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保险公司扩损什么意思
碰撞后的扩损,保险公司不可以拒赔,若发生拒赔,消费者可以向当地保监会或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机动车辆保险即“车险”,是以机动车辆本身及其第三者责任等为保险标志的一种运输工具保险。其保险客户,主要是拥有各种机动交通工具的法人团体和个人;其保险标的,主要是各种类型的汽车,但也包括电车、电瓶车等专用车辆及摩托车等。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2012年3月份,中国保监会先后发布了《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和《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推动了车辆保险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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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 碰撞后的扩损,保险公司可以拒赔吗
保险协议中若有关于这一条款,保险公司应当进行赔偿。
电话咨询,保险协议条款中有这一条款。
找到保险条款证明材料,查阅有这一条款。
带保险卡,以及证明材料到保险公司柜台办理补偿。
若保险公司不赔偿,进行报警。
『叁』 如果自己的车别别人剐蹭了,保险公司来了要扩大剐蹭面积,合理吗
你好根据你的情况不需要扩损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肆』 实习期事故全责保险公司拒赔,对方4S店扩损怎么办
实习期,只要不是在高速公路上,事故赔偿保险公司应该赔偿,这种情况可以打官司,我是高速公路上出的事故,那就违背了交通法,保险公司拒赔是正常了
『伍』 保险公司物损赔偿标准
楼上,一般情况,注意,我说的一般情况,经济赔偿凭证所载明的金额会大于实际需要赔偿的金额,当然不否认您是按照凭证载明金额付的钱!
保险公司在赔偿物损人伤的案件时,会按照他们自由的一套估值方式和价格判定方法,不会百分之百参考经济赔偿凭证。所以,在赔付过程中,保险公司肯定是按照有利于自身的标准进行赔付。比如您撞的电动自行车新车价格为2000元,用了两年了,可能经济赔偿凭证上记载您支付了三者1800元或者两千元略微往上,那么保险公司可能只赔偿1500元左右。因为它是按照市值估价来计算的!
如果保险公司赔偿的额度和您经济赔偿凭证上所载明的数额相差不到10%,那么我觉得不用太去计较,如果相差额度较大,您接受不了,那么可以直接找保监会投诉,也可以直接走法律程序。
一般而言,只要到了法律诉讼阶段,您的胜诉比例在95%以上。
说了这么多,只是想告诉您,保险公司和您之间进行博弈的对象,就是那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三十之间的差额,而这个差额和您付出的法律成本之间,是您需要衡量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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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 扩损什么意思
扩损是扩大损失或者损伤程度啊。保险公司定损怕有的车主或者修理厂赔了钱不换新的,所以把需要赔钱的部件扩大损伤面积或者损伤程度,使其报废。
『柒』 保险公司赔偿有哪些内容
1、保险合同未生效、新车无临时牌照或者临时牌照过期期间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不赔偿。
在汽车基本险的四个险种的免责条款中,都明确规定,除非另有约定,否则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法官提醒】:在为仅有临时车牌的新车购买保险,应与保险公司事先单独做出在临时车牌方面的约定。
2、未按规定年检或者未通过年检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赔偿。
车辆未通过年检或者未及时年检的,均属于不能合法上路的。车险免责条款规定,未在规定检验期限内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或检验未通过而上路行驶过程中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法官提醒】:一定要重视年检这件事,车辆未年检,保险就相当于白买,车辆处于“裸奔”状态,要多危险有多危险。
3、修理期间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赔偿。
车辆在检测、维修、养护过程中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赔偿。原因是保险公司认为维修点负有看管车辆的责任,车辆被盗或者损坏是属于维修点的过失。此外,还包括车辆在出险后,送去维修的路上或者在维修过程中额外出现的意外损失的情况,保险公司也是不赔偿的。
法官提醒:修理期间,一定要注意看护好车辆,与维修点约定好,同时还可以专门就维修期间的责任与保险公司进行单独约定。
4、撞到自己家人的,保险公司不赔偿。
第三者责任险其中一条免责条款规定,被保险人或驾驶人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及其所有或保管的财产的损失,不负责赔偿。
【法官提醒】:应防止类似“道德风险”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自己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谨慎驾驶。
5、在收费停车场损坏、丢车没有投盗抢险、财产损失险的,保险公司不赔偿。
对于在收费停车场被损坏、盗窃的车辆,如果投了全车盗抢险、财产损失险等,保险公司会依约定赔偿,保险公司赔偿后有权向停车场追偿。车辆没有投全车盗抢险、财产损失险而在收费停车场被损坏、盗窃,受害人有权按照保管合同向停车场索赔。
【法官提醒】:如果车辆在类似场合被损坏、被盗,作为车主应该保管好停车场的收费凭证或发票,必要时作为维护自身利益的证据。
6、被保险人主动放弃追偿权的,保险公司不赔偿。
车辆损失险中有条免责条款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车辆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事故发生后,在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官提醒】:若你某天善心大发,放弃对责任方的追责权利,那就有可能要自己承担事故损失,因为此种情况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损失给你的。
7、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或记分达到12分之后驾车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赔偿。
基本险四个险种的免责条款中均注明,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或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造成的事故损失的,不予赔偿。
【法官提醒】: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或记分达到12分之后驾驶车辆的,属于无证驾驶,发生保险事故不仅可能得不到经济赔偿,还将面临无照驾驶的行政处罚。
8、事发超过48小时未告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有可能不赔偿。
