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设立公司需要最低注册资本是多少
没有要求,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制被取消。
李克强213年10月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降低创业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
会议指出,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
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改革经验表明,改革就是要激发生产力,适应生产力发展。
新兴生产力,特别是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大批海归以及大学生创业企业,没有厂房、土地,没有多少固定资产,但这些企业有智力、有创造性,他们代表着新兴的生产力方向。怎么推动这么一批企业发展,是政府的责任。
政府职能一定程度上存在的缺位、越位与错位,给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带来了一系列问题。本届政府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抓手,正是意图通过简政放权,使政府职能回归本位,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放宽公司注册资本登记门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都被一一打破。
将极大地激活一批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的发展活力,特别是代表新兴生产力发展的企业,带动创业就业,巩固经济稳中向好态势,让人民群众在深化改革、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中更多受益。
『贰』 开办公司最低注册资金
我建议你注册为个人独资企业,这个没有最低资本限制
根据最新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类型
企业最低注册资本
管理咨询公司
3 万
专利事务所
30 万
审计事务所
30 万
律师事务所
10 万
商标事务所
3 万
会计师事务所
30 万
企业登记代理事务所
3 万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0 万
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100 万
市场调查有限公司
3万
企业策划有限公司
3 万
人才中介机构
3万
认证机构
3 万
认证培训机构
3 万
认证咨询机构
3万
旅行社(国内业务)
30 万
旅行社(国际业务)
150 万
广告有限公司
3 万
拍卖公司
100 万
租赁公司
50 万
典当行
300 万
典当行(房地产业务)
500 万
展览服务公司
3万
工程设计公司
3万
贸 易
国内贸易公司
3 万
国际贸易公司
3万
房 地 产
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3 万
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3 万
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3万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00 万
投
资
服
务
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3万
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3 万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 万
投资有限公司
3000 万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000 万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3000 万
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3000 万
物
流
公司类型
国内投资企业
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海运)
500 万
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空运)
300 万
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陆地)
200 万
物流有限公司
3 万
储运有限公司
3 万
运输有限公司
3万
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3万
船务公司
金
融
银行
财务公司
外国银行分行
融资租赁公司
期货经纪公司
3000 万
保险公司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3000 万
汽车金融公司
5 亿元
电
信
公司类型
国内投资企业
全国基础电信企业
20 亿元人民币
全国增值电信企业
1000 万人民币
省内基础电信企业
2 亿人民币
省内增值电信企业
100 万人民币
生产研发
生产型企业
3 万
研发中心
其
他
实业有限公司
500 万
股份有限公司
1000 万
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5000 万
集团有限公司
5000 万
汽车零售企业
医疗机构
种子企业
种子企业(粮、棉、油)
留学生
建筑
施工
一级建筑施工企业
二级建筑施工企业
三级建筑施工企业
施工
总承包
建筑类
企业
类型
级别
三级
二级
一级
特级
房屋建筑工程
500 万元
2000 万元
5000 万元
3 亿元
公路工程
1000 万元
3000 万元
6000 万元
3 亿元
铁路工程
500 万元
2000 万元
5000 万元
3 亿元
港口与航道工程
2000 万元
5000 万元
3 亿元
水利水电工程
600 万元
2000 万元
5000 万元
3 亿元
电力工程
2000 万元
4000 万元
7000 万元
3 亿元
矿山工程
800 万元
2000 万元
5000 万元
3 亿元
冶炼工程
2000 万元
5000 万元
3 亿元
化工石油工程
3000 万元
6000 万元
3 亿元
市政公用工程
500 万元
2000 万元
4000 万元
3 亿元
通信工程
800 万元
1500 万元
3000 万元
机电安装工程
2000 万元
5000 万元
专
业
承
包
建
筑
类
企
业
地基与基础工程
300 万元
800 万元
1500 万元
土石方工程
300 万元
800 万元
1500 万元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50 万元
500 万元
1000 万元
建筑幕墙工程
200 万元
500 万元
1000 万元
预拌商品混泥土
1000 万元
2000 万元
混泥土预制构件
200 万元
500 万元
园林古建筑工程
250 万元
500 万元
1000 万元
钢结构工程
300 万元
800 万元
1500 万元
高耸构筑物工程
1000 万元
3000 万元
3500 万元
电梯安装工程
300 万元
500 万元
消防设施工程
100 万元
300 万元
500 万元
建筑防水工程
200 万元
500 万元
防腐保温工程
200 万元
500 万元
1000 万元
金属门窗工程
100 万元
200 万元
500 万元
预应力工程
400 万元
800 万元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
50 万元
150 万元
200 万元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300 万元
800 万元
1500 万元
爆破与拆除工程
100 万元
300 万元
600 万元
建筑智能化工程
200 万元
500 万元
1000 万元
环保工程
100 万元
300 万元
1000 万元
电信工程
500 万元
800 万元
1500 万元
电子工程
50 万元
500 万元
1000 万元
桥梁工程
1500 万元
3000 万元
隧道工程
1000 万元
3000 万元
公路路面工程
400 万元
1500 万元
3000 万元
公路路基工程
300 万元
1000 万元
2000 万元
公路交通工程
150 万元
300 万元
体育场地设施工程
200 万元
500 万元
1000 万元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
200 万元
400 万元
800 万元
管道工程
500 万元
1500 万元
4000 万元
通航设备安装工程
500 万元
1500 万元
通航建筑工程
500 万元
2000 万元
4000 万元
港口装卸设备安装工程
1000 万元
2000 万元
劳务分包作业
30 万元
50 万
10万最少
贸易公司,
注册资金一人最低10w。
两人以上最低3万
注册完最低费用1000多点。
北京可以hi我在线交谈。
专业注册公司。
开家贸易公司 最低注册资金3万,两个以上股东
要办理营业执照、刻章、 验资报告、银行账户、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注册个普通贸易型 公司就行了
两个股东最低注册资金为3万,
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金最低要10万
具体注册流程可以进我的网络空间看
也可以hi我哦
《新公司法》对公司注册资金作如下规定:
1)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参考: 新公司法第26条 ;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且股东应当一次缴足出资额 ,参考:新公司法第59-64条 ;
3)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0万元,参考: 新公司法第81 条 。
