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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对经济增长的关系

发布时间:2021-08-26 16:54:47

保险业的发展与经济,科技,社会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保险业与经济发达程度之间的关系是( )。

㈡ 保险业与经济增长的关系

有人说,经济越差,保险行情越好。首先,香江君不是非常认同这个观点,简单来说,保险业的发展,应该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发展的。所以,只有人民生活水平上来了,有充裕的资金了,才会慢慢买保险,作保障,然后利用保险工具进行理财,更好的规划自己。

今天,香江君想先谈一下大背景下,我对于未来保险业发展的一点思考。

一个是最近A股的救市,另一个是房地产市值可能的一个回落。这俩呢,被称为我们国家在特殊国情下,过往超发人民币的两大“蓄水池”,现在呢,这俩蓄水池有缩水的危险了,超发的人民币流出来,自然而然商品流通领域的资金就增多了,所以,物价就有上涨的一个风险

对于老百姓常见的投资来说,可能对于跌跌不休的股市不会报太大期望了,尽管春天慢慢的会到来,可是我们需要渡过冬天呀,今天还看见黄奇帆老师在那说,需要一些改革,中国股市的春天才会到来,第二点就提到了建议要以企业年金和个人商业保险基金作为资本市场机构投资的源头活水和长期投资。。

债券市场呢,虽然和其他发展中经济体相比,我们的违约,其实是小巫见大巫了,但是频繁的违约,地方债城投债的问题,对于作为机构投资者的保险公司而言,可不是什么好事,会影响保险公司以及再保险公司的信用利差风险,影响其利润板块里的投资利润。

P2P本来是好东西,是一个可以充分利用闲置资金,达成交易的好地方,但是监管的错配,国人的赌性,让一些人失去了对它的信用。

房地产,刚才我说了,目前,大家都很比较谨慎一些了,尤其是二线以下的城市。

在投资理财的标准普尔家庭资产象限图里,还有重要的一块儿,那就是保险了。整体来说,无论是内地,还是香港,保险业的前景都是光明的,道路又是曲折的。无论是产品创新,保险科技的运用,大数据挖掘技术的发展,中产群体的扩大,还是民众保障意识的觉醒等等,这些都是行业发展的利好。但我们也看到,还是存在行业不够规范,从业人员素质偏低,社会上对保险仍然有偏见,险资运用受到渠道险资,监管太严格(尤其互联网保险)等等问题。有朋友跟我探讨过互联网保险的前景,我的看法是:互联网保险,是一种产品创新,能够满足一部分群体的需求,比如带病投保的这种逆选择,因为各位看客可以想象一下,互联网产品,比如消费型重疾险,它可能就是问客户有没有住过院,然后就直接可以买了,这样的一种保险,对于非健康标的来说,当然是一件好事,意味着这样就可以免掉人工核保的环节了,这样呢,只会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健康标的的利益受损,保险公司的承保压力增大,赔付率上升,利润率下降,10几年20年以后,真正赔付的时候,是不是还是要“一哭二闹三上吊”,才会获得赔偿呢?我想,这都是大家会注意到的问题。

至于最近刚出现的“相互保”,挺不错的,它是保险最初的一种形式:大家分摊生病的风险。和消费型重疾险类似,它也是沉没式的支出,但它只是通过芝麻信用分来筛选人群。。可能有朋友会质疑我了,不是芝麻信用650以上,免费加入吗?恩是的,但是不知道你有没有看具体的条文呢,现在网上有不少精算师预计,每个加入的人的支出大概在600-800人民币左右,而且40岁以后,保额只有10万了。试问一句,在人生发病率最高的中老年时期,这款“保险”的保额居然还下降了,很明显蚂蚁金服的保险事业群总裁也说了,“相互保”并不能替代重疾险,它可以作为重疾险的一个补充,因为如果成本上升,大家是可以选择随时退出的

㈢ 简述保险业的发展对国民经济发展的作用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观念,在党和国家制定的发展战略中得到了突出和强化,并正在成为全社会的重要共识。保险作为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对于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有着重要作用。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充分认识保险对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作用,有利于拓宽保险发展空间,使保险业在更深层次和更广领域参与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工作中,提升保险业在社会经济中的地位。

