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是郑博士说风水厉害还是黄森权说风水厉害
无论有名无名,不要只看名声的大小,名声的大小和水平的高低没有任何关系。要看现实中他们所做风水的具体效应。过去的风水先生敢言等风水发生作用才收费,那些大名鼎鼎的风水师敢骂吗?常言:大隐隐于市、高手在民间等那些高人可都是真心修炼的,而且低调,从不张扬的,他们大都隐藏在民间。
㈡ 郑博士,如何让爱人回到身边
爱一个就要能为了他付出自己
㈢ 郑博士说风水:老是做梦好还是不好
老是做梦好还是不好?当梦境恶劣或者甜美,如何解梦?作为解梦者,你解梦方法和技巧如何?这些问题很多朋友都咨询过郑博士。 有些朋友一夜会做很多梦,也有些朋友长年累月没什么梦;有些人对于梦境记忆犹新,另一些朋友则记住不梦境,往往时过境迁,睡醒后不知梦境究竟发生了什么。 有些人特别烦躁,经常多梦。老是做梦好还是不好? 在分析梦境的前提下,郑博士认为老是做梦好还是不好应该首先分析其身体健康的情况,诸梦是不是其身心状态造成的。 这话怎讲? 从命理学的阴阳角度而言,研究表明,连动物也似乎会睡梦,梦不是人类特有的。虽然从大众的角度而言,很多人都睡有梦,醒来就忘记了。这与人自身的阴阳是否平衡有关。 人与人是不同的,一些人阳气多一些,有些人阴气多一些,身体特质也是如此,一般来说阳气特质的人少梦一些,阴气特质的人会梦多一些。郑博士提醒朋友们: 对于阴虚的人,并不是梦越多越好;而对于阳盛的人来说,则是梦越多越好。 为何?因为人“阳气”太多,会因得势而傲慢,盛气凌人,这是阳气过盛的情况,郑博士认为这些人是需要一些缓解的,梦多则好,甚至可以适当的“造梦”。 这就是相对的阴虚和阳亢,对于阴虚过多的人应该使用减少梦的方法,对阳亢的人要用适当缓解和泄气的方法。在引导上,一个是使用收法,一个是使用放法。如果他们有足够的机缘,使得可以时间内暂时完成一个过程,这是可以的,否则应该学会放弃。这也是为什么有时候要分析机缘和缘分的问题,有适当的把握了,可以面对千奇百怪的梦境。 郑博士认为,从命理学和位理学的角度而言。万事万物,往往有因果。做梦好还是不好,需要追求梦境发生的背景,背后隐藏的原因。这里说的原因,有现在的因素,有以前作为的行为及后果的原因…… 这时候的解梦者,似乎是束手无策的,其实不必如此的,有很多问题是有解决方法的。 郑博士认为解梦者需要实现在环境、社会以及自我的有限条件下,进行价值取舍以及适当的引导。 因为每一个梦的“天地”有各自的特点,解梦的人,还要有适当的机缘和方法。
㈣ 胡适在哪一篇文章中说过保险的意义
1933年4月9日,上海《申报》的“人寿保险专刊”第四期,刊出了胡适的一幅题词,堪称中国知名学者向国人推荐人寿保险的一次“先例”。题词如下:
人寿保险含有两种人生常识:
第一,“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所以壮年要做老年的准备,强健时要做疾病时的计划。
第二,“日计不足,岁计有余”,所以微细的金钱,只须有长久的积聚,可以供重大的用度。
无怪乎,胡适老年曾将保险与人生伦理联系起来,做过这样一番感叹。他说:
“保险的意义,只是今天作明天的准备;生时作死时的准备;父母作儿女的准备;儿女幼时作儿女长大时的准备;如此而已。今天预备明天,这是真稳健;生时预备死时,这是真旷达;父母预备儿女,这是真慈爱。能做到这三步的人,才能算作是现代人。”
胡适晚年流寓美国时,并未能像在中国时那样,有计划地实施个人保险计划。这导致他一度贫病交加,当心脏病复发入院治疗时,医疗费也成了难题之一。实际上,他曾想过要在美国参投“医保”,但因其年老多病,被拒之门外。对此,他不无感慨地说过这样的话:“美国资本主义很坏,我这个年纪大了后,我想保险,他们嫌我年纪大,嫌我心脏病……”
后来,还是蒋介石托人办理,才把胡适入院医疗费结清,解了胡适投保不得、捉襟见肘的这场难堪。当然,胡适不久即离美赴台,在其出任“中研院”院长之后,“医保”问题自然也就不成问题了,由蒋介石政府提供的优厚待遇,足以令其不再有“保险”之忧了。
(4)郑博士谈保险热点话题扩展阅读:
胡适(1891年12月17日—1962年2月24日),原名嗣穈,学名洪骍,字希疆,笔名胡适,字适之。著名思想家、文学家、哲学家。徽州绩溪人,以倡导“白话文”、领导新文化运动闻名于世。
