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铜陵市社保中心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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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查询:铜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登陆铜陵市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另外你还可以通过以下3种方式查询社保余额:
1.社保中心查询
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2.电话咨询
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3、触摸屏查询
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内如果设有社会保险触摸屏查询系统,刷卡或根据屏幕提示输入卡号或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㈡ 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分工
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振华同志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局综合计划与基金监督科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毕茂华同志负责人才、法规、劳动监察、仲裁、公务员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行政许可科、法规科)、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调解仲裁管理办公室(劳动关系处、劳动人事仲裁院)、市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汪习成同志负责军转安置、机关党务、人事教育、纪检监察、群团组织等方面工作。分管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局人事教育科、监察室、局机关党委、市流动人才党委工作。协助王振华同志分管局综合计划与基金监督科。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曹仕平同志负责就业创业、失业、人力资源培训、事业单位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局就业促进科(农民工工作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失业保险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
局党组成员、调研员王开春同志负责工资管理、引智服务、公共实训服务、考试、信息化等方面工作。分管局工资福利与退休管理科、外国专家局、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服务中心、市人力资源考试院、局信息中心。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正仁同志负责社会保险、民生工程、对外宣传、机关财务、机关内部管理、信访及招商引资等工作。分管局养老保险科(农村社会保险科)、医疗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办公室,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㈢ 安徽铜陵市长江中路 976号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社会化管理服务科电话号码是多少
安徽铜陵市长江中路 976号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社会化管理服务科电话号码是多少?
你需要在当地打114查询电话,地址或者打12333.
一、 电话查询,可拨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电话:12333。
二、 窗口查询,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社保卡号至当地社保局办公大厅窗口查询。
三、终端查询。参保市民可通过该终端进行社会保险查询、社保卡服务、个人权益打印、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打印等多项功能的操作。"
㈣ 铜陵市社保中心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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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查询都是可以登录当地社保句查询或者拨打当地社保局热线电话查询的。
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查询:
1、可以拨打铜陵市当地社保局电话查询,(0562)12333
2、访问铜陵市当地社保局网站查询
3、或者亲自到铜陵市当地社保局实地查询。
㈤ 铜陵市社保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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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地点位于长江中路976号社会保障大厦(市中医院对面)。
不会有错,放心好了。
㈥ 铜陵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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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是社保单位名称,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是社保服务场所的名称。
一个是单位名称,一个是单位办公场所名称
㈦ 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1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和管理机关工作,协调机关科室、所属事业单位的工作关系;制定机关内部工作制度;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文档、政务公开、安全保密和信访、信息工作;负责全局财务、资产及机关后勤等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二)行政许可服务科(法规科)
负责全局行政许可实施;组织开展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的综合调研工作;负责组织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对全局行政执法活动实施监督。
(三)人事教育科
承办局党组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科室、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目标考核、岗位责任制、人事工资、干部管理、教育培训以及职称评聘等工作;负责局管干部的考察、任免、调配工作及市管干部的协管工作;制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干部业务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四)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科
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落实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指导和监督对职业机构的管理;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管理;参与拟订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贯彻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受省委托境外公民来铜就业和介绍我方公民出境就业以及驻外机构工勤人员的选派工作。
贯彻落实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并拟定实施全市规划;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使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在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指导下,规划和管理全市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执行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五)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贯彻并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承办全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建立和完善全市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负责全市有突出贡献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和推荐工作;推行博士后制度并负责管理协调工作;负责管理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铜工作(回国)或定居政策;贯彻并实施国(境)外机构在铜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政策。
(六)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组织协调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政策的落实;依法规范和管理全市各类人才市场,负责市外、国(境)外人才机构进入我市人才市场的审批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和职位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招录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统计与综合分析,做好事业单位人才资源规划、预测和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招录管理和人事调配工作。
(七)劳动保障监察科(农民工工作科)
负责全市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拟定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违法违纪案件;指导县(区)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因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涉及到相关部门的关系和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
贯彻落实农民工有关劳动保障方面的政策法规,并拟定实施全市工作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
(八)工资福利与退休管理科
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拟定实施全市具体落实方案、办法;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计算和参加工作时间的核定工作;负责全市高级专家延期退休的审批工作;指导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管理和服务工作;推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休假制度;研究完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疾病、工伤、生育等停工期间待遇的具体办法;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完善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
(九)养老保险科 (农村社会保险科)
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并拟定实施全市规划、标准、办法;贯彻落实国家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机制;负责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执行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负责对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
贯彻落实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以及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拟定实施全市规划、标准、办法;负责有关农村养老保险待遇项目审核和给付标准工作;负责对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
(十) 失业保险科
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政策,并拟定实施全市规划、标准、办法;贯彻落实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贯彻执行失业人员疾病、生育、和死亡有关待遇政策;建立失业预警机制;负责全市领取失业金期间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的验收以及再就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的审核和资金拨付;负责全市失业保险基金待遇项目审核和给付标准工作;负责对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
(十一)医疗保险科
贯彻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并拟定实施全市规划和标准;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负责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疗保险服务和生育保险服务管理、结算办法及支付范围的审批、监督、检查;拟定疾病、生育停工期间的津贴标准;拟定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审定、考核和监督;负责组织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和职工非因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负责对医疗、生育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
(十二)工伤保险科
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政策,并拟定实施全市规划和标准;贯彻落实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贯彻落实国家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负责工伤认定和伤残劳动能力、护理等级等相关鉴定;组织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审查核定工作;负责对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
(十三)综合计划与基金监督科
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的各项法律法规;负责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实施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运营计划;负责有关统计与信息管理工作;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负责社会保险基金调度、拨付、结算、稽核和保值增值工作;负责对各经办机构社会保险基金使用、管理和运营的监督检查;受理投诉、举报,并查处基金管理中违规、违纪案件;对承办补充保险业务的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和监督管理,对补充保险基金实施监督。
(十四) 公务员管理科
完善公务员制度,综合管理全市公务员工作;拟订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非领导职务设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等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公务员考试录用、职务任免、职务升降、竞争上岗、交流、回避、申诉控告、辞职辞退等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日常登记管理工作;承办按照法律规定由市政府提请市人大任免人员及市政府直接任免人员的具体事宜。
(十五)考核奖惩与培训科
研究制定全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考核、培训、奖励、惩戒等单项法规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拟定奖励表彰制度,负责全市行政性奖励表彰的审核工作,组织实施以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奖励、表彰活动。
(十六)外国专家局
拟定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引智经费资助的外国专家聘请计划审批,组织实施国家、省批准的聘请外国专家项目;负责相关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承担有关智力引进的对外联络,协助处理引进国外智力中的有影响事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我市智力引进成果的推广体系,负责组织智力引进成果的鉴定、评估、奖励及推广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批准的出国(境)培训项目;负责管理因公出国(境)的审查工作;承办市引进国外智力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㈧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是公务员单位吗
是。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为依照公务员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直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管理。
根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委托,负责做好辖区用人单位员工工伤认定,工伤救治及其伤残康复管理工作,监督用人单位按规定偿付未参保员工工伤待遇。负责对辖区用人单位和员工遵守执行社会保险政策,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处理违规行为。
(8)铜陵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即社保局(下同)是事业单位,隶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工作职能有明确要求和规定,机构设置应该围绕要求设定,内部负责养老保险、社会保障等重点工作的部门必须按要求设置,并明确相关职责,做好与上级单位的工作对接。
根据社保局的工作职能,一般设置办公室,财务室和各类业务室,业务室应该将养老保险、社会保障、农村医保等单独设立科室,行使相关职能,还应设立对外服务窗口,为大众提供优质便捷的社保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