所以现在最低应该是3万~~~
『叁』 哪些公司注册时,仍有最低注册资本要求
(1)区域性要求
前海公司注册最低注册资本500万;
(2)全国统一要求
一、证券类公司
1、经营下列业务的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且为实收资本:
(1)证券经纪;
(2)证券投资咨询;
(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法第127条)
2、经营下列任一业务的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且为实收资本;经营两项以上的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亿元,且为实收资本:
(1)证券承销与保荐;
(2)证券自营;
(3)证券资产管理;
(4)其他证券业务。(证券法第127条)
3、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亿元。(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第65条)
4、证券交易服务机构的最低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00万元。(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第6条)
二、基金类公司
5、基金管理公司的最低注册限额为1亿元,且为实收资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第7条第1项)
6、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实收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且为实收资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9条第2项)
7、社保基金托管人应收资本不少于80亿元人民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18条第2项)
三、信托公司
8、信托投资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3亿元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注册资本为实收货币资本。(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10条)
9、期货经纪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16条第1项)
四、商业银行
10、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且为实缴资本。(商业银行法第13条)
11、城市合作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且为实缴资本。(商业银行法第13条)
12、农村合作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千万元,且为实缴资本。(商业银行法第13条)
13、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注册资本应当是实收资本。(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第8条)
五、金融租赁、管理公司
14、金融租赁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注册资本为实收货币资本。(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11条)
15、外商投资租赁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000万美元。(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第9条第1项)
16、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00亿元,由财政部拨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第5条)
六、保险类公司
17、保险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亿元,且为实收货币资本。(保险法第69条)
18、公司形式的保险公估机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00万元,且为实收货币资本。(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第9条)
19、保险经纪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为实收货币资本。(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第8条)
20、保险专业代理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为实收货币资本。(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7条)
21、人寿再保险公司和非人寿再保险公司的实收货币资本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再保险公司设立规定第5条)
22、综合再保险公司的实收货币资本应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再保险公司设立规定第5条)
七、外商投资类公司
23、外商投资性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不少于3000万美元。(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第3条第1款第3项)
24、公司形式的外商创投企业,股东认缴的资本不低于500万美元。(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第6条)
八、文化产业类公司
25、外商投资电影院应当符合注册资本不少于600万元人民币。(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第4条第2项)
26、出版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万元。(出版管理条例第11条第1款第4项)
27、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暂行规定第6条第1款第4项)
28、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暂行规定第6条第1款第4项)
九、建设工程类公司
29、甲级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9条第7项)
30、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10条第6项)
31、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5条)
32、二级资质房地产开发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5条)
33、三级资质房地产开发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5条)
34、四级资质房地产开发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5条)
35、综合资质标准的工程监理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600万元。(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7条第1项)
36、专业甲级资质的工程监理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7条第2项)
37、专业乙级资质的工程监理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7条第2项)
38、专业丙级资质的工程监理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7条第2项)
39、甲级资质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第9条第5项)
40、乙级资质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第10条第5项)
41、申请暂定级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第11条)。
十、典当行
42、典当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且为实收资本。(典当管理办法第8条)
43、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典当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且为实收资本。(典当管理办法第8条)
44、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典当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且为实收资本。(典当管理办法8条)
45、跨省设立分支机构的典当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500万元,且为实收资本。(典当管理办法12条)
十一、旅游行业类公司
46、国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50万元人民币。(旅行社管理条例第7条第1项)
47、国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旅行社管理条例第7条第2项)
