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少儿超能宝两全保险(3.0版)中的重症手足口病,合同里的条款有哪些
少儿超能宝3.0是太平洋人寿推出的一款返还型的儿童重疾险产品,除了保障重疾和轻症以外,还保障15种少儿特定重疾,重症手足口病就是15种特疾之一。接下来我们详细的看一下这款产品的详细保障内容。
我们先来看一下这款产品谁才可以买:
投保年龄:0-17周岁
保障期间:30年
最长交费期间:10年
等待期:180天
智能核保:无
这款产品由于是儿童专属保险,所以只允许0-17岁的孩子投保。并且不提供智能核保功能,这样就没有办法快速知道核保结论。
知道了谁能买,那么我们来看一下这款产品的保障内容:
重疾保障:100种重疾,赔付100%基本保额及已交保费;
轻症保障:50种轻症,最高赔付3次,每次赔付20%基本保额
少儿特定重疾:15种少儿特定重疾,赔付200%基本保额及已交保费
满期返还:未理赔重疾,保险期满仍生存,返还150%已交保费
身故/全残:18岁前返还所交保费,18岁后返还150%所交保费
被保人豁免:轻症豁免后期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投保人豁免(可选):重疾、身故、全残豁免后期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以上就是他的基本保障,很多家长朋友很关心保障的儿童特疾是什么情况,深蓝君也为了方便大家了解,将这款产品的15款特疾汇总如下表:
图片来源:深蓝保
直接说结论:
如果追求性价比:人保少儿长期重疾险,保到孩子 23 岁,覆盖病种全面,性价比十分不错。
如果想要高保额:百年大黄蜂 2 号,不仅保障期限灵活,而且前 11 年保额每年递增 5%,最高可以增长到 81 万。
我们看到在保障差不多的情况下,消费型的重疾险保费要比返还型重疾险便宜4倍多,这也是深蓝君一直不建议普通家庭购买带有返还性质的产品的原因,保费贵,性价比低。
返还产品的本质:就是比普通保险多交了很多保费。保险公司把多交的钱拿去投资,最后把已经贬值很多的本金返还给我们。
如果父母的保障都还没做好,就花重金给孩子购买返还型保险,在我看来是很不理智的。
如果你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儿童重疾险的挑选重点、产品测评和保险科普,欢迎到深蓝保官网。
⑵ 少儿超能宝两全保险包括哪些病
1、非危及生命的恶性病变:经组织病理学检查被明确诊断为下列恶性病变,并且接受了相应的治疗。
2、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被临床诊断为急性心肌梗塞并接受了急性心肌梗塞治疗,仅对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激光心肌血运重建术等四项中的其中一项承担保险责任,给付其中一项保险金后,对其他三项特定疾病的保险责任也同时终止。
3、冠状动脉介入手术:为了治疗明显的冠状动脉狭窄性疾病,首次实际实施了冠状动脉球囊扩张成形术、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或激光冠状动脉成形术。
4、视力严重受损: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目视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申请理赔时,被保险人年龄必须在3周岁以上,并且须提供理赔当时的视力严重受损诊断及检查证据。
5、单目失明: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单眼视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须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申请理赔时,被保险人年龄必须在3周岁以上,并且须提供理赔当时的视力严重受损诊断及检查证据。
少儿超能宝涵盖88种重疾,对所有重疾发病数的覆盖率达到了98%以上,确诊即赔付基本保额,为宝宝的健康和家庭的财务保驾护航,少儿超能宝保费低、保额高,保障全面,病种重疾全面覆盖。
(2)太平洋人寿少儿超能宝两全保险条款扩展阅读:
购买少儿保险注意事项:
1、保监会特别规定了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最高限额(一般在5万元至10万元之间),因此少儿保险的身故保障在10万元左右即可。
2、少儿教育金保险一般都带有保费豁免条款,即在缴费期间,如果家长发生意外或者罹患重疾而失去缴纳保费能力,保险合同依然有效,孩子上学所需的花费仍能得到保障。
3、为防止在保险期间家长因故无力继续缴纳保费,在购买主险的同时,最好购买豁免保费附加险,万一家长发生意外导致身故或残疾时,保险公司可豁免以后的各期保费,确保孩子的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4、购买时可以进行适当组合,最好是买全意外伤害险、健康险、教育险等全部保障,同时缴费期最好集中在孩子未成年时,在他们长大成人后,可自行选择合适的险种来投保。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少儿保险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太平洋保险官网-少儿超能宝两全保险
⑶ 少儿超能两全保险条款
太平洋少儿超能宝2.0两全保险(2.0版)保险产品计划保险期限:30年,具有保障全,双豁免,满期返还更增值等特点。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⑷ 太平洋少儿超能宝两全保险(3.0版)包括哪些除外责任
太平洋少儿超能宝两全保险(3.0版)除外责任: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太平洋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 车;(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 2 年以上保险费的,太平洋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 2 年以上 保险费的,太平洋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太平洋保险公司向您退还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投保人身故或全残的,太平洋保险公司不予豁免保险费:(1)投保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2)投保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投保人自杀时 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3)投保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4)投保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5)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