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上海退休老人住院医保怎么报销
参照《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六章,医疗费用的结算:
(1)属于统筹基金和附加基金支付的,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如实记抵消,并不需要个人单独支付再报销;
(2)属于个人医疗账户资金账支付的,定点医疗机构或者定点零售药店应当从职工的个人医疗帐户中划扣,个人医疗帐户资金不足支付的,应当向职工收取。
(3)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对职工就医或者配药所发生的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应当向职工收取。
上海退休老人住院医保报销费用比例按照年龄具体区分如下:
(1)退休人员住院或者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起付标准为700元;2001年1月1日后退休的,起付标准为1200元。
(2)退休人员一年内住院或者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92%。
(3)退休人员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以及由统筹基金支付后其余部分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医疗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退休人员自负。
『贰』 上海市退休职工住院医疗保险如何办理
退休职工从出院到获得补偿款需要经过以下流程:把相关住院凭证、收费单据交至市职工保障互助会设在全市各街道的146个服务点;各服务点工作人员集中起来送往市职保会下属的19个区县服务处;等服务处收到市医保局关于病人住院情况的确认信息后才能进行给付结算,并送市职保会审核付款。
一般来说,由于每天人数不多,服务点工作人员大多每周送一次材料,而市医保局确认信息也需要7至10天,再加上核对给付,整个过程差不多就要3周了。
由于与市总工会之间尚未实现退休职工住院信息的即时共享,所以确认时间存在偏长的情况。
『叁』 上海退休职工住院报销
没有报销,除非参加总工会互助的,可以到街道一门式
『肆』 上海市退休职工住院医保有哪些规定
1、必须带本人的身份证和医保卡;
2、急症病人,需要补办手续的,请向医生声明您是医保参保人;
3、医保的报销范围仅限于住院期间及费用及出院带药物的费用,之前的门诊检查和治疗费用是不能报销的。而出院后的检查及治疗费用也是不能报销的;
4、经过初步检查,已经确定要住院的话,尽量不要在门诊做过量的检查和治疗,尽快入院,入院后再详细检查和治疗。只有住院期间的检查和治疗才会报销。
『伍』 上海退休老人住院医保怎么报销
1、参照《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六章,医疗费用的结算:
(1)属于统筹基金和附加基金支付的,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如实记帐抵消,并不需要个人单独支付再报销;
(2)属于个人医疗帐户资金支付的,定点医疗机构或者定点零售药店应当从职工的个人医疗帐户中划扣,个人医疗帐户资金不足支付的,应当向职工收取。
(3)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对职工就医或者配药所发生的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应当向职工收取。
2、上海退休老人住院医保报销费用比例按照年龄具体区分如下:
(1)退休人员住院或者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起付标准为700元;2001年1月1日后退休的,起付标准为1200元。
(2)退休人员一年内住院或者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92%。
(3)退休人员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以及由统筹基金支付后其余部分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医疗帐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退休人员自负。
(5)上海退休住院保险扩展阅读:
1、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34万元。职工在一年内住院、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以及门诊大病或者家庭病床医疗费用,在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由统筹基金按照支付比例支付。
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附加基金支付80%,其余部分由职工自负。
2、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3、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按照规定向第三人追偿。
『陆』 上海退休人在三类医院住院,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是多少账单谁能帮我看一下
你好;这个是没临床依据的。如果您有这方面的烦恼,请先到正规的医院诊断,再根据医生的指导进行治疗,切勿自行用药。
『柒』 上海退休老人住院,医保会怎么报销
如果你的家人住院了,但是他拥有医保的话,那么医保将会给他报销部分费用,如果你是在办理保险的那个地方住院的话,那么,就可以直接利用医保缴费,那么医保就将会给你报销部分费用,也就可以减少你的负担。
『捌』 上海退休大病住院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是的,去年交185元的今年要交222元,每年都会往上涨一点的。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2014年上海工会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的通知》(沪工总保〔2013〕307号)的规定:
(八)“退休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2014年4月1日起,参加“在职住院计划”或“综合保障计划”的单位,组织退休职工团体参保缴费标准为207元/份;在职职工未参加“在职住院计划”或“综合保障计划”的单位,退休职工团体参保缴费标准为222元/份;2014年“社区参保对象”中的续保人员、2013年6月之后退休的首次参保人员、中断后一年内再参保的人员的缴费标准为222元/份;其余社区参保人员的缴费标准为444元/份。保障期限1年,每人可参加1份。被保障人参加后发生住院治疗、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治疗、门诊大病、家庭病床治疗等情况,按照标准对统筹基金和附加基金支付范围内的个人自负部分领取相应的医疗互助保障金,保障期限内最高可领取医疗互助保障金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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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 上海企业退休人员补交住院医疗保险什么时候开始
上海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缴费即日起受理,至2019年12月25日结束。参保人员按照年度缴费,享受2020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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