48、国际旅行社每设立一个分社,应当增加注册资本75万元人民币,增交质量保证金30万元人民币。(旅行社管理条例第15条第2款)
49、国内旅行社每设立一个分社,应当增加注册资本15万元人民币,增交质量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旅行社管理条例第15条第2款)
50、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400万元。(旅行社管理条例第28条)
十二、运输类公司
51、经营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人民币。(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第8条第1款第1项)
52、经营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人民币。(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第8条第1款第2项)
53、经营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或者国际快递业务的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00万元人民币。(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第8条第1款第3项)
54、经营上述业务中两项以上的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其中最高一项的限额。(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第8条第3款)
55、国际货运代理公司每增加设立一个经营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分支机构,注册资本的应增加50万元。(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第八条第3款)
56、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必须符合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美元。(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管理办法第六条)2005年12月11日起,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已经不再适用单独的最低注册资本(100万美元)的规定,而是根据国民待遇原则,与我国本国国际货运代理公司一样,适用统一的的最低注册资本规定。
57、经营一类空运销售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且为实收资本。(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资格认可办法第12条第1项)
58、经营二类空运销售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且为实收资本。(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资格认可办法第12条第2项)
59、销售代理公司每增加一个分支机构或一个营业点,应当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资格认可办法第15条)
60、报关企业注册登记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50万元以上。(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第9条)
十三、电信业务类公司
61、申请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的,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5条)
62、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6条)
63、外商投资经营全国的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基础电信业务的,其最低注册资本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外商投资经营增值业务的,其最低注册资本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第5条第1款)
64、外商投资经营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基础电信业务的,其最低注册资本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经营增值业务的,其最低注册资本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第5条第2款)
十四、劳务派遣企业
65、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200万元。(劳动合同法第57条)
『肆』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申请
这个是不是啊?05年3月1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24号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已于2004年12月24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第9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郑斯林
二OO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是指从事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业务的法人受托机构、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等补充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第三条从事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业务的机构,必须根据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取得相应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资格。
劳动保障部负责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
第四条申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资格的机构(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按照本办法附件规定的内容与格式,向劳动保障部提出书面申请。
第五条法人受托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在中国境内注册;
(二)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且在任何时候都维持不少于1.5亿元人民币的净资产;
(三)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四)取得企业年金基金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达到规定人数;
(五)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六)具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七)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八)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账户管理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三)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四)取得企业年金基金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达到规定人数;
(五)具有相应的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信息系统;
(六)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具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八)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条第(五)项规定的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信息系统规范,由劳动保障部另行制定。
第七条托管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净资产不少于50亿元人民币;
(三)取得企业年金基金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达到规定人数;
(四)具有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条件;
(五)具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统;
(六)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具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八)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商业银行担任托管人,应当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
