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庆2019年生育险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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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育保险报销程序
1、产前检查、生育或终止妊娠、计划生育手术,须在当地生育保险协议机构就医;不能使用医疗保险卡结账。
2、在分娩或实施终止妊娠的流、引产术后,由参保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于当次医疗行为结束后90日内到重庆南岸区社会保险局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手续。
3、参保职工因公出差、异地工作、探亲、准假外出等原因在市外进行生育或终止妊娠以及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必须在申报费用审核时提供单位证明和医院出具的级别证明。
4、属生育发生并发症,须在确切诊断结论作出之日期5个工作日内,由参保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生育并发症备案表》、诊断证明、病历等材料到重庆市所在区社会保险局备案。
个人申领待遇时需提供的证件及资料
1、本人的身份证及两张复印件,代为申领的,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及两张复印件、委托书、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及两张复印件;
2、单位出具该员工是单位参保职工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3、产前检查费用发票,检查报告单原件(复印件加盖医院章);
4、《(再)生育服务证》和复印件;
5、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出院证明(注明妊娠起止时间、胎儿数、是否顺产等情况),住院明细总清单,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流引产医学证明、专家鉴定证明等。
6、参保职工因特殊情况需要在非协议服务机构急诊的,必须出具急诊就医证明(医疗机构加盖急诊章)、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章)。
2. 重庆市生育保险 医保报销怎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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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生孩子的时候,不能用医保报销的,只能用生育保险报销。
你可以再买农村的新农合,但是待遇享受的时候,不重复享受报销。
3. 重庆生育保险报销政策2021
2021重庆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一、生育津贴计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二、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按照本单位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的上一年度参保职工月平均工资之和除以其12月底在职职工人数确定。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生育津贴以本单位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三、生育津贴申领
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向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领 ,并提交有关材料。
符合用人单位足额连续缴满6个月职工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费且符合政策生育或终止妊娠范围的女职工 ,按照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欠缴职工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费的 ,从欠缴次月起停止其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 ,欠费在6个月以内的 ,足额补缴所欠金额及滞纳金后 ,按规定进行补发。
四、生育津贴支付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用人单位申请支付生育津贴的资料后 ,经审核符合支付条件的 ,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将生育津贴按月支付给用人单位;不符合支付条件的 ,应当在30日内作出不予支付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用人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规定 ,确保女职工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五、申领生育津贴所需资料:
1、《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盖单位公章);
2、出院诊断、出院记录或出院证(生育医疗费未联网结算的需提供医疗费用手工报销资料):
3、出生医学证明。
温馨提示:生育假期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生育医疗费报销
生育保险医疗费用(产前检查费、计划生育医疗费、遗传病基因检测费、生育及并发症医疗费)实行联网结算 ,符合政策规定的 ,按生育保险限额方式结算 ,超过限额部分 ,可以使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
异地发生的未联网结算的生育医疗费用 ,由参保人先行垫付 ,事后进行手工报销。生育医疗费手工报销及生育津贴申请材料由用人单位向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交。
七、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资料
1、申请表:《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2、医院收费票据
(财政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税务部门印制的发票 ,加盖医疗机构的
4. 2021年重庆生育保险报销政策是什么
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标准
生育保险执行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规定 ,其中医疗保险规定需个人先部分负担的费用 ,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参保职工因生育或终止妊娠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规定的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费) ,由生育保险基金按限额方式支付 ,在限额以内的 ,据实支付 ,超过限额的部分 ,由职工个人负担。
参保职工妊娠及产假期间因生育引起并发症的医疗费用 ,在限额以内的 ,由生育保险基金据实支付 ,超过限额的部分 ,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比例支付。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定额方式支付。
