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车祸对方没有商业险保险,3个月后不出面解决
沟通,沟通不成,如果你不赔钱,那就起诉你,找律师,到法院去打官司,后遗症也由对方负责主要责任;
如果后续沟通有反转,沟通解决;并有说明协议,如果有后遗症也由对方负主要责任;
对方的车牌号,电话,交警的认定书要保留好;都是证据,并及时去处理,不能托。
⑵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造成我方骨折对方只有交强险怎么赔付
对方全责,需要对方赔付你全部损失。
交强险赔付分类别,且有限额,住院最高赔付1万元,车损最高赔付2000元。
电动车车损2000以内保险承担,超出由当事人赔付。
住院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1万以内由保险承担,超出部分由对方当事人承担。
双方对于赔偿未达成协议,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调解。
⑶ 你好,交通事故我全责,对方骨折,现对方不满意保险赔付,要起诉
这个很简单,对方起诉的话肯定起诉你,到时候你再把保险公司拖进来,这样一次性解决问题。
⑷ 交通事故 对方全责 对方车辆无保险 同意赔偿 但是称没钱 请问应该怎么办
这种情况只有打官司了。
法院判决后,对方不履行判决,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⑸ 车祸骨折没有住院,保险公司可以赔些什么项目
损害赔偿与是否住院没有必然联系,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需要确定事故责任承担,如果对方是机动车办有交强险且有责(无论责任大小),则需要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全部,如交强险限额不足以支付全部损失,超出部分按责任划分由对方或商业险公司承担,如果没有住院但有医疗机构的证明也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费用。具体项目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二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二十三条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伤残损害赔偿。
⑹ 交通事故,骨折没有住院,对方全责.应该让对方怎么赔付
骨折需要去做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赔付。还有误工费,医疗费,交通费等等,既然对方是全责,那这些对方都该赔付。
⑺ 车祸骨折对方全责没保险处理方式 求解释
你好,需司机承担因此产生的损失,如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
⑻ 交通事故后发生骨折,对方要求上进口钢钉,但是不在保险范围内,费用应该有谁承担
私了那可以让司机赔钱,赔多少你们自己定,公了那保险公司赔,进口钢钉不在范围内!
⑼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没有保险不给钱
如果你善心大发那就算了,不是的的话最起码也得要他把医药费付清,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看你字面意思那人应该态度不好,那改怎么样就怎么样咯。
⑽ 交通事故骨折(未住院),对方全责,可以要求赔偿哪些费用
医疗费 误工费 交通费。其任务误工费属于是你因为此次事故导致工资减少的部分,也就是如果没有这次事故应发的减去因为这次事故实际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