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新农合大病报销范围有哪些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为:参加人员在统筹期内因病在定点医院住院诊治所产生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符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部分(即有效医药费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付设立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医院年起付标准以下的住院费用由个人自付。同一统筹期内达到起付标准的,住院两次及两次以上所产生的住院费用可累计报销。超过起付标准的住院费用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报销,每人每年累计报销有最高限额。
以下情况不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一)非区内定点医院门诊医疗费用(特殊病种门诊治疗费用除外)、未按规定就医、自购药品所产生的费用;
(二)计划生育措施所需的费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医疗费用;
(三)镶牙、口腔正畸、验光配镜、助听器、人工器官、美容治疗、整容和矫形手术、康复性医疗(如气功、按摩、推拿、理疗、磁疗等)以及各类陪客费、就诊交通费、出诊费、住院期间的其他杂费等费用;
(四)存在第三方责任的情况下,发生人身伤害产生的医药费依法由第三责任方承担,如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等;
(五)因自杀、自残、服毒、吸毒、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以及其家属的故意行为造成伤害所产生的医药费;
(六)出国或在港、澳、台地区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规定不予报销的药品和项目;
(八)区医管会确定的其他不予报销的费用。
Ⅱ 新农合大病医保包括哪些病
新农合全称叫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现在已经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合并统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但奶爸建议医保+商保的组合配置,才是最优的规避风险的方案。至于为什么,推荐您看这篇:有了社保,还要买商业保险吗?
大病医疗保险,无论是按病种, 还是按费用,都指向了一点,那就是"符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而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将 20 类重大疾病纳入保障范围。大病医疗保险不包括的范围如下:
(1)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2)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
(3)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
(4)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5)责任事故造成食物中毒的
(6)自杀导致治疗的
(7)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8)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
Ⅲ 大病保险保障范围
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应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在此基础上,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高额医疗费用,可以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定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合规医疗费用,指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医疗费用(可规定不予支付的事项),具体由地方政府确定。各地也可以从个人负担较重的疾病病种起步开展大病保险。
Ⅳ 大病医保范围有什么规定
社保是国家赋予我们每个人的福利,为我们的生活提供了重要的基础医疗保障。但是,医保的使用有一定的限制范围,所以,想得到更多的保障,这时候我们就需要搭配商业保险。推荐阅读:《有了社保,还要买商业保险吗?》Ⅳ 哪些疾病属于新农合大病报销范围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为:参加人员在统筹期内因病在定点医院住院诊治所产生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符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部分(即有效医药费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付设立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医院年起付标准以下的住院费用由个人自付。同一统筹期内达到起付标准的,住院两次及两次以上所产生的住院费用可累计报销。超过起付标准的住院费用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报销,每人每年累计报销有最高限额。
(5)新农合大病保险的保证范围扩展阅读:
2017年,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在2016年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45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新增部分按照西部地区80%、中部地区60%的比例进行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份分别按一定比例补助。
农民个人缴费标准在2016年的基础上提高30元,原则上全国平均达到180元左右。探索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稳定可持续筹资机制。
Ⅵ 新农合大病报销范围包括哪些
纳入大病保障的20种疾病:儿童白血病、先心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
从大病来说,由于农村内部也存在着较大的贫富差距,那些贫穷的家庭一旦得了大病,即使去医院就诊,能够报销一部分,但剩下的一部分他们依然无力偿付,所以这些贫困的家庭依然看不起病。当然对于那些富裕的家庭而言,这是给他们提供了实在的优惠。所以从大病的角度来看,不但新型合作医疗没有解决农村内部贫困家庭的医疗问题,反而使得他们与富裕农民家庭的差距变得越来越大,进一步加剧了农村的贫富差距。
1、需要拿到门诊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但是需得注意必须由三名副主任医师及以上共同签名,同时加盖诊断科科室公章。
2、出院后带着医院的诊断证明到新农合结算科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3、新农合结算科对患者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若符合重大疾病的补偿要求,就可以在诊断证明上盖新农合重大疾病诊治专用章,可拿到新农合的补偿款,若是不符合条件,就会按照正常疾病比例进行报销补偿。
4、患者在新农合获得报销金额后,再去相应的保险公司进行报销。
Ⅶ 医保大病保险范围有哪些
社保大病保险是对城乡居民因患上重大疾病所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其目的是为了解决群众“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问题,使大多数人不再用疾病而陷入经济困境。那么,社保大病保险范围有哪些呢?下面大家就随着本文一起去了解下吧!对于医保报销的攻略,我刚好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社保医保怎么用?一文教你申办报销流程!
社保大病保险范围有哪些
社保大病保险与所有其它的保险产品一样,其保障范围并非包罗万象。据了解,职工和退休人员患病、非因工负伤一次性住院的医疗费用或者30日内累计医疗费用超过2000元的,属于社保大病保险范围。
凡事都有例外,下列几种情况并不在社保大病保险范围之内: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因责任事故引起食物中毒的;因自杀导致治疗的(精神病发作除外);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按国家相关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
在对社保大病保险范围有所认识后,大家对哪些项目可以报销,哪些项目无法报销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在报销的时候可以做到有的放矢,少做无用功。
社保大病保险范围内保障哪些疾病
2012年8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卫生部、财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六部委《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发布,明确针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合)人大病负担重的情况,引入市场机制,建立社保大病保险制度,减轻城乡居民的大病负担,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50%。
社保大病保险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个人负担部分,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将报销75%;就是参保人员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且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个人负担部分,社保大病保险互助补充保险将报销75%;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最高报销额40万元。
纳入大病保障的20种疾病:儿童白血病、先心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有哪些保障好的儿童大病重疾险?哪些性价比高?哪款最值得买?我们一起来看下10大保险公司热销儿童大病重疾保险盘点
在了解社保大病保险范围后,一定要进行慎重的考虑,为自己的未来做好充分的计划和准备,才能成为人生的赢家。
Ⅷ 河南新农合大病保险范围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大病保险,是在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延伸和有益补充。
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主要内容如下:
(一)统筹层次。新农合大病保险实行省级统筹,以省为单位筹集、管理和使用大病保险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大病保险资金抗风险能力。
(二)资金筹集。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由新农合基金支付,不再额外向农村居民收取费用,并根据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及基金支付情况逐步提高大病保险筹资水平。为尽可能确保大病保险受益的公平性,以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作为差异化筹资依据,将2014年度筹资标准分为16元、15元和14元三个档次。从2015年起,根据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和上年度大病保险受益情况,由省卫生计生委会同省财政厅分档确定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筹资标准。
(三)保障对象与范围。新农合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我省当年参合人员。筹资时尚未出生,错过缴费时限而未能参合的婴儿,出生当年凭参合母亲身份享受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
Ⅸ 大病保险的范围
适用于保险期间主要为成年人(十八周岁以上)阶段的重大疾病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中的疾病名称、疾病定义、除外责任和术语释义应当符合本规范的具体规定。
3.1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名称及疾病定义
被保险人发生符合以下疾病定义所述条件的疾病,应当由专科医生明确诊断。
3.1.1 恶性肿瘤
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采取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的方式。
地方政府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发展改革部门制定大病保险的筹资、报销范围、最低补偿比例,以及就医、结算管理等基本政策要求,并通过政府招标选定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招标主要包括具体补偿比例、盈亏率、配备的承办和管理力量等内容。
符合基本准入条件的商业保险机构自愿参加投标,中标后以保险合同形式承办大病保险,承担经营风险,自负盈亏。
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的保费收入,按现行规定免征营业税。已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障、补充保险等的地区,要逐步完善机制,做好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