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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1-08-21 14:35:14

A. 河南省社保局的地址和电话是多少急求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2号郑银大厦5楼

办公电话:在职:0371-65622533/退休:65622522

B. 河南省社会保险最新政策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从2016年1月1日起,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含退职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老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人,下同)。
二、调整办法
(一)定额调整。
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
(二)挂钩调整。
1.企业退休人员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2.5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在上述基础上,再按企业退休人员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内部分,不含取暖补贴)的0.5%计算增加。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内部分,不含取暖补贴)的3.5%计算增加。
2015年12月份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按照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核定的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计算此项增加额。
(三)适当倾斜。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再适当提高下列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1.截止2015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3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3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4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45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50元;年满90周岁6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2.按照本通知进行普遍调整和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标准增加养老金后,月养老金仍未达到1000元的退休人员,再增加20元,但增加后不得超过1000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三、资金来源
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直接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数据库中增加,实行社会化发放。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完成参保登记工作并建立数据库的地方,可直接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数据库中增加,实行社会化发放;数据库不完善的地方,可暂由退休人员原单位发放,随后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四、工作要求
这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第一次同步按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调整待遇,直接关系各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情况复杂,利益平衡的难度大,各地要清醒认识组织实施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将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抓好落实,确保9月份将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位。同时,要通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等措施,提高基金支付能力,确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拖欠。各地落实情况请于2016年10月15日前书面报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拓展阅读:
河南省就是一共有62个县(市、区)都上调了基础养老金标准,总体来说的话郑州上调幅度也是最大的,每人每月120元的基础上增加18元,增至138元;辉县市提高到118元;三门峡湖滨区提高至100元。
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根据扶贫攻坚方案,河南将充分发挥城乡居保兜底作用。
此外,部分地市开始增发高龄补贴,其中,郑州市为70岁以上参保人员发放高龄生活补贴(70-79周岁、80-99周岁、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分别为20元、50元、100元)的基础上,从2016年起,将发放范围扩大到80岁以上的所有户籍老人(80-89周岁、90-99周岁、10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分别为100元、200元、300元)。中金网8月12日
目前,我省建立了社保兜底扶贫机制,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将扶贫对象由政府逐步纳入代缴最低养老保险费范围。2015年,河南省各级政府为全省1075万重度残疾人、贫困残疾人、烈士遗属、领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计划生育双女父母等特殊群体全额或部分代缴最低保费9100万元,今年河南省鼓励各地将代缴群体扩大至所有贫困人群。
此外,河南省精准识别贫困对象,去年年底以来,我省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贫困人口识别办法,开展了贫困村和贫困对象的调查摸底、识别认定、建档立卡工作,对贫困对象实行实名登记,录入全省城乡居保信息系统。目前,我省基本摸清了全省430万贫困人口分布和构成情况,为社保兜底和精准扶贫打下基础。
河南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为19%
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该厅联合省财政厅下发通知,决定自5月1日起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从2016年5月1日起,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为19%;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为1.5%,其中,单位缴费比例降低0.3个百分点,由目前的1.5%降为1.2%,个人缴费比例降低0.2个百分点,由目前的0.5%降为0.3%。此次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初步测算,两项费率降低后,可为企业减负超过60亿元。
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是否降低社会保险待遇?对此,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个人待遇与个人缴费基数和年限紧密联系,降低单位缴费比例,意味着企业交的钱减少,但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并不会因降低费率而降低。通知也强调,各地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我省2015年出台的关于降低工伤保险平均费率和生育保险费率的政策规定,确保政策实施到位。同时,各地要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各级人社部门要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强化社会保险费征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社会保险的投入,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
第七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当地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由本人到其户籍所在地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参加城乡居保申请,填写《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附表一,以下简称《参保登记表》)。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协办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办理城乡居保参保登记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特殊参保群体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第八条协办员检查参保人员的相关材料,在《参保登记表》上签字、加盖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公章,于当月20日前将《参保登记表》、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上报街道(乡镇)服务所。
居民本人也可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街道(乡镇)服务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第九条街道(乡镇)服务所负责对参保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将参保登记信息录入城乡居保信息系统,在《参保登记表》上加盖公章,于当月25日前将《参保登记表》、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一并上报县(市、区)城乡居保经办机构。
第十条县(市、区)城乡居保经办机构应通过城乡居保信息系统对参保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可与公安、计生、残联等部门及有关社保机构的信息库进行信息比对,复核无误后,对参保登记信息进行确认,同时为其建立个人账户,并及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
县(市、区)城乡居保经办机构应于每月月末前将当月新增登记人员的相关信息提供给合作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登记社会保障卡加载的银行账户相关信息;如果登记人员未持有社会保障卡,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向登记人员制发社会保障卡。暂不具备使用社会保障卡条件的地区,可暂时使用城乡居保银行存折或银行卡(以下简称“银行存折(卡)”),用于缴纳保险费或领取待遇。

