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请问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这些地方的在编工作人员是什么待遇
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这些地方的在编工作人员是待遇与一般公务员差不多,工资是国家规定的,不会很高,但是福利还不错。
中国银行业协会成立于2000年,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自愿结成的非盈利性社会团体,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并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是我国银行业的自律组织。该协会及其业务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指导、监督和民政部的管理。2003年中国银监会成立后,中国银行业协会主管单位由中国人民银行变更为中国银监会。
凡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含在华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银行业协会均可申请加入中国银行业协会成为会员单位。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设立的、非法人外资银行分行和在华代表处等,承认《中国银行业协会章程》,均可申请加入中国银行业协会成为观察员单位。
㈡ 关于中国银行业协会,有了解的朋友来谈谈
银行业协会从理论上讲是属于社团,但现在其实是银监会下面的一个部门。
2003年7月份,中国银监会成立后,中国银行业协会主管单位由中国人民银行变更为中国银监会。
2018年3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后,主管单位由中国银监会变更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中国银行业协会联合41家银行业金融机构首次发布了对140家严重失信债务人公示催收债权的公告。截至2019年,中国银行业协会共有728家会员单位、32个专业委员会。
㈢ 众所周知金融业的三大产业是银行,证券,保险,他们三者会不会最终走向合并
这实际上是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的争论,我国一直以来金融行业都是是分业经营,即银行不能直接涉足投资和保险等领域,而很多西方国家都是混业经营,形成了很多金融巨头,但这次的金融危机也让这些混业经营的金融巨头受苦不浅,所以现在美国又开始出现分业经营的势头。
我国最近几年随着金融市场的开放和发展,一些银行也开始间接涉足投资和保险行业,例如通过股权投资入股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等,但是目前银行仍然不能直接进行投资。
分业和混业经营各有利弊,主要还是看是否符合当时的经济环境和政策环境,目前对我国而言监管部门还是比较明确地在坚持分业经营,所以我国在金融行业有三个主要的监管部门: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分业监管还是很明显的~
㈣ 中国保监会和保险行业协会 是同一个机构吗
中国保监会和保险行业协会不是同一个机构。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保监会)成立于1998年11月18日,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全国保险市场,维护保险业的合法、稳健运行。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成立于2001年2月23日,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同意并在国家民政部登记注册的中国保险业的全国性自律组织,是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中国保监会主要职责
1、拟定保险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制定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起草保险业监管的法律、法规;制定业内规章。
2、审批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控股公司的设立;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设立;审批境外保险机构代表处的设立;审批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公司等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
3、审查、认定各类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制定保险从业人员的基本资格标准。
4、审批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保险险种、依法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和新开发的人寿保险险种等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对其他保险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实施备案管理。
5、依法监管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市场行为;负责保险保障基金的管理,监管保险保证金;根据法律和国家对保险资金的运用政策,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进行监管。
6、对政策性保险和强制保险进行业务监管;对专属自保、相互保险等组织形式和业务活动进行监管。归口管理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学会等行业社团组织。
7、依法对保险机构和保险从业人员的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对非保险机构经营或变相经营保险业务进行调查、处罚。
8、依法对境内保险及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保险机构进行监管。
㈤ 目前地级市保险行业协会都要撤销吗
目前为止并没有提到地级市保险行业协会都要撤销但在过去短短一年半的时间里,我国有1700多家保险机构惨遭裁撤。其中部分是由于三四线城市“县域空心化”的情况导致该城市缺乏能够支撑保险行业的经济实力,保险公司撤销分支机构的情况正逐月增加。
撤销原因
一、清理“僵尸机构”,降低职场成本 保险行业的“裁撤潮”是保险行业组织架构调整的潜在要求。一般来说,保险行业增设一家机构网点都需要提前经过市场调研、拟定合适的管理工作人员、做好业务发展计划后,才会去报相关监管部门批准设立。因此在繁琐的机构审批手续之下,直接撤销机构并不会成为保险行业降低职场成本的第一选择。