一、保险在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中的作用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在国民经济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保险作为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水平与整体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保险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突出体现在保险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的安定,从而促进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一)促进经济发展

保险业作为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水平要受到整体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但它的健康稳定发展又能促进经济的发展,这主要是由其经济补偿和资金融通的功能实现的:

其一是通过风险集散和经济补偿,为经济发展和改革创新保驾护航。表现在:一是帮助受灾企业及时恢复生产,保障社会再生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二是为商业贸易活动转移风险,推动商品的消费和流通;三是为先进生产力提供可靠的风险保障,推动科学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从而减少因风险因素造成的经济波动,促进经济发展。

其二是通过对收取保费积聚起来的庞大保险基金进行科学高效的运用,可以促进居民储蓄向投资的转化,为经济建设提供长期资金的融通渠道,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可以为资本市场培育稳健的机构投资者,改善资本市场的结构,而保险资金所具有的长期性、稳定性和规模性的特点,也使其成为促进资本市场繁荣的最稳健的力量,从而推动金融市场的高效、稳健运行,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动力支持。

此外,保险业本身作为国民经济中一个重要产业,在就业、税收等方面都对经济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它本身的健康稳定发展就是经济金融健康稳定运行的一个重要方面。

(二)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的安定

从保险的基本保障职能看,保险通过帮助受灾家庭恢复原有的生活条件;减轻伤、残、病、老、死等事件对家庭生活的影响;对民事赔偿责任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障受害人的经济利益,减少经济纠纷等方面,能够满足人民多样化的保险保障需求,保障人民生活的安定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但是,现代社会经济生活的高度关联性和不确定性对保险保障提出了更高和更广的要求,要求保险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在更高层次、更广层面分担社会管理的职能,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安定。就现阶段而言,保险在社会发展领域中的作用,应当突出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分担政府社会保障职能,补充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伴随社会转型和体制转轨步伐的加快,以及社会出现的人口老龄化、家庭小型化等趋势,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已经成为保障人民生活、实现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战略措施。根据我国国情和经济发展水平,在当前和今后一个较长时期内,政府提供的基本社会保障只能定位在分阶段推进的广覆盖、社会化和可持续的满足人民基本生活需要的较低水平上。因此,要提升我国社会保障水平,构筑强有力的社会保障网,就必须发挥商业保险的作用加以补充。商业保险作为我国多支柱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基本社会保障尚未覆盖的人口群体,如农村人口及大量没有社会保险的城镇人口中,甚至可以作为社会保险的替代工具发挥主导性的保障作用。大力发展商业性养老、健康保险有利于减轻政府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负担,解除广大人民群众的后顾之忧,促进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保险业由于自身所具有的产品开发、投资管理、客户服务以及精算、销售等方面的优势,有责任也有能力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是分担社会风险管理的职责,提高社会防灾防损和应对公共危机的有效性。其一,在日常的防灾防损中,保险人作为专业风险管理者,不仅可以为企业提供风险管理经验,而且可以通过承保时的危险调查分析、承保期内的危险检查督促、以保险费率这一价格杠杆调动企业防灾防损积极性等措施,增强整个社会防灾减损的能力,尽可能减少保险赔款的支出和社会财富的损失,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其二,则是构建突发性巨灾危机的防范体系和保障机制。以非典、9.11恐怖袭击、美加大停电等为代表的国家公共安全事件表明,缘于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的变异,现代社会所面临的灾害事故将呈日益复杂与巨型多样化趋势,已经对人类社会应对突发性巨灾的能力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虽然政府应承担并负责提供有关公众安全的基本保障供给,但政府限于财力,同时又受制于诸多宏观经济目标的约束,投入总是有限。因而,强化现代保险业在这其中的功能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尤其考虑到各种巨灾等危机事件所造成的综合影响,在涉及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公众责任、第三者责任以及针对意外或突发事件导致的营业中断和利润损失等方面,商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补充,可以提供产品丰富的多种可能的保险保障,维护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生活的安定。

正是由于保险兼具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的功能,保险在现代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中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

研究保险在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中的作用,还必须认识两个问题:

一是要正确认识保险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保险对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具有促进作用,而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则是商业保险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保险业的发展不可能长期脱离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而一枝独秀。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能为保险业的发展奠定雄厚的物质基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而如果二者发展不协调,在阻碍经济进一步发展、影响社会稳定的同时,也会抑制有效的保险需求,影响保险业的正常运营和稳健发展。因此,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是与保险业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相一致的。保险业的经营目标只有顺应时代、社会发展需要,保险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才能在有效发挥保险功能作用中得到提高和加强,并与社会经济发展产生良性互动。

二是保险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虽然主要靠保险业自身的努力,但也受到一些经济因素和非经济因素的制约,其中政府决策支持是一个关键因素,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政府能否理顺政策、法制、制度框架,影响到保险业发展的外部环境;二是基本社会保障的深度、广度是否与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以及社会、文化、制度沿革相适宜,关系到商业保险发挥作用的空间。由于市场失灵(比如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带有外部性),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无法完全凭借市场力量自动形成,政府必须在社会发展领域承担更多的责任,通过完善政策、法制和制度环境、加大对公共领域的投入等措施,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但政府介入要有明确清晰的“度”的界定。这是因为政府进行的社会管理具有效率低下的固有缺陷,并且所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如基本社会保障,由于是和个人对社会贡献无直接关联的“均值化”服务,具有边际效用递减的特点,提供不足固然影响社会稳定,但过度提供则一是增加财政负担,二是挫伤就业积极性,三是对商业保险等市场力量产生挤出效应。因此,政府职能定位是否明确,决策支持是否到位,影响到保险业发挥作用的外部环境和运作空间,最终也会影响到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二、加快保险业发展,充分发挥保险在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中的作用
从总体上看,我国保险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所面临的主要矛盾是保险业发展水平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不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养老、医疗、教育、住房、责任等保险产品还不能满足广泛的社会需求,保险还没有渗透到各行各业、社会各个领域和生活的各个方面。发展不足是制约保险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作用的主要因素。因而,必须从服务国民经济全局的高度加快保险业发展,尽快做大做强,才能充分发挥保险业在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中的作用,提升保险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

(一)树立正确发展观。保险业必须以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己任,改变多年来走的重规模、轻效益,重保费、轻管理的粗放型发展道路,以及片面追求保费增长速度的指导思想,树立和贯彻“速度、结构、质量、效益” 统一的发展观,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才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切实担负起“促进改革、保障经济、稳定社会、造福人民”的重要使命。

(二)深化改革,实施进取性战略。在我国保险市场全方位开放的条件下,加快国内保险业的改革调整,解决我国保险业体制与结构矛盾;分多层次——国际保险(金融)集团、“专、精、特、新”的专业性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以及兼业代理机构等——丰富保险市场主体结构,鼓励公平有序竞争,创造有效率的市场环境;开展兼并收购等形式的国际化资本运营,快速增强实力;将市场领域开放、市场体系建设、保险公司制度创新、保险企业国际化竞争能力增强统一起来,实现跨越式发展。

(三)加快创新,为保险作用的充分发挥注入活力。认真研究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积极进行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如:探索保险投融资体制创新,充分发挥保险资金融通功能;探索保险风险资产证券化等手段的可行性,在更广范的范围内寻求建立安全基金聚集与危险损失分散化的融资与转移机制;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与金融技术,实现经营方式的差异化与管理方式的精细化,推动保险经营与管理升级;密切关注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紧密相关的热点问题,开发具有广泛社会需求的保险产品,优化产品结构,满足多层次的保险需求;提高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丰富保险服务的内涵,把服务渗透到保险消费的各个环节,增强核心竞争力。

(四)防范风险,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

改革是发展的动力,发展是改革的目标,稳定则是改革与发展的前提。作为转轨过程中的新兴幼稚产业,我国的保险业必须加快发展,才能缩短与国际水平的差距、应对入世挑战,才能够解决保险业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难,更好地服务于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需要。而要加快发展,就必须改革现有保险市场的宏观制度安排和微观运行机制中的落后因素,为保险业发展扫清障碍。与此同时,保险业长期发展中埋藏了不少风险隐患,并且伴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加快,新的不确定因素不断涌现,因而在推进改革的同时,必须密切防范和化解风险、维护保险体系的安全和稳定,促进保险业长期健康发展。需要指出的是,维护保险体系的稳定不能以牺牲保险市场的效率和被保险人的利益为代价,也并不意味着不让经营失败的机构退出市场。

