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货物运输保险和物流责任险,哪个划算
两个险种主要不同之处包括以下几点:
1、赔偿方式不同对物流企业的影响。
货物运输保险属于财产险,理赔时以保险法、保险原理中损失补偿原则为依据。即申报的货物价值小于实际的货物价值时,保险公司认定货物为不足额投保,按照投保金额与货物价值的比例赔付。贸易合同的买方或卖方可以依据贸易合同约定的货物市场价值投保,而物流企业很难接触到货物的贸易合同,不能精准的获知货值,只能靠估算货物价值投保,估多了浪费保费,估少了不够赔或不足额投保导致比例赔。在理赔时,有些保险公司为了证明货物足额投保,要求物流企业提供全车货物价值证明。车上只有一票货物还好提供,有多票货就比较麻烦,是不小的挑战。如果车上有上百票货的话,对于物流企业来说,简直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物流责任保险属于责任险,其理赔依据第一危险赔偿方式。在保单约定的赔偿限额内,保险公司按照物流企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计算赔偿,简单理解就是损失多少赔多少,避免了因货值估价不足造成比例赔付,也无需证明全车货物价值。
小结:物流责任保险理赔相对简单,货物运输保险理赔相对比较麻烦。
2、保障程度不同对物流企业的影响。
货物运输保险保障的是运输过程中意外事故、自然灾害造成的货物损失,相对物流责任险,其保险责任较宽。在现代物流的状态下,货物运输保险只承担运输过程中点到点的保险责任,到达之后的分拨转运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物流责任保险保障的是在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转运物流环节中,物流企业因意外事故导致货物损坏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费用。保险责任较货物运输保险少了11种自然灾害,但是保障范围覆盖较长。它保障物流企业运输责任的全过程,简单说就是按运单的起运地和目的地,一票到底承担责任,包括转运。
小结:货物运输保险保险责任较宽,物流责任保险保障范围较长。物流企业应根据自身业务情况合理选择。
3、保费计算方式不同对物流企业的影响。
物流责任保险保费计算依据运费收入乘以固定的费率。简单的说运费收入越高,投保的成本越高,和货物的价值关系不大。
货物运输保险保费计算依据货物价值乘以固定的费率。简单的说货物价值越高,投保的成本越高,和运输距离、运费收入关系不大。
举例说明:
一车货物50万货值,500公里左右的运输,运费基本在5千元左右,物流责任险费用约50元,货运险按万三计算,需要保费150。物流责任险优势明显。
但运输距离过长,1500公里,运费基本在1.5万左右,物流责任险费用约150元,货运险按万三计算,需要保费150。物流责任险优势就不明显了。
按这个条件,运输距离再增加,运费再增加,则货运险就能稍占优势了。
换个条件,如果货值更高一些,至100万,则货运险保费会增加到300元,物流责任险还是优势明显。
小结:当运输货值、赔偿额度高,运输线路短的时候,物流责任险优势非常明显。所以运输线路较长、运费收入高、运输货值较低的情况下,物流责任险优势就不明显了,甚至比货运险稍贵了。
不能武断的说物流责任险费率就一定是低的。物流企业要根据运输货值、运输距离、运费高低综合测算,找出对自己来说性价比最高的。
4、保障对象不同对物流企业的影响。
货物运输保险的被保险人可以是贸易合同的买方、卖方,也可以是物流公司。我们在做保险咨询的过程中,发现至少30%以上的货运险保单将物流企业列为投保人,将货主列为被保险人。而保险法规定,投保人仅负有缴纳保费义务,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是被保险人,也就是说,咱们物流公司无权向保险公司索赔。而且,保险公司在赔偿被保险人(货主)后,依法取代其向负有赔偿责任的物流公司求偿的权利,物流公司的所承担的风险并未转移。
物流责任保险是由保险人承担物流企业应负的货物损坏赔偿责任,其保障对象一定是物流企业,货主投保物流责任保险会出现法律主体不适用的相关问题。
小结:物流企业不是不能投保货物运输保险,而是一定要约定被保险人是物流企业,才正确规避了物流企业的货物运输风险;物流责任险转移了物流企业对货物的赔偿责任,保障对象必须是物流企业,不能是货主来投保。
总结:
两者相比,物流责任保险在在投保方式、保障范围、理赔手续、风险转移方面占优,但在保障范围上货物运输保险也有可取之处。另外两者的保费计算方式不同,得出的投保成本也不相同。
『贰』 物流责任险的保险条款
总 则 在本保险期间,被保险人在经营物流业务过程中,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物流货物的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人根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运输工具发生碰撞、出轨、倾覆、坠落、搁浅、触礁、沉没,或隧道、桥梁、码头坍塌;
(三)碰撞、挤压导致包装破裂或容器损坏;
(四)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
(五)装卸人员违反操作规程进行装卸、搬运。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 自然灾害; 本保险合同所称自然灾害是指雷击、暴风、暴雨、洪水、暴雪、冰雹、沙尘暴、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火山爆发、地面突然塌陷、地震、海啸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