以人保公司、人寿公司为例,这两家公司作为国家机构在设立之时是拥有全国统一批牌照的。在国、省、市、县、乡都有相对应的服务机构。但是在数十年的发展过程中,在许多乡镇合并、区县合并后,相关的营业牌照并没有去向监管部门申请撤销。近年来监管部门也在逐步严格控制监管,开始严查这些三无网点和机构的服务情况,故而也推动了这些保险公司加快步伐去“处理”这些营业牌照,或是选择投放员工去经营,或是申请注销。 而在这数十年的发展中,我们也可以看到越来越多的“县域空心化”现象,青壮年劳动力纷纷前往一线城市或者省会城市“捞金”,县域市场的机构网点逐渐处于可有可无的状态,保险公司为了降低职场成本,自然会选择裁撤这些“僵尸”网点。因此我们不难发现,这一轮保险行业“裁撤潮”中被裁撤的机构网点大都是分支公司以下的一些营销服务部等等,并且多在三四线城市以及非省会城市。
二、“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必然趋势 保险行业的“裁撤潮”是“互联网金融”发展大浪潮下的一个必然趋势。其实不止保险行业,银行业也是如此,在2016-2020年之间,仅四大行就有2700多家网点停业,全国ATM机的数量也减少了八万余台。 尤其是在新冠疫情爆发之后,实体店的业务越来越少,大部分人开始选择更加方便快捷的“线上”模式,这也迫使银行、保险、证券机构将越来越多的业务转移到了线上,例如我们常用的理财、贷款等等,近乎90%的业务都开展了线上办理手续。 在互联网发展蓬勃的今天,我们可以足不出户就享受到各种服务,这种便利也导致了实体店开始走向“衰败”之路。我们逐渐看到这些年各大超市以及商场门店也在慢慢减少,我们的购物习惯也从逛超市变成了从淘宝、京东、便利店等购买。
互联网高速发展的必然趋势之一就是金融行业的“互联网化”,大家不再需要前往机构、网点现场办理业务,只需要在手机上操作一下,就可以享受到同样的服务。但是,这样方便快捷的操作也带来了金融机构的“瘦身”活动,为了降低成本,各大金融机构会选择裁撤网点、削减人员或者直接是关闭门店,固定成本,这也不失为是一种合理的选择。
三、行业需要改革——以“电销团队的没落”为例 在2020年的保险行业“裁撤潮”中,我们会看到有近二十家电话销售中心的裁撤。在十年前,电话销售行业还是保险行业中的盈利大头,亦有不少特色公司因此业务而崛起。但遗憾的是,电销行业并未能成为销售主流,而是逐步走向了没落。无论是电销扰民引来的严格监管政策,还是互联网时代发展大背景下保险行业经营模式的改革,都注定了电销行业终将走向没落。 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2020年寿险电销行业经营情况分析报告》显示:2020年的寿险电销增速平缓,实现规模保费136亿元,较2019年同比下降了22.5%。除去规模外,寿险电销还遭遇了人力的下滑,2020年底寿险电销总销售人力仅剩六万余人,较2019年底同比减少3.9%,这一数据在2021年更是在进一步下滑。 保险公司裁撤电销中心的理由十分明确,电销中心工作人员的门槛虽然不高,但是这些工作人员的留存也不固定,几乎每年保险公司电销中心都会面临一两次工作人员的“大换血”,这对于机构稳定和业务质量的稳定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并且在电销扰民引起的严格监管政策之下,电销业务带来的产能也逐渐走低。在如此高人力成本和低业务产能的行业面前,保险公司自然会选择裁撤这样的业务。
保险是一种未雨绸缪的投资,是我们每一个人合理规避风险的手段之一。但是在短短一年半间就有1700多家机构被裁撤,这还仅仅是获得了监管部门批复裁撤成功的,未得到批复和未披露的机构有多少我们不得而知,真正裁撤机构的数量远不止这些。
㈥ 全国各地的银行业协会与主管单位脱钩了吗
脱钩试点主体是各全国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包括中共中央各工作部门、代管单位,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以及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授权作为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组织)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
参加脱钩试点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应同时具有以下特征:会员主体为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单位、同业人员,或同地域的经济组织;名称以“行业协会”、“协会”、“商会”、“同业公会”、“联合会”、“促进会”等字样为后缀;在民政部登记为社会团体法人。
个别承担特殊职能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经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批准,另行制定改革办法。
㈦ 银监会和保监会合并现在叫什么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3月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根据该方案,改革后,国务院正部级机构减少8个,副部级机构减少7个,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26个。
其中,方案提出,拟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7)银行业协会和保险业协会合并扩展阅读: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保监会或银保监会)成立于2018年,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银行业和保险业,维护银行业和保险业合法、稳健运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稳定。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必须高度重视防控金融风险、保障国家金融安全。为深化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解决现行体制存在的监管职责不清晰、交叉监管和监管空白等问题。
强化综合监管,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更好统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逐步建立符合现代金融特点、统筹协调监管、有力有效的现代金融监管框架,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出,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参考资料:网络-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㈧ 保险监督管理局与保险行业协会是什么关系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保监会)成立于1998年11月18日,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全国保险市场,维护保险业的合法、稳健运行。2003年,国务院决定,将中国保监会由国务院直属副部级事业单位改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并相应增加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和人员编制。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设15个职能机构,并在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设有35个派出机构。