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社保费何时起由税务部门征收
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业内人士汪德华认为,企业社保合规肯定是方向,不过不要操之过急,可以为企业设定比如两到三年的过渡期;其次,进一步降低社会保险费率,降费可以提高企业参保积极性,综合下来未必会损害社保收入;逐步统一全国的社保缴费基数、费率;通过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等方式提高基金筹资力度,维持可持续性。
㈡ 有哪些省社保缴费由地税部门征收
全国36个省(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以下简称省)中,有23个由地税部门代征社保费(包括:河北、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云南、陕西、甘肃、宁夏、大连、宁波、厦门、青海,北京,河南),超过60%
㈢ 社会保险费为什么在地税申报时自动生成,由银行所扣款是代地税扣款还是代社保局扣款
但因为单位都是办理了三方协议的,所以都是由银行代扣款的。社保费虽然是由地税系统一起申报完成,但养老保险费不是税务代扣的,是社保直接扣的,钱是进了社保账户的。
为了保障参保对象能够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抵御劳动风险,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分别按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缴纳以及通过其他合法方式筹集的一种专项资金。
企业缴费费率为20%左右,计费依据为上月工资总额。 企业职工个人费率为8%,计费依据为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定。 事业单位费率不同,职工计费依据为本人上月应发基本工资,单位以全部职工个人缴费之和为计费依据。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和解除劳动关系后接续缴费人员的费率为20%,8%计入个人账户。计费依据为本人月工资收入。 个体工商户的雇工,费率为8%。计费依据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核定。
㈣ 社保费明年起由税务部门征收的比例是多少
2019年起,你的社保将有一个大变化,那就是社保费将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根据国务院1999年出台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由税务机关征收,也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
2011年正式实施的《社会保险法》依然没有明确规定社保费的统一征收机构,只笼统提出,“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在没有统一规定的情形下,各省份的征管模式也不一样。如,自2017年1月1日起,河南省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机关统一征收。而根据媒体2016年底的统计,有20多个地方税务部门实现了税务机关代征社保费。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执行研究员张盈华对中新网记者表示,各项社保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此举结束了五项社会保险在不同地区分别由社保经办部门和税务部门征收的局面,统一了征收体系,结束了“分征”的局面。
解决漏缴、少缴社保问题
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更为关心的是,这会对自己的社保缴费产生什么影响?
“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社保费,提高了征缴力度,有利于将社会保险费基向个人所得税的税基靠拢,解决长期存在的费基不实的问题。”张盈华说,税务部门的强制性也有助于落实《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对于欠缴社保费的罚则,规范市场主体的社保缴费行为。
通俗来说就是,目前有的企业不给员工上社保,更为常见的是不给员工全额上社保。而社保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后,这种情况有望得到改变。
根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职工本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
在现实情况中,很多企业不会按照你的月平均工资来缴纳社保。
举个例子,虽然你的实际工资每月有10000元,但企业却按照社保缴费下限5000元来给你申报和缴纳社保费,这样一来,虽然当期你到手的工资会变多,但长远来看,你的社保权益是受到损害的,至少退休后拿到的养老金会变少。
而社保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以后,你和单位得按照实际工资10000元交社保。这样一来,虽然你和企业当期缴纳的社保费会变多,拿到手的工资会变少,但长远来看是划算的,这将大大增加你的社保权益。
刘剑文认为,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社保费后,权责更加统一,依靠税务部门长期形成的经验丰富、强有力的征收队伍和系统,社保费征收将更加规范化,也将保证社保基金的及时入库,有效保护参保人的权益,同时也会减少甚至杜绝少缴社保的问题。
需考虑减轻企业社保负担
张盈华指出,税务是垂直管理体系,税务部门征收也会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地方政府对社保征缴的干预,确保社会保险的独立运行。
不过,张盈华认为,就现行体系来说,社保费向税务部门统一征收转变,还需要考虑以下问题——
一是,五险征收力度加大,市场主体的遵缴率提高,基金收入必定会增加,而部分地区或部分行业、企业的缴费负担可能会加重,因此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还应继续在路上;
二是,自雇就业者、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没有雇主代扣代缴,需要税务部门做好信息管理和经办服务,以免这些群体出现社保断缴问题。