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标准 单位:元
序号 项目 各级别医院支付标准
一级 二级 三级
1 产前检查 300 400 500
2 分娩 顺产或7个月以上引产 1200 1400 1500
或终 难产 1800 2000 2100
止妊 其中 剖宫产 2500 3000 3100
娠医 宫外孕 2500 3000 3100
疗费 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或引产 650 800 850
怀孕4个月以下流产 150 200 250
3 计划生育手术费 符合政策实施人工流产手术 150 200 250
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生育并发症支付范围及标准
序号 产前并发症 产时并发症 产后并发症
1 妊娠高血压综合症 子宫破裂 产褥期感染
2 妊娠肝内胆汁瘀积症 羊水栓塞 产后尿潴留
3 前置胎盘 产后出血 乳腺炎
4 胎盘早剥 宫颈及阴道裂伤 晚期产后出血
5 母婴血型不合 子宫内翻 产娠中暑
6 妊娠糖尿病 产科休克 产娠期精神异常
7 急性脂肪肝 产科弥散性血管内凝血
8 妊娠剧吐 羊膜腔感染综合症
9 轮廓胎盘
10 血管前置
11 羊水过多
12 羊水过少
13 胎膜早破
14 胎儿宫内发育迟缓
生育并发症限额标准为500元。超过限额部分的医疗费用 ,累计分段按比例支付 ,即500元(不含 ,下同)至1500元(含 ,下同)的部分 ,个人自付20%;1500元至2500元的部分 ,个人自付30%; 2500元至3500元的部分 ,个人自付40%; 3500元以上的部分 ,个人自付50%。
计划生育手术费定额支付标
(1)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
一级医院45元 ,二级医院50元 ,三级医院65元。 ,
(2)皮下埋植术
一级医院50元 ,二级医院70元 ,三级医院80元。
(3)取出皮下埋植术
一级医院45元 ,二级医院55元 ,三级医院65元。
(4)绝育手术
一级医院90元 ,二级医院100元 ,三级医院110元。
其中输卵管结扎术:
一级医院400元 ,二级医院550元 ,三级医院700元;
输精管结扎术:
一级医院250元 ,二级医院350元 ,三级医院500元。
(5)复通手术
一级医院1600〕元 ,二级医院1800元 ,三级医院2000元。
(6)符合政策生育后再次怀孕实施人工流产手术
一级医院80元 ,二级医院90元 ,三级医院100元。
5. 重庆市生育保险报销标准和流程是怎样的
生育保险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持本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工资花名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到经办机构申报
2.填报生育保险参保人员申报表 ,确定参保人员
3.申报单位持经办机构开具的缴费单到地税统一缴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参保单位职工从参保单位为其足额缴满6个月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按照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女职工怀孕后所办理的流程如下:
一、参保女职工生育各项费用申请:
第一步
参保女职工在妊娠3个月后申请办理就医保险证明 ,所需资料:
1、《生育服务证》或《再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一寸近期免冠相片2张;
4、选定1家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
第二步
参保女职工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申请生育保险医疗费及生育生活津贴 ,所需资料:
1、填制《重庆市生育保险个人费用结算表》;(一式三份)
2、生育保险就医证明原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生育服务证》或《再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5、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费用清单(包括产前检查费及生育医疗费)。
6、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出院证明、婴儿出生(或死亡)、流引产医学证明、专家鉴定证明等原件。
7、代为申领的 ,填写生育保险委托书并提交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参保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申请:
所需资料:
1、填制《重庆市生育保险计划生育费用结算单》;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门诊病历、处方、检查报告、费用清单、医疗费用收据等;
5、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
6、代为申领的 ,填写生育保险委托书并提交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实施复通手术的必须出具区县(自治县)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给的再生育服务证;
三、参保女职工发生生育并发症需要办理的手续:
参保女职工生育发生并发症 ,须在确诊结论作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备案 ,所需资料:
1、生育保险就医证明原件;
2、诊断证明、病历等材料;
3、填制《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生育并发症备案表》;
4、委托他人办理的需要提交书面委托书;
备注:参保职工必须在每年第一季度内向参保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完上年度应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
6. 生育险重庆如何报销
重庆区域 1、领取条件: 生育日前一直保持连续缴费且达到1年以上可以享受生育险待遇。 2、领取流程: 在生育日期后三个月内,由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经办机构(就是你企业投保的社保局的生育险科)申领,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 (二)代为申领的,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生育服务证》或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再生育服务证》; (四)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流产医学证明、专家鉴定证明和节育手术证明等; (五)病历、医疗费用收据等有关凭据; (六)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主要是结婚证)。 一般上报审核通过后1个月内可领取。 3、待遇标准(正常生产): 序号 项目 一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A 产前检查 300 400 500 B 生产 顺产 1200 1400 1500 剖宫产 2500 3000 3100 C 生育津贴 缴费基数*产假天数(正常90天,晚育加30天,剖腹产加15天,多胞胎每多一个多15天) 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