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济南生育保险生育并发症是指什么
生育并发症目录
1.异位妊娠
2.妊娠剧吐
3.妊娠高血压综合症
4.前置胎盘
5.胎盘早期剥离
6.多胎妊娠
7.羊水过多
8.羊水过少
9.过期妊娠
10.死胎
11.胎儿畸型
12.胎儿生长限制
13.母婴血型不合
14.妊娠滋养细胞疾病
15.产力异常
16.骨产道异常及软产道异常
17.胎位异常
18.巨大儿
19.子宫破裂
20.早期产后出血
21.胎膜早破
22.脐带先露与脐带脱垂
23.羊水栓塞
24.胎儿窘迫
25.产褥感染
② 济南 生育保险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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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工作
有关问题的通知
济政字〔2007〕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以下简称生育保险)工作,根据《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省政府令第193号)、《济南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168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实行属地管理。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通称用人单位)和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简称职工)均应参加生育保险。
二、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
(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二)女职工生育时,已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足额缴费1年以上;
(三)职工实行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单位已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其缴费。
三、生育保险待遇的具体内容和标准
(一)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津贴为本人生育前12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后乘以产假天数(元以下四舍五入)。女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高于生育前12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工资的,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计发。女职工领取生育津贴后,用人单位不再支付其产假期间的工资。
(二)生育医疗费用。女职工生育或者引、流产的医疗费,实行定额包干,有生育保险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
1.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300元;
2.顺产或怀孕满4个月以上引、流产的1600元;
3.阴式手术产的2000元;
4.剖宫产的3800元。
(三)生育补助金。男职工的配偶生育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的,按照我市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
1.生育前六个月以上无工作单位;
2.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3.男职工已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足额缴费1年以上。
男职工的配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生育医疗待遇按失业保险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再执行前款享受50%生育补助金的规定。
(四)其他医疗费用。因实行计划生育手术和因生育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用,经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据实报销。宫内节育器的报销标准按照我市计划生育有关规定执行。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退休后的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四、申报审批程序
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材料;对材料齐全,属于经办机构职责范围的,应当予以受理,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需要对生育并发症进行认定的,不超过30个工作日。对审核符合条件的,一次性核发其生育保险待遇;对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③ 济南市生育保险可以报销多少钱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④ 济南市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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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单位经办人提报材料到原济南市医保办二楼大厅生育报销窗口,生育保险待遇申报的项目包括:定额医疗费、生育津贴、计划生育手术费和并发症医疗费。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依据相关政策进行材料审核,有生育并发症费用需要鉴定的由专家鉴定三十个工作日后再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条件,并已打印结算单的直接通过职工社会保障卡(职工医疗保障卡)发放。一个月内按照中国银行短信通知形式进行领取。
⑤ 济南生育险报销分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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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证(俗称娃娃票)、孩子的医学出生证明、住院病例复印件、住院单据原件、身份证、结婚证、单位介绍信、本人开立的建行存折。
没有报销比例,定额报销,正常生育:1200-1500,剖腹产:3500,如果有生育并发症的话,还可以报销一部分。
生育津贴:正常生育:五个月*社会保险缴纳基数,剖腹产:5.5个月*社会保险缴纳基数。
⑥ 济南生育险报销规定
不管户口所在地,在济南交的就可以再济南报销。只要按时足额缴纳了生育保险费的,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女职工生育,包括产前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实行定额包干,按以下标准支付: 1、阴式手术产的1600元,自2008年1月1日起调整为2000元; 2、剖宫产的3500元,自2008年1月1日起调整为3800元。 3、顺产的1200元,自2008年1月1日起调整为1600元; 再有就是生育津贴了,女职工生育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产假天数÷30天。女职工领取生育津贴后,用人单位不再支付其产假期间的工资。 领取生育保险待遇须携带以下材料: ⑴ 女职工单位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⑵ 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18位社会保障号); ⑶ 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生育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⑷ 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⑸ 医疗费收据原件(包括产前检查的医疗费收据原件); ⑹ 住院病历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须在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上加盖医院公章); (7〕有生育并发症者,须提供住院费用明细清单汇总; (8)提供女职工本人建设银行存折复印件,并注明18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电话。报销的定额费用和生育津贴会直接给打到这个折子上。 市医保办每周四下午对系统进行维护,不办理生育保险业务。
⑦ 关于济南生育保险报销的问题
回答:
1、可以再肥城医院生,能回济南报销生育保险,程序上和在济南医院生一样的(所需材料:本人建行存折、身份证复印件、病历复印件、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有生育并发症的还需要医院打印的用药明细)
2、在肥城生,如果有生育并发症,是不给报销的(大部分人都有生育保险并发症,费用几十到几百不等),其他的和在济南生没有什么区别
3、这两种保险都可以报,顺序是先报济南的生育保险,再报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在济南报生育保险的时候,一定告诉经办人把住院发票原件拿回来,只留复印件,然后再拿原件报销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以上回答的前提是你要一直交保险到你生小孩啊,一定不要中断。
⑧ 济南生育保险报销期限
一、济南生育保险报销时间有限制吗?
没有。根据现行济南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报销生育保险待遇是没有时间限制的。
二、什么是生育保险报销
是指生育保险对符合以下条件的职工的补充行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或是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三、报销流程
1、生育津贴
【1】、所需材料: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用A4纸。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津贴费用。
符合享受晚育(满二十三岁)奖励津贴条件的,夫妻双方应在《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中选择享受晚育津贴的对象,且夫妻双方本人签字确认,并由双方单位盖章。
夫妻双方均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女方单位填报《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已参加生育保险,且由男方享受晚育津贴,则男方单位须填报《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并进行申报工作。
2、生育医疗费用(产前检查)
【1】、所需材料: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一份;
所有收据、处方(中、西药费)原件,按日期先后顺利整理齐,(诊疗费4元可报销);
《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一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参保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医疗(产前检查)费用。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住院费)
【1】、所需材料: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一份;
所有收据、处方(中、西药费)、住院费用明细、住院结算清单的原件,按日期先后顺序整理,(诊疗费4元可报销);
《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一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于每月1-20日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