第八条投资管理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受托投资管理、基金管理或者资产管理资格的独立法人;
(二)综合类证券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且在任何时候都维持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的净资产;基金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或者其他专业投资机构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且在任何时候都维持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的净资产;
(三)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四)取得企业年金基金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达到规定人数;
(五)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六)具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七)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八)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劳动保障部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劳动保障部应当受理申请人申请。
劳动保障部受理或者不受理申请人申请,应当出具加盖劳动保障部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或者有关监管机关立案调查的机构,在被调查期间,劳动保障部不受理其申请。
第十条劳动保障部受理申请人申请后,应当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专家按照专业范围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专家库由有关部门代表和社会专业人士组成。
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申请材料按照分期分类的原则进行评审,所需时间由劳动保障部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十一条劳动保障部认为必要时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申请材料对申请人进行现场检查。
第十二条劳动保障部根据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及现场检查情况,会商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后,认定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并于认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资格证书》。证书制式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印制。
对于未取得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资格的申请人,由劳动保障部书面通知,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三条劳动保障部会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在全国性报刊上公告取得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资格的机构。
第十四条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的资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期限届满前3个月应当向劳动保障部提出延续申请。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保障部应当办理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的注销手续:
(一)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被依法接管的;
(三)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被依法撤销的;
(四)国家规定的应当注销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的其他情形。
劳动保障部办理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的注销手续后,会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在全国性报刊上公告。
第十六条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劳动保障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认定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并给予警告;申请人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
第十七条申请人采用贿赂、欺诈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的,劳动保障部会商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后取消其资格;申请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劳动保障部建立健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制度,定期或者不定期对有关机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附件:《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申请材料内容与格式》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申请材料内容与格式
一、申请材料目录与内容
(一)资格申请表
按劳动保障部统一编制的资格申请表填写(可从劳动保障部网站下载)。
(二)资源配置说明
1、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专用场所安全说明;
2、企业年金基金管理相关设备和系统说明;
3、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信息系统流程、系统测试报告(仅适用账户管理人资格申请人);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专业人员配置情况及人员简历。
(三)管理制度和流程
1、基本制度
(1)公司章程;
(2)公司治理结构及组织结构说明,若申请多项资格须对各项业务独立性做出说明;
(3)企业年金稽核和风险控制制度;
(4)企业年金管理专职人员行为规范;
(5)企业年金管理业务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
(6)企业年金管理业务记录及档案管理制度;
(7)危机事件报告制度和处理流程。
2、法人受托机构资格申请人补充材料
(1)选择、监督、评估、更换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及其他中介机构的制度和流程;
(2)战略资产配置及投资决策制度和流程。
3、账户管理人资格申请人补充材料
(1)账户管理组织架构;
(2)账户管理业务制度和流程;
(3)客户服务制度和流程。
4、托管人资格申请人补充材料
(1)资金清算、支付能力及电子化水平等基本情况概述,确保资金清算安全、快捷的制度及措施;
(2)交易数据及财务数据管理制度;
(3)基金托管业务职责、权限和业务分工;
(4)投资管理风险评估程序、风险预警制度及投资运营监控系统。
5、投资管理人资格申请人补充材料
(1)企业年金基金投资与风险管理制度;
(2)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独立运作和管理制度;
(3)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制度。
(四)申请人自律承诺书
(1)承诺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2)承诺取得资格后,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诚信合法、勤勉尽责地从事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业务。
(五)相关证明材料
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国家业务监管部门出具的业务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国家业务监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函原件(限于法人受托机构或者投资管理人资格申请人);
4、国家业务监管部门出具的托管业务备案受理证明材料原件(限于托管人资格申请人);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申请人近3年财务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6、律师事务所就申请人独立法人、公司章程等材料真实性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以上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司公章。