C. 河南省社保卡管理中心电话

一、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电话:69690002(工作时间);69690000(非工作时间)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
邮编:450018
二、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便民电话(区号0371)
·社保基金监督举报:69690119
·调解仲裁:69690186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12333
·来信来访:69690022
·劳动保障监察局:69690305
·行政复议:69690063
·统筹城乡就业:69690078
·公共就业服务:69690082
·创业服务:69690085
·人力资源市场处:69690087
·军队干部转业安置:69690095
·职业能力建设:69690105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69690110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69690282
·劳动关系:69690129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696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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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河南省周口地区社保中心电话

周口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各科室地址与联系方式:
编号:ZKG0002
局办公室
局办公室职能: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综合性调研工作,负责文秘、保密、机要、档案、会务、信息、宣传、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明创建、接待和后勤保障工作;组织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及成果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工作。
局办公室负责人:孔飚
局办公室电话:8223695
办公地址:周口市工农路北段
编号:ZKG0003
人事教育(老干部)科
人事教育科职能: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及老干部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全系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作。
负责人:程新杰
办公电话:0394—8288987
办公地址:周口市文明路北段
编号:ZKG0004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职能:拟定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拟定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网络,对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实施社会保险内部审计规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建立并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查处基金管理方面的重大违纪案件;认定投资机构运营社会保险基金的资格;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及局属各单位的财务统管工作。
负责人:李传成
办公电话:0394—8281958
办公地址:周口市工农路北段
编号:ZKG0005
劳动保障监察与法制科
劳动保障监察与法制科职能:拟定劳动保障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指导和监督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法行使劳动保障监督检查权,对县(市、区)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指导、监督;负责中央直属、省直属和在市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指导、参与全市劳动保障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和跨县(市、区)违法案件的协调处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劳动保障监督机构业务工作,负责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培训和监督;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指导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工作;拟定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行政规则并实施执法监督;承办局机关行政法律事务,组织处理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负责普法工作及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宣传工作;负责劳动保障职责范围内的维护稳定工作及全市企业军转干部维稳工作。
负责人:刘波
办公电话:0394—8221520
办公地址:周口市文明路北段
编号:ZKG0006
劳动就业科
劳动就业科职能:拟定全市城乡就业的基本政策;拟定全市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规则和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规范;负责集体合同的审查备案;拟定企业招用人员政策,指导全市各类企业的劳动管理;审核并发布全市企业劳动定员定额标准;负责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负责职业介绍机构审批;参与评定国家、省、市级企业劳动模范;对企业招工简章进行审查,负责企业招用工备案;负责全市就业准入制度的实施工作。
负责人:李艳琴
办公电话:0394—8280986
办公地址:周口市文明路北段
编号:ZKG0007
职业技能开发科
职业技能开发科职能:拟定全市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的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在职职工技能培训;根据国家颁布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拟定全市职业技能鉴定的实施办法;负责全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资格的认定工作;负责全市职业技能考核和发证工作;核发全市职业资格证书;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劳动预备制度;负责管理全市职业技能竞赛和市级技术能手的评选、表彰;负责管理全市技工学校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组织对职业培训机构的评估、认定。
负责人:马强
办公电话:0394--8281238
办公地址:周口市文明路北段
编号:ZKG0008
社会保险科
社会保险科职能:贯彻落实养老保险的基本政策并监督实施;拟定县(市、区)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率确定办法和养老金调剂办法;审核县(市、区)行业基本养老费率;贯彻执行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及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政策、个人帐户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政策及死亡职工遗属待遇、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并组织实施;拟定补充养老保险规则和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负责市直企业、国家、省驻周企业单位职工退休审批工作及县(市、区)企业职工政策退休、特殊工种退休、因病退休(退职)审批工作;参与企业破产预案、改制方案审核和具体实施工作;负责事业单位转制和企业破产、改制职工提前退休审批工作。
负责人:李旭
办公电话:0394—8224841
办公地址:周口市文明路北段
编号:ZKG0009
医疗保险科
医疗保险科职能:负责贯彻落实有关医疗保险和女工生育保险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和女工生育保险具体规定、制度和发展规划;对基本医疗保险和女工生育保险政策、规定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市直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进行资格审定,实施监督、检查和年度资格审查;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女工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实施业务监督和政策指导。
负责人:朱宏
办公电话:0394—8237138
办公地址:周口市工农路北段
编号:ZKG0010
计划工资科
