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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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8月起,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简称“以房养老”)推广至全国范围。
2014年,原保监会发布正式启动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保险试点工作,自2014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2016年7月,原保监会又发通知宣布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期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试点范围扩大至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计划单列市,以及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和广东省的部分地级市
Ⅱ 住房反向抵押年金保险
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将个人所有住房抵押给保险公司或银行,保险公司或银行支付养老金的一种新型养老保险。
2014年6月23号,中国保监会下发《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决定自7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4地率先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即以房养老)试点,试点期为两年。
关于此次意见,专家认为,以房养老保险属于商业保险范畴,以自愿参加为基础,在不影响老年人既有养老福利的前提下,增加了一种新的养老方式。
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特点:
1,保险公司开展老年人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其最大特点在于将反向抵押业务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
2,一方面,保险公司承担长寿风险,依照合同约定定期向老年人支付养老年金直至身故,确保老人的晚年生活后顾无忧。
3,另一方面,老年人过世后,其房产处置所得在偿还保险公司已支付的养老保险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依然归法定继承人所有;如果房产处置所得不足以偿付保险公司已支付的养老保险相关费用,保险公司将承担房价不足的风险,不再向老年人的家属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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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什么意思
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将个人所有住房抵押给保险公司或银行,保险公司或银行支付养老金的一种新型养老保险。
2014年6月23号,中国保监会下发《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
决定自7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4地率先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即以房养老)试点,试点期为两年。
关于此次意见,专家认为,以房养老保险属于商业保险范畴,以自愿参加为基础,在不影响老年人既有养老福利的前提下,增加了一种新的养老方式。
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特点:
保险公司开展老年人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其最大特点在于将反向抵押业务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
一方面,保险公司承担长寿风险,依照合同约定定期向老年人支付养老年金直至身故,确保老人的晚年生活后顾无忧。
另一方面,老年人过世后,其房产处置所得在偿还保险公司已支付的养老保险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依然归法定继承人所有。
如果房产处置所得不足以偿付保险公司已支付的养老保险相关费用,保险公司将承担房价不足的风险,不再向老年人的家属追偿。
(3)住房反抵押保险扩展阅读:
运作流程
反向抵押贷款已经成功证券化,因此反向抵押贷款市场的运作流程包括一级和二级市场,一级市场是反向抵押贷款发起,二级市场主要是反向抵押贷款证券化,为一级市场筹措资金。
下面主要就一级市场运行机制进行介绍:
(1)拥有住房自主产权的老年人在政府许可的机构进行反向抵押贷款的信息咨询。
明白发起反向抵押贷款之后的权利和义务,在审视自身条件后向反向抵押贷款发放机构提出申请;
(2)贷款发放机构初步审查合格后,正式受理申请业务,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对住房进行客观评估,在满足双方各自的条件下正式签订合约。
保险机构为双方保险,保证借款人能根据合约获得相应的权利,也保证向贷款人支付债务总额超过住房自产的部分;
(3)正式合约生效后,住房所有权仍属老年人,老年人按照合约要求维护好住房,贷款发放机构同样按要求支付贷款给借款人;
(4)在老年人死亡、永久搬离、出售住房时,合约到期,住房所有权转移到贷款人,贷款发放机构处置住房,收回成本,取得利润;
(5)在整个方向抵押贷款一级市场的运作中,政府有关机构起一个市场培育、政策扶植、税费减免、监督检查、信息咨询、保险及在必要时提供资金支持等。
Ⅳ 住房抵押和保险是什么
购房者在贷款买房时,大多数银行都有“强制性”的规定,必须同时购买“个人抵押贷款房屋保险”。
住房保险包括住房财产保险、个人抵押贷款保险。有此险种是因为银行和借贷人都在寻求保障,因为个人贷款业务期限往往较长,当中可能会出现变数,银行希望借款人在无力偿还贷款时能保障贷款的偿还,而借款人则希望这一保障能使其保留房产;而这种保障是双方都无法解决的,因此引入了住房贷款保险:保险费=保险金额(即总房价)×保险费率×保险期限。它使得银行在有还贷危险时可以作为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得到赔付,而交保人出险后也可保住房产。
住房保险主要有个人抵押贷款房屋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和个人购置住房抵押贷款保证保险。而家庭财产保险的投保范围包括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衣服、卧具,家具、燃气用具、厨具、乐器、体育器械,家用电器;附加险有盗窃、抢劫和金银首饰、钞票、债券保险以及第三者责任保险。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险的保险金额分年计算,保险费率高于抵押贷款屋保险,保险期限不超过20年。由于此种保险类似寿险,是针对投保人发生人身意外等事故的保险,保险公司为此承担的风险较大,其保险责任也制订得较为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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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城市
2014年6月17日,中国保监会以保监发〔2014〕53号印发《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该《意见》共分开展试点的重要意义、开展试点的基本原则、试点资格申请与审核、试点产品管理、试点要求、其他事项6部分,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
(一)投保人群应为60周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的老年人。
(二)试点城市为北京、上海、广州、武汉。
(三)试点期间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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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政策具体内容是什么
具体内容是在你30岁时贷款买套房,辛苦一辈子花了30年终于还清了贷款,然后发现养老没钱,于是将住房反向抵押给金融机构,获得了不错的老年生活,在你百年归天的那天,金融机构把你的房子收走。
主要宗旨是告诉人民钱财乃身外之物,而这项政策真正让人们做到钱财生不带来,死不带走。
Ⅶ 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什么意思
“以房养老”保险是指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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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省九条”在哪里开民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
从今年8月起,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简称“以房养老”)推广至全国范围。
2014年,原保监会发布正式启动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保险试点工作,自2014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2016年7月,原保监会又发通知宣布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期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试点范围扩大至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计划单列市,以及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和广东省的部分地级市
Ⅸ 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
从今年8月起,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简称“以房养老”)推广至全国范围。
2014年,原保监会发布正式启动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保险试点工作,自2014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2016年7月,原保监会又发通知宣布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期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试点范围扩大至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计划单列市,以及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和广东省的部分地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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