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试用期上保险吗
试用期不给员工上保险是违法的。
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的一部分,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上保险的,劳动者随时都可以辞职,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另外还补充一下:试用期也不能随意约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合同不成立,该期限视同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法还规定:“只有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才可以约定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三个月以下的劳动合同不允许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法律这些规定就是为了防止一些用人单位乱和劳动者约定试用期,侵害劳动者的权宜。劳动合同法还规定的违法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如果约定的试用期超过法律规定的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超过法律规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❷ 试用期期间公司管上保险吗
你好!
首先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单位不得单独和劳动者签订只有试用期的合同。所以单位只跟你签订了试用期合同的话,这个合同也算正式合同。
其次,对于社保,不管是在试用期还是正式期,单位都是法定的义务缴纳人。你代缴的社保,可以问单位要,从你工作日开始。当然,社保自己也有缴纳的部分,但大部分应由单位来缴纳的,一般个人是缴纳工资的11%左右,单位缴纳工资的37%左右!对于单位部门,你是可以要求单位返还的。
如果单位让你缴纳,且不补偿给你的,你首先可以向社保中心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问你收取的社保欠款。
❸ 试用期公司给交保险吗
1、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足额缴费社会保险费,这个与员工试用期没有关系。
法律依据:(1)《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条 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2、试用期超过一个月的必须购买社会保险,否则劳动者可以依法追究赔偿以及解除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3、如用人单位未在一个月内未够足额购买社会保险(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可以依据法律程序依法追究用人单位法律责任以及个人工资以及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备注:到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仲裁费用是免费的。
❹ 劳动法试用期规定公司要给员工上保险吗
劳动法规定了,只要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保,无论是否在试用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一百条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4)外包公司试用期给上保险吗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❺ 试用期一般是多长时间试用期需要给员工买保险吗
试用期一个月到三个月。试用期间需要给员工办理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期间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为处于试用期的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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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的法律条文)_网络
❻ 劳务派遣 的 派遣人员的试用期 怎么上保险
你好,试用期可以不参加社会保险,如果派遣员工的工种属于危险行业,在试用期可以购买商业保险,如果是建安行业,你公司可以购买那种只有参保人数,没有参保名字的保险,一年一人100元,如果中间有人员流动的话,也不会作废,新增加的人员也可以享受,不过这种保险只针对建安行业,而且办理起来相对提供的东西也多一些,如果不是建安行业的,就办理一年100的那种意外保险,如果是农民工可以参加单项工伤保险,在社保中心办理,一个月一人也就9.87,这个标准是我们这里的,不知道你那是不是,我给你提供的就是最少的几个办法,你可以对照你公司情况办理,你可给我留言,我随时可以解答你提出的此类问题。
❼ 试用期时间公司给不给我交保险
试用期尽管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协商约定的考察期,但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中,也就是说,劳动者实际上已经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这是因为,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都属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根据上述法律可以看出,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必须给予劳动者相应的劳动报酬,必须为劳动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企业不为试用期劳动者缴纳社保属“欠保”违法行为。社会保险是国家为员工的生活、医疗保障而实行的强制性保险。所谓强制性,就是由法律法规直接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规定,双方当事人不得自由协商。因此社会保险是否缴纳、如何缴纳都不是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可以相互商量的事宜,用人单位应该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即使双方有书面约定,只要与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相违背,约定也是违法的,定约双方还是应该按照法律法规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