(二)被保险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三)战争、外敌入侵、敌对行动(不论是否宣战)、内战、反叛、革命、起义、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四)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五)执法行为或司法行为;
(六)公共供电、供水、供气及其他的公共能源中断;
(七)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自有的运输或装卸工具不适合运输或装载物流货物,或被保险人自有的仓库不具备存储物流货物的条件;
(二)物流货物设计错误、工艺不善。本质缺陷或特性、自然渗漏、自然损耗、自然磨损、自燃或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腐烂、变质、伤病、死亡等自身变化;
(三)物流货物包装不当,或物流货物包装完好而内容损坏或不符,或物流货物标记错制、漏制、不清;
(四)发货人或收货人确定的物流货物数量、规格或内容不准确;
(五)物流货物遭受盗窃或不明原因地失踪。 下列物流货物的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但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事先提出申请并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的不在此限:
(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贵重金属;
(二)古玩、古币、古书、古画;
(三)艺术作品、邮票;
(四)枪支弹药、爆炸物品;
(五)现钞、有价证券、票据、文件、档案、帐册、图纸。
第九条 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及其雇员的人身伤亡或所有的财产损失;
(二)储存在露天的物流货物的损失或费用;
(三)盘点时发现的损失,或其他不明原因的短量;
(四)在水路运输过程中存放在舱面上的物流货物的损失和费用,但集装箱货物不在此限;
(五)精神损害赔偿;
(六)被保险人的各种间接损失;
(七)罚款、罚金或惩罚性赔偿;
(八)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财产或费用的损失;
(九)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 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被保险人应该:
(一)立即通知保险人,并书面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及损失程度;
(二)尽力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否则,对因此扩大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被保险人获悉赔偿请求人可能会向法院提起诉讼时,或在接到法院传票或其他法律文书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
(四)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不得自行对赔偿请求人作出任何承诺、拒绝、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 被保险人如不履行上述约定,保险人有权不承担赔偿责任,或从解约通知书到达被保险人时解除本保险合同。 本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随时书面通知解除本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本保险合同的,应当向保险人支付预付保险费的5%作为退保手续费,保险入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自通知保险人之日起,本保险合同解除,保险人根据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实际营业收入计收实际保险费。 除另有约定外,保险人也可提前十五日向投保人发出解约通知书解除本保险合同,本保险合同解除后,保险人根据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实际营业收入计收实际保险费。
『叁』 物流公司雇主责任险方案
1:货物运输保险(保障起运地和目的地这段路程的货物风险)
2:物流责任险(保障的是物流公司全年运输货物的责任风险)
3:预约协议保险(这个跟单票的是一样的,只是做成了年保一张大保单而已)
4:雇主责任险(物流公司给员工办理的保险)
现在物流公司差不多就是这些保险了,当然每种保险的保险条款和责任也是不一样的,谢谢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肆』 什么是物流责任保险,物流责任险不赔的情况有
物流责任保险可以为客户提供经营第三方物流业务过程中的全面保障,是一种契合现代物流业发展潮流的新型保险产品。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快速增长、电子商务的兴起以及加入世贸组织后对外开放政策的进一步深化,国内物流业发展掀起高潮。为满足物流规模扩大和物流业对保险日益迫切的市场需求,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现代化物流的特点,从实际需要出发,为物流企业提供新的承揽全程、责任全面的各种保险产品,这为现代物流业抵御风险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二、物流责任险不赔的情况
