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开始于哪年
1995年,我国全面实施社保制度。1999年1月22日,《失业保险条例》以国务院令第258号发布,从这一年起,开始实行缴纳失业保险金,按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个人1%缴纳。此前,已经参加工作但没有缴纳失业保险的,以工龄折同为缴费年限;此后,则以职工实际缴费年费计算。无论缴费年限多长,领取失业金时间最长不超过两年。
2. 职工失业保险是从哪一年开始缴纳的
职工失业保险是从1999年1月22日开始缴纳的。
失业保险条例,1998年12月26日国务院第11次常务会议通过,1999年1月22日国务院令第258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3. 失业保险是哪年开始强制性实行的
这好像是从1998年开始有这种失业保险,而到2008年开始进行强制执行。这样的情况下是可以的,是可以进行。
4. 我国是什么时候开始建立失业保险制度的
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是在1986年正式建立的。1986年,国务院颁布了《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对国营企业职工实行职工待业保险制度。
5. 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
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是在1986年正式建立的。1986年,国务院颁布了《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对国营企业职工实行职工待业保险制度。建立失业保险制度的主要目的之一是配合国有企业改革和劳动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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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国家什么时候开始实行缴纳失业保险金
1999年1月22日。
失业保险条例,1998年12月26日国务院第11次常务会议通过,1999年1月22日国务院令第258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6)我国失业保险从哪年开始的扩展阅读
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以上并在停止缴纳失业保险后60天内进行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金。携带本人身份证,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失业保险金缴纳手册,缴费证明和1张1英寸近照办理相关手续。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42元。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69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96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23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51元。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842元发放。
7. 我国民营企业失业保险制度规定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是在1986年正式建立的。1986年,国务院颁布了《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对国营企业职工实行职工待业保险制度。建立失业保险制度的主要目的之一是配合国有企业改革和劳动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