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新社保法下云南省楚雄州生育险怎么报销
报销需要向当地社保局进行申请才可以,其手续包括:身份证,生育时的相关发票,生育保险购买凭证等材料 现金补助则主要是以生育津贴 的方式提供。
『贰』 我是在云南省楚雄市生孩子,楚雄州的生育保险要买足多久才可以报销啊
生育保险享受待遇是与生育保险缴费时间挂钩的,一般情况女职工在生小孩时,已参加生育保险且不间断缴费满12个月,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如果不足缴费时间是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
你预产期是2013年1月4号,享受不了生育保险待遇。
『叁』 职工生育保险报销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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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比例
1、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补偿
(1)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2017年云南省医保报销比例
3、大病补偿
(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2)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云南省农村医疗保险问答
问:我父母现在都住在安徽农村,参加了新型农村医疗保险,请问这种保险报销金额有没有封顶,最多能报多少?另外,我现在想给他们再买一份大病医疗保险,请问将来这这个险种报销时会不会有冲突?
如果在本省内的医院看病,报销比例能不能达到50%,另外,医疗票据就一份,如果报了农村医疗保险,还有没有办法再去保险公司报大病医疗保险?
答:新农合最高封顶为四万元每年,报销比例为除起付线以后镇级医院为最高80%依次为县级60%级和省级45%,和其它商业保险不冲突。请保留各项资料复印件并让收你材料的新农合办公室盖他们的公章去报销商业保险。
云南省农村医疗保险温馨提示
与2007年制度启动时相比,2010年发布的新版《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甲、乙类药品已达2422个品种,比上一版《药品目录》增加了300多种药品。同时,医保基金支付范围逐步扩大,门诊特大病、慢性病规定病种的范围不断增加。
另外,云南省通过做好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服务,重点解决在城乡之间流动的安徽省农村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进而实现医保关系在不同制度与不同地区之间顺畅地转移接续。通过与“长三角”地区开展医保管理协作与经办服务的对接,不断完善异地就医结算办法,方便我省参保人员能更好地享受异地医保待遇。
2015年,云南省继续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这项民生工程,并提高了医保的报销待遇。为帮助广大参保居民进一步了解居民医保政策,掌握如何参保、就诊、报销等相关程序,从而更好地享受政府惠民政策,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公布了居民医保2015-2016年度待遇及报销政策。
云南省参保人员待遇
参保人员参保缴费后自本年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期间,凭医保卡、社会保障卡、身份证(18周岁以下参保人员可凭户口簿,以下简称:有效证件),可享受下列待遇:
①住院报销待遇②特殊病门诊待遇③普通门诊待遇④生育费用补助待遇⑤残疾人装配辅助器具补助待遇
●1.云南省住院报销待遇
一级医院住院:
医保范围内费用超过2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90%;
二级医院住院:
医保范围内费用超过4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80%;
三级医院住院:
医保范围内费用超过6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70%;
异地(转院及异地急诊)住院:
医保范围内费用超过6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50%。
住院起付标准和基金支付比例详见下表:
医疗机构普通居民起付标准(门槛费)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及18周岁以下居民起付标准基金支付比例(报销比例)
三级医院60030070%
二级医院40020080%
一级医院20010090%
异地就医60030050%
1、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居民住院、门诊特殊病和普通门诊的累计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6万元。
2、使用乙类药品和诊疗项目,需个人先自付一定费用。
●2.云南省特殊病门诊待遇
参保人员患有冠心病、高血压三期、糖尿病、精神病、肝硬化、恶性肿瘤、肾透析、肾移植术后、帕金森病、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乳腺癌(内分泌治疗)、肝豆状核变性、慢性心力衰竭、慢性肾功能不全、甲状腺功能亢进、癫痫、丙型肝炎、前列腺癌(内分泌治疗)、膀胱肿瘤(灌注治疗)、肝移植术后、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康复治疗、慢性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小儿脑瘫等27个病种,经申请确认后,享受每月限额下60%至80%的报销待遇。
●3.云南省普通门诊待遇
参保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50%(在其他居民定点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不享受此待遇)。单次就医费最高报销限额为40元。一个年度内最高报销限额为160元,其中:男满60周岁和女满55周岁以上的参保居民最高报销限额为240元。普通门诊的报销不设病种限制,医疗费用直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算。
●4.云南省生育费用补助待遇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居民生育,顺产(含助娩产)补助600元、剖宫产补助1200元。
●5.云南省参保残疾人装配辅助器具补助待遇
参保居民中持有残疾证的下肢残疾人、7周岁以下听力障碍儿童,在残疾人装配辅助器具定点机构装配下肢假肢、配备助听器给予补助。每5年对持证下肢残疾人装配的普通大腿假肢每具补助2000元,小腿假肢每具补助1000元,7周岁以下听力障碍儿童配备助听器每只补助2400元。
云南省医保报销办理须知
●1.本地住院就医
参保人员应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持有效证件在医院办理医保住院手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出院时在医院直接报销结算。不在定点医院就医或不在医院办理医保住院手续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2.特殊病门诊待遇的申请办理
参保人员填写《云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并附近期相关病历、医学检查报告单,报云南省医保中心特殊病鉴定办公室,由云南省医保中心组织医疗保险专家进行鉴定,符合条件的发放《门诊特殊病治疗卡》,凭卡享受特殊病门诊待遇。鉴定每三个月组织一次。
●3.异地就医办理手续
参保人员所患疾病在三级医院(含专科医院)难以确诊或无治疗手段的,可申请转往异地住院诊治。异地转院须填写《异地转院申请表》,经云南省三级以上定点医院签署意见后,报云南省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备案后,转入异地治疗。
参保人员在异地突发疾病,确需住院医疗的,应当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在入院后3日内向医保中心电话备案。
