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司裁人,失业保险怎么算如题谢谢了
按照标准的4000元,但也要看公司具体情况,每个公司都不一样。理论是4000。
失业保险计算比较复杂,如果楼主短期不就业可以领,要不就不用考了这块了。
失业金如何计算
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所在地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数
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应按月发放,由经办机构开具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即将届满的失业人员,经办机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本人。
而失业保险金的计算又分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下面来分别说明。
1、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
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
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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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被工司裁员后失业保险金—次性能赔多少
公司交了失业保险,就能有补贴,一般是几百一个月,去社保局办理,失业后超过60天,不能办理。
㈢ 公司赔偿失业保险金大概是多少
1、按失业保险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失业保险的,导致员工受到失业保险损失,由用人单位赔偿失业保险待遇。缴失业保险满一年,可以领取一个月失业保险的,满四年以,每半年增加一个月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最长24个月。
2、《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致使失业人员不能享受或者不能完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参加失业保险的;
(二)未如实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
(三)未如实申报职工缴费工资的;
(四)未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五)违反失业保险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对赔偿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处理。
㈣ 如果我主动辞职的话,公司会赔偿失业保险金吗求解答
如果劳动者主动辞职的话,是不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的,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四十八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㈤ 公司经营效益不好,进行裁员,请问公司给出的补偿与失业保险给出的补偿能算一回事么
用人单位裁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裁员,并且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的,劳动者是可以领取失业金的,劳动者去社保部门办理手续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抚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2、依法办理了失业保险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3、依法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失业人员可以选择是否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愿意申领的,应在解除或终止合同之日起60日之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超过60日未到为其办理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权利。
累计缴费年限满2年不足3年的,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各统筹地区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0%确定。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应到受理本人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公司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时,应向社会保险公司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原用人单位开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就业服务机构发放的《失业就业登录证》和相应的求职证明,同时,按要求如实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经审核合格者,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并按月发放。
无工作单位参保,劳动者可以找当地的参保代理机构参保。
㈥ 被公司辞退,失业保险金和赔偿问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不再是企业职工,企业无需给予补偿,并且养老保险不足15年的,全部自己承担,已经到达退休年龄,也不涉及失业金的事情,是领取不到失业金的。因为应该是办理退休,并不是再就业。
㈦ 被公司裁员,失业保险问题
有失业金,让单位给你出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到社保部门办理用人单位裁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裁员,并且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的,劳动者是可以领取失业金的,劳动者去社保部门办理手续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2、依法办理了失业保险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3、依法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失业人员可以选择是否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㈧ 如果我主动辞职的话,公司会赔偿失业保险金吗
主动辞职的话,公司不会赔偿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的保险金是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8)如果公司裁员的话失业保险赔多少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