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国平安保险怎么赔
重大疾病身故保险金的索赔期限是5年,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请求权期限是2年。凡给付身故保险金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就有2个申请时效。所以在住院期间就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一般几个工作日之内就能获得赔款。
因为根据保险法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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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中国平安寿险投保规则
平安财富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1、产品特色
两年一返还快速见收益
交费期间短完成累积快
领取到终身次数不封顶
身故有返还一生有保障
保单能分红收益喜上喜
保单可贷款资金更灵活
2、保险责任
(1)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公司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2周年时仍生存,公司按保险金额的7%给付“生存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公司按保险金额与所交保险费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2)红利分配
客户有权参与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盈利分配,在主险合同有效期间内,按照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公司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的分配。若公司确定本主险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于保单周年日分配给客户。
客户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领取方式:
累积生息:红利留存在公司,按公司每年确定的利率储存生息,并于客户申请或本主险合同终止时给付。
抵交保险费:红利用于抵交下一期的应交保险费,如果抵交后仍有余额,则用于抵交以后各期的应交保险费,但该余额不计利息。交费期满后,抵交保险费方式自动变更为累积生息方式。
购买交清增额保险:依据被保险人当时的年龄,以红利作为一次交清的保险费,增加基本保险金额。交清增额保险的身故保险金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交清增额保险的保险金额和交清增额保险的现金价值两者的较大值确定。
如客户在投保时未选择红利领取方式,则以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3)其他权益
自动垫交
如果客户选择了保险费自动垫交,则客户在宽限期结束时若仍未交纳保险费,公司将以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扣除客户尚未偿还的各项欠款之后的余额自动垫交到期应交的保险费,保险合同继续有效。所垫交的保险费视同借款,按照保单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当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后的余额不足以垫交一期保险费的,公司将根据现金价值的余额计算保险合同可以继续有效的天数。当现金价值余额为零时,保险合同效力即行中止。
上述所称“保险合同”包括主险合同及其附加险合同。
减额交清
如客户决定不再交纳续期保险费,客户可向公司书面申请办理减额交清。办理减额交清后,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将会减少,身故保险金调整成按减额交清后的保险金额与现金价值(均不包括因红利分配产生的相关利益)两者的较大值确定。而客户不需要再为本主险合同交纳保险费,主险合同继续有效。
保单贷款
在主险合同有效期内,经公司同意,客户可凭保险单向公司申请贷款。贷款金额不得超过保险合同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后余额的80%,每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贷款利率按公司当时确定的利率执行,并在贷款协议中载明。贷款本息在贷款到期时一并归还。若客户到期未能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则客户所欠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将作为新的贷款本金计息。
当未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加上其他各项欠款达到保险合同现金价值时,保险合同效力即行中止。
生命尊严提前给付
在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后,被保险人经医院诊断确定为严重疾病末期,经医院医师认定其所患疾病依现有医疗技术无法治愈,且根据医学及临床经验其平均存活期间在6个月以下者,可向我们申领“提前给付保险金”,但申领以1次为限。
“提前给付保险金”的金额以申请当时主险合同身故保险金的50%为限,且同一被保险人依各主险合同所申领的“提前给付保险金”总额以人民币10万元为限。
公司给付“提前给付保险金”后,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各项保险给付、保险单上载明的现金价值及续期保险费均按“提前给付保险金”与身故保险金的比例相应减少,该减少部分视为效力终止。
3、投保规则
说明:本规则仅适用于《平安财富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901》,未涉及之规定以《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个人寿险投保规则(5.02版)》规定为准。
投保年龄:0-65周岁
交费方式:年缴(3年期、5年期)
寿险风险保额为基本保额的0.5倍
4、特殊规定
最低保费限制
3年期缴保单最低起保保费3万元;5年期缴保单最低起保保费2万元。
财务核保规定
该险种按照年交保费的20%计入投保人“累计年交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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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平安保险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三章资本
第四章董事会
第五章监事会
第六章管理机构
第七章财务审理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平安保险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经营保险业务的社会主义股份制保险企业。
公司英文名称:PINGANINSURANCECOMPANYOFCHINA
第二条公司的经营宗旨是信誉第一,客户至上,优质服务,公平竞争,积极开拓保险领域,繁荣保险市场,安定人民生活,发挥经济补偿作用,为发展我国金融保险事业作出贡献。
第三条公司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第四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最大责任以注册资本为限。股东各方以所占股份金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并按其股份比例分享利益和承担风险。
第五条公司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领导、管理、协调、监督和稽核,执行国家统一的保险方针、政策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规章制度,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
第六条公司为区域性保险公司。总公司设于深圳,根据业务发展,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重点在沿海城市设立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七条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的业务范围为:
1.经营人民币及境内、外外币的各种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农业保险、人身保险等业务;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境内外分保、共保等保险业务及法定保险业务;
3.与国内外保险机构建立代理关系和业务往来关系,代理检验、理赔、追偿等事宜;
4.参与国际保险学术活动;
5.有价证券投资及公司业务有关的投资、租赁及资金融通业务;
6.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三章资本