其中,15个内设部门为: (一) 办公厅(党委办公室、监事会工作部)。拟定会机关办公规章制度;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办公;承担有关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机要、文秘、信访、保密、信息综合、新闻发布、保卫等工作。负责保险信访和投诉工作;承办会党委交办的有关工作;负责国有保险公司监事会的日常工作。 (二) 发展改革部。拟订保险业的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保险监管的方针政策及防范化解风险的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保险业改革发展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对保险市场整体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对保监会对外发布的重大政策进行把关;归口管理中资保险法人机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的市场准入和退出;负责规范保险公司的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并对公司的重组、改制、上市等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保监会对外重要业务工作与政策的协调。 (三) 政策研究室。负责保监会有关重要文件和文稿的起草;对保监会上报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文件进行把关;研究国家大政方针在保险业的贯彻实施意见;研究宏观经济政策、相关行业政策和金融市场发展与保险业的互动关系;根据会领导指示,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开展保险理论研究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中国保险学会开展研究工作。 (四) 财务会计部。拟定保险企业和保险监管会计管理实施办法;建立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指标体系;编制保监会系统的年度财务预决算;审核机关、派出机构的财务预决算及收支活动并实施监督检查;审核会机关各部门业务规章中的有关财务规定。负责机关财务管理。 (五) 财产保险监管部(再保险监管部)。承办对财产保险公司的监管工作。拟定监管规章制度和财产保险精算制度;监控保险公司的资产质量和偿付能力;检查规范市场行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审核和备案管理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审核保险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审查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承办对再保险公司的监管工作。拟定监管规章制度;监控保险公司的资产质量和偿付能力;检查规范市场行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审核保险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审查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六) 人身保险监管部。承办对人身保险公司的监管工作。拟定监管规章制度和人身保险精算制度;监控保险公司的资产质量和偿付能力;检查规范市场行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审核和备案管理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审核保险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审查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七) 保险中介监管部。承办对保险中介机构的监管工作。拟定监管规章制度;检查规范保险中介机构的市场行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审核保险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审查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制订保险中介从业人员基本资格标准。 (八) 保险资金运用管理部。承办对保险资金运用的监管工作。拟订监管规章制度;建立保险资金运用风险评价、预警和监控体系;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审核保险资金运用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审查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拟订保险保障基金管理使用办法,负责保险保障基金的征收与管理。 (九) 国际部。承办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与有关国际组织、有关国家和地区监管机构和保险机构的联系及合作。负责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外事管理工作;承办境外保险机构在境内设立保险机构,以及境内保险机构和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保险机构及有关变更事宜的审核工作;承办境外保险机构在境内设立代表处的审核和管理事宜;对境内保险及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保险机构进行监管。 (十) 法规部。拟订有关保险监管规章制度;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提出制定或修改的建议;审核会机关各部门草拟的监管规章;监督、协调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开展保险法律咨询服务,组织法制教育和宣传;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十一)统计信息部。拟订保险行业统计制度,建立和维护保险行业数据库;负责统一编制全国保险业的数据、报表,抄送中国人民银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负责保险机构统计数据的分析;拟订保险行业信息化标准,建立健全信息安全制度;负责保险行业信息化建设规划与实施;负责建立和维护偿付能力等业务监管信息系统;负责信息设备的建设和管理。 (十二)派出机构管理部。拟订派出机构管理、协调工作的规章制度。检查派出机构工作落实情况,督办会领导批办的重大事项;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对派出机构年度工作业绩的评估意见;研究分析派出机构管理和协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和解决方案;定期收集、整理派出机构反映保险市场运行情况及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十三)人事教育部(党委组织部)。