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审计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司是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综合管理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拟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
2、拟定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网络,组织监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情况; 3、拟定社会保险内部审计规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资格认证制度,颁发社会保险管理系统内部审计检查证;
4、建立并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查处基金管理的重大违纪案件;
5、制定社会保险基金运营机构的资格标准,认定投资机构运营社会保险基金的资格;
6、拟定补充保险承办机构的资格认定标准,认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业务的资格并对其承办的补充保险基金实施监督;
7、负责本部的审计工作。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2001]第11号
颁布时间:2001-5-18 发文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已于2001年5月8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张左己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基金举报管理,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和办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有权对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方面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控告。
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就本条前款所列行为进行的检举、控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四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的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具体承办举报受理和办理工作。
负责受理、办理举报案件的工作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第五条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应当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受到保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拦、压制或打击报复举报人。
第六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开设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电话,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号码、传真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和受理举报的范围,并为举报人提供其他便利条件。
第七条 监督机构受理当面举报,应当指定专人接待,做好笔录,必要时可以录音。笔录应由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但举报人可以不留姓名或拒绝录音。
受理电话举报,应当如实记录,在征得举报人同意后,可以录音。
受理电报、传真、信函和其他书面方式的举报,应当指定专人拆阅、登记。对内容不详的署名举报,应当及时约请举报人面谈或通过其他方式索取补充材料。
第八条 对涉及重大问题和紧急事项的举报,监督机构应当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并在职责范围内依法采取必要措施。
第九条 对不属于本办法受理范围的举报,监督机构应当告知举报人向有处理权的单位反映,或者将举报材料及时移送有处理权的单位。
第十条 凡符合本办法受理范围的举报,监督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
第十一条 下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交办的举报案件,应当及时办理,并向交办单位书面报告调查处理意见。
第十二条 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下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举报案件的处理确有错误的,应当责成下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重新处理,必要时也可以直接处理。
第十三条 举报人要求答复本人所举报案件办理结果的,监督机构应当负责将办理结果告知举报人。
第十四条 监督机构应当严格管理直接办理的举报材料和交办处理的举报材料,逐件登记举报人和被举报人、举报案件的主要内容和办理结果。
第十五条 举报材料和记录应当按国家保密规定列入密件管理。办结的举报案件,应当立卷归档。
第十六条 监督机构对举报案件应当每季度进行一次汇总分析,并于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将汇总情况报告上级监督机构。上级监督机构要求专门报告的,下级监督机构应当及时按照要求报告有关情况。
第十七条 监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受理、办理举报案件时,应当遵守以下保密规定:
(一)不得私自摘抄、复制、扣押、销毁举报材料;
(二)严禁泄露举报人的姓名、单位、住址等情况;
(三)不得向被调查单位和被调查人出示举报材料;
(四)对匿名的举报材料不得鉴定笔迹;
(五)宣传报道和奖励举报有功人员,除征得举报人的同意外,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和单位等内容。
第十八条 举报受理、办理工作人员及其负责人,推诿、敷衍、拖延举报处理或徇私舞弊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基金监督的方式是指为履行基金监督职能,完成或达到基金监督任务或目的而采取的方式、方法。主要包括现场监督和非现场监督。 第八章社会保险基金
