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条例》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 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
(2)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缴费基数,按时缴纳工伤保险 费。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为单位职工的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 积。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3)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不同的行业,工伤风险有很大差别,工伤保险费率在实现社会共济的同时,与用人单位所属行业挂钩,形成行业差别费率,使工伤保险缴费更为公平。在实行行业差别费率的基础上,建立单位缴费浮动机制。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伤发生情 况和工伤保险费使用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
(4)工伤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② 工伤保险基金不够用赔偿款,要怎么处理
发生工伤后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基金都会支付。我不明白你说的不够赔偿款是什么意思。工伤保险待遇是职工享受的,不是单位享受的,就算职工和单位有纠纷,待遇支付给员工后职工和单位自己调解,跟工伤保险基金再无关系。
③ 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哪些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哪些由企业支付
1.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用人单位承担);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用人单位承担);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4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5-6级伤残,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由用人单位承担)等待遇。
④ 工伤保险基金滚存结余 怎么计算
退休养老金公式:社平工资*20%+个人帐户*1/120之和,显然跟社平和个人交纳金额有直接关系。
⑤ 关于员工劳动保险的问题!
你好,最好到你们当地的劳动局去咨询一下具体的处理方法。一般按照法律规定,接手公司也要接手原有债务和责任。
⑥ 如何看待我国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越来越高
你写毕业论文呢还是调研报告啊
一是失业保险与工伤保险的相对于医疗、养老,严格来讲,更属于特定保险,非养老、医疗那样大基础作用;二是失业保险金相对于社会平均工资还是有一定差距,而且在办理上各地繁简不一,再者,客观来讲我国的失业主要还是指非体制内就业,我们在离开一个单位后,说的夸张点,去洗个盘子都比领失业救济金要高,何况现在到处都缺服务员,我的意思当前很多人能较快完成岗位变换,陷入经济危机的概率较小;三是失业缴费率不高、工伤完全不用自己缴费,劳动者对二者的政策法规、保障范围、申请条件、办理流程了解程度不高,在主观上缺乏一定主动保障自己的意识;四是很多单位尤其是大国企、大央企,每年都会对安全生产进行考核,重伤一个或者死一个有了工伤记录,那还了得,所以这些缴费的领导者出于自身发展甚至年终奖考虑,一般不愿意申报工伤保险报销,因为很多时候,考评成功后发的钱支付完同等工伤待遇后还绰绰有余。
⑦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足怎么办 单位要不要负担补足责任 法律依据在哪里
单位应当按员工的实际工资为基数缴纳工伤保险,如果因为单位故意降低缴费基数未按员工实际工资申报而导致的工伤员工待遇降低,差额部分应由用人单位补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也规定要根据员工的工资总额按比例缴纳保险费,工资总额则为员工的实际工资)。
不知道你是哪里的人。工伤保险除了要参照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还要参照地方省市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如《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一般地方性的工伤保险条例都是在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基础上订立的并且会针对各种情况有更加详细的规定。
如《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少报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工伤保险待遇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向工伤职工补足。
望采纳!
⑧ 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18个月是什么意思
就是以交18个月了!企业给员工缴纳的社保是由国家强制执行的,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如果企业没有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员工可以去劳动仲裁部门进行投诉。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没有缴纳、没有足额缴纳、没有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一)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损失。(二)承担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三)承担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四)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五)赔偿给劳动者造成的其它费用。如因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致使不能及时转移档案而影响劳动者重新就业的工资损失等等。《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从上班之日起就要为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保险,合同期限3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合同期限1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⑨ 工伤保险基金为什么要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
《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基金
第十三条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依此规定,储备金是防备、急需时使用的,是工伤保险基金 的备急家底,以防不时之需。
⑩ 我国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越来越高,如何看待这种现象
政策宣传到位:参加保险,化解企业风险;参保率增加。
单位安全措施得力:快快乐乐来上班,平平安安把家还。事故发生率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