幼年就读于家乡私塾,19岁考取庚子赔款官费生,留学美国,师从哲学家约翰·杜威,1917年夏回国,受聘为北京大学教授。1918年加入《新青年》编辑部,大力提倡白话文,宣扬个性解放、思想自由,与陈独秀同为新文化运动的领袖。
他的文章从创作理论的角度阐述新旧文学的区别,提倡新文学创作,翻译法国都德、莫泊桑、挪威易卜生的部分作品,又率先从事白话文学的创作。他于1917年发表的白话诗是现代文学史上的第一批新诗。
“五四运动”后,同李大钊、陈独秀等接受马克思主义的知识分子分道扬镳,由“问题与主义之争”开其端,倡导改良,从此改变了他“20年不谈政治;20年不干政治”的态度。
他于1920年代办《努力周报》,1930年代办《独立评论》,1940年代办“独立时论社”。1938~1942年出任国民政府驻美大使。1939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提名。1946~1948年任北京大学校长。1949年去美国。1952年返台,1957年始任中央研究院院长。1962年在台北病逝。
胡适一生的学术活动主要在文学、哲学、史学、考据学、教育学、红学几个方面,主要著作有《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尝试集》、《白话文学史》(上)和《胡适文存》(四集)等。他在学术上影响最大的是提倡“大胆地假设、小心地求证”的治学方法。
㈤ 有谁知道郑博士说风水的这个人到底是为了赚钱还是什么
我朋友试过,假大师,别信
㈥ 郑博士运势空中落物什么意思
今天2020年9月1日
农历七月十四 星期二
财神:正西
吉时:卯巳戌
冲:冲牛(辛丑)煞西
忌:移徙 盖屋 竖柱 开仓 针灸 置产
宜:经销商大会 投资 签约 办公室挂匾 祈福 祭祀 求嗣
今天周二 冲牛 财神:正西
幸运颜色:白色 幸运数字4和9
鼠:空中落物,
牛:不宜投资,
虎:谨慎皮肤,
兔:贵人助力,
龙:偏财得利,
蛇:一步三摇,
马:不利偏财,
羊:心想事成,
猴:紫气东来,
鸡:顺风顺水,
狗:万事顺利,
猪:情缘大涨。
㈦ 郑博士:算命真的准确吗
郑伟建博士/文算命是民间的俗称,学术上的专业称谓叫预测,研究算命的学术叫易学、也叫术数。理论核心是阴阳五行天干地支及八卦易经,理论系统较为复杂深奥。狭义的算命即是对人生辰八字的预测,广义的算命则包含八字排测、紫微斗数、面相手相、八卦六爻、奇门遁甲、地理风水等等。古代的占卜、筮法,均属于算命。算命,中国预测的历史源远流长,其起源有据可靠可追溯到最高的伏羲氏,之后周文王演八卦,则算命开始逐步得以完善。那么,算命真的准确吗?换言之,从你八字中究竟能了解什么?今天,郑博士八字排测说说这个问题。八字,也叫四柱,是人出生的年、月、日、时,合起来是八个字。八字命理学是一种根据八字推命的方法。,是中国传统的人生运动变化规律的预测方法。根据人出生的年、月、日、时,按天干、地支依次排列成八个字(称为“八字”),再用本干支所属五行生克推算人的命运,断定人的吉凶祸福。相传始于 唐 李虚中,托名 鬼谷子。 唐 韩愈《殿中侍御史李君墓志铭》:“﹝ 李君 名 虚中 ﹞,最深於五行书,以人之始生年月日所直日辰支干,相生胜衰死王相,斟酌推人寿夭贵贱利不利,辄先处其年时,百不失一二。”人生在世,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因此如果一个人一生顺遂平安,无风无浪,志得意满,福寿双全。从某种意义上讲,这种命是不需要算的。但对于绝大多数的人而言,一生中总是祸福相倚、吉凶相随的。仕途的坎坷、投资的失败、情感的误区、婚姻的错位、身体病患、官讼牢狱、天灾横祸等等,都给人带来无穷的烦忧和恨悔。为什么总要等到曾经沧海、历尽风霜之后才懂得天命的可畏呢?中国传统的八字命理学就是一部引导人们保平安、求幸福的人生预测学。它通过合理趋避、积极取舍的人生态度来强化阴阳五行中的良性能量、淡化八字运程中的不谐气场,从而真正达到把握人生预约未来的美好愿望。所以郑博士认为八字命理学是华夏文明的伟大创举,炎黄子孙的幸福哲学。八字命理学即俗称算命,可为一个人预测和化解哪些方面呢?郑博士简单介绍如下:1、预测官运 财为养命之源,是幸福生活的物质基础。经营方向、买卖时机、存储消费,八字命理能为朋友们尽解投资守财方略。3、预测感情 “初恋时我们不懂爱情。”感情世界里既有美好的回忆,也有苦涩的滋味。谁是命中的真命天子?八字预测一目了然。 4、预测婚姻 夫妇为人伦之大。