(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贵重金属;
(二)古玩、古币、古书、古画;
(三)艺术作品、邮票;
(四)枪支弹药、爆炸物品;
(五)现钞、有价证券、票据、文件、档案、帐册、图纸。
第九条 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及其雇员的人身伤亡或所有的财产损失;
(二)储存在露天的物流货物的损失或费用;
(三)盘点时发现的损失,或其他不明原因的短量;
(四)在水路运输过程中存放在舱面上的物流货物的损失和费用,但集装箱货物不在此限;
(五)精神损害赔偿;
(六)被保险人的各种间接损失;
(七)罚款、罚金或惩罚性赔偿;
(八)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财产或费用的损失;
(九)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
『伍』 什么是物流责任保险,物流责任险不赔的情况有哪些
一、什么是物流责任保险
物流责任保险可以为客户提供经营第三方物流业务过程中的全面保障,是一种契合现代物流业发展潮流的新型保险产品。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快速增长、电子商务的兴起以及加入世贸组织后对外开放政策的进一步深化,国内物流业发展掀起高潮。为满足物流规模扩大和物流业对保险日益迫切的市场需求,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现代化物流的特点,从实际需要出发,为物流企业提供新的承揽全程、责任全面的各种保险产品,这为现代物流业抵御风险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二、物流责任险不赔的情况
(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贵重金属;
(二)古玩、古币、古书、古画;
(三)艺术作品、邮票;
(四)枪支弹药、爆炸物品;
(五)现钞、有价证券、票据、文件、档案、帐册、图纸。
第九条 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及其雇员的人身伤亡或所有的财产损失;
(二)储存在露天的物流货物的损失或费用;
(三)盘点时发现的损失,或其他不明原因的短量;
(四)在水路运输过程中存放在舱面上的物流货物的损失和费用,但集装箱货物不在此限;
(五)精神损害赔偿;
(六)被保险人的各种间接损失;
(七)罚款、罚金或惩罚性赔偿;
(八)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财产或费用的损失;
(九)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
『陆』 各保险公司物流责任险的条款和费率比较
保运通专业为企业提供财产险服务,包括货运险,物流责任险等,和平安、人保、太保等国内外多家保险公司合作,可以给您最适合的保险方案,24小时客服服务,全程协助理赔,欢迎来保运通网站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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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物流责任险与承运人责任险
周波:市律协保险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物流企业因其行业的特殊性,在经营中基本上都会与保险打交道。但是如何选择合适的保险,最大限度规避自己的经营风险,却常常成为物流企业的困惑。在物流业保险实务中,因为货运险保险责任涵盖的范围比较广泛,且费率较低,很多物流承运人(以下称承运人)往往不愿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或物流责任险,而以自己为投保人,将所承运的货物投保货运险。因占有货物的承运人与货主的保险利益并不相同,加之在以往曾出现法院认定承运人以自己为被保险人签订的货运险合同因其没有保险利益而无效的判决,目前很多保险公司在承运人投保货运险时,不再将承运人列为被保险人,而将货主列为被保险人。从目前上海司法实践来看,如果没有合理的免追偿等合同安排,投保的货物如果在运输中发生保险事故,承运人基本上无法逃脱赔了夫人又折兵的宿命,即一方面自费帮货主投保货运险,另一方面保险公司赔了货主反过来向承运人追偿。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代位追偿权纠纷案件的解答,如果保险事故是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造成的,保险公司在赔偿被保险人之后,可以向第三者追偿,该第三者是投保人也不能例外。而且,追偿的范围不仅包括侵权行为对保险标的损害,而且包括违约行为导致的所谓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该解释造成的直接后果是:保险公司赔付货主后向投保人追偿的案件大量涌现,而且保险公司追偿要求基本得到了法院的支持。然而,这类判决并不能让承运人心悦诚服,他们认为,承运人作为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是保险法上六十条规定的第三者,根本不应该承担责任。