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保险合同陷阱防范措施有哪些
1.认真研究保险条款。在投保时,很多投保人都没有认真研究保险条款,往往只是听保险推销员的“一面之词”,为将来的纠纷埋下了隐患。
2.概念含糊不清,逃避保险责任。有的保险公司在人身保险合同中笼统地使用“全残”概念,如果被保险人不符合“全残”,保险公司就拒绝理赔。
3.混淆概念,例如将意外伤害保险与医疗保险相混淆,使投保人误以为可以获得全部的保险保证。
4.在保险合同中,对保险理赔手续点到为止。出险后,保险公司根据自己制定的理赔手续来提出种种理由拒赔。
5.保险人故意接受超额保险。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财产保险中超过保险能力的部分是无效的。但在财产险中,多收少赔是比较普遍的现象,尤其是机动车保险。但投保人在投保时往往对车辆的价值不能作出准确的评估,保险公司则故意接受高估的保险价值,导致投保人投保的价值与出险价值不一致。
B. 保险业务员合同陷阱
任何人都可以进保险公司做业务员,但你要了解保险才行,现在的保险业是啥情况,还想着为他卖命?你弄懂保险再忽悠自己身边的亲戚朋友!
1,这个保险里面包含了更多的忽悠和欺骗,给人留下的就是更多的心酸和不靠谱,现在的保险业,就像是过街老鼠,人见人打,已经对之恨之入骨!所谓的保险就是算计人的,没有可信度。给你个公告还是别自欺欺人了,那工作除了忽悠,还是忽悠,你忽悠了身边的亲戚朋友,他们损失了钱,肥了保险公司,你永远都台不起头来!说实话保险除了意外险,其他的险种都是忽悠人的,特别是分红保险坑人不小,要小心欺诈。保险公司是大贼,业务员是小贼,小贼出事了,大贼就会包庇小贼的,更何况他们是分赃。在保险合同里玩文字游戏,在保单上出现的每一个字都可能成为最后的“陷阱”。在保险业务员的字典没有“欺诈”只有“误导”。
2,从合同的性质上讲保险合同是一种非常不公平的合同,因为,合同的文字条款是保险公司单方制定,有的文字条款是有多种解读,所以,一旦打官司,吃亏的是客户。保险理赔时就更麻烦了,保险公司是不会那样干脆理赔,可能80%是要上法院打官司,也就是讲一旦你和保险公司签定保险合同,以后你和这家保险公司打官司机率是80%,除非你放弃理赔,在这80%中能胜诉大概是15%,因为保险合同文字条款是有多种解读,能获正常理赔是20%。因此,你买了一份保险能的到理赔概率是35%。”
3,保险分红和所谓的寿险就是一种忽悠陷阱、首先将你的钱款长期锁定。陷入其中。长期不能自理。所谓理财分红就是要自己存取自由,没有分毫损失。这种忽悠陷阱既不能自己理财,又不知道最终的效益。如中途取款要损失惨重,只能按现金价值退保,而这个现金价值远远要比本金要少的多,一直到死,死的时候还要得的病,和保险合同上的病对号入座才可以理赔,否则就不会理赔!
4,有句话叫做:防火防盗防拐子,推销保险全打死。可见当初保险业刚在国内起步的时候,用了许多老百姓无法太理解和欺骗的手段,导致了目前保险业的巨大阻碍!什么银行的是单利,保险的是复利,我们来问下,保险的复利怎么就跑不过银行的单利?保险业以后要是不终归于保障,意味要和银行拼理财分红,只会自寻死路。
还有很多其它原因就不一一列举了!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C. 如何预防人寿保险合同陷阱
寿保险
合同
都
格式化
条款都
公示
都
经
保监
备案审核通
具
律效力
文件
所
说
谁都
合同、条款
面
存
陷阱
客户接受
接受
问题
说非要预防
问题
预防代理
销售误导
欺诈
必要
必要
拨打保险公司客服
其说
解释
进行验证
祝
D. 购买保险的注意事项和常见陷阱有哪些呢
买保险可以给我们带来保障,但是,买保险又是一件比较复杂的事,关于买保险的注意事项,奶爸专门写了篇文章,大家可以点击这里看看。《买保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你都了解吗?》E. 如何预防保险合同纠纷的发生
1,严格核保
由于各种原因,目前保险公司核保不到位.某种程度上造成了"投保易,理赔难"的现象.
但10.1,新保险法出台后,保险公司肯定会加强核保的管理.
2,加强保险代理人管理,追究其责任
目前的保险代理人制度,极大的帮助了保险公司的发展.
