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银行购买理财商品,属于金融商品买卖中的其他金融商品买卖,除了个人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外,单位取得的收入税率为5%。
相关法律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定:“对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下同)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1)企业理财产品的税收问题扩展阅读:
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应当载明投资范围、投资资产种类和各投资资产种类的投资比例,并确保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按照销售文件约定比例合理浮动。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比例暂时超出浮动区间且可能对客户预期收益产生重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向客户进行信息披露。商业银行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投资范围、投资品种或投资比例,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后方可调整;客户不接受的,应当允许客户按照销售文件的约定提前赎回理财产品。
2. 理财产品如何税务处理
目前个人理财产品基本包括储蓄,贷款,投资,股票,期货,保险,信托,债券,基金。从事以上内容买卖的个人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处理:营业税处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文件规定:对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根据上述规定,我们理解,并不是所有个人理财产品收入均可免征营业税,如从事贷款业务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就应按规定计算缴纳营业税,也就是说,只有理财产品属于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的收入可免征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处理:在实务中,对个人从事理财产品所取得的收入,除有文件明确可免税的外,其他都应按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为了便于掌握相关免税规定,在此列出现行免征个人所得税规定:
一、《个人所得税法》(2007修正)第四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55号)关于所得税问题规定,对个人投资者买卖基金单位获得的差价收入,在对个人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企业投资者买卖基金单位获得的差价收入,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以及企业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和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基金向个人投资者分配股息、红利、利息时,不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28号)关于所得税问题规定,对个人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取得的差价收入,在对个人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61号)为了配合企业改制,促进股票市场的稳健发展,经报国务院批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综上,我们认为个人从事理财产品所得,除可以免税项目外,其他应按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是否需要被代扣,如没有特殊规定,应按《个人所得税法》(2007修正)第八条规定执行: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以上答案仅供参考。
3. 企业向银行购买的理财产品取得的利息收入要缴税吗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 111号)规定:“对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下同)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3·因此,贵单位通过银行购买理财商品,属于金融商品买卖中的其他金融商品买卖,除了个人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外,单位取得的收入应按照上述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买卖金融商品的营业税税率为5%。
4. 公司理财收入交企业所得税吗
公司理财收入是否纳税,是由投资的理财产品的性质决定:
一、国债利息收入
《关于企业国债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6号)规定:企业从发行者直接投资购买的国债持有至到期,其从发行者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全额免征企业所得税。
二、投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
保本保息理财对于投资保本产品收取固定利息的理财模式,即在此类理财模式中,企业不承担投资风险,只收取固定利润,这一模式应缴纳营业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2]9号)第五条规定。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即据以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法定比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2008年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规定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5. 企业购买理财产品收入纳税吗
通过银行购买理财商品,属于金融商品买卖中的其他金融商品买卖,除了个人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外,单位取得的收入税率为5%。
2018年1月1号起,理财产品的收益部分均需收3%增值税及0.264%附加税。示例:如果合同10%收益,到手是9.6736%。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定:“对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下同)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5)企业理财产品的税收问题扩展阅读:
税法体系中按税法的功能作用、权限划分、法律级次的不同,可分为不同类型的税法。
1、按照税法的职能作用的不同,可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税收实体法主要是指确定税种立法,具体规定各税种的征收对象、征收范围、税目、税率、纳税地点等。
2、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可分为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等。
3、按照税收立法权限或者法律效力的不同,可以划分为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税收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等。
6.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收入是否免税免营业税还是所得税
一、企业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涉及的营业税问题分两种情况处理:
1、企业购入银行理财产品并持有到期取得收益的行为,属于购入金融商品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2、企业购入银行理财产品未持有到期即进行转让,则以理财产品的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金融保险业-金融商品转让”税目计缴营业税。
二、企业购买理财产品,即企业将自有资金提供给银行或信托公司等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由其将募集到的资金根据合同约定投入相关金融市场及购买相关金融产品,获取投资收益后,将利息根据合同约定分配给投资人,其实质就是企业将资金贷给银行或信托公司等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使用并收取利息的行为,应按“金融保险业”缴纳营业税。
三、如果企业购买理财产品在二级市场进行转让,应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金融保险业”缴纳营业税。通过银行购买理财产品,属于金融商品买卖中的其他金融商品买卖。除个人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公司取得的收入应按上述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
7. 企业购买理财产品取得收益,还要交所得税吗
理论上是需要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理财产品收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的规定: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1.股息红利所得
对购买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如何纳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发文另行作出规定,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规定,因上市公司分红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需要根据持有时间不同,确认不同的纳税义务。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股息红利所得全额按照20%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就可以按照50%计入股东个人应税收入,即实际税率变成了10%。如果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就可以按照25%计入股东个人应税所得,即实际税率变成了5%。
2.基金产品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28号第二条规定: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本文开头提到的 “余额宝”们都是与相关基金挂钩,用户在其网站直接购买基金等理财产品,例如“余额宝”就是相当于购买天弘基金管理公司的货币基金产品,所以和购买普通的基金产品类似,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纳个人所得税。
4.银行理财产品
对于银行理财产品(包含人民币理财产品、外汇理财产品)收益是否纳税,总局并没有具体规定,实际操作中多数银行没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通过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品种很多,有银行自行开发的理财产品,有银行代信托公司或保险公司代销的产品,还有委托贷款。经请示总局,对个人取得的上述收益现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此有一种情况也需要区分:一个专门做投资的合伙企业,有两个自然人合伙人。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年底,合伙企业计算合伙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时,这部分理财收益是否要交个人所得税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国税发〔2011〕50号规定: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事股权(票)、期货、基金、债券、外汇、贵重金属、资源开采权及其他投资品交易取得的所得,应全部纳入生产经营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8. 企业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要缴什么税
1、对于不承担投资风险,收取固定利润的理财产品,亦即所谓的保本保息的理财产品,应当视为发生贷款行为,对收取的固定利润应按照“金融保险业”缴纳营业税;
2、对于不承担投资风险,取得保本不固定的浮动收益,亦即所谓的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对取得保本不固定的浮动收益应视为存款利息收入,不缴纳营业税;
3、对于承担投资风险,取得不固定的浮动收益,亦即所谓不保本浮动收益的理财产品,应当视为投资收益,不缴纳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