计划工资科职能:拟定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依照国家规定的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拟定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综合协调在周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工资政策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职工福利政策及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调控政策;提出调节收入分配的政策建议;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组织实施企业工资指导线的有关政策,提出调整全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有关意见;贯彻落实国有企业经营者工资收入政策;审核市属企业的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工资标准;负责全市范围内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标准化工作和统计工作,草拟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统计公报及发展预测报告。
负责人:杨娅莉
办公电话:0394—8277577
办公地址:周口市文明路北段
编号:ZKG0011
劳动争议仲裁科
劳动争议仲裁科职能:负责管理全市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拟定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和劳动争议仲裁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与企业调解委员会和人民法院之间的关系;建立仲裁员培训制度,负责全市劳动仲裁员的业务培训、资格认定;负责市直劳动合同鉴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市直及中央、省驻市级机构、跨市区的劳动保障争议案件和全市重大、疑难劳动争议案件;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与劳动保障有关的集体上访、罢工和突发事件。
负责人:张冬云
办公电话:0394—8261891
办公地址:周口市文明路北段
编号:ZKG0012
劳务输出服务科工作
劳务输出服务科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政府有关劳务输出方面的方针政策,拟定我市促进劳务输出的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农民工的转移输出工作;负责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前培训的任务下达、补贴政策落实等各项工作,指导全市定点培训机构农民工的培训、输出、维权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各级各类职业介绍服务机构的劳务输出工作和职业介绍补贴政策的实施;负责劳务输出基地建设有关工作;综合协调我市驻外劳务管理服务机构工作;负责组织农民工有序流动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对疆专项劳务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国际劳务工作;做好农民工联席会议办公室各项工作;负责全市劳务输出、农民工工作的信息统计、发布工作。
负责人:许明华
办公电话:0394—8234915
办公地址:周口市文明路北段
编号:ZKG0013
工伤保险科(周口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工伤保险科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工伤保险和劳动能力鉴定方面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市工伤保险费用社会统筹政策和行业差别费率;组织实施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定点康复机构和定点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统筹规划和选择全市工伤保险医疗转诊机构、康复机构和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负责全市工伤保险统筹合作医疗机构的资格认定和年审工作;指导市级工伤保险统筹单位工伤职工职业康复工作;拟定工伤保险储备金的使用方法,并监督经办机构使用情况;负责工伤认定工作和全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对全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实施业务监督、工作检查和政策指导。
负责人:李月梅
办公电话:0394—8230136
办公地址:周口市工农路北段
编号:ZKG0014
纪检监察室
纪检监察室职能: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纪检监察的方针、政策和决定,监督检查全局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遵守、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命令的情况。对局属人员实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规定范围内的监督;指导全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员进行党纪、政纪教育;监督检查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督促、协调局属各单位研究、制定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受理对检查、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及其申诉;完成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局党组、局纪检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张明慧
办公电话:0394—8237076
办公地址:周口市工农路北段
编号:ZKG0015
周口市企业养老保险中心
周口市企业养老保险中心职能:负责本辖区内企业养老保险申报登记,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基金管理,待遇审核,编制基金预、决算;承担统计、信息管理、养老金社会化发放、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及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对所属各县(市、区)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实行垂直管理。
负责人:田维志
办公电话:0394—8232684
办公地址:周口市工农路北段
编号:ZKG0016
周口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
周口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职能:贯彻实施失业保险法律、法规,制定失业保险工作发展规划,制定促进失业人员就业措施;负责统筹地区失业保险登记和失业保险费的征收;负责统筹地区失业人员的登记、调查、统计和就业服务;负责市本级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按照规定核定、发放失业保险金,落实其他失业保险待遇;负责拨付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费用;为失业人员、用人单位和职工提供免费咨询服务;对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业务督导;履行上级规定的其他职责。
负责人:郑旭平
办公电话:0394—8225543
办公地址:周口市工农路北段
编号:ZKG0017
周口市劳动监察支队
周口市劳动监察支队职能: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行为。
负责人:刘富强
办公电话:0394—8289393
办公地址:周口市大闸路与七一路交叉路口
编号:ZKG0018
周口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周口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职能: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支付和管理;负责编制市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预、决算,按时收集、上报各类财务、统计报表;负责在获取资格的单位中,择优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并与之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负责提出改进和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和职工提供相关的服务和指导。负责对县(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做好相应的配套工作。
负责人:梁晓莉
办公电话:0394—8200326
办公地址:周口市工农路北段
编号:ZKG0019
周口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周口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职能:承办全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业务;负责小额贷款的发放,依托街道、社区建立贷款追偿机制;指导下岗失业人员选择适宜的创业项目,提高创业成功率。
