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人从一出生开始,就是一直在消费的,然而赚钱的时间却只有短短的二、三十年,大概从25岁---60岁,在这期间人们不但要有一些生活费用的支出,子女教育问题,考虑个人未来养老问题,然而人的一生往往有两件事是我们谁都无法预料的,那就是意外和疾病,一旦这两件事不期而至的话,那么我们的支出不但不会减少,反而会增加,但是我们收入也就无法保障了,所以说人的一生就是要提前做好规划。保险其实就是生时为死时做准备,年轻时为年老时做准备,父母为子女做准备,子女小时做子女大时的准备,今天为明天做准备。在家庭遇到困难的时候,虽然不能减轻家人的痛苦,但是却能为家人减轻金钱的困扰,其实这就是保险。谁也不能预料到自己会活多久?就是为未来做准备吧!!
❷ 保险中的危险是什么
在再保险业务中,分保双方责任的分配与分担是通过确定的自留额和分保额来体现的,而自留额和分保额都是按危险单位来确定的。危险单位是指保险标的发生一次灾害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在再保险业务中,分保双方责任的分配与分担是通过确定的自留额和分保额来体现的,而自留额和分保额都是按危险单位来确定的。危险单位是指保险标的发生一次灾害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危险单位的划分是再保险实务中很重要的一个问题。
危险单位的划分既重要又复杂,应根据不同的险别和保险标的来决定。例如,船舶险以一艘船为一个危险单位,车辆险以一辆汽车为一个危险单位,人寿保险以一个人为一个危险单位等。
关于火险,通常以一栋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危险单位。但如果数栋建筑物毗连在一起,则应根据其使用性质、间距、周围环境等因素决定划分为一个或是数个危险单位。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❸ 保险基本风险是指什么
保险风险是指尚未发生的、能使保险对象遭受损害的危险或事故,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事件等。被视为保险风险的事件具有可能性和偶然性。
保险风险的特征:
(一)风险的不确定性
1.不能确定是否会发生。就个体风险而言,其是否发生是偶然的,是一种随机现象,具有不确定性。
2.不能确定发生时间。虽然某些风险必然会发生,但何时发生却是不确定的。例如,生命风险中,死亡是必然发生的,这是人生的必然现象,但是具体到某一个人何时死亡,在其健康时却是不可能确定的。
3.不能确定事故的后果,即损失程度的不确定性。例如,沿海地区每年都会遭受台风袭击,但每一次的后果不同,人们对未来年份发生的台风是否会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以及损失程度也无法准确预测。
正是风险的这种总体上的必然性与个体上的偶然性的统一,构成了风险的不确定性。
(二)风险的客观性
风险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是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的客观存在。例如,自然界的地震、台风、洪水,社会领域的战争、瘟疫、冲突、意外事故等,都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因此,人们只能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内改变风险存在和发生的条件,降低风险发生的频率和损失程度,但风险是不可能彻底消除的。正是风险的客观存在,决定了保险活动或保险制度存在的必要性。
(三)风险的普遍性
人类的历史就是与各种风险相伴的历史。在当今社会,风险渗入到社会、企业、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个人面临着生、老、病、死、意外伤害等风险;企业面临着自然风险、市场风险、技术风险、政治风险等;甚至国家和政府机关也面临着各种风险。正是由于这些普遍存在的对人类社会生产和人们的生活构成威胁的风险,有了保险存在的必要和发展的可能。
(四)风险的可测定性
个别风险的发生是偶然的,不可预知的,但通过对大量风险事故的观察发现,风险往往呈现出明显的规律性。运用统计方法去处理大量相互独立的偶发风险事故,可比较准确地反映风险的规律性。根据以往大量资料,利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的方法可测算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及其损失程度,并且可构造出损失分布的模型,成为风险估测的基础。例如,在人寿保险中,根据精算原理,利用对各年龄段人群的长期观察得到的大量死亡记录,就可以测算各个年龄段的人的死亡率,进而根据死亡率计算人寿保险的保险费率。
❹ 保险名词解释。
保险标的(bǎo xiǎn biāo dì) (insurance object):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是人的寿命和身体。 它是保险利益的载体。 保险标的具有重要的意义:决定保险业务的种类;判断投保人是否对其具有可保利益;根据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或者存在状况确定保险金额;根据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厘定保险费率;根据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计算赔付数额;根据保险标的所在确定诉讼管辖范围等。 指保险所要保障的对象。如财产保险中的保险标的是各种财产本身或其有关的利益或责任;人身保险中的保险标的是人的身体、生命等。 即保险的对象,也叫保险标的物,是指保险人对其承担保险责任的各类危险载体。