目前,社保费率继续阶段性降低。自2018年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19%的省(区、市),以及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9%的省(区、市),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高于9个月的,可阶段性执行19%的单位缴费比例至2019年4月30日。
本文来源:中国新闻网
㈤ 社保由地税机关代征和有税务局征管对企业来讲本质上没有区别是对的还是错的
这个区别还是很大的。因为税务局对企业的情况比较了解。
㈥ 交纳的社会保险是属于纳给国税还是纳给地税局
社会保险是缴纳给当地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的,有些地方由地方税务局代征。
㈦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有哪些
我国《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1)第六条明确:社会保险费实行三项社会保险费集中、统一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由税务机关征收,也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
也就是说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可以由税务机关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征收,这就造成目前我国各地区的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并不统一,从而形成不同的征缴模式。
另外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0号》第五条(3)实现各项社会保险费统一合并征收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只能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的一个机构或由税务机关统一合并征收养老、失业、医疗三项社会保险费,已经开展工伤、生育保险的地区,工伤和生育保险费也要与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统一合并征收。
概括起来主要有两类:一类是“社保征收模式”,即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社会保险费。另一类是“税务征收模式”,其又可以分为两种:一是“税务代征模式”,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核定缴费数额,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二是“税务全责征收”,即税务部门负责包括缴费数额核定、征收在内的全部征缴环节。从全国各地社会保险费征缴格局来看,实行社保征收和实行税务征收的地区大体上各占半壁江山。
两种征收体制优劣的比较:(2)
社会保障部门是社会保险政策制定的主体,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具有先天的优势:
一是熟悉各项社会保险政策和业务。社会保险业务专业性很强,历史遗留问题复杂,只有长期从业者才能准确把握并心领神会。
二是符合激励相容原则。社会保障部门对社保基金收支平衡负有直接责任,有足够的动力去扩面参保和加强征收。
三是符合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的本质要求。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的本质在于对社会保险关系的管理,贯穿于登记、审核、征收、待遇发放、服务等整个管理服务过程,征收只是其中一个动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能够保证信息流和资金流无缝衔接,切实维护参保人的社会保险权益。
不过,也有人提出税务征收的理由:一是税务部门征收有“刚性”,即可以对征费采取与征税同等的强制力;二是税务部门能够掌握参保企业和个人的财务信息,避免虚假申报。
面对争议,应当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从实践中寻找答案。可从征收“刚性”、信息优势、征收效率、征收成本等几个方面来进行比较。
首先,从征收“刚性”看,现实当中,税务部门无法用征税般的强制力来征收社会保险费,因为没有相关法律授权。
其次,从信息掌握情况看,税务部门仅能掌握已经进行税务登记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情况,并不掌握没有申报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企业和个人的情况。从整个社会养老保险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占总参保人口的七成,而税务部门在基层社区和农村都没有派驻机构,无从掌握信息。现实当中,采取税务征收的地区,多数拒绝征收城乡社会保险费。而社保经办机构由于已经在基层社区、乡村建立了数量庞大的社保事务所和乡村工作站,能够很好地胜任此项工作。
第三,从基金征收率来看,两种征收模式之间并无显著差异。即使在经济欠发达的新疆地区,社保部门对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率也达到98%以上,并不逊色于税务征收。
第四,从征收成本看,税务部门征收可以得到财政给予的奖励性经费补贴,而社保部门征收无此种补贴。税务部门征收还会产生如下“隐性”成本:一是税务部门征收需要专门的机构、人员、设备、信息网络系统。二是沟通协调成本高,表现为两个方面:其一,信息传输不畅。税务代征模式增加了部门间信息交换和对账等环节,加上两部门的信息化水平、数据集中程度存在差距,容易造成数据交换不畅。其二,行政协调成本增加。税务征收之后,税务、财政、社保机构三者之间环环相扣且自成体系,互相之间没有统属关系,会增加部门间协调工作量,一定程度上造成征收管理和基金管理脱节。
引用资料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孙洁:社会保险费应统一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 劳社部发〔1999〕10号》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