洞房花烛是人生三大幸事之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命中莫逢阴差阳错,四柱切忌伤妻克夫。八字能合婚,为朋友们排忧解难。5、预测疾病 家有千金难买长生之药。病痛的折磨不分贫富贵贱。自古医易相通,求医问药,八字庶几可知。6、预测学业 郑博士认为,命理八字和传统的位理学结合起来,能预测出更多东西。比如你的名字是否合适?你居住的环境或者办公的环境是否恰当?你的合作伙伴是否与你相合等等,都能帮助你认清机关,从而为你化腐朽为神奇奠定基础。郑伟建博士点评:1、算命真的准确吗?从中国博大精深的预测理论来看的确很准;但是,由于掌握该理论的具体人士的水平不一,可能会出现差异。如同不同的医生对待同一个病人, 2、算命只是一种手段,通过算命了解自身的长处和短处,目的则是扬长避短;克服自身命理的煞气,增加好的气场。 3、一个人命运好坏除了“命”自身问题外,“运”也是相当关键的。因此,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调理屋宅风水尤为重要,只有整体分析化解,你才能风生水起好运来。 星期五 FRIDAY 五四青年节 农历四月十四 冲:冲羊(己未)煞东 宜:修门、追债、纳财、投资、大事勿用 星期六 SATURDAY 立夏佛吉日——释迦摩尼诞生、成道、涅盘三期同一庆(即南传佛教国家的卫塞节)钟离祖师诞辰 农历四月十五 冲:冲猴(庚申)宜:嫁娶、纳财、投资、交易、谈判忌:安葬财神:正西吉时:卯、午、申
㈧ 为何要进行再保险(郑博士谈再保)
郑云瑞再保险的性质
再保险是保险人将其所承保的危险责任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转嫁给其他保险人承担的保险合同,是保险业者之间分散风险责任的方法,而责任转移是再保险的核心所在,以原保险
人基于直接保险合同所承担的责任为保险的对象,从这个意义上说,再保险属于责任保险。再保险合同当事人是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原保险人将要支付保险金而遭受的损失由再保险人给予补偿。
换言之,原保险人因直接保险合同所规定的危险事故发生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时,再保险人根据再保险合同的规定承担原保险人的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责任,因此,再保险合同又可称为损失补偿的保险合同。再保险人是以原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为再保险事故,而以原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所承保的责任为标的。
责任保险说认为,再保险是责任保险,但是再保险意义上的责任保险,并非一般意义上的责任保险。按照通常意义上的责任保险,其保险责任发生的原因是:应当是被保险人对第三人依法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应当是第三人要求被保险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再保险则是以原保险人的填补责任发生为再保险人承担责任的要件,而不管其发生的原因或者被保险人是否具有损害赔偿请求权。此外,再保险合同的成立是以原保险合同的存在为前提条件,再保险的填补责任如果没有原保险的存在,那么,则没有存在的必要,这是一般责任保险所不具备的。也就是说,一般责任保险并非以任何保险为前提条件,而仅仅以是否存在赔偿责任为条件。再者,再保险的填补责任,是受到原保险合同内容和条件的约束,这是再保险合同的特殊性所在,因而再保险是有条件的责任保险。