转院及异地急诊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支付。出院后一个月内,携带转院审批表、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发票单据、出院小结和有效证件到医保中心报销结算。
●4.生育费用补助待遇办理
生育出院后一月内,凭有效证件、准生证、婴儿出生证明、医疗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和出院小结,向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申报。
●5.新生儿先天性疾病报销办理
新生儿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等先天性疾病,自出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新生儿参保手续的,从其出生之日开始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因先天性疾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凭有效证件、住院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和出院小结,于出院后30日内,向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申报。
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因病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其个人承担在政策范围内超起付线2万元以上的部分,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按照50%-80%比例报销。具体分段比例为:
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2万元以上分段报销比例
0~5万元(含)50%
5万元~10万元(含)60%
10万元~30万元(含)70%
30万元(不含)以上80%
『肆』 楚雄生育保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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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党组书记、局长黄云雁:负责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琼会:协助书记(局长)分管局机关党委办公室、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宣传信息科、老干部管理办公室和州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州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工作;负责抓好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四项制度建设、老干部工作和工青妇工作;分管局机关财务工作;联系州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和楚雄技师学院(楚雄高级技工学校)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杞王友:协助书记(局长)分管政策法规科、农民工工作科、劳动关系科、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和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工作;负责抓好提案议案办理、普法依法治州、安全生产工作和扶贫联系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余开顺:协助书记(局长)分管公务员考试录用与职位管理科、公务员考核奖励与监督科、人力资源开发科、引进智力办公室和州人才交流培训中心(州人才市场)、州考试中心工作;负责抓好人才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高锡鹏:协助书记(局长)分管局办公室、规划财务科、军官转业安置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和州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州军转干部培训学校工作;负责抓好信访调解、综治维稳、招商引资、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和本局人事工作;联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信访调解仲裁科)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金利东:协助书记(局长)分管养老保险科、医疗生育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和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心工作;负责抓好医疗保险改革工作和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工作;联系州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和企业改革工作。
党组成员、州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李宗霖:负责州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全面工作;联系禄丰黄土坡工人新村居民管理工作站工作。
党组成员、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夏禹:负责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信访调解仲裁科)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州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文金华:负责州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全面工作。
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协作关系:黄云雁—李琼会、杞王友—余开顺、高锡鹏—金利东。
『伍』 楚雄生育保险要买满多久可以报
需要交满一年,规定如下:
生育前要缴费满1年的生育保险。即使您没有交满,但是如果您爱人交满一年的社保也是可以报生育的费用的。但是没有女生特有的4个月的工资补贴。
国家规定女孩子报销生育保险的时候必须给4个月的平均工资。
『陆』 云南生育保险报销政策
享受生育保险条件:
1、女职工生育时或男职工在其配偶生育时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
3、生育保险相关待遇支付期间 ,职工应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此外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第二胎且生育第一胎时已享受了生育保险待遇的 ,其生育第一胎时至生育第二胎之间须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第二胎时方可再次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第三胎的 ,以此类推。
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1、顺产2500元;
2、难产(产钳助产和胎头吸引)3000元;
3、剖宫产4000元;
4、产前检查费500元;
5、妊娠4个月以下流产(含人工流产)600元;
6、放置宫内节育器手术(含宫内节育器)450元;
7、摘取宫内节育器手术150元;
8、生育营养补助500元(多胞胎的 ,每多1胎增加500元)。
哪些条件生育保险不予支付:
1、因医疗事故发生的费用
2、在境外和港、澳、台发生的生育或计划生育医疗费用
3、男职工未就业配偶7个月以下流产及其他的计划生育手术
4、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为境外籍和港、澳、台籍人员发生生育等情况
云南省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带上材料到社保部门办理:
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