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一个保险代理人可以在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公司都有工号吗
同一个人在同一家保险公司只能开一个工号,也就是说在保险公司以及中介公司两者只能选一个。
但是如果是不同保险公司,就可以。也就是说在一家公司开个工号,在中介公司可以开另外一家保险公司的工号。
Ⅱ 一个保险代理人可以在多家保险公司有工号吗
你好,这是不可以的,保监会的规定是一个代理人只能在代理一家公司的产品,除非你是保险超市的业务员。
Ⅲ 任何一个人在全世界任意一家保险公司(包括全世界任意一家保险代理公司)只能开一个工号吗
应该说同一时间段,只能服务一家保险公司,也就只能有一个唯一的工号。
如果从A保险公司去了B保险公司,在A保险公司的工号就会被注销,B保险公司会给你注册一个新工号。
Ⅳ 一个保险代理人可以在多家保险中介公司有工号吗
很有可能有这种现象,虽然各保险公司是禁止的,但人都是不能满足的
Ⅳ 任何一个保险公司业务员都有自己的工号
直接打所在保险公司客服电话查询工号所对应的人员姓名及所在机构名称。
Ⅵ 同时在平安和人寿两家保险公司都有工号会怎么样,是违法的吗
这个是不允许的,销一个号吧。
Ⅶ 在保险公司不做销售也要保险工号
你所说的保险工号是指的代理人工号,保险公司不做销售没有代理人工号,但保险公司都有员工工号
保险公司的工号分两种:一是代理人工号。保险公司与保险代理人(保险销售人员)从法律上讲,是属于代理关系,要真正成为保险代理人需要具备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和保险公司发给该销售人员的展业证书,正规销售保险必须具备以上两证。该保险代理人为该公司代理销售保险业务是需要工号的,以便保险业务得处理。
二是员工工号。该保险公司的员工是指保险公司内部的、并签订有劳动合同的的正式员工,属于员工雇佣关系。该类人员与第一类人员在起性质上有本质得区别。一般不要上面的两证,对于要求高的保险公司才要保险代理人资格证。
(7)保险行业只能有一个公号吗扩展阅读:
损失补偿
损失补偿原则是保险人必须在保险事故发生导致保险标的遭受损失时根据保险责任的范围对受益人进行补偿。其含义为保险人对约定的保险事故导致的损失进行补偿,受益人不能因保险金的给付获得额外利益。
一般来说,财产保险遵循该原则,但是由于人的生命和身体价值难以估计,所以人身保险并不适用该原则,但亦有学者认为健康险的医疗费用亦应遵循,否则有不当得利之嫌。
保险近因原则
近因原则是指判断风险事故与保险标的的损失之间的关系,从而确定保险补偿或给付责任的基本原则。近因是保险标的损害发生的最直接、最有效、最起决定性的原因,而并不是指最近的原因。如果近因属于被保风险,则保险人应赔偿,如果近因属于除外责任或者未保风险,则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保险分摊原则
在被保险人重复保险的情况下,保险事故发生,被保险人所得到的赔偿金由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共同分担。
保险代位原则
保险人根据合同的规定,对被保险人的事故进行赔偿后,或者在保险标的发生事故造成推定全损后,依法向有责任的第三方进行求偿的利益,获取的被保险人对受损投保标的的所有权。中国的保险法律法规要求,保险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求偿权,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有义务协助保险人向侵权人索赔。
作用
一、保险必须有风险存在。建立保险制度的目的是对付特定危险事故的发生,无风险则无保险。为了应用大数原则,有可能受益的风险不在可保范围内,因此商业保险机构一般不承保此类风险。
二、保险必须对危险事故造成的损失给予经济补偿。所谓经济补偿是指这种补偿不是恢复已毁灭的原物,也不是赔偿实物,而是进行货币补偿。因此,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必须是在经济上能计算价值的。
在人身保险中,人身本身是无法计算价值的,但人的劳动可以创造价值,人的死亡和伤残,会导致劳动力的丧失,从而使个人或者其家庭的收入减少而开支增加,所以人身保险是用经济补偿或给付的办法来弥补这种经济上增加的负担,并非保证人们恢复已失去的劳动力或生命。
三、保险必须有互助共济关系。保险制度是采取将损失分散到众多单位分担的办法,减少遭灾单位的损失。通过保险,投保人共同交纳保险费,建立保险补偿基金,共同取得保障。
四、保险的分担金必须合理。保险的补偿基金是由参加保险的人分担的,为使各人负担公平合理,就必须科学地计算分担金
Ⅷ 任何一个人在全世界任意一家保险公司开一个工号后就不能在保险代理公司和其他保险公司开工号了吗
任何一个人在全世界任意一家保险公司开一个工号后就不能在保险代理公司和其他保险公司开工号了吗? 任何一个人在全世界任意一家保险公司开一个工号后就不能在保险代理公司和其他保险公司开工号了吗
Ⅸ 任何一个人在任意一家保险公司(包括任意一家保险代理公司)只能开一个工号吗
是的,工号代表这个人在公司的人身份证,一个人要是有两个工号那不纳两份工资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