用对被投资公司经营决策。
理账决策等施加重大影响的情况,且被投资公司非上市公司;若被投资公司为上市公司,则根据谨慎原则,应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重新确定投资的账面价值和投资收益。
4、摊余成本法:所谓“摊余成本法”是指,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收益。
5、成本法:当投资公司对被投资公司经营活动无影响能力时采用的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方法,即投资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户,按原始取得成本入账后,始终保持原资金额,不随被投资公司的营业结果发生增减变动的一种会计处理方法。
成本法(cost approach)房地产估价方法之一,指求取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重置价格或重建价格,扣除折旧,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
❽ 我买了十万元的理财产品份额是怎么算出来的
要看买的是什么理财产品,比如货币型的理财产品,或一些中短期定期理财产品(非净值化之前的产品),一般采用的是摊余成本法,净值永远保持1元不变,10万元就是10万份额。
例如余额宝对接的就是货币基金,采用的就是摊余成本法——忽略信用风险,假设持有到期,将未到期的收益在当下平分掉,那么它就是当日万份收益。
如果买的是净值型理财产品,那么份额是多少取决于净值是多少,而净值取决于买入时的公允价值(市场当日价格)。比如理财产品的投资标的为股票,那么其净值就随股价的变动而变动。
假设该理财产品投资一只股票,该产品建仓时股价为10元,买入1亿股,即理财产品资产为10亿,将这10亿元分为10亿份,净值就是1元——若此时买入该理财产品,10万元就是10万份额。
再假设目前股价从10元涨到11元,那么理财产品总资产就有11亿,将11亿分成原来的10亿份,净值就是1.1元——若此时买入该理财产品,10万元就只能获得10万/1.1=90909.09份。
当然,理财产品是分散投资的,不可能只买一只股票,但理财产品公允价值的计算方法是一样的。因此,份额是怎么算的取决于净值是多少,而净值取决于买入时的公允价值。
❾ 资产评估中成本法的基本原理是什么
成本法,是置产评估的基本方法之一。
成本法,是指首先估测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然后估测被评估资产业已存在的各种贬值因素,并将其从重置成本中予以扣除而得到被评估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成本法的基本思路是重建或重置被评估资产。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任何潜在的投资者在决定投资某项资产时,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购建该项资产的现行购建成本。如果投资对象并非全新,投资者所愿支付的价格会再投资对象全新的购建成本的基础上扣除各种贬值因素。上述评估思路可概括为:
资产评估价值=资产的重置成本—资产实体性贬值—资产功能性贬值—资产经济性贬值
成本法是以再取得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为基础的评估方法。由于被评估资产的再取得成本的有关数据和信息来源较广泛,并且资产的重置成本与资产的现行市价及收益现值也存在着内在的联系和替代关系,因而,成本法也是一种被广泛应用的评估方法。成本法从再取得资产的角度反映资产价值,即通过资产的重置成本扣减各种贬值来反映资产价值。只有当被评估资产处于继续使用的状态下,再取得被评估资产的全部费用才能构成其价值的内容。资产的继续使用不仅仅是一个物理上的概念,它还包含着有效使用资产的经济意义。只有当资产能够继续使用并且在持续使用中为潜在所有者或控制者带来经济利益时,资产的重置成本才能为潜在投资者和市场所承认和接受。从这个意义上讲,成本法主要适用于继续使用前提下的资产评估。对于非继续使用前提下的资产,如果运用成本法进行评估,需对成本法的基本要素做必要的调整。从相对准确合理,减少风险和提高评估效率的角度,把继续使用作为运用成本法的前提是有积极意义的。成本法的运用涉及四个基本要素,即资产的重置成本、资产的实体性贬值、资产的功能性贬值和资产的经济性贬值。在实际评估实践中,不是所有的评估项目一定存在三种贬值,这需要根据评估项目的具体情况来定。从成本法定义的角度来讲,上述的四个参数都可能存在。
❿ 成本法估值和市值法估值的区别
成本法就是无论市场如何变化,基金净值就不受影响,也就是说,若买入一只使用“摊余成本法”进行估值的债券,并持有其至到期,反映到基金产品的净值上,主要体现为净值波动极小、基本没有回撤等。
市值法就是根据持有债券的市值来进行估值,如果债券在市场上价格大涨,投资这只债券的基金净值也会跟着大涨,如果债券在市场上价格下跌,基金净值也会跟着下跌。市值法能够准确地反应基金的当前市场价值。
债权基金主要采用市值法而货币基金和短期理财主要采用摊余成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