为兼顾保险市场的效率与稳定,当前亟需确立两个制度安排:一是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实现科学监管,从最终意义上维护被保险人利益,增强投保人的信心。二是建立市场退出机制。市场退出机制着眼于畅通市场退出渠道、减轻机构退出带来的社会震荡和处置成本、从整体上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既有利于发挥市场机制优胜劣汰、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促进公司稳健经营,促使投保人审慎选择;又有利于维护保险体系的稳定和社会经济生活的安定,防止因个别机构经营失败引发区域性、系统性的金融风险。

(五)寻找利益与责任的最佳契合点。利益与责任并不总是一致,有时甚至是矛盾的。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是保险业无可推卸的责任,但由于现阶段经营管理基础和风险管控能力薄弱,外部体制、政策、法制、信用环境尚未理顺,以及市场竞争不规范,在某些社会管理功能强、群众迫切需要的险种,如责任险、健康险、汽车贷款履约保证保险、农业保险等业务经营中,必然面临经营风险加大甚至无利可图等难题,出现了保险公司不敢开展或业务量萎缩甚至退出市场等现象,不利于保险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和拓展新业务空间。这种现象的存在固然有客观因素,但保险公司必须充分认识到肩负的社会责任,不能消极等待社会环境、市场环境好转才经营,而要积极作为,变被动为主动,一方面,要加强和有关部门、其他市场经营主体的沟通、协调、合作,共同寻找利益与责任的最佳契合点,在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开拓市场、发展业务;另一方面要苦练内功,通过科学设计产品、加强风险管控和提供优质服务出效益,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六)争取政策扶持,理顺外部环境。目前,保险在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中作用的发挥,受到诸多政策和制度瓶颈的制约,如医疗、养老等体制改革尚不到位,商业保险机构与社保经办机构的利益冲突没有消除;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缺失;法制、信用环境不完善等。从国外经验看,商业保险要在社会保障体系等关系国计民生的社会事业中发挥作用,离不开政策扶持。政府要通过加快养老、医疗、失业等方面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明确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和主体资格;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推进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的良性互动;实行适当的税收优惠政策;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措施,为保险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㈣ 论述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

1、社会公平和经济增长均为经济发展的主要目标。增长的衡量:GDP;均等或不均等的量度:基尼系数,洛伦茨曲线
2、库兹涅茨曾经分析过这两者之间的关系,认为呈倒U型,即发展到一定程度会出现社会极端不公平的现象,但是随着进一步的经济增长,涓滴效应就会显现作用,增长速度的效力就会分润到社会各个群体,社会公平程度提高。由此提出的政策是一般性的政策,而不需要收入再分配政策的特别关注。同时,还认为社会再分配政策(税收与支出政策的相关措施)会损害高收入人群的积极性,也失去对于低收入人群的激励,还会直接影响储蓄总量,因此,促进社会公平就会降低经济增长速度。
3、也有学者认为促进社会公平的政策会同时促进经济增长。因为收入再分配可以加强社会的稳定性,而且增加人群的社会资本,可以达到超过物质投入所能起到的作用,从而加快经济增长速度。

㈤ 经济衰退与保险业之间的关系

保险业是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经济下行的时候,更加要做好保障,反过来保险又能促进经济的平稳发展。

㈥ 保险业对经济增长具体有哪方面的影响需要找哪些方面的数据

一是保险业自身所创造的价值,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当年gdp数据、保险业收入数据;
二是保险业保费收入增长率和经济增长率的关系数据;gdp增长率、保费收入增长率;
三是赔付数据,说明表现的风险转移和经济补偿作用;
四是保险业融资功能相关数据;
五是出口信用保险数据,对进出口的影响数据。

㈦ 经济对保险业的影响

一是保险业自身所创造的价值,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当年gdp数据、保险业收入数据;
二是保险业保费收入增长率和经济增长率的关系数据;gdp增长率、保费收入增长率;
三是赔付数据,说明表现的风险转移和经济补偿作用;
四是保险业融资功能相关数据;
五是出口信用保险数据,对进出口的影响数据。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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