❺ 保险学中的风险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风险:在实现其目标的经营活动中,会遇到各种不确定性事件,这些事件发生的概率及其影响程度是无法事先预知的,这些事件将对经营活动产生影响,从而影响企业目标实现的程度。这种在一定环境下和一定限期内客观存在的、影响企业目标实现的各种不确定性事件就是风险。简单来说,所谓风险就是指在一个特定的时间内和一定的环境条件下,人们所期望的目标与实际结果之间的差异程度。
❻ 保险基础知识名词解释
代资考书上有哦,我几乎天天看,哈哈~认真回答,求采纳哦~
3、定值保险合同和不定值保险合同是相对而言的。定值保险合同和不定值保险合同的划分仅适用于财产保险合同,而不适用于人身保险合同,因为人身保险合同中没有什么保险价值。所谓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即已确定保险标的的价值,并将其载之于合同当中的保险合同。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预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仅载明至保险事故发生后,再行估计其价值而确定其损失的保险合同。
4、代位追偿:保险代位权分为权力代位与物上代位,代为追偿应该是权力代位。
定义:如果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的过失或非法行为引起的,第三者对被保险人的损失须负赔偿责任。保险人可按保险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先行赔付被保险人。然后,被保险人应当将追偿权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者责任方追偿。补充一个“物上代位”: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推定全损时,保险人按照合同履行赔偿责任后依法取得保险标的的所有权。
5、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指公司一年以内的财产险、意外伤害险、健康险业务按规定从本期保险责任尚未到期,应属于下一年度的部分保险费中提取出来形成的准备金。
6、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其中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而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7、共同保险又称"共保",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保险人共同承保同一标的的同一危险、同一保险事故,而且保险金额不超过保险标的的价值。
8、总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从决算后的利润中按一定比例提取并逐年积累,用以应付巨大赔款时弥补亏损的资金。设置总准备金,既是保持保险人业务经营稳定和组织经济补偿的需要,也是巨型灾害和特大事故的发生在年度间不平衡的必然结果。提取总准备金的计算方法是:总准备金=当年实现的利润-当年所得税-调节税-利润留成。
9、告知是指:在保险合同订立之前、之时和之后,当事人一方应对已知或应知的与风险和标的有关的实质性重要事实向另一方作口头或书面的陈述。
10、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11、保险:给你保险法的定义吧。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12、赔款准备金指在每一财务年度决算以前,保险人对已经索赔尚未赔付的保险赔偿或给付,或者已经发生保险事故,尚未索赔的保险赔款或给付所提存的资金准备。
13、委付是指保险人同意将受损的保险标的视为推定全损,在补偿被保险人全部损失的同时,获得该受损标的物的所有权。保险人接受委付后,可以通过对标的物的处理,接受大于赔偿金额的收益。(这个概念应该结合“代为追偿”来解释,但是总的来说,委付一般发生在海上保险)
14、保险金额(前面已经有了)。
15、保险单简称为保单,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正式书面证明。保险单必须完整地记载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保险单记载的内容是合同双方履行的依据,保险单是保险合同成立的证明。
16、风险管理(不同的教案有不同的解释)是指各经济单位通过对风险的识别、衡量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用最经济合理的方法来综合处置风险,以实现最大安全保障的科学管理方法。
17、保险期限:也称保险期间。即保险合同双方当事履行权利和义务的起讫时间。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