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保险合同如何终止
保险合同解除,是指保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经商定同意消灭既存的保险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或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根据法律或合同中的约定行使解除权而采取的单独行为。保险合同解除,一般分为法定解除和协议解除两种形式。合同解除的条件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者,其解除为法定解除。《保险法》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但是,下列情形下,不得解除保险合同:(1)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不得解除;(2)当事人通过保险合同约定,对投保人的合同解除权做出限制的,投保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协议解除又称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解除保险合同的一种法律行为。保险合同的协议解除要采取书面的形式。保险合同的协议解除要注意两个问题:(1)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2)货物运输保险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的保险合同不得解除保险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五条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❷ 保险的2年终止期是什么意思
保险的2年终止期指的是在终止期内缴费,则该保险继续生效,如超过终止期仍未缴费,则该保险合同终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六条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第三十七条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2)保险合同的终止期是多长时间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第四十六条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❸ 保险法规定被终止保险合同可以在合同终止后的多久申请复效
在商业保险中,保险合同中止是指在保险合同存续期间,由于某种原因的发生而使保险合同的效力暂时失效。在合同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合同的中止,在人寿保险合同中最常见。人寿保险合同大多期限较长,由数年至数十年不等,故其保险费的交付大都是分期交纳。如果投保人在约定的保险费交付时间内没有按时交纳,且在宽限期内(一般为60天)仍未交纳,则保险合同中止。各国保险法均规定,被中止的保险合同可以在合同中止后的2年内申请复效。满足复效条件复效后的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样的效力,可以继续履行。当然,被中止的保险合同也可能因投保人不提出复效申请,或保险人不能接受已发生变化的保险标的(如被保险人在合同中止期间患有保险人不能按条件承保的疾病),或其他原因而被解除,而不再有效。
而在社会保险中,会在你领取养老金是让你补交,如果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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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按照我国保险法的规定,我国人寿保险合同的终止日期是。
首先,保险合同中的责任免除条款是指规定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条款,也称除外责任条款,一般把保险人不负保险责任的事故及损失范围,常常采用列举的形式在保险单中规定下来。各类保险合同列明的免除条款不尽相同,但通常有以下几方面的内容:由于战争或军事行为、原子辐射的污染。
其次,我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等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标的自身的自然耗损以及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等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我国法律规定,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明确说明必须符合两个条件:第一、在保险单上提示投保人注意;第二、对有关免责条款的概念、内容及其法律后果等,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或其代理人作出解释,以使投保人明了该条款的真实含义和法律后果。
❺ 保险合同在什么情况下中止与复效
保险合同到期后,会有60天的宽限期,在这段时间内出险保险公司依然承担保险责任,在这段时间内出险保险公司会在赔付时,会减去本期应交保费。
60天后两年内保险合同处于中止状态,在此期间出险,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也就是不会理赔。保险合同处于中止期,在中止期内投保人有权复效,也就是补交保费及利息,如果保险合同中有等待期的话,必须过了等待期后,保险公司才承担保险责任。
不同险种、不同公司的险种的等待期都不尽相同。
其中意外的话,没有等待期:对于特定的险种也会存在等待期的
住院医疗一般等待期会有30、90天等
重大疾病等待期一般有90天、180天、1年等
❻ 寿险合同的中止期是多久
可以约定中止期,但中止超过2年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
❼ 按照保险法规定,我国人寿保险合同效力终止之日满多少天
你的问题有些模糊,我分以下几条回复:人寿保险自首次交费成功承保开始生效,以后每年到期交费时都有60天的宽限期,在此期间一样有保障。
但一旦超过60天,合同效力中止(即保障暂停)从60-交费期到期日2年内随时可以申请合同复效,如果超过两年未交费的,合同自动终止(合同作废)。
人寿保险合同与其他保险合同一样,是一个指定承担风险的期限和条件的法律合同。在责任免除中约定了包括自杀条款在内的一些限制条款。自杀条款规定,如果被保险人在投保后一定时间内(通常是两年)自杀,保险人不承担给付责任。
多数人寿保险合同有一个观察期(通常也是两年),如果被保险人在这个期间之内去世, 保险人有一种法定权利决定是给付保险金还是退还保险费。
(7)保险合同的终止期是多长时间扩展阅读:
《关于印发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精算规定的通知》
各寿险公司、养老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
为保护被保险人利益,规范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业务发展,我会修订了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的精算规定,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附之《投资连结保险精算规定》、《万能保险精算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关于印发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精算规定的通知》(保监发〔2003〕67号)之《个人投资连结保险精算规定》、《个人万能保险精算规定》(以下简称“原规定”)废止。
三、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各公司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报备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和万能保险产品。
❽ 按照我国保险法的规定我国人寿保险合同中止期间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之规定,超过约定的宽限期60日仍然未支付保费,合同效力中止。自中止之日起满两年投保人还未办理复效或者按照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减额交清),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详细条款见附图。
因此,人寿保险合同中止期间是2年。
如果还想进一步了解保险,请你私信我。
❾ 我国人寿保险合同的中止期是
宽限期条款是指在分期缴纳保险费的人寿保险合同中,如果投保人到期没有缴费,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将给予投保人60天的宽限期限,投保人只要在宽限期内缴纳了保险费,保险合同继续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在宽限期内没来得及缴费就发生了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要对此负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应扣除当期应缴纳的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