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诀窍 网上购买省时又增收 【进入论坛】【推荐朋友】【关闭窗口】 2007年12月29日 07:04 宗学哲 面对不断推陈出新的各种银行理财产品,百姓难免有点眼花缭乱,银行理财产品怎样买才更科学?有哪些窍门可以提高自己的理财收益呢? 网上购买省时又增收 提到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多数人会认为只能到银行去排队购买,其实很多银行为了方便客户,在进行必要风险控制的前提下,开通了网上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业务,只要开通网上银行,就可以通过网银的“投资理财”界面,直接购买该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 初次购买理财产品,一般要先通过网上进行风险属性测评,测评通过后,便可以直接购买产品了。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网上购买理财产品不能打印理财协议,只能查询自己的申请和成交委托,如果不放心可到银行柜台打印相关委托和购买证明。 看收益更看是否稳妥 同样的理财产品,各家银行的预期收益会出现差异,中小股份制银行由于网点等硬件因素不如大型国有股份制银行,所以为了应对市场竞争,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一般要比国有股份制银行高一些。同是中小股份制银行由于运作经验、产品渠道的不同,理财产品的收益也略有差距。因此,大家在购买理财产品时,一定要综合衡量,优中选优。不过,预期收益并不是越高越好,还要看产品的结构情况和是否有保本、保收益的承诺。比如同样是“打新股”的理财产品,有的是由银行委托专业投资机构用客户募集资金进行新股申购,预期年收益最高可达20%;有的则是在客户的募集资金之外,投资机构自己再拿出一定自有资金共同进行新股申购,并且客户享受优先受益权,即优先保证客户的最低收益。这种产品的预期收益一般低于前者,不过,由于这种产品具备了保收益的机制,所以追求稳妥的投资者可购买这种产品。 “理财”在起息日之前 与银行储蓄何时存入何时便开始计息不同,银行理财产品发行时一般要公布发行日和起息日,理财产品的发行日短者七天左右,长的则为30天左右,也就是说,这款产品月初开始发行,次月初才开始按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开始计息,期间即使签订了理财协议,但因为资金一直存在自己的银行卡上,所以只能按照活期计息。因为购买产品的金额一般大于5万元,如果签订理财协议时距离起息日大于七天,可以先到银行转成通知存款,这样这几天便可取得比活期高数倍的利息收益。同时,如果银行开通了网上存储通知存款,或者周计划、理财通等自动理财业务,客户还可以通过网上银行或自动理财协议对自己的资金进行打理,既不耽误理财产品的正常起息,又省去了到银行转存和支取的劳顿之苦。
㈡ 财政拨款可以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吗
我就是审计 部门的,刚审计出一个单位这个问题,属于挪用专款,财政违法处罚条例第六条,你看看怎么处理吧
㈢ 财政部门将财政性资金转为定期存款及购买理财产品,违反了那条政策法规
这个已经形成了挪用。
你可以查阅一下国务院财政监督处罚条例,适用第六条处理办法。
㈣ 政府资金能否购银行理财产品
这个不可以哟!不过政府扶持的企业是可以做的,因为有些理财产品机构户也可以购买的。望采纳,谢谢!
㈤ 财政部门将财政性资金转为定期存款及购买理财产品,违反了那条政策法规
1、金融资产交易所基本每个省份及直辖市都有,全国大概有几十家的样子
2、信托产品销售一般通过信托公司下属财富中心,不会通过金融资产交易所。
补充:你指的应该是信托产品份额或者收益权的转让或者拆分,这类业务有些地方交易所确实有涉及过,但是违反了信托法合格投资人的条款,目前看不到了。
㈥ 财政资金与财政性资金有什么区别
1、作用不同
财政资金是国家运用价值形式参与社会产品分配,形成归国家集中或非集中支配,并用于指定用途。
财政性资金是以国家财政为中心的预算资金及其他财政性资金,既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还包括与国家财政有关系的企业、事业和行政单位的货币收支。
2、规定不同
财政资金由国家预算资金和国家预算外资金所组成。前者属于国家集中性的财政资金,后者属于分散的、非集中形式的财政性资金。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财政性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违规挪用、拆借。
3、会计处理不同
财政资金一般采取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的形式存在。努力增加财政收入,积极筹措财政资金,主要是为了有计划地用于满足国家机器,社会消费和建设的支出需要。
企业取得的除上述两种情况之外的其他财政资金,会计处理作为损益,原来有计入补贴收入的,现全部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借记银行存款,贷记营业外收入。
㈦ 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金能做银行理财产品吗
不能,个人的钱可以。投资是有风险的。国家不会允许
㈧ 收到政府专项补助资金(财政拨款),可否做理财或投资有没有相应的法规支持,谢谢!
