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山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是多少
凡是缴纳失业保险,都是受聘于单位才存在的,按规定缴纳个人收入的2%、1%,由单位、个人分别缴纳。
『贰』 中山市失业保险领取标准
中山市失业保险领取标准为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等。失业保险金是根据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来确定的。
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中山失业保险交多少扩展阅读: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后重新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再次失业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人员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原缴费时间予以保留,重新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时间累计计算。已经参加失业保险的国有和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原干部和固定工,在当地实施失业保险制度前按照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时间。
『叁』 中山市交100个月社保,失业金能领多少
这个只能本人自己算了,因为别人不知道个人缴纳的金额。失业金计算公式:每月单位缴纳的2%+个人缴纳本人工资的1%。
在我国,失业人员在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三个条件后,方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肆』 中山交满23个月失业险,可以领取多少个月的失业金
你问中山交满23个月失业险,可以领取多少个月失业金?交满24个月应该是领取4个月个失业险,你交23个月,应该是2个月失业金。
『伍』 中山失业保险怎么算
我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实现了就业,尚有六个月的失业保险领取期限,而新的工作单位又为我参加了失业保险,现在,我又再次失业了,听说,我前一次尚未领完的失业保险金可以和这一次的合并计算,不知是否属实?
答:
按照《重庆市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其缴费的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应与前次失业应领取失业保险金而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因此,你前一次失业尚未领取完的六个月失业保险金期限是可以和这一次领取期限合并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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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 请问中山的失业保险标准大概是多少钱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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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计算办法网络一下就有了,和中山的平均消费水平有关,也和保险买的年限有关,我就说一个参考的。我在2017年7月领取过,862元/月。之前工作了6年。
『柒』 中山失业保险金有多少钱一个月
具体的计算办法网络一下就有了,和中山的平均消费水平有关,也和保险买的年限有关,我就说一个参考的。我在2017年7月领取过,862元/月。之前工作了6年。
『捌』 中山市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具体金额
失业金领取的流程:
一、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二、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三、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注:户口在城市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户口在农村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计生办盖章。居委员、村委员、社区的计生办章均不符合要求。
四、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2、所需材料:
携带本人身份证,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失业保险金缴纳手册,缴费证明和1张1英寸近照
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
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所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失业保险金标准一般都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计算: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按照失业前累计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 计算。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1年,期限增加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玖』 中山市的失业保险是怎样计算的!
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以下简称领取期限),根据失业人员缴费年限核定:缴费年限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每次失业核定的领取时间最长为二十四个月。失业人员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后,其未领取期限自行结转至下次失业时合并计算,合并计算后的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例:某人属于再次失业者,上次失业是在两年前,当时按照规定,他可以享受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实际上他享受了10个月后就有了工作,还剩下14个月期限未领取。这次失业,按照缴费年限重新计算核定,他有1个月的享受期限。加上他上次失业时未领取的14个月期限,他最长可享受15个月的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