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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给农民工购买保险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1-09-08 16:29:32

❶ 新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给农民工上那几项保险 如果不给上某一项将要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新劳动法中规定雇佣农民工要签农民工合同,并至少给农民工上医疗,工伤两项保险,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全部负担,农民工不用负担保险费用。
如果本人希望上五险的话也可以,但是其中的养老,医疗保险费用中要发生个人负担部分。
关于处罚我不太清楚,你可以向当地有关部门咨询。

❷ 农民工保险规定有哪些

国家没有《农民工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执行《工伤保险条例》和各地实施办法的规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4]18号
一、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农民工工伤保险权益维护工作。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坚持以人为本,做好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有关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为农民工办实事的重要内容。
二、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工伤保险条例》赋予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各类用人单位职工的基本权益,各类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工均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各地要将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作为今年工伤保险扩面的重要工作,明确任务,抓好落实。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他们办理参加工伤保险的手续。对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先行办理工伤保险的,各地经办机构应予办理。今年重点推进建筑、矿山等工伤风险较大、职业危害较重行业的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三、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原则上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在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四、对跨省流动的农民工,即户籍不在参加工伤保险统筹地区(生产经营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农民工,1至4级伤残长期待遇的支付,可试行一次性支付和长期支付两种方式,供农民工选择。在农民工选择一次性或长期支付方式时,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向其说明情况。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需由农民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与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协议,终止工伤保险关系。1至4级伤残农民工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具体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五、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大对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宣传和督促检查力度,积极为农民工提供咨询服务,促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同时要认真做好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对侵害农民工工伤保险权益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00四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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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农民工养老保险有哪些规定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文件有关条款如下:

(十六)高度重视农民工社会保障工作。根据农民工最紧迫的社会保障需求,坚持分类指导、稳步推进,优先解决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问题,逐步解决养老保障问题。农民工的社会保障,要适应流动性大的特点。

(十七)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所有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在农民工发生工伤后,要做好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待遇支付工作。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发生工伤,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支付费用。

(3)单位给农民工购买保险的规定扩展阅读:

养老保险是以老年人的生活保障为指标的,通过再分配手段或者储蓄方式建立保险基金,支付老年人生活费用。它的实施具有以下作用:

有利保证劳动力再生产:通过建立养老保险的制度,有利于劳动力群体的正常代际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长劳动力顺利就业,保证就业结构的合理化。

有利于社会的安全稳定:养老保险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养。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老年人口的比例越来越大,人数也越来越多,养老保险保障了老年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等于保障了社会相当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

对于在职劳动者而言,参加养老保险,意味着对将来年老后的生活有了预期,免除了后顾之忧,从社会心态来说,人们多了些稳定、少了些浮躁,这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❹ 企业必须为农民工缴纳什么保险.必须要交的有哪些。可以不交的有哪些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具体如下:

以单位买全社保为准,计算如下所示(%是指工资):

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8%;

养老保险:个人为8%,单位承担20%;

失业保险:个人为1%,单位承担2%;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1%;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1%;

公积金:个人3.5%,单位3.5%。

而工伤和生育保险的费用均由单位承担,一定情况下,工伤保险看行业购买、住房公积金可能不会买。事实上很多城市只缴所谓社会综合保险,每月大概200多元。

(4)单位给农民工购买保险的规定扩展阅读:

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主要分为三种,一是适用于企业职工的劳保医疗制度,二是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费医疗制度,三是适用于农村居民的合作医疗制度。

劳保医疗制度是根据1951年2月26日政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而建立起来的。该制度主要适用于国营企业和部分集体企业的职工。

劳保医疗费用在1953年以前全部由企业负担;1953年改为根据行业性质分别按工资总额的5%~7%提取。1969年,财政部发布规定要求中央国营企业的奖励基金、福利费和医药卫生费实行合并提取办法,统一按照企业工资总额的11%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直接计入成本。

劳保医疗待遇的主要内容包括:

⑴职工医疗或非因工负报告团,所需诊费、手术费、住院费及普遍药费,均由企业负担,贵重药费、住院的膳食及就医路费由本人负担,如本人经济状况确有困难,可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酌予补助。

⑵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时,其停止工作医疗期间,连续在6个月以内者,按其本企业工龄的长短,由企业发给病假工资,数额为本人工资的60%~100%。

❺ 工地必须给民工买保险

国家强制建筑行业给农民工购买保险只有工伤保险。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可以按项目参保;对未提交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证明、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实的项目,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无固定月薪的建筑业农民工,属临时工人员,可以不购买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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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现在法律规定企业给农民工缴纳什么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❼ 国家对农民工社会保险新规定有哪些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
社会保险 (Social Insurance) 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文件有关条款如下:
(十六)高度重视农民工社会保障工作。根据农民工最紧迫的社会保障需求,坚持分类指导、稳步推进,优先解决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问题,逐步解决养老保障问题。农民工的社会保障,要适应流动性大的特点。
(十七)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所有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在农民工发生工伤后,要做好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待遇支付工作。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发生工伤,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支付费用。
(十八)抓紧解决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障问题。各统筹地区要采取建立大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办法,重点解决农民工进城务工期间的住院医疗保障问题。根据当地实际合理确定缴费率,主要由用人单位缴费。
(十九)探索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抓紧研究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并能够与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

❽ 新劳动法对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规定

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各用人单位应为每位员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如不缴纳你可以到当地的劳动部门进行举报。

❾ 公司已经给农民工购买保险,出现工伤还要承担什么责任

建筑工地出现工伤,单位未给农民工买保险,则相关责任风险由该单位承担。买了保险的话只是将责任风险由包工头转给保险公司而已。
工伤办理程序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1、【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停工留薪期】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鉴定】职工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护理依赖等级鉴定,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有关(病历)资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国家标准GB/T16180—2006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送达申请鉴定的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并给职工颁发《职工伤残证》。
4、【工伤待遇】按照伤残等级到当地社会保险机构领取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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❿ 单位不给农民工买保险怎么办

[案例描述]小赵是一位从安徽农村来到北京打工的农民工,凭着自己的手艺被一家私人装修公司聘用并担任木工。小赵上班前与老板协商确定工资时,老板对小赵说,他们是一家有规模的正规公司,除了工资之外,他们也给员工上社会保险,但小赵的户口在安徽,也不可能一直在北京工作,终究要回到安徽去的,所以公司就不再为他办理养老保险等手续了,公司就直接每月多付他200元钱,当作养老保险费用吧。至于他自己上不上保险,由他自己决定。小赵心里算算,觉得也对,自己不但省去交保险费的钱,还可以直接多拿工资,将来储蓄在银行,老了也可以作养老用的,何乐而不为呢?于是小赵就同意了老板的建议。过了3个月,在一次老乡的聚会上,小赵遇到了老乡小侯。小侯听了小赵的介绍后却建议小赵不要这样做,还是要求公司为他办理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为好。小赵对于小侯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的思考,认为小侯的建议是对的,因为社会保险就是为了今后的保障而设立的。于是小赵就去找了公司的劳资部门,要求办理养老保险手续,建立养老保险的档案。[案例分析]用人单位不给农民工办理养老保险,并声称将养老保险费用以工资的形式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农民工属于城镇企业工人的一部分,他们虽然没有城镇户口,但是在城镇参加工作也应当享受其他城镇职工可以享受的社会保险等待遇。用人单位在聘用农民工之日,不仅应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还要为之办理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手续。我国《劳动法》第72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说明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并非取决于职工的户口在哪里、该职工以前是否是农民,关键是看用人单位与职工是否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同时根据这条规定还可以看出,参加养老保险不仅是用人单位的义务,也是农民工的义务。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就不可以放弃而应当履行。给农民工办理社会保险同样是强制性的义务,即使农民工自己想放弃办理而直接得到工资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法律法规]《劳动法》第7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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