一定不行!
法规寻找中。。。。
㈨ 财政资金的财政资金投资适宜领域
那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资金项目投资方向选择的最适宜领域是什么呢?尽管这是一个涉及面很广的问题,在此不可能逐一涉及,但根据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和一些新兴工业化国家(地区)的历史经验,结合中国市场经济的实践和取向,笔者认为,在上述三类投资项目中,公益性投资项目应该是财政资金项目投资方向的重点;基础性投资项目主要是利用财政投资,积极引导国内社会资本和外资参与投资;对于竞争性投资项目,财政资金应彻底退出。但对于一些支柱产业的重点项目和高新技术研发项目,财政资金可以有选择地给予扶持。由于三类投资在外延上的交叉和重叠,财政资金的具体投资方向及投资方式应主要从以下几个领域来加以考虑:
1.公共基础设施投资领域
在市场经济中,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是多种多样的,其主要的、典型的形式,莫过于各种形式的公共基础设施。所谓公共基础设施,包括为社会经济正常运行所必须的、由国家或社会投资所形成的各种软件和硬件。一般来说,诸如各类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农田水利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等,都是在财政资金项目投资方向选择时,应予以优先考虑的合适领域。然而,所谓财政资金项目投资方向的最适宜领域,并不意味着国家在这方面,也采取过去那种包投资、包建设、包经营的做法。恰恰相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许多基础设施项目,如地铁、公路等项目的投资来源,应以政府的财政资金做引导,鼓励和吸引各方投资的参与。如可以利用BOT、TOT的方式吸引国内外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开发和运营。这样不但可以减缓政府财政资金的压力,而且可以大幅度提高该类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效率。
2.基础产业和新兴产业领域
基础产业是对那些在国民经济中具有基本承载作用的产业群体的总称,它们构成了国民经济赖以运行的物质基础。就中国现阶段而言,基础产业一般应包括农业、能源、邮电通信等部门。其中,农业是基础产业中的一个特殊的产业,它为人类生存提供最基本的条件,为国民经济其他产业提供原材料和产品销售市场,同时,它也是一个既有自然风险又有市场风险的弱质产业。当前中国农业的物质基础薄弱,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差,农业比较利益较低,在市场竞争中往往处于不利地位。同时,由于农产品属初级产品,在需求方面的弹性较小,经常保持相对稳定,而供给方面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很大,具有很强的波动性。这种供需不平衡状态的经常发生会破坏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而这又是难以通过市场来解决的,因此,财政资金应加大对农业项目的投入,改变对农业投资比重偏低的状况。而邮电通信业作为财政资金投向的选择之一,重要的是用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本的投入。经过财政资金的大量投入,中国的邮电通信业已具备了坚实的基础,这更有利于社会资本的介入。就能源项目而言,财政应着眼于调整能源结构,重点对一些稀缺资源的开发利用项目以及易于独家垄断的资源供应项目进行投资。
新兴产业是指以高科技研发为依托,能带来高附加值的,为未来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提供就业机会的、标志一国国民经济未来发展水平的产业群体总称。新兴产业的发展,往往由中小型风险企业开始。因为这些企业在发展的初期,风险比较大,又没有足够的资产作抵押,往往难以得到银行贷款,要使其迅速发展起来,一方面需要政府为其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另一方面则需要政府给以财政资金的支持。资金,而是要利用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为这些项目的投资积聚资金,如设立风险投资基金等。风险投资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