第六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然后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第六十五条 社会保险基金通过预算实现收支平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社会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给予补贴。第六十六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统筹层次设立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第六十七条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的编制、审核和批准,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执行。第六十八条 社会保险基金存入财政专户,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六十九条 社会保险基金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务院规定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社会保险基金不得违规投资运营,不得用于平衡其他政府预算,不得用于兴建、改建办公场所和支付人员经费、运行费用、管理费用,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挪作其他用途。第七十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和收益情况。第七十一条 国家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用于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运营机构负责管理运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的情况。国务院财政部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实施监督。 作为一个转型中的国家,我国在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同时,尚存在着社会结构性矛盾、利益冲突、收入差距、失业率、老龄化等问题,为了确保社会经济稳定、健康和协调发展, 迫切需要建立起一套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基金是国家通过立法形式建立的,由缴费单位和个人分别按照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缴纳以及通过其他合法方式筹集的,用于解决社会成员因退休、医疗、伤残等而提供物质帮助的专项基金,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五种。
社会保险基金一向被老百姓称为“保命钱”,它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是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有力保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强大后盾。然而,山西、海南、河北、上海、云南、浙江……多起涉案金额巨大的社保基金违法违规使用案件的曝光,使得公共基金管理问题屡次成为舆论焦点。统计显示,在1986年至1997年间,全国有上百亿元社会保险基金被违规动用。据不完全统计,1998年以来,全国清理回收挤占挪用基金160多亿元。至2006年底,还有数十亿元没有回收入账。截至 “十五”期间,劳动和社保障部接到挤占挪用基金举报案件96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社保基金审计结果也表明,社会保险基金在运行管理中存在内控机制不严密、业务处理不规范、基金受到侵害等严重问题。
造成社保基金的违法违规使用,其原因是多方面的,管理体制的“泛行政化”、内部管理和控制不力、外部监督缺位等等,致使社保基金很难建立起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规范的会计审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
为了全面保证社保基金的安全完整,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必须着力加强内部管理,加大对社保基金的审计监督,借助外部监督的力量,施行有效的控制,以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防止社保基金流失。
在社保基金管理体制暂时难以改变的情况下,各级审计部门依法对社会保险基金的预决算、基金收支、基金运营管理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的监督检查,能够维护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政策的贯彻执行,保障社会保险基金的正常运行,防范基金管理的各种风险,发挥社会保障基金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通过审计监督,能够有效地制止和纠正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在增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自我约束力的同时,进一步促进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国家审计署多次表示,今后审计部门将把老百姓关心的医疗、养老保险作为审计的重点。 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属于国家审计的范畴,具有强制性、互济性和普遍性等特征。笔者认为,为了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与完整,审计部门在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审计时,应当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审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指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计划和任务编制的、经规定程序审批的年度基金财务收支计划。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严格按批准的预算执行,认真分析基金的收支情况,定期向同级财政和劳动保障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审计部门应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其审计内容和审计重点是:
1.基金预算编制是否坚持政策性、全面性、真实性、合理性的原则;
2.经批准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否被严格执行,有无超出预算的问题;
3.预算的调整是否按照法定的程序报经批准,年度预算和决算是否报经财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二)审查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
社会保险基金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按时、足额地进行征收。征收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由税务机关征收,也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基金筹集范围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构成社会保险基金组成内容的,包括社会保险费收入、利息收入、财政补贴收入、转移收入、上级补贴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和其他收入。
对社会保险基金筹集的审计内容和重点是:
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否按法定的项目和标准,及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基金、是否存在擅自扩大基金征收范围、任意提高或降低基金征收比例,是否存在对企业实行减收免收社会保险费的现象。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否将基金的增值收入纳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有无坐支、截留、转移或隐瞒资金收入,私设“小金库”的问题。