负责人:孙强
办公电话:0394—8220338
办公地址:周口市文明路北段
编号:ZKG0020
周口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周口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职能: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各类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全市劳动保障信息网络系统的规划、设计、运行和维护;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和劳动就业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的建立及管理工作;负责劳动保障信息发布及信息咨询工作;负责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杨帅军
办公电话:0394--8200579
办公地址:周口市工农路北段
编号:ZKG0021
周口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
周口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职能: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劳动就业培训方针和政策,提供政策咨询服务;统筹规划全市劳动保障部门就业前培训工作,负责制定全市创业培训计划及创业培训的监督、协调与指导工作;负责全市劳动保障部门就业训练机构评估、指导与监督工作;制定劳动保障部门就业培训机构工作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市劳动训练机构农民工培训工作,做好全市劳动保障就业训练机构数据统计及上报工作。
负责人:张铁柱
办公电话:0394—8382589
办公地址:周口市帮杰大道南段
编号:ZKG0022
周口市就业服务中心
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劳动就业方针政策,提供政策咨询服务;统筹规划城乡劳动就业及下岗再就业计划;负责下岗失业人员的认定和管理;负责提出再就业资金的预算意见,加强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指导全市劳动保障服务信息系统网络建设;负责指导县(市、区)就业服务及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再就业培训;负责下岗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审批及关系接续;负责小额贷款等优惠政策落实,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负责指导组织就业岗位调查及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4050”人员等困难群体再就业及开展再就业援助;负责全市就业组织的认定管理工作;负责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的企业、社区就业实体及各类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减免税认证与管理;制定劳动保障部门就业再就业工作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同时做好就业再就业各类统计及上报工作。
负责人:张绍山
办公电话:0394—8281860
办公地址:周口市文明路北段
编号:ZKG0023
周口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周口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职能:负责组织全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工人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具体实施考评人员的资格培训及发证工作;负责对县(市、区)职业技能鉴定站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开展工人职业技能鉴定有关问题的研究咨询和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负责人:徐森
办公电话:0394--8221202
办公地址:周口市文明路北段
编号:ZKG0024
周口市市直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医疗统筹管理办公室
协调市直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的医疗统筹和服务工作;拟定市直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医疗统筹办法和规章制度;承担市直企事业单位和部分未参加医疗统筹的行政单位离休干部医疗费统筹的经办工作。
负责人:张之献
办公电话:0394--8262399
办公地址:周口市工农路北段
编号:ZKG0025
周口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处
编制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的预、决算,制订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会计、审计和统计等规章制度;实施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基金管理、退休人员的退休资格审查、待遇审核、养老金发放及社会化管理等;指导监督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基金管理、养老金发放等工作运营情况。
负责人:施中岭
办公电话:0394—8200105
办公地址:周口市工农路北段
编号:ZKG0026
周口市工伤保险中心
周口市工伤保险中心职能:负责全市《工伤保险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负责核查参保单位工资基数和职工人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承担工伤保险费的征收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工伤职工的工伤治疗及职业康复医疗费用的支付工作;负责全市工伤保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工作,按照工伤认定以及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核定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适时按照规定调整单位缴费费率;负责工伤保险风险储备金的筹集与使用;指导、监督和检查县(市、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工作。
负责人:李红冠
办公电话:0394—8238386
办公地址:周口市工农路北段
编号:ZKG0027
周口市技工学校
周口市技工学校职能:负责开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劳动者就业和工作能力,促进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根据我市劳动力市场需求,培训中、高级技能型人才;开展转岗培训、在岗培训、转业培训、失业人员培训以及为再就业工程、乡镇企业、农村富裕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在内的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
负责人:李克彬
办公电话:0394—8912616
办公地址:周口市周项路北200米
编号:ZKG0028
周口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周口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职能:综合管理全市劳动力市场,制订劳动力市场运作规范;负责协调办理市际、省际、国际劳动力输出、输入;建立劳务信息网络,发布劳动力供求信息,为企业和劳动者双向选择提供场所,具体承办政策咨询、信息服务、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服务业务;管理和指导市直民办职业介绍机构开展工作;在全省、全国大中城市开设劳务管理服务站并参加劳务协作网活动;负责管理协调各县(市、区)驻外劳务管理服务站的工作;统筹管理农村劳动力进城经商和民工的有序流动,指导县(市、区)劳务输出、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等工作。负责为下岗失业人员、城乡劳动力等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人事代理、劳务派遣等服务。
负责人:王建均
办公电话:0394—8289110
办公地址:周口市大闸路与七一路交叉路口
这是周口地图:

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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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河南省社保中心地址是什么

河南省社保中心办公地址: 郑州市花园路63号(花园路与黄河路交叉口西北角)河南通信设计院大楼。省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联系电话: 0371—65622522、656225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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