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三亿元。根据业务发展,公司可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增加注册资金。公司股份结构的变化和股权的转让需经人民银行批准。
第四章董事会
第九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由股东选举产生,董事任期四年,期满后可连选连任。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若干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并报中国人民银行核准。
第十条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议,可临时委托代理人行使其职权,董事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须向董事会出具委托书,代理人在董事会例会期间行使董事权利,但授权委托不能连续两次,如届时董事未出席董事会议而又未委托代理人出席视作为弃权。董事会休会期间,重大问题公司直接请示正副董事长一致通过决定。
第十一条董事连续三次不参加董事会会议,原委派方应另行委派新董事。
第十二条董事会职责如下:
一、根据国家政策、方针,审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发展规划;
二、批准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决算与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决定公司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企业发展基金的提取比例;
四、讨论通过公司章程的修改和补充;
五、讨论提出公司内部机构及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的设置、变更方案;
六、讨论提出公司资本金的增加和转让议案;
七、决定聘任总经理。
第五章监事会
第十三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设首席监事一人,监事若干人。首席监事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名,其它监事成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监事任期四年,期满后,如需要可连续受聘。
第十四条监事会职责如下:
一、根据国家政策及国内外的形势,对公司的经营方针及发展规划的制定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查公司的年度预算和决算;
三、对涉及公司的重大问题,参与调查处理。
第六章管理机构
第十五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总经理为公司法人代表,对董事会全面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及公司章程,主持领导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及董事会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十六条总经理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按照公司的章程,董事会通过的各项决议、规定和制度、组织公司的经营活动。
二、组织编制公司的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送交董事会审议,经董事会批准后负责执行和实施。
三、主持制定公司的经营管理规章制度、劳动工资制度、职工考勤、升级与奖惩制度和其它各项工作业务制度。
四、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合理设置公司内部的部门;决定聘用副总经理(报董事会审定)总经理助理、部门经理和其他中层管理人员,报董事会备案。
五、负责向董事会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和其它报告,接受董事们的质询。
第十七条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并协助总经理工作,当总经理不在时,受总经理委托,代行总经理职权。
第十八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员请求辞职应提前六十天向董事会提出书面报告;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审定,报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聘任。
第十九条总公司对分支机构及附属机构的主要人事任免、业务政策、综合计划、资金运用、分保规划、各类准备金管理及涉外事务方面实行统一领导。
第七章财务审理
第二十条公司以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为一个会计年度。年终编制资产负债表、营业报告、损益表、财产目录以及盈余分配方案,由总经理提交监事会审核并报经董事会审定后,报请国家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提留责任准备金和总准备金。
第二十二条公司资产运用严格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公司董事会修改补充。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平安保险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实施,修改亦同。
D. 中国平安安鑫保条款
平安福是平安保险里保障最齐全,保费低保障高,重疾险保的疾病也是最多的53种。还有交通意外身故双倍赔付,意外险保至70周岁。主险是保终身的。不足就是不保本,比如保险可能要三十年以后主险重疾险意外险才可以拿回本钱。
中国平安保险“平安福”优点是第一款费率市场化产品,相同的保额缴费是市场上最低的。保险没有什么优缺点,只有适合自己和不适合自己的区别。适合自己的都是优点,不适合自己的都是缺点。非要说缺点,那就是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能投保了。
中国平安保险的平安福保险的缺陷:因为缴费低,没有任何收益,也不能当养老金使用。只有成年人才可以购买。
保险指南
安鑫保是一款定期的两全保险,不能保障至终身。具有保费返还功能,是储蓄型保险。和不能返还保费的产品相比,保费要贵一些。如果保费预算充足,可以选择平安安鑫保两全保险,兼顾身故和养老保障。至于这款产品好不好,还是要看个人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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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平安保险的万能险具体细则
具体细则应该在条款上会有。
要注意的几点应该是它分为保障账户和现金账户两块儿,现金价值就是可以动的钱,而保障账户里的钱是保障成本以及初始费用,前三年都不可以动的甚至前10年动都会影响整个保单的收益。
那么粗略的说一下就是保险包括主险(身故寿险)和附加险(重疾险)
现金账户是活期储蓄,但是没事最好别动
现金账户的利息,目前是4%,因为是月复利的,所以建议长期持有,化成银行年单利的话大概是6%~7%的样子。
现金账户可以缓缴也可以保险公司垫交
账户里的钱取出来一部分,保险继续有效
F. 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理赔的条件及规定
平安保险理赔流程:
1、报案(拨打全国统一报案电话95511)
2、准备申请材料及索赔
3、保险公司受理
4、保险公司审核
5、通知赔款结论
6、支付理赔金
《保险法》第 22 、 23 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依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
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6)中国平安保险细则扩展阅读
理赔方式
保险公司在出险后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向保户理赔有两种方式:赔偿和给付。
赔偿与财产保险对应,指保险公司根据保险财产出险时的受损情况,在保险额的基础上对被保险人的损失进行的赔偿。保险赔偿是补偿性质的,即它只对实际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最多与受损财产的价值相当,而永远不会多于其价值。
而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作为保险标的,因人的生命和身体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所以,人身保险出险而使生命或身体所受到的损害,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故在出险时,保险公司只能在保单约定的额度内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即人身保险是以给付的方式支付保险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