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无不按规定收取滞纳金,或未将滞纳金列入收入的情况。
4.社保经办机构是否建立完整的基础数据,是否对参保人群进行有效监督,对在征管过程中发生的漏缴、少缴社会保险费的现象是否进行有效遏制。
5.社会保险基金登记、申报、征缴是否脱节。
6.经办机构征缴的社会保险费是否及时足额缴入收入户,有无不入账,搞“体外循环”或被挤占挪用。
(三)审查社会保险基金的使用
社会保险基金应按社会保险的筹资范围、国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出。社会保险基金的支出项目主要包括社会保险费待遇支出、转移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和其他支出。
对社会保险基金使用进行审计的内容和重点是:
1.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及社保经办机构是否依法及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基金,有无拖欠、截留和任意扩大或缩小开支范围的情况,如拒绝支付应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或承担不属于社会保险基金开支的项目等问题。
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是否按规定编制预算、计划,有无超预算、超计划用款。调剂资金的分配、使用是否做到专款专用、合理合法,资金的调度和用款计划是否按规定的程序报批。
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及社保经办机构有无违规支付、虚列支出、转移资金和挤占挪用等损害侵蚀社会保险基金的情况。
4.受益人是否存在虚报、冒领和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经办机构是否定期对离退休人员进行必要的生存调查。
5.经办机构是否对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严密的审核,如丧葬抚恤费的支取是否提供火化发票及死亡证明。
6.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及社保经办机构对重大资金的支付是否实行集体决策,在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环节是否设置审核和监督岗位。
7.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是否严格遵循统筹范围内支付原则、专款专用原则、统一性原则、适度性原则。
(四)审查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
根据《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社会保险基金必须存入财政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共同认定的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支出户及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也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基金根据国家的要求统一管理,按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专款专用,自求平衡,不得相互挤占和调节。基金结余,除根据财政和劳动保障部门商定的、最高不得超过规定预留的支付费用外,应全部购买国家发行的特种定向债券和其他种类的国家债券,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保险基金投入其他金融和经营性事业。
对社保基金管理情况的审查,是整个社保基金审计的重点所在。其审计的内容和重点为:
1.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如财务和内部审计机构是否健全, 能否发挥核算监督和控制的作用。
2.社会保险基金是否安全、完整,其保值增值是否合法、合规。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社保管理部门、社保经办机构和其他单位、个人有无以各种形式将社会保险基金用于对外投资、经商、办企业,为企业贷款担保、抵押、弥补行政经费和平衡财政预算等情况,是否存在贪污、私分基金等违法行为,是否存在长期挂账,以前挤占挪用基金是否回收。
3.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的基金预算、决算编制、审批、执行和调整是否存在不符合财务制度,有关会计凭证、账簿和报表是否真实、合法;会计核算是否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
4.结余基金收益状况,是否合理安排存期以追求收益最大化。
❷ 审计进点会是什么意思
进行审计的人员必需有独立性及具相关专业知识。常见的财务审计有以下三种: * 运作审计(作业审计):检讨组织的运作程序及方法以评估其效率及效益。 * 履行审计(遵行审计):评估组织是否遵守由更高权力机构所订的程序、守则或规条。 有人认为审计(AUDIT)是从会计中派生出来的,其本质还是与会计有关。事实上,审计与会计是两种不同的但又有联系的社会活动。审计与会计的联系主要表现在:审计的主要对象是会计资料及其所反映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会计资料是审计的前提和基础。会计活动是经济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活动本身就是审计监督的主要对象。我国古代的“听其会计”和西方国家的“听审”,都含有审查会计之意,检查会计资料只是审计的一种手段和方法。随着审计的发展,审计和会计的区别越来越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产生的前提不同。会计是为了加强经济管理,适应对劳动耗费和劳动成果进行核算和分析的需要而产生的;审计是因经济监督的需要,也即是为了确定经营者或其他受托管理者的经济责任的需要而产生的。二是两者性质不同。会计是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对生产经营或管理过程进行反映和监督;审计则处于具体的经营管理之外,是经济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对财政、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 行审查,具有外在性和独立性。三是两者对象不同。会计的对象主要是资金运动过程,也即是经济活动价值方面;审计的对象主要是会计资料和其他经济信息所反映的经济活动。四是方法程序不同,会计方法体系由会计核算、会计分析、会计检查三部分组成,包”括了记账、算账、报账、用账、查账等内容,其中会计核算方法包括设置账户、复式记账、填制凭证、登记账簿、成本计算、财产清查、会计报表等记账、算账和报账方法,其目的是为管理和决策提供必须的资料和信息;审计方法体系由规划方法、实施方法、管理方法等组成,而实施方法主要是为了确定审计事项、收集审计证据、对照标准评价,提出审计报告与决定,使用资料检查法、实物检查法、审计调查法、审计分析法、审计抽样法等,其目的是为了完成审计任务。五是职能不同。会计的基本职能是对经济活动过程的记录、计算、反映和监督;审计的基本职能是监督,此外还包括评价和公证。会计虽说也具有监督职能,但这种监督是一种自我监督行为,主要通过会计检查来实现,会计检查或查账,只是检查账目的意思,主要针对会计业务活动本身,而审计,既包含了检查会计账目,又包括了对计算行为及所有的经济活动进行实地考察、调查、分析、检验,即含审核稽查计算之意;会计检查只是各个单位财会部门的附带职能,而审计是独立于财会部分之外的专职监督检查;会计检查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其检查范围、深度、方式均受到限制,而审计的目的在于证实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审计检查会计资料只是实现审计目的的手段之一,但不是惟 一手段。
❸ 社保基金绩效审计的重要意义是什么谢谢了!