原保险人所承保的业务在超过其自身能够承担的危险责任时,必须谋求减轻过重的责任,否则,可能丧失其经营上稳定性,甚至可能导致经营失败。责任的减轻属于危险责任的转移,由于原保险人责任的减轻,对于前来投保的业务,便可以大量接受。再保险一方面使原保险人增加承保能力,获得了更多的保险费收入;另一方面,再保险使被保险人的财产和经济活动获得了更大保障。在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之间因危险转移所形成的利害关系,是一种荣辱与共的关系。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得利用为危险责任转移关系而长期使另一方当事人受到损害,否则,双方的再保险关系无法维持。通过再保险,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均获得各自的利益,原保险人因获得再保险保障,可以尽其所能拓展业务,增加保险费收入,而再保险人则因承担危险责任的转移而获得再保险费收入,这项收入因与原保险人利害与共的关系,可以继续增加,而再保险功能进一步得以发挥,从而使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均从再保险中获益。
再保险的功能
再保险的基本功能是为了分散风险,原保险人为避免承保的标的遭受巨额损失,或者因灾害频繁发生而影响其正常的业务经营活动,因而将其所承保的部分业务分出给其他保险人,通过再保险的方式将一些保险人的承保力量聚积到一起。具体说来,再保险具有以下功能:
第一,分散危险责任。根据大数法则,保险人承保业务数量越多,风险的分散就越彻底,保险经营的财务稳定性就越好。保险业务由保险人承保之后,利用再保险方式,由接受再保险的公司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担部分保险责任,从而减轻了原保险人承担的责任。由于再保险业务交换的结果,一方面对不良危险尽可能地分散,另一方面尽量交换危险较少的业务,从而使所承保业务的平均质量有较大的提高。
保险公司是经营风险的特殊行业,经营安全是保险业的最基本要求。保险公司必须将承担的风险及时分散,同时将自留的风险责任均衡化。保险公司所承保业务的保险金额通常大小不一,有高有低,而且相差悬殊,对于保险金额巨大的危险单位,虽然有非常可观的保险费收入,但往往由于风险责任过于集中,很可能影响保险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因此,保险公司为了避免自己承保的业务遭受巨额损失,影响保险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要么放弃巨额风险业务或者仅承保一部分业务,将保险金额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要么全额承保之后,再另行安排再保险。因此,保险公司在承保一项巨额风险业务之后,将超过承保能力的风险分保出去,以保障保险公司经营的稳定性。承保业务的保险公司,可以根据承保的责任大小,将超过部分安排再保险,通过层层再保险,巨额风险被一次又一次地平均化,使风险在众多的保险人之间分散。
第二,扩大承保能力。保险公司是经营被保险人转嫁的各类风险的企业,就每一危险单位而言,是否发生保险事故有其偶然性,难以预测其发生的规律。但通过对同类保险事故长期的数据的积累和分析研究,可以发现近似保险事故发生的频率。这种大数法则是近代保险业赖以生存的数理基础。根据大数法则,经营风险的保险人只有大量地接受风险,才能平衡风险责任,增加保费收入,稳定业务成绩。但保险人的承保能力又受到其资本金和责任准备金等因素的制约,资本较少的保险人难以承保巨额的保险业务,即使财力雄厚的保险人,其承保能力也是有一定限度的,特别是承保巨额风险。原保险人在将其所承保的业务分出之后,减轻了本身所承保的责任,将其风险分散到再保险公司,增加了其保险能力,从而可以接受超过自身财力的较大金额的危险。
保险公司在其所承保的业务中,保险金额大小不一,而且有时相差巨大,特别是保险公司在承保巨额风险时,保险金额过大,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必然影响保险公司经营的稳定性。这对保险公司不仅存在巨大的风险,而且对被保险人也极为不利,因而这种行为被法律所禁止。为了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保障保险公司经营的稳定性,世界各国的保险立法均规定,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的最高自留额不得超过其资本金加公积金总额的一定比例,有的国家规定5%,有的国家则规定10%,超过部分则必须办理再保险,否则,将受到保险监管机构的处罚。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度,保险公司的赔偿能力则可能出现瑕疵,一旦发生特大保险赔偿,被保险人则很可能因保险公司丧失偿付能力而得不到应有的补偿,从而使保险制度失去其应有的意义和功能。