但也造成了保险行业形象不高的后果.一些保险代理人为图一时利益,误导甚至欺骗客户.也是造成合同纠纷的一大原因.
F. 买卖合同陷阱防范措施有哪些
在买卖合同签订的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卖方对标的物没有处分权,例如标的物是拾得物、盗窃物、他人委托保管的物品、被查封、冻结的物品等;企业超出经营范围,当事人没有代理权或者超越代理权限;欺诈方未经合法的工商注册,没有注册资金和固定的经营场所,往往是不法分子私刻公章或合同专用章;违反了国家法律关于特许经营的有关规定,如烟草、外汇、金银及其制品、珠宝及贵重药材等;应对办理公证的买卖合同没有办理公证,或者应当履行审批、登记、公告等手续而未履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则可能出现以次充好,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卖方出示质量较高的样品,而在履行时却代以质量低劣的伪次品;欺诈方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买卖合同,在骗取对方履行合同之后,非法占有对方履行的钱或产品;伪造产品的质量鉴定证明或标志。还有一种价格欺诈值得引起注意。这种欺诈情况具有以下几个特点:卖方通常是商场中的销售人员,在促销活动中以降价促销的名义,捏造商品的原价和现价。
所以,在买卖合同签订和履行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合同陷阱防范:在签订合同时,要严格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包括对方当事人的工商注册登记情况、经营范围、签订合同的人是否有合法授权、当事人使用的印鉴是否真实等等。同时,要注意对方是否具备履约能力,例如可以审查买方的注册资金和归其所有的财产,来判断其能否按时足额支付货款。签订合同的过程中,要关注合同的主要条款、签字盖章、合同的担保以及依法应当办理的相关手续的审查。
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卖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要求买方提供担保,买方不能提供担保的,卖方可以拒绝交付货物。如果按照合同约定,买方支付货款后,卖方才交货,但卖方财产状况明显恶化,很可能失去履约能力,买方可以依法要求卖方先行交货或提供担保。
G. 如何提防人寿保险合同条款中的陷阱
中国保险条款内目前确实存在一些所谓的“陷阱”。有一些词语,你这么理解,别人那样理解,保险公司又一个解释。
首先你可以去保险公司的运营部门问,因为他们不会忽悠你。
另外,你可以录音,录像,理赔如果涉及到你的问题,那也有依据……
最后,保险条款里都明明白白。你所谓的陷阱根本不存在,因为,1就是1
H. 行纪合同陷阱防范措施有哪些
1.有时,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自己作为合同相对人,从而完成行纪事务,被称为自我交易。行纪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低价卖出、高价买入,损害了委托人的利益。在订立行纪合同时,需要对此加以防范。
2.行纪人可能在未取得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委托物交第三人保管,给委托人的利益造成损失。例如,行纪人将委托物移交委托人的竞争对手保管,使委托人的商业秘密被泄露。
3.现实中常出现委托人外出时,行纪人以无法与委托人取得联系为借口,与第三人恶意串通,以低价出售商品,从而损害委托人利益的情况。所以,在签订行纪合同中,要针对这种风险作出约定。
I. 买保险,需要避免哪些陷阱
保险产品本身不存在骗不骗人,销售保险的代理人可能不专业等因数,产生误导了你,所以说要多知道一些保险知识,看这份保险适不适合你,我们看一款保险要看保什么?(保险单上的保险责任)保多久?(保险单上的保险期限)保多大?(保险单上的基本保额)交多少?(保险单上你的缴费)交多久(保险单上你的缴费年限)特殊规定和事项(保险单上规定的以一些双方约定的条约)怎么退(保险单上有退保扣款比例或者保单每年的现金价值)怎么分红?(保单上有写明?)分红怎么拿(保单上会写明每年,半年等等),如果你不懂保险知识,这么多你一下子肯定看不明白,如果遇上不是太专业的业务员肯定讲不清楚,可能他也不知道这么多,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你了解更多的保险知识!不要误解了保险,因为人的一生非常需要保险(重大疾病,意外,死亡)是我们谁也不能预料的,就好比开车时,你不去撞别人,别人也会撞你,还有好多时候命运是别人手上控制的(如坐火车,飞机,轮船等等)
J. 保险公司合同陷阱怎么看懂解决合理
合同以双方签订的为准,所有的保险条款是由保监会审批过的。
所有合同都会祥细说明保障条款,责任免除,等等
合同可以修改,但保障内容不能修改,如变更投保人交费,变更姓名,变更交费方式,变更地址,联系电话方式,出生年月日错误码率,这些是可以变更的
附加可以,一年的短期险可以附加的,如意外伤害,意外医疗,住院医院,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