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保险服务 增值税免税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68号)规定:“一、再保险服务
(一)境内保险公司向境外保险公司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再保险服务,免征增值税。
(二)试点纳税人提供再保险服务(境内保险公司向境外保险公司提供的再保险服务除外),实行与原保险服务一致的增值税政策。再保险合同对应多个原保险合同的,所有原保险合同均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时,该再保险合同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否则,该再保险合同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原保险服务,是指保险分出方与投保人之间直接签订保险合同而建立保险关系的业务活动。
......
六、本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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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2020年免交保险五个月是真的吗有江苏省宿迁的吗
这个说是有这样的一种表现,但是不同地方有不同的一些政策。
㈢ 养老保险欠费5个月了`需要怎么补交用交滞纳金吗
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初步建立阶段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具有以下特点:
(1)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2)完全现收现付制的模式;
(3)企业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
(4)企业间实行全国统筹的保险费率;
(5)政策制定、监督和执行分别由不同的部门承担。劳动部负责政策的制定和监督,工会系统负责具体的保险经办,二者相互监督相互制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在制度变革过程中先后经历了分离→合并→分离的过程。1955 年12 月国务院颁发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处理暂行办法》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处理暂行办法》使得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中分离出来;
1958 年3 月,国务院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合并;1978 年6 月,国务院发布文件分别规定了干部和工人的离、退休制度,从而将自1958 年起干部和工人实行的统一退休退职办法重新分成两个不同的制度;
1980 年10 月国务院颁布的《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和1982 年4 月颁布的《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几项规定》共同构建了老干部离休制度;
1993 年8 月,国务院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养老制度做了较大修改和调整,公务员不需要为养老缴纳任何费用。
㈣ 疫情期间保险减免政策有哪些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 ,为纾解企业普遍遇到的生产经营困难 ,人社部等三部门今年2月份对中小微企业的养老、失业、工伤三项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施了减、免、缓三项措施。
7月21日 ,在人社部举行的2020年第二季度新闻发布会上 ,人社部养老保险司司长聂明隽介绍 ,今年预计三项社会保险全年合计为企业减少成本1.6万亿元 ,其中企业养老保险费就有1.5万亿元 ,这意味着今年养老保险基金将少收1.5万亿元。
这会否影响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针对社会的这一担忧 ,聂明隽强调 ,减免政策事先经过了反复研究、缜密评估和精确测算 ,“是以必须确保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为前提的”。他表示 ,我国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积累了比较可观的“家底” ,去年年底累计结余有5万亿元 ,“减免社保费不会影响确保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
三项社保“免减缓”
全年将为企业减费1.6万亿
人社部政策研究司司长、新闻发言人卢爱红介绍 ,实施社保助企“免减缓”行动以来 ,2-6月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共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5769亿元 ,缓缴431亿元 ,预计全年将为企业减费1.6万亿元。
南都记者了解到 ,为给疫情期间的企业纾困 ,今年2月人社部等三部门决定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 ,其中明确各省份可以对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保的单位缴费实行免征 ,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 ,也就是说免征政策可以执行到6月份。
不过到今年6月25日 ,人社部等三部门再次发文 ,决定延长上述政策的实施期限 ,对中小微企业的三项社保免征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
聂明隽表示 ,全年为企业减费1.6万亿元“规模空前”。“这里有一组对比数据 ,2015年以来国家先后六次下调社保费率 ,职工五项社会保险总费率从41%降至33.95% ,共为企业减费近万亿元。”他说。
他还说 ,这次减免政策除了1年释放出来的1.6万亿元“真金白银” ,若加上1-4月养老保险费率比去年同期降低的翘尾因素和全年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减费金额 ,今年三项社会保险总减费将达到1.9万亿元 ,“力度和规模都是空前的 ,将对助力企业走出困境、稳定和扩大就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全国养老保险基金“家底”可观
不会影响退休人员“钱袋子”
据聂明隽介绍 ,在为企业减费的1.6万亿元成本中 ,有1.5万亿元是企业养老保险费 ,这意味着今年全国养老保险基金将少收1.5万亿元 ,会不会影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钱袋子?