《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须在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造成损失无法确定或扩大的部分,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当然,如果有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等能证明事故的发生及责任承担的证明除外。
【法官提醒】:车主最好在48小时内报险,减少不必要的麻烦;若确实由于特殊原因未能及时报险,也要现场拍照保留证据。
9、保险费交清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赔偿。
基本险通用条款第八条写明,除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交清保险费。保险费交清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如果在超过规定的期限六十日内未支付当期保费,保险合同效力也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除非另有约定,否则此时的保险合约也就相当于一纸空文。
【法官提醒】:车主应按规定缴纳全部保费,并确认保险合同生效起止时间。
10、车主自行增加设备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赔偿。
通常在车辆损失险和全车盗抢险的免责条款中规定,新车车辆出厂时的原厂配置以外新增设备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赔。这对于喜欢为自己的爱车“化妆”的车主们来说就需要注意了。
【法官提醒】:对于车主新增加装饰部分,最好购买“新增加设备损失险”。否则,损失部分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的。
【法官说法】审慎阅读保险免责条款避免索赔纠纷
车辆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是车主最为头疼的问题,原因在于买保险时保险人员并没有逐条详细的跟你讲解免责条款中的内容;适用范围,发生条件及责任后果等。而作为车主看着免责条款里面的一大堆文字,也没耐心逐条去阅读。因此在索赔过程中就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纠纷。
前述免责条款的内容,是很容易被车主所误解、理所当然的认为是属于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但实际上在免责条款上已经有明确规定;如果在购买保险过程中没有仔细了解清楚,与保险公司也没有另外约定,那么可能最后就会与保险公司走向“对簿公堂”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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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车损全损理赔,保险公司是如何操作的
投保人的保险车辆出现全损理赔,保险公司对于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的案件按照保险车辆损失前的实际价值为标准计算赔偿。
一、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全部损失,保险人会选择下列方式赔偿:
1、货币赔偿:保险人以支付保险金的方式赔偿。
2、实物赔偿:保险人以实物替换受损标的,该实物应具有保险标的出险前同等的类型、结构、状态和性能。
3、实际修复:保险人自行或委托他人修理修复受损标的。
二、对保险标的在修复或替换过程中,被保险人进行的任何变更、性能增加或改进所产生的额外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三、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进行全损理赔的,如果有残余价值,应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折归被保险人,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价值,并在保险赔款中扣除。
四、其他保险理赔需要递交的相关材料按照理赔要求同时提供。
(8)保险公司扩损扩展阅读:
其实一般车辆损失险的计算公式是:基本保费+新车购置价X费率,当然车主也可以选择不足额投保,在降低保费的同时保障也会打个折扣。
第四条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
2、火灾、爆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为非营运企业或机关车辆的自燃。
3、外界物体坠落、倒塌,保险车辆在行驶中平行坠落。
4、暴风、龙卷风、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5、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本条第(四)项所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第五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玖』 保险公司出险赔了300明年的保费能够增加多少
保险公司出险赔不超过所交的保费,第二年保费不增加。
『拾』 对方交通事故扩损如何追究
谁来承担交通事故中的扩大损失?举例说明一下:
2014年8月31日,闵某驾驶的货车(该车系李某所有,登记车主为伟腾物流公司,已在太平洋财保公司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险)与林某驾驶的货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认定闵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林某的货车受损后被送往修理厂维修,2014年12月3日维修完毕,期间产生停运损失29644元。因事故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货车直到2015年2月2日在李某支付修理费后才从修理厂取出,产生扩大损失20299元。
后林某起诉要求太平洋财保公司、伟腾物流公司、闵某、李某共同赔偿上述扩大损失。
法院认为:
在林某的货车修理完毕后,林某与伟腾物流公司、闵某、李某均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故对于产生的20299元扩大损失,不应计入由太平洋财保公司需承担赔偿责任的停运损失中,而应由林某与伟腾物流公司、闵某、李某承担。
综合本案实际,因林某作为货车的车主,以及伟腾物流公司、闵某、李某作为对案涉交通事故承担全部责任的侵权一方均具有及时支付修理费后取出货车以防止损失扩大的义务,故本院综合认定由林某与伟腾物流公司、闵某、李某对20299元扩大损失分别承担50%的责任。
另外,因李某系涉案货车的实际车主,闵某系该车的驾驶人员,双方存在劳务关系,故对于前述损失应由李某承担赔偿责任,伟腾物流公司对李某应承担的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实务要点:
保险法第75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当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的规定,以及民法通则第114条 “当事人一方因另一方违反合同受到损失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的规定,扩大的损失应由有义务有能力防止损失扩大的一方承担。
在交通事故当中,因未及时支付维修费导致事故车辆被留置而无法投入运营的情况下,车主和事故责任人都有义务支付维修费,防止停运损失进一步扩大,否则需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