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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在交通事故中对于受害方对误工费的索赔,是有较为严格赔偿规定的。
对于你们的这起事故的责任因对方为全责,你方向对方提出这面的赔偿诉求是应该的。只不过,作为保险公司而言,将误工的赔偿分为有无工作为界线,对于务工者的误工费是按照事发前三月的工资表的平均水平来作为误工费的赔偿基数,如果超过了个人所得税的收入水平的,则需白日提供纳税证明,而不是任何其他的文件可以得到认可的;对于无工作者则是按照受害者身份所在的分为城镇人口或农村人口来分别按照其保险公司的理赔标准来进行赔偿的。
当然,你如果确实感到对方在赔偿你误工费方面与你的提出来的诉求相差悬殊,还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哈。
⑵ 对方全责 保险公司愿意赔偿 但当事人不愿赔偿 我可以投诉对方保险公司吗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可以要求对方保险公司赔偿。
⑶ 车祸我方全责...保险公司理赔误工费..对方不接受咋办
无所谓,不是你操心的事,保险公司会去协调的
⑷ 对方不同意保险公司开出来的理赔,我该怎么办
您好!只要是正常的理赔程序的话,这跟您是没有关系,让他找保险公司就可以,或者让交警介入,当然人家车辆发生了事故,车辆会进行折损,这是人之常情,这个就需要你们进行协商了。
希望对您有帮助!
⑸ 对方全责不去保险公司处理,我去起诉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可以向肇事者及其保险公司主张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等。
如果构成残疾的,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赔偿顺序是:第一,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赔偿;
第二,不足部分,由保险公司
在商业三者险的限额内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偿;
第三,仍有不足的,由肇事司机或者车主予以赔偿。
《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二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⑹ 交通事故我方主要责任,对方次要责任,有人受伤,现在对方不接受保险公司赔偿金,怎么办
你就坚持走保险程序,自己不拿钱。一切开销都让找保险公司。不接受也不能自己拿钱,打官司也是判保险公司拿钱。
⑺ 对方不同意保险公司定损怎么办
对方不同意保险公司定损,可先自行协商解决,还是不行再找第三方仲裁。
车险仲裁依据: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相关规定,选择并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可以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而且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仲裁裁决和法院判决一样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
《仲裁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一裁终局。即裁决一经作出,就发生法律效力,并且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是不可以就同一纠纷再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的,仲裁也没有二审、再审等程序。
《仲裁法》第四十条规定:“仲裁不公开进行。”此举可以防止泄露当事人不愿公开的专利、专有技术等。仲裁方式保护了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更为重要的是仲裁从庭审到裁决结果的秘密性,使当事人的商业信誉不受影响,也使双方当事人在感情上容易接受,有利于日后继续生意上的往来。
⑻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的赔付款对方不同意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中,就财产的损失数额发生争议,可以由案件当事人共同选定鉴定机构对财产损失的数额进行鉴定,如果三方已经委托了鉴定机构,并且该鉴定机构据有相应的鉴定资质,即便对方不认可,法院也不会采纳对方的要求,除非存在单方委托,或者没有鉴定资质鉴定机构的鉴定,可以由不服的一方重新申请鉴定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