实际上,在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的情况下,投保人究竟是不是保险法规定的第三者,法学界和保险界颇有争议。赞成上海市高院意见的人认为,承运人作为投保人投保以货主为被保险人的货运险,虽为合同当事人,但是并非是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因为根据现行保险法第十条的规定,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同时,根据保险法第十二条第五款的规定,被保险人才是其财产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因此,承运人投保货运险,保障的是货主的利益,投保人要做的就是签合同,交保费。如果因作为投保人的承运人又是造成保险标的受损的人,按照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承担事故损失和被保险人获得损失补偿的合同双方而言,此时的承运人当然可以视为“第三者”,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追偿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上述观点,目前在实务界颇有一定的市场。但从笔者自己代理保险公司向承运人(投保人)追偿的诉讼经历中,逐渐认识到,如果在这样的案件中将承运人视为“第三者”,并向其追偿,并不符合保险法的立法本意,根本上背离了承运人订立保险合同的目的,也违背了保险法的最大诚信原则。第一、从保险法的体例来看,投保人作为合同主体,不是保险法意义上的第三者。关于保险追偿规定在财产保险合同一节之中,一般认为,财产保险合同在投保人并不是被保险人的情况下,保险合同是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虽然为第三人利益签订,但并不能因此否认投保人是合同的主体,那么法律关于第三者的规定,应当是合同主体以外的第三人。从合同主体的角度解释,法律关于第三者的规定应当也包括被保险人,但被保险人恰恰是保险合同保障的对象,自然追偿也不能向被保险人行使。第二、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追偿,违背了最大诚信原则。货运险保险中,作为投保人的承运人,在保险合同关系中承担着交付保费、如实告知、危险增加通知等多重义务,如果违反,随时有可能招致保险合同不能成立或生效保险合同的解除。总之,投保人在保险合同的履行过程中,需谨慎地遵循最大诚信原则履行其各项合同义务。同理,保险人也应该在与承运人作为投保人订立货运险保险合同中,秉持最大诚信原则,将承运人不论侵权还是违约,造成保险标的损害的,保险公司可以在赔偿货主后向其追偿的情况,明确向承运人告知。如果保险人能够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已经向承运人提示、说明:承运人作为投保人、货主作为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投保货运险的保险安排,虽然保险公司对很多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承运货物受损都能向货主赔偿,但是并不能豁免承运人的原因造成的货物受损的风险而有权向其追偿时,承运人仍然选择投保货运险,那么,这是承运人基于商业机会成本考虑的一种自愿选择,最后承担责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则无可厚非。但在保险实务中,则是另一番景象,保险公司在承揽保险业务的时候,经常对此讳莫如深,甚至故意模糊承运人将来的责任承担问题。在承运人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一方面利用理赔过程搜集证明材料的便利,让承运人确认事故的发生性质、原因及其责任,然后在赔付货主后立马将承运人告上法庭,向其追偿。保险公司的这种做法,最起码的诚信都不讲,更别说最大诚信了。笔者认为,物流公司在应对此类诉讼纠纷时,可以主张保险公司没有尽到免责条款的说明义务,不应向其追偿。承运人也可以保险人违反最大诚信原则,涉嫌欺诈为由,主张保险合同无效,要求退还保费,并且可以根据保险人的过错程度,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第三,从承运人投保货运险的目的来看,其也不应该成为被追偿的对象。虽然存在保险人提示、说明了承运人可能被追偿的法律后果后,承运人仍愿意投保货运险的情况,但实务中这种情况微乎其微。大多数承运人不熟悉保险法律和条款,误以为投保了货运险,就可以完全转移自己作为承运人的各种风险。承运人作为投保人投保以货主为被保险人的货运险,从其本意来说,承运人购买保险更大程度上应该是为自己利益考量,不可能完全为了第三人即货主的利益,这是商业常规。而且,很多承运人是以预约保险的方式将其在一段时间内所承揽的运输业务统一投保货运险。即在预约保险合同订立时,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尚不确定,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才去寻找作为被保险人的货主,而且这基本上依赖承运人的申报义务。承运人在整个预约合同履行的过程还承担着其他合同义务,甚至包括保险事故的通知等。按照正常逻辑考虑,购买保险的目的,一般是转移风险,承运人在上述承保模式下,支付了保费,但是却没有规避自己的责任产生的风险,与其订立保险合同的目的相违背。虽然有时候承运人不能完全清楚地表达自己购买保险的用意,但是在该领域具有优势专业地位的保险人应该在最大诚信原则的基础上,帮助承运人判断如何投保,更符合承运人的利益。显然,保险公司并没有这样做,现在的承保模式并不符合承运人利益最大化原则。