为此,《保险法》第一百条规定:“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即对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所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百分之十;超过的部分,应当办理再保险。”例如,某甲保险公司的资本金加公积金总额为6亿元人民币,那么,甲保险公司所承保的每笔保险业务或者每个危险单位的最高自留额不得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如果没有再保险制度,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的业务,甲保险公司就不能承保。显然,这不利于甲保险公司与其他保险公司进行公平的竞争,而且不能承保大额保险业务,严重影响甲保险公司保险费的收入。因此,通过再保险,保险公司扩大了承保能力。
第三,稳定经营成果,增加经营收益。保险人在经营业务过程中,决定盈利的主要因素是保险费的收入和赔付的支出。如果保险赔付和经营成本超过其保险费收入,保险人则出现亏损;如果保险赔付率非常低,保险人则盈利。由于每年的保险赔付率是不确定的,保险人难以对经营状况作出准确的判断。然而,保险人通过再保险,可以减少保险赔付率的变动幅度,从而稳定业务经营。在损失较少的年份,虽然因付出再保险费而减少了盈利的数额,但是在损失较多或者发生巨额损失时,则可以减少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因此,保险公司通过再保险将自身的责任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从而每年均能获得均衡的利润。
再保险增加原保险人收入
保险人分出业务,应向再保险人支付相应的再保险费,分出业务虽然导致保险费的外流,但由于保险人所承保的风险减少、保险能力的增加,因而增加了保险费的收入。再保险也是原保险人增加收入的一种途径,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是分保手续费的收取。分保手续费分为固定分保手续费和累进计算分保手续费,固定分保手续费按照分出保险费的一定百分比计算,而累进计算分保手续费则是根据赔付率在一定的范围内变动。不管再保险合同执行年度的经营结果如何,再保险人必须接受分入业务,因此,分保手续费对分出公司———即原保险人———来说是一种“旱涝保收”的收益。
其次是保险费准备金的提留。在比例再保险合同中,根据保险惯例,分出公司通常要扣留40%的保险费准备金,一年后再返还给再保险人。扣留保险费准备金的目的在于如再保险人一旦出现支付危机,可以用以承担其未了的再保险责任。因此,客观上增加了分出公司的运营资金,扩大了业务量,进而增加了收入。
再次是分保费缴付时间差的利用。再保险合同的分保费一般按季度或者每半年缴付,分出公司从投保人收到保险费到缴付分保费之间有一个时间差,因此,分出公司可以把数量可观的分保费进行投资,从而获得收益。
从宏观上看,再保险制度的建立,在整个保险业可以建立起分散风险的网络,彻底分散经营风险。再保险业务的要求高于直接保险,要求有较高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这有助于提高保险业的经营管理能力。由于再保险业务离不开国际再保险市场,通过与国际再保险公司的分保联系,加强了同国外保险公司的沟通,增进了对国外保险业的了解,学习到国外先进的保险技术和成功的保险经验,促进我国保险和再保险的健康、快速的发展。
(作者系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博士、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