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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基金算不算共同财产

发布时间:2021-09-06 05:56:55

❶ 公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对承租公房是否属于个人财产没有规定,而《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公房的产权是归国家所有的,租住人只取得公房的承租权,并不是所有权。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已购公房应该如何交易

1、以成本价购得的房屋,虽也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权,但它不同于完全意义上的商品房房屋所有权,其房产证上有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的标注,而以市场价购买的公房,则可以取得商品房房屋所有权证。因此,以成本价和市场价购得的住房,在转让时亦有所不同。

2、以成本价购买的房屋,在再行转让时,出售方应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等,而对于买受方来说,则需缴纳土地出让金、过户手续费、印花税、契税等。

3、以市场价购买的公有房屋,由于已经取得了商品房屋所有权证,在性质上等同于私房,所以,在进行二次交易时,买卖双方只需按国家规定缴纳契税即可,不需再缴纳土地出让金。

4、由于公有房屋使用权不属于个人财产范围,因此如果使用权人去世,只能按照规定由符合条件的近亲属继续承租。那么,已购公房买卖需要注意什么,华律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5、以成本价购得的房屋,虽也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权,但它不同于完全意义上的商品房房屋所有权,其房产证上有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的标注,而以市场价购买的公房,则可以取得商品房房屋所有权证。因此,以成本价和市场价购得的住房,在转让时亦有所不同。

❷ 住房公积金算共同财产吗 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住房公积金算共同财产吗 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随着我国离婚率的上升,大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越来越关心。夫妻间的共同财产都有哪些呢?一方的住房公积金算不算是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呢?夫妻离婚后哪些是财产要共同分割呢?下面就跟着小编来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对于打离婚官司来说很重要,其实可能大多数夫妻只有离婚时才会关心财产问题,很多在办理离婚官司时很多夫妻都不知道哪些是共有财产,那么这样就很可能造成我们自身权益受到损失。下面就为大家具体介绍一下夫妻的共有财产应该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住房公积金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上面所说的夫妻共同财产没有直接指出住房公积金的问题,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第
二项规定,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也就是说,住房公积金也是属
于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如若夫妻二人离婚,住房公积金也要被平分的。

三、住房公积金属于共同财产的原因

住房公积金制度其实是国家取消福利分房制度后,为促进住房资金的积累、周转和政策性抵押贷款制度的建立,转换住房分配机制,从而提高职工解决自住房的能力,并在全国建立和推广的一种新制度。

因为根据法律规定的,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收入、福利分房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或者应得的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同样也应当认定为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以上就是夫妻间共同财产有哪些和住房公积金是不是共有财产的相关解答,希望上述问题能帮助大家处理和分割好共同财产,同时根据上述的内容,各位也可以充分保障自身的利益,对于夫妻财产的问题希望能尽量的分配合理。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03-21,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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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住房公积金算共同财产吗

现实困惑
韩某系某国有建筑集团公司职工,在办理退休手续时一次性取得一笔住房公积金。此时,韩某的妻子赵某以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将韩某的这笔住房公积金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韩某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
律师答疑
韩某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住房公积金由职工和职工所在单位共同缴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明确规定了夫妻一方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本案中赵某可以要求将韩某的住房公积金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条链接
《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法理荟萃
住房公积金是用人单位给予员工的一种福利待遇,其中有一部分是用职工个人工资缴纳的,个人缴纳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❹ 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住房公积金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哪怕它只在一个人的账户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解释,指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根据以上规定可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共同所有的财产,在离婚时,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4)公房基金算不算共同财产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❺ 基金是否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因此,如果夫妻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进行约定,则婚前购买的基金为一方财产,婚后购买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❻ 住房公积金,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区分婚前和婚后,婚前夫妻一方的住房公积金应当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所有权属于限制性所有权,职工对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受到一定的限制,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个人积蓄、单位资助、专项使用的住房长期储金,一部分从职工人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一部分由单位为个人缴存,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的规定,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则属于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❼ 住房公积金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住房公积金,是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公积金算是工资里面的一部分,所以是共同财产。

❽ 住房公积金在什么情况下不算共同财产

在离婚案件处理中,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的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只能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和应得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之外的,则属于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在具体处理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问题时,关键在于婚前还是婚后。因此,要计算出两个人婚姻关系中的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的总额,再进行分割。如果住房公积金因某些原因无法提取,可以由一方根据其拥有的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的差额来给对方补偿。
从另一角度看,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住房公积金用来购房,该住房当然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不论从哪个角度理解,住房公积金在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
由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收入、福利分房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此期间所得或者应得的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同样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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