拟订会机关和派出机构人力资源管理的规章制度;承办会机关和派出机构及有关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根据规定,负责有关保险机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本系统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会机关及本系统干部培训教育工作。 (十四)监察局(纪委)。监督检查本系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情况;依法依纪查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纪的行为;受理对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和申诉。领导本系统监察(纪检)工作。 (十五)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群工部)。负责本系统党的思想建设和宣传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指导和协调本系统统战、群众和知识分子工作。机关党委。负责会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中国保监会的主要职能: 1、拟定保险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制定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起草保险业监管的法律、法规;制定业内规章。 2、审批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控股公司的设立;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设立;审批境外保险机构代表处的设立;审批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公司等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审批境内保险机构和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保险机构;审批保险机构的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决定接管和指定接受;参与、组织保险公司的破产、清算。 3、审查、认定各类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制定保险从业人员的基本资格标准。 4、审批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保险险种、依法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和新开发的人寿保险险种等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对其他保险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实施备案管理。 5、依法监管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市场行为;负责保险保障基金的管理,监管保险保证金;根据法律和国家对保险资金的运用政策,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进行监管。 6、对政策性保险和强制保险进行业务监管;对专属自保、相互保险等组织形式和业务活动进行监管。归口管理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学会等行业社团组织。 7、依法对保险机构和保险从业人员的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对非保险机构经营或变相经营保险业务进行调查、处罚。 8、依法对境内保险及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保险机构进行监管。 9、制定保险行业信息化标准;建立保险风险评价、预警和监控体系,跟踪分析、监测、预测保险市场运行状况,负责统一编制全国保险业的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发布。 10、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以上信息来自中国保监会网站http://www.circ.gov.cn/Portal0/default.htm 保监局为保监会在各地的派出机构,04年前,保监局在各地的派出机构称为××保监会,比如在上海的,就叫上海保监会,04年后,统一更名为××保监局,目前保监会在全国各地共有35个派出机构。保监局的职能与保监会类似,只是中央和地方上的差别。 总的来说,就是监督国家各个保险公司的政府机构。
㈨ 中国保险业和银行业合并了吗
不是,只是监管部门合并了的!
直白点讲:保险与银行是两亲兄弟,共一个家长! 以前是堂兄弟,他们的家长是亲兄弟!
㈩ 保监会,保险行业协会和保险协会的区别
1、含义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保监会,成立于1998年11月18日,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全国保险市场,维护保险业的合法、稳健运行。确立了央行宏观监管和保监会微观监管的新型保险业监管体系。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成立于2001年2月23日,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同意并在国家民政部登记注册的中国保险业的全国性自律组织,是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2、主要职责不同
中保协的基本职责为:自律、维权、服务、交流、宣传。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如下:拟订保险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制订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起草保险业监管的法律、法规,制订业内规章。
审批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控股公司的设立。参与、组织保险公司的破产、清算。审查、认定各类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制订保险从业人员的基本资格标准。
依法对保险机构和保险从业人员的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对非保险机构经营或变相经营保险业务进行调查、处罚。依法对境内保险及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保险机构进行监管。
3、性质不同
保监会就是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是监督和管理各个保险公司。保险行业协会,是地方性的监督部门,规范保险公司和保险市场的部门。保险协会,类似于保险团体,是有保险需要的人组织起来的组织。
网络-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
网络-中国保险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