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交通事故医药费用保险公司不予赔付的部分是否由车主赔
合理的医药费,保险公司不予赔付的部分根据责任划分由肇事者承担。不合理的医药费肇事者也不会承担。
Ⅱ 保险公司不赔偿非医保用药部分,合理吗
保险公司应当赔偿非医保用药部分。
一般保险公司在交强险以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条款中都会约定:“保险人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标准核定医疗费用的赔偿金额。”这是一种格式条款。那么在理赔中,是否就需按照车主与保险公司约定的进行赔偿,只在医疗费用中就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标准赔偿?笔者认为保险公司应当对非医保用药进行赔偿。
首先,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第十九条:“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一)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保险公司对于医疗费只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赔偿其实是在免除自己的责任,所以如果投保人在投保时,保险公司对于该条款没有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那么该条款是无效的。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十九条:“责任保险合同或人身保险合同对医疗费用赔付标准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一般应参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的医疗报销标准确定。因治疗确需使用标准以外的药品,被保险人主张列入保险赔付范围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被保险人能够举证证明上述药品不属于治疗必需药品的除外。”可知,保险公司作为赔偿义务人,对于认为不需赔偿的药物应举证是不属于治疗必须的药物。
综上,保险公司应当对非医保用药进行赔偿。交强险与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设立的目的就在于保障受伤者依法得到赔偿,而且上述两种险种属商业性质的保险,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社会福利性不同,不能完全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赔偿。
Ⅲ 交通事故中的医药费自费约部份保险公司赔付吗
自费药,保险公司一般是不赔偿的,只赔偿非自费药部分,但是主责方应该承担这部分药费!
Ⅳ 请问交通事故产生的医药费中自费部分是不是保险公司不于理赔
医疗费用分为甲乙丙三类药,无论是保险公司还是社保局、新农合,报销方式大致雷同,就是甲类要报销100%,乙类药报销80%,丙类药不报销。
Ⅳ 把所有的医院资料都交上去后保险公司不理赔那么多怎么办 保险公司说只赔偿医药费一部分 剩余得就
亲 你好 保险和其他金融产品一样都有它的严谨性 比如A每年交费2000元B每年交费5000元如果都发生同一件事 你说理赔的结果一样吗? 亲回家看下合同书 自己属不属于理赔范围 再看看理赔最高费用 再看看属不属于合同约定的定点医院 最后看看医院住院单上不可报销的药太多啦
Ⅵ 交通事故医药费赔偿非处方药部分保险公司不赔偿是否由机动车赔偿
不都起诉了吗?你连法庭都不用去,等着判决书啊。
交强险的医药费限额是1万,法官判多少,你的交强险保险公司就会把钱交到法院,不用你出钱的。
Ⅶ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保险公司对于部分医疗费等相关事项不予赔偿的依据是什么
对于明显不属于事故造成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假如能提供证据证明的话,保险公司可以不赔。
依据的《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Ⅷ 医保费保险部分不赔偿
保险公司医药费中非医保费用及交通事故无关的费用不予赔偿。
1、与交通事故相关的医药费根据国家医保进行报销。医保分为甲、乙、丙三类。乙类为大部分报销(各地报销比例不同,如浙江乙类药品可报销97%,如安徽60%-90%),丙类为自费费用,保险公司不予赔偿。你说某种药10%不能理赔,考虑为乙类药品。具体是不是可以打电话到当地医保中心咨询或经治医院医保办公室查询,其实现在在大部分的用药清单上是直接标明的。再来与交通事故无关费用不予报销,如伤者自身原有疾病,什么糖尿病,高血压治疗的费用。
楼上有人说责任比例,7000元医药费不用考虑责任比例,全在交强险医疗项10000元中赔偿。
2、陪护床费属丙类,为自费项目。你有没有住院,住院的话可以赔偿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出院后一般没有,如果扣了你的护理费,应该是你另外赔了陪护费,保险公司就把护理费扣除了。
3、误工费应提供出险前三个月工资清单,超过2000的话还应提供纳税证明,如果都没有,可能按行业标准,或根据户口,按城镇或农村人均收入。天数的话,要看你是什么诊断,根据《人身伤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来确定误工天数,如软组织挫伤的话只有15天。最多还可加上住院天数。
如果你有议意的话可走法律程序或司法鉴定,但感觉你这个没有太多必要。如果是都是保险公司都是按我上面说的做的话,基本是合理的,如果出入大你就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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