在发布会上 ,聂明隽回应了社会的这一担忧。他表示 ,得益于经济多年快速发展 ,我国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积累了比较可观的“家底” ,去年年底累计结余有5万亿元 ,“这里我想明确的是 ,减免社保费不会影响确保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
他表示 ,减免政策事先经过了反复研究、缜密评估和精确测算 ,“是以必须确保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为前提的”。今年实施减免政策后 ,预计会有较多的省份出现当期收不抵支 ,但绝大部分省份都能通过动用历年结余确保发放。
“截至6月底 ,全国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4.77万亿元 ,预计到年底还能保持3.8万亿元以上的结余 ,此外还有2万多亿元的全国社会保障战略储备基金 ,整体支撑能力还是比较强的。”他说。
聂明隽表示 ,国家对各省确保发放的困难程度也进行了充分预判 ,对保发放困难省份将加大资金调剂和支持力度。
例如 ,今年基金中央调剂的比例提高到4% ,调剂金规模达7400亿元 ,跨省调剂1700多亿元。4月初下拨了一季度调剂金 ,6月中旬二季度的调剂金也全部下拨 ,有力支持了困难省份确保发放。对个别压力特别大的省份 ,在压实省级政府保发放主体责任的基础上 ,中央也将给予特别支持。
关注
不会影响今年基本养老金“16连涨”
今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实现“16连涨” ,人社部、财政部4月17日联合下发《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要求全国总体调整比例按照2019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确定 ,各省以全国总体调整比例为高限 ,确定本省调整比例和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 ,近年来养老金上调幅度整体呈下降趋势 ,2008年到2015年 ,养老金每年上调幅度都保持在10%以上 ,2016开始下降 ,2018年、2019年、2020年连续3年保持5%的上调幅度。
对此有学者向南都记者表示 ,考虑到今年经济社会面临的不利因素 ,5%已经不算低。但在经济增长放缓、疫情不利影响的背景下大幅减收企业养老保险费 ,又增加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势必令全国养老保险基金承受更大的收支压力 ,这种压力在个别当期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的省份更加突出。
针对今年各省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工作 ,聂明隽强调 ,减免养老保险费不会影响今年各省的养老金调整。在制度建设上 ,长期确保发放已有根本性制度安排。目前 ,全国已经有26个省份实现了规范的省级统筹 ,剩下的省份也将在今年年底之前实现基金省级统收统支。
“规范的省级统筹 ,不仅能够进一步提高全省基金统一调度使用能力 ,确保全省养老金发放 ,还为下一步实施全国统筹打下良好基础。”他说。
南都记者发现 ,截至7月21日 ,全国已有25个省出台了本省具体的调整方案 ,多数省份已经明确要求新增养老金在本月底发放到位。“其余省份正在结合本地区实际抓紧组织实施 ,争取尽快把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聂明隽说
㈤ 营业执照做来一天可以免费五个月的养老保险吗
政府根本没有颁发这项措施,营业执照是每个开店的公民必须有的执照,只有你拥有这个证件才能开店,所以说你说的这个免费五个月的养老保险是假的。
㈥ 2020年企业养老保险减免5个月,我个人全额交公司,可减免公司那部分吗
是的,对于中小企业,减免单位部分养老保险,个人部分要正常缴纳,不是自己交,还是通过公司申报缴纳,公司代扣代缴现在政策已经延长到今年年底。
不是所有公司都能减免的,首先要确认公司在不在免的范围,另外公司部分也不是全免。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继续缓缴社会保险费至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各省2020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可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按规定正常调整。
(6)保险免征五个月扩展阅读:
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要求规定:
1、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
2、2021年可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对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1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3、各省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减免范围、减免时限和划型标准执行,确保各项措施准确落实到位,不得突破本通知的政策要求,不得自行出台其他减收增支政策。
㈦ 免征养老 失业 工伤五个月,以后要补交吗
免征就是这五个月可以不用交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过了这五个月再继续缴纳,不用补交
㈧ 国家免五个月保险个人部分需要交吗
只免企业的那部分,个人的照常缴费,不然就断缴了。所以个人的不免。
㈨ 购买保险可以免交哪些税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民购买保险在三种情况下可免征有关税收。财政部和国家税务局1997年颁发的财税字(1997)144号文件规定,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的金融机构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金,不计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于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金,应将其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月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此文已从2000年1月1日开始执行。
保险赔款是赔偿个人遭受意外不幸的损失,不属于个人收入,因此不征税。根据《税法》规定,个人所获赔款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前扣除,即对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