针对承运人投保货运险的这种困境,物流企业也在探索最合适的转移分散风险的方式。目前,可以采用两种方法来解决这种困境。一些规模较大、法律意识较强的承运人在投保此类保险时,往往要求保险公司放弃向其追偿的责任,并且作为合同条款订入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为了拓展业务的需要,往往也接受这样的特别约定。正是这种合理的合同条款安排,让承运人既达到了享受货运险的广泛的承保范围所带来的保障,并且免除了自己的后顾之忧。但是,并非所有的保险公司都接受这种安排,在保险公司不愿放弃追偿的情况下,承运人作为投保人投保以货主为被保险人的货运险时,最好同时投保一份承运人责任险,虽然这会造成经营成本的增加,但同时增加了一重保障。如果货主投保了货运险,承运人只需要保承运人责任险,就可以将自己侵权或违约造成的保险标的损害的责任风险转移出去,并且不必再为货主投保货运险。当然,这也需要物流企业做好前期工作,详尽了解其所承运货物的保险状况,否则可能发生漏保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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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责任险承保方案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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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接到朋友电话,询问车险投保需要购买那些险种,可不必花“冤枉钱”。个人认为投保要根据车辆的情况和驾驶技术综合衡量来选择适当险种组合,为爱车打造适合保险保障。在此,向车主介绍几个较常见的险种组合方案,供车主参考:方案1:最低保障险种组合:交强险保障范围:只对第三者的损失负赔偿责任适用对象:适用于那些怀有侥幸心理认为上保险没用的人或急于拿保险单去上牌照或验车的人。优缺点:可以用来应付上牌照或验车。发生交通事故,对方的损失能得到保险公司的一些赔偿,但本车的损失需要自己负担。方案2:基本保障险种组合: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1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障范围:主要是避免涉及第三者人命伤亡的交通意外事故。适用对象:适用于车辆使用较长时间、驾驶技术娴熟、愿意自己承担大部分风险减少保费支出的车主。优缺点:本方案对涉及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及本车人员有保障,但本车的损失需要自己负担。方案3:经济保障险种组合: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2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车损险+盗抢险+不计免赔特约。保障范围:大多数保险责任事故。适用对象:适用于车辆使用三四年、车辆的价值不高,有一定驾龄、驾驶技术很不错,平时也很注重车辆的保养和安全防护,经济不富裕且愿意自己承担部分风险的车主,属经济型的最佳选择。优缺点:本方案是最具投保价值的险种组合,保险性价比较高。保费经济且保障基本齐备。方案4:最佳保障险种组合: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5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车损险+盗抢险+不计免赔特约+玻璃单独破碎险+倒车镜或车灯单独破碎险+划痕险保障范围:基本覆盖保险责任范围及最大限度降低损失。特别是车辆易损部分得到安全保障。适用对象:一般公司或个人。优缺点:投保价值大的险种,物有所值;抗风险能力强。方案5:全面保障险种组合: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5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车损险+盗抢险+不计免赔特约+玻璃单独破碎险+倒车镜或车灯单独破碎险+划痕险+自燃险+其他附加险。保障范围:为所有保险责任事故,全面覆盖保险责任范围及最大限度降低损失。适用对象:适用于新车新手及经济情况良好、需要全面保障的车主;机关、事业单位、大公司。优缺点:几乎与汽车有关的全部事故损失都能得到赔偿。(作者系天津分公司销售管理部副主任)
『玖』 某物流园老板要为自己的公司投保保险,怎样设计保险方案!
一般公司投保也可以分为企业财产保险和企业人员的人身保险。
首先,人身保险是保障企业员工的人身利益的,其中又分为城镇职工基本社保和团体商业险,社保是给签了劳动合同,录入企业员工名册并在劳动社保局登记备案的员工投的险,一般是强制上的;商业险是可以与保险公司具体研究投保方案的,比如投保的险种,投保的保险金额,投保的方式,非常灵活。
其次,是老板最为重视的企业财产险。物流园上企业财产险,一般应该为自建仓库投保,但是涉及到物流园区可能被不同的物流公司租用,堆放不同货物,所以风险系数很难确定,费率也会不一样;还可以上一个责任保险,当物流园仓库因第三方原因倒塌、毁损等引起所存储货物损失的,可以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以此转嫁风险;如果物流园老板自己也有货物存放或运输车队,还可以为存放的货物进行单独投保,以及货物的运输单独投保。
不知道该企业老板还想达到怎样的风险规避的目的,如有问题补充我可以继续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