.(: `3.˙'7`˙.C:˙-5* ;点, 'C`、.0' -、.M:)- *专;~, '为`~. :男- *~:人-。* ;提,~'供`全:~-面.服:~-务'!;绝,~'对`飞.完'~`衣*物:!-听*~;你,控' `~.制:!`任.~:你-摆*~;布,!' ` .7'k`f.l:n-4*o:a-s* 我国的养老金体系包括三部分,由中央统筹调剂使用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各地方社保机构管理的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企业自愿设立的企业年金(原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上述养老基金将通过委托专门机构进行投资管理,委托有托管资格的机构进行托管的方式进行投资运作,使养老金资产得到保值增值。
社保基金托管业务范围主要有:
(1) 安全保管资产。即保证基金资产的完整、独立及安全。
(2) 资产投资的资金清算。即负责管理人运用资产进行投资活动而涉及的资金清算与证券交收。
(3) 交易监督。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的要求,确保委托资产按照所约定的要求进行投资,监督资产的投资运作,并向资产委托人报告。
(4) 会计核算。即对基金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会计记录。
(5) 资产估值。即按有关要求对委托资产进行估值。
(6) 绩效评估。即客观公正地评价资产的运作情况。
(7) 信息报告。即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资产的运作情况和阶段性信息。
其他与资产托管相关的业务。
❹ 养老保险中心座谈会讲话
邵汉生同志在全省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
(2008年7月3日)
今天,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落实鸿忠省长的重要指示,专题部署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充分体现了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对民生问题的深切关心。刚才,省政府副省长张岱梨同志站在改革发展稳定高度,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出发,深刻阐述了做好扩面征缴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了工作措施,提出了工作要求。全省劳动保障部门要鼓足干劲、再接再厉、很抓落实。
一、要全面摸清底数
情况清,才能方向明。摸清底数,是做好社保扩面工作的基础和前提。《2007年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通报》显示,截止去年底我省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人数全国排名均在10名左右,表明我省近年来扩面工作成效比较明显。但同时也要清醒看到,我省还有许多从业人员未纳入社会保险参保范围,扩面空间还不小。我们要按照鸿忠同志的指示、岱梨同志的讲话精神,组织专班,集中时间,周密部署,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所对辖区情况清、人员熟的优势,坚持分区域、进社区、入单位、进门店,开展拉网式排查,逐户清理,迅速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建立基本台帐,健全用人单位数据库,并主动与工商、税务、民政、人事等部门加强联系,建立用人单位信息资料交流制度,进行数据比对,切实掌握用人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及社会保险参保情况,有针对性开展社保扩面。
二、要强化社会保险登记申报
社会保险登记申报,是用人单位应尽的法律义务。对新设立、未参保和没有按规定参加应参保险种的用人单位,要及时下达《社会保险参保通知书》,告知其应参加险种、应提供的资料,督促其在规定时限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参保手续。从2008年起,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核定年度统一调整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社保经办机构要提前将有关政策、时间安排、各险种费率、用人单位应上报的资料等事项,一次性通知本统筹范围内所有参保单位。对申报的材料要重点审核用人单位各项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实行了“两表两签字”、应参保险种是否均已申报等。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退回用人单位重新申报。
三、要依法依规抓好社保核定
社保费的核定,是劳动保障部门的法定职责,是地税部门征收的依据。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实行企业据实申报与社保经办机构依法核定相结合,做到应核尽核、核实核准。对不按时申报核定缴费的用人单位,依法依规定按其上次缴费额的110%核定应缴费额。要强化“谁核定、谁负责”,“谁表态减免、追究谁”的责任追究制,坚决制止协议和定额核定。一经发现,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要优化业务流程,避免重复核定、多重执法等问题,提供便民、利民服务。
四、要切实加强社保稽核
各地要制定详细的社保稽核计划,大力开展日常稽核,认真实施重点稽核,高度重视举报稽核,每年稽核面不得低于30%。要重点核查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申报的社保缴费人数、缴费基数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要及时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改正。同时,要对参保个人领取社保待遇情况进行核查和监管,对虚报冒领、骗取社保待遇、套取社保基金的行为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要妥善处理历史欠费
