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什么叫保险利益投保人对哪些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或事实上的利益。
保险合同的成立,以投保人具有保险利益为前提条件。财产上的保险利益为保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对保险财产享有的经济利益。
人身上的保险利益为保险合同订立时投保人在血统、婚姻上的感情,或基于债务等关系而对被保险人的生命、健康或安全有合法与实际的经济利益。人身保险利益于合同订立时必须具备,但保险事故发生时如已消灭,通常也不影响投保人的权益,因人身保险兼有储蓄性质,此利益不应被剥夺。
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无保险利益,保险合同无效。这一原则可以防止道德危险发生,避免将保险变成贿赙性质,同时在保险利益价值确定的情况下,可作为赔偿的最高限额。
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1)本人;
(2)配偶、子女、父母;
(3)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4)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1)投保人对什么具有保险扩展阅读:
1、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的利益。保险利益必须是被法律认可并受到法律保护的利益,它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与社会公共利益相一致。
保险利益产生于国家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法律所承认的有效合同。具体而言,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维护标的安全责任等必须是依法或依有法律效力的合同而合法取得、合法享有、合法承担的,凡是违法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而产生的利益都是非法利益,不能作为保险利益。
2、保险利益必需是确定的利益。确定的利益是客观存在的、可实现的利益,而不是凭主观臆测、推断可能获得的利益,包括现有利益和期待利益。
已经拥有的利益或者利害关系为现有利益,如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已经拥有的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等而享有的利益为现有利益。尚未拥有但可以确定的利益或利害关系为期待利益,这种利益必须建立在客观物质基础上,而不是主观臆断、凭空想象的利益。例如,预期的营业利润、预期的租金等属于合理的期待利益,可以作为保险利益。
3、保险利益必须是经济利益。所谓经济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利益必须是可通过货币计量的利益。
『贰』 投保人对下列人员中具有保险利益的是
答案C
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
(三)前项以外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抚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叁』 人身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对哪些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第三十一条,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1)本人;
(2)配偶、父母、子女;
(3)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4)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肆』 投保人对哪些人具有保险利益
投保人,也称要保人,是指向保险公司提出投保申请,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并负责缴纳保险费的人。投保人可以是法人或自然人。
投保人必须具备三个资格条件:
①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当自然人充当投保人时,必须达到18周岁,或者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16一、18周岁者,且智力正常,能够理智地进行活动。
②对保险标的具有可保利益。即投保人需对被保险人的继续生存、死亡或残废具有经济利害关系。
③有缴纳保险费的能力。
3.投保人可以为哪些人投保人身保险?
投保人对下列人有可保利益,可以为其投保人身保险:
①本人。
②配偶、父母、子女。
③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如:有经济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孙子、孙女、外孙子、外孙女有可保利益,可以投保;父母双亡,有经济能力的兄、姊对未成年的弟、妹有抚养义务,视为有可保利益,可以投保。
④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投保的其他人,如雇主为雇员等。
投保人为其他人投保时,必须征得被保险人同意。另外,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包括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智力不正常的人)投保以死亡作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但父母为未成年子女投保者例外。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伍』 人身保险中投保人对哪些人具有保险利
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
(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以上为人身险的范畴
『陆』 投保人对什么人具有保险利益
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的基本原则,其本质内容是要求投保人必须对投保的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如果投保人以不具有保险利益的标的投保,保险人可单方面宣布保险合同无效;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事故,被保险人不得因保险而获得不属于保险利益限度内的额外利益。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对以下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1.本人;
2.配偶、子女、父母;
3.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此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在财产保险中,凡可使投保人产生经济利害关系的标的,都具有保险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