(六)业务可行性报告
二、纸张、封面及份数
(一)纸张
采用A4规格纸张,并用245×315毫米规格的硬皮夹子装订。
(二)封面和侧面
1、封面标注:“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XXX(如法人受托机构、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或者投资管理人)资格申请材料”、申请公司名称、申请日期等;
2、侧面标注:“XXX公司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XXX资格申请材料”。
(三)字体和页码
除固定格式外,其余材料标题字体为四号仿宋,正文内容字体为小四号仿宋,1.5倍行距。主要材料应当双面印刷,页码置于每页下端居中,字符大小为五号。按内容分章节安排页码顺序,例如:1-4、2-26、3-58或者1-4-1、3-1-2、3-4-21┉┉,章节之间应当有分隔页。
(四)份数
申请材料可以邮寄或通过劳动保障部网站申报。首次报送一式十二份,其中一份为原件。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伍』 注册资产管理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第5条——第10条的规定:
1、设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亿元,由财政部核拨;
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
③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设立分支机构,须经财政部同意,并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
④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设总裁1人、副总裁若干人。总裁、副总裁由国务院任命。总裁对外代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行使职权,负责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
⑤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须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查任职资格;
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监事会的组成、职责和工作程序,依照《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暂行条例》执行。
2、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设立条件:
①满足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②有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
③符合法律《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章程;
④有熟悉金融及相关业务的管理和评估人员。
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1-01-27,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陆』 新《公司法》下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是多少
一、依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现在已经取消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制。
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取得前置许可的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外,不再实行先主管部门审批、再工商登记的制度。
三、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需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企业股东承诺认缴多少就是多少,理论上一块钱也能办公司,经营者风险自担。
四、《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二、放松市场主体准入管制,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1、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特定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
2、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再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期限。
3、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6)保险资管注册资金最低扩展阅读
注册资本认缴登记是对于注册资金注意点:
1、公司注册资本写多少,要参考所在行业资质要求
例如,互联网公司申请ICP经营许可证时,ICP经营许可证要求公司注册资本在100万以上;天猫、京东也对入驻平台的商家提出了标准:注册资本为200万以上。其他需要资质/资格的,如招投标等,参照行业通行做法就可以了。
2、注册资本越大,承担的风险/责任就越大
比如:一家注册资本为100万的公司,A占70%股权,所以需要出资70万。后来公司经营不善,欠了1000万的外债。那么A最多只需用他70万的出资额来承担责任,超出的部分就和他没关系了。但如果这家公司的注册资本是1000万,A依旧占70%的股权,那么A就要承担700万的责任!
3、一个小的考虑:印花税
每年年底,企业要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缴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例如一家科技类公司的注册资本是100万元,如果企业完成实缴,那么,企业的印花税将是500元。
『柒』 财产保险前10大公司最新《注册资金》!
产险公司目前共有46家,按注册资本排名的话,和按业务规模的真是差很多啊。有些我们以为是大公司的,其实并不大,说明他们需要很强的再保支持。最新注册资本数据46家整理如下:
顺序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金(亿元) 公司性质
1 人保财险 80 中资
2 太平洋财产40.88 中资
3 中国信保 40 中资
4 大地财产 38.1302 中资
5 安邦 37.9 中资
6 平安产险 30 中资
7 天安保险 21.72276298 中资
8 都邦 20 中资
9 中银保险 20 港元中资
10 永安财产 16.632 中资
11 中华联合 15 中资
12 华泰财险 13.83 中资
13 太平保险 13 中资
14 阳光财险 11 中资
15 永诚财险 10 中资
16 国寿财产 10 中资
17 民安 10 港元中资
18 华安财产 8 中资
19 大众保险 7.56 中资
20 天平车险 5.5 中资
21 渤海 5.5 中资
22 鼎和财产 5.18 中资
23 长安责任 5.1 中资
24 上海安信 5 中资
25 安诚财险 5 中资
26 中意财产 5 外资
27 皇家太阳 5 外资
28 中煤财产 5 中资
29 华农 4.1 中资
30 安华农业 4.1 中资
31 国泰财产 4 中资
32 国元农业 3.05 中资
33 三井住友 3 外资
34 三星火灾 2.84 外资
35 丘博保险 2.2 外资
36 现代财产 2 外资
37 苏黎世 2 外资
38 利宝互助 2 外资
39 东京海上 2 外资
40 爱和谊 2 外资
41 阳光农险 0.7 中资 相互制
42 日本财产 外资
43 美亚 外资
44 丰泰上海 外资
45 安盟 外资
46 安联保险 外资
后五家均为外资分公司。太平洋财产险、大地产险2008年已完成增资数据已更新,永诚2009年将完成增资。
2007年12月前的数据可见:
http://insurance.hexun.com/2008/cxgs/index.html
公司名录可见保监会网站共46家:
http://www.circ.gov.cn/tabid/466/Default.aspx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丰泰保险(亚洲)有限公司...
太平保险有限公司 太阳联合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丘博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中...
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中... 三星火灾海上保险(中国)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 法国安盟保险公司成都分公司
安联保险公司广州分公司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日本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利宝保险有限公司 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苏黎世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现代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爱和谊保险公司天津分公司 中煤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