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与汽车4s店,签订事故车维修协议书,有何注意事项么
需注意以下几点:
1、车辆信息务必写详细。明确约定汽车的牌子、汽车标志号码、发动机号码、汽车代码(车架号)等汽车本身应有的要素,尤其是汽车代码与汽车标志号码同时写明,防止汽车经销商掉包。
车辆主要配置、颜色(具体到座椅颜色)、手排还是自排以及随车交付的文件等;价款应列明车辆交易的总价款(裸车价或是包牌价),付款方式和期限。
2、重视被经销商“忽略”的细节。消费者签约时要特别注意体现经销商合同责任的细节,如交车方式、地点、时间;保养、维修等售后(经销商担何种义务);免费保养以时间计,还是以里程计;交车时间违约后,双方责任是不是对等。
3、违约责任要明确。购车合同中要特别注意明确违约责任,要约定解决的方式,合同的管辖地。如明确经销商延期交付车辆,应该赔付多少违约金还是退车等。
4、名称必须保持一致。确认销售方的盖章名称与购车合同、发票上的名称三者必须保持一致。如果出现不一致,即使诉讼由于诉讼主体不明,对消费者而言非常不利。如买进口车,由于存在多级代理的形式,在没有弄清合同主体的情况下,购车人的权益很难保护。
5、退车条款与“三包”条款衔接。许多汽车经销商在汽车出现质量问题时,即使在不能维修好的条件下,也拒绝退车。在签订购车合同时,应当写明如果该车是缺点汽车产品,汽车制造商(包括进口商)有修理、更换、收回等义务。
维修流程:
1、保险公司定损员拍外观照。
2、4s店开具工单进行拆检。
3、钣金技师、机电技师分别进行拆检报修项目。
4、维修接待、钣金技师、机电技师与保险公司定损员同时对维修项目,并确定更换与修复项目,无法当场确定或有争议的先待定。
5、钣金技师、机电技师分别对已确定项目先进行维修。
6、保险公司定损员与维修后台核损老师进行沟通,将不确定维修项目确定下来。
7、车辆进行维修完毕后进行试车,确定机电待定件是否需要更换。
8、车辆维修完毕,车主先付押金提车,试车几天后如有问题,回站返修,如无问题,到4s店进行结账。
9、确定无追加项目告知保险公司定损员,保险公司出具定损单。
10、车主根据定损单金额进行结账。索取定损单、维修清单、维修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