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新员工第一个月工资扣两个月保险
1、因为社保建账的第一个月,会直接扣除两个月的社保。这个应该有单位来进行协调,根据员工缴纳社保所属月份扣除所属月份的工资。
2、如果第一个月扣除两个月的社保,那么在离职单月缴纳的社保费用就不能从最后一个月工资内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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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 我是新入职的企业职工,第一个月的保险公司没有给我交,下个月可以补交吗
如果能给你补交,可能第一个月就给你交了,你要想把实习期的一个月的社保也交补了,你可以委托公司帮你补交,自己出费用。
『叁』 新员工进公司当月,公司应该给交保险吗
一、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二、社保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20%,
个人8%(自己缴纳的进入个人帐户);
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自己缴纳的进入个人帐户);
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
工伤保险:单位0.2-2%,个人不缴纳;
生育保险:单位0.6-1%,个人不缴纳。
(3)员工入职第一个月保险扩展阅读
入职当日起,公司必须给员工缴纳社保费用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因此,自用工之日起,劳动者即为企业的职工,企业必须员工缴纳社保费,且在员工为企业职工时间内均应缴交社保。因此,不管员工是月末入职或月初离职,当月都应为员工缴纳社保。
特殊情况:员工入职月自行或前单位已经缴纳社保;员工离职月员工入职下家单位时间早于社保征缴时间,且员工要求必须携带解合书按时入职同时下家单位为其缴纳当月保险(此情形必须商定一致且只能在离职日之后发起停保和次日发起解合,避免形成工伤后社保处于停保状态)。
『肆』 入职一个月内缴纳社保
《劳动合同法》以及《社会保险法》强制规定只要发生劳动关系就得缴纳社保,这是义务,逃避不了。所以你们要缴纳两个月的社保,至于个人工资不够代扣个人应缴的,需要通知员工自己补缴那部分!一般是15号之前入职的当月就得缴纳社保,15号之后入职的要下月补缴。由于企业要帮新员工缴纳社保要走很多流程,所以可能流程还没走完(第五十八条),员工就离职了。于是很多公司在新员工入职不够一个月的很少有缴纳社保的。我个人意见是:如果员工工作日的工资刚好能达到单位扣除部分与个人部分之和就可以帮其缴纳社保了,如果工资都不够两者之和而且在职也没有一个月我觉得可以不缴纳,到时就算员工投诉了,劳动局那边也是需要站在双方考虑的,即使败诉也可以补缴,风险也不会太大。但是员工需要付出的代价就很高了!《中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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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新入职员工上班第一个月保险公积金怎么算
新入职员工社保缴费基数的确定,一般由企业自主决定,企业为了减少单位支出、也为了员工当期现金性收入多拿些,大部分企业都会按6400元作为缴费基数。
另外,各项津补贴中,如果不是工资性项目的(比如福利费或其它渠道列支的,可以不纳入社保缴费基数)。
希望采纳。
『陆』 社保是不是入职第一个月就需要缴纳社保
用人单位是在用工之日起30天内为员工缴纳社保。
5月份才缴纳保险是不合法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根据仲裁结果看能否离职。
可以以此理由,解除合同。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6)员工入职第一个月保险扩展阅读:
社会保险费的征集方式
1.比例保险费制
这种方式是以被保险人的工资收入为准,规定一定的百分率,从而计收保险费。采用比例制,原来社会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补偿被保险人遭遇风险事故期间所丧失的收入,以维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须参照其平时赖以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为衡量给付的标准,另一方面又作为保费计算的根据。
以工作为基准的比例保险费制最大的缺陷是社会保险的负担直接与工资相联系,不管是雇主雇员双方负担社会保险费还是其中一方负担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的负担都表现为劳动力成本的增加,其结果会导致资本排挤劳动,从而引起失业增加。
2. 均等保险费制
即不论被保险人或其雇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计收同额的保险费。这一制度的优点是计算简便,易于普遍实施;而且采用此种方法征收保险费的国家,在其给付时,一般也采用均等制,具有收支一律平等的意义。但其缺陷是,低收入者与高收入者缴纳相同的保费,在负担能力方面明显不公平。
『柒』 我们公司是新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办理保险,如果在这期间发生意外怎么办
你如果是员工,入职的时候已经签署了劳动合同,已经构成劳务关系。工作期间发生意外,公司是需要承担的。
『捌』 员工第一个月入职,社保和公积金要不要扣
当月是会扣取的,社保和公积金是要扣的,单位和自己各交一部分。
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这是法律上的强制义务,而且是双方的法定义务,劳动关系的双方对此不可协商变通。
一.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
员工可随时向劳动监察举报要求用人单位缴纳,处理结果往往是限期补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费,员工在职期间一旦发生此类情况,相应的费用由社保基金负担。相反,如不缴纳社保,发生了此类情况,用人单位按照社保的标准自行负担。
二.法律依据:
《劳动法》七十二条,基金来源,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法》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退休;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失业;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三)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