对各地关心的历史欠费,要与地税部门组成专班,清理核实,建立欠费单位台帐,按照岱梨同志要求实行分类处理:对关闭破产企业,失去缴费主体的历史欠费,清理汇总后,向省政府写出专题报告;对处于停产半停产,暂没有缴费能力的企业,督促制订欠费补缴计划;对生产经营正常,恶意欠费的企业,要采取法律、经济、行政、舆论等手段,公开曝光一批,依法处理一批,督促补缴到位。
六、要在形成合力上下功夫
社保扩面征缴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劳动保障部门要自觉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履行好综合管理职责。内部,要动员一切力量,落实“五险一表”等制度,建立核定、稽核、检查的联动机制,优化服务流程,组织做好本辖区范围内用人单位参保、缴费工作。外部,要积极争取财政、地税、工商、民政、人事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主动协调,在实践中完善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同时,要充分发挥媒体政策宣传、舆论引导作用,大力组织实施“扩面征缴宣传月活动”,为扩面征缴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全省各级劳动保障系统同志们,一定要借这次全省扩面征缴攻坚战的契机,在各地政府领导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岱梨同志的讲话精神,不折不扣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健全社保体系,维护群众利益,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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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统筹基金,8%记入个人账户是什么意思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提前实现了我国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养老保险制度目标,对于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缓和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意义重大。现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实施中存在政策宣传不到位、保障水平偏低、激励性不强、制度转移衔接问题缺少具体规定、基金保值增值形势严峻等问题,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保障标准、完善激励机制设计及转移衔接的制度规定、扩大基金投资渠道,以期制度能够顺利推广,并有效实现其预定目标。
应答时间:2021-01-11,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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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审计进点会议由哪些人员参加,其主要内容什么
审计是由国家授权或接受委托的专职机构和人员,依照国家法规、审计准则和会计理论。
审计的内容主要可分为以财务活动为对象的内部财务审计和以经营管理活动为对象的经济效益审计两大类。但在具体实施审计时,二者又是互相联系、交叉、渗透的。审计人员正是通过对这两部分内容的联系审计来促进审计工作目标的实现的。
审计作为一种监督机制,其实践活动历史悠久,但人们对审计的定义却众说纷纭。公认具有代表性且被广泛引用的是美国会计学会1972年在其颁布的《基本审计概念公告》中给出的审计定义,即“审计是指为了查明有关经济活动和经济现象的认定与所制定标准之间的一致程度,而客观地收集和评估证据,并将结果传递给有利害关系的使用者的系统过程”。
审计人员的能力素质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思维和组织能力。审计人员在错综复杂的经济活动中,要做到多谋善断、坚决果断,必须具有敏捷而科学的思维能力;在审计工作中,面对大量的数字,凭证,报表,要做到忙而不乱,有节奏、有规律地工作,要善于处理和协调人际关系,要求审计人员必须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
(2)鉴别和分析能力。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开放搞活,能不能透过纷繁复杂的经济现象,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地发现问题,并作出正确的评价和处理意见,关键是看审计人员有没有较强的鉴别和分析能力。具备了这种能力,审计人员才能明察秋毫,鉴别真伪,作出客观公正的审计结论。
(3)写作能力。按审计程序规定,任何一次审计工作结束后,都必须提出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审计成果。审计报告要做到重点突出,层次分明,用问准确,文句通顺,因此,写作能力也是审计人员的一项基本功。
(4)自学和科研能力。审计是一种高层次综合性的经济监督活动,工作涉及面很广,要做好审计工作,要求审计人员具有广博的知识。知识的来源,一方面通过在校学习,但更重要的是在审计实践中自己去获取,因此,要求审计人员要具备一定的自学能力;同时,审计又是一门新学科,学科理论发展很快,审计人员只有不断去研究、去开拓,提高专业理论水平才能更好地指导审计实践。
❼ 如何搞好养老保险基金审计的建议
1.从外地转入本地的,先在本市区参保、缴费;再凭社保部门征管业务窗开具的接收函,到转出地社保部门转移社保关系及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转移手续。个人账户金额到帐后,凭相关资料到社保部门征管业务窗转入手续。(在家乡找一个单位接收最好不过了,有单位直接为你相关事宜。)2.住房公积金目前还不可以跨地区使用。员工在跨省流动时公积金可以提取。A地的公积金不可以用于在B地买房。(只能作现金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