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快速看懂一份保险
想看懂保险,必须去作保险去学习才能回看懂一份保险
2. 如何快速的学习保险知识和入门保险销售工作
首先想问一下你的心理落差大是什么原因。也不明白为什么想做保险。
还有就是你对自己做保险的定义是什么?做一个专业的保险人,还是只是为了发展团队赚钱?
我对自己的定义就是专业的保险人,不代表任何保险公司的利益,只是想给自己给家人给朋友给客户给自己在乎的人选择真正对的产品。这样的话就需要更多的专业知识还有为对方考虑的心,需要根据客户的自身条件量身定做,选择对的产品。
想做专业的保险人,首先要明白各个险种之间的差别,重疾险、意外险、寿险、年金险等等险种所代表的意义,所能达到的目的。如果连这些都不懂那么只会卖错东西,一损俱损。这些平时就需要多和一些人沟通,专业知识都是慢慢积累到的。没有一蹴而就的事情,这些可以通过多看一些专业方面的书籍、网站上看全球保险大咖的视频和讲解还有话术等等(现在有很多代理公司做着很好的人也不一定很专业,如果为了专业要自己有自己的主见,能够识别真伪)。多和人交谈,一个真正好的保险销售人员都是千锤百炼出来的。这种做的好的人一般都是保险经纪人,专业知识要比大多数代理人的人强很多。
如果是冲着保险公司的利益去的,那你就选择代理公司,发展团队等等。这个就找你的领导就行,找一个有容人之量的领导很重要。
不管做什么,都要对得起良心对得起客户。
3. 保险行业知识 如何入门
我来帮助你回答吧!
去图书馆多查阅一下资料。 查阅相关的书籍学习。
去保险公司先把从业资格证书考下来, 考试的书籍就是从业的框架了。
学习一些过去金融理财规划师的教材看看也是蛮有意义的。
正点要学会您所正在保险公司的手册, 理赔通则啊, 什么的, 这样你以后省的麻烦。
也体现你一种专业。
多实践, 找人去说保险, 这样别人的问题促使你去找答案, 这样你的只是不限于保险,而涉及到更杂学的东西。
4. 如何学习保险知识
想了解保险知识可以联系我,学会之后避免自己或身边的人买错保险,防止上当受骗
5. 如何快速读懂保险合同
读懂保险合同方法
一、核实常规信息
投保人在拿到保单之后,第一步应该先确认信息是否有误。合同中通常会涉及到个人信息、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关键的信息是否填写正确,进行核实。
另外,像交费时间、交费期间和保险期间也要自己看下是否正确,如果不放心,还应该确认下保单的真实性。因为个人信息和之后的保障、理赔关系紧密,如果发生错误,容易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如果仔细检查发现了错误,就可以及时进行修改。现在像官网、微信可以自主进行修改联系方式了,但是像名字一类的还是需要保险公司的顾问协助处理的。
二、看重点条款
保险的重点条款主要包括保险的保障责任、保险的责任免除、保险的健康告知,这三个部分内容可以说是非常重要的,关系的保险赔不赔,以及那种情况下理赔等。因为涉及到大家的自身利益,所以这部分也是重点内容。大家一定要仔细阅读,如果遇到不懂的,一定要及时问询保险专业人士,比如保险顾问、保险代理人等。
1、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一般会放在保险合同的最前面,这部分内容也是保险合同最重要的。保险责任主要讲保险在哪些情况下会进行理赔,理赔多少金额,也就是保险有哪些保障。
比如重疾险的保险责任是保障保险合同内约定的重疾、轻症和中症;首先的保险责任是保障被保险人的身故和全残;意外险的保险责任是保障意外引起的身故、伤残等。
这些,就是各个险种的保险责任。如果你想保障意外买成寿险;想保障重疾买成意外险,那么就不在保险责任的范围内,自然也就无法得到相应的保障。
2、除外责任/责任免除
所谓保险的责任免除,就是保险公司不赔什么。通常每个险种都会有专门的责任免除条款。责任免除条款为什么那么重要?因为责任免除条款如果你不看,就会以为保险什么都能赔,了解了责任免除条款,可以从主观上避免一些免责事故的发生。
比如每个险种的免责条款差不多都会有针对投保人故意杀害被保险人的行为进行责任免除;被保险人故意犯罪的行为采取责任免除;被保险人有吸毒、酒驾、无证驾驶的行为也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
以意外险为例,人们总是会认为的中暑、猝死、个人食物中毒、高风险运动、医疗事故等都属于意外,但是这些都是被列入责任免除条款的,所以大家一定要看仔细。
3、健康告知条款
人身保险中除了意外险的健康告知不严格,其他健康告知都是非常重要的。特别是重疾险和医疗险,如果在进行健康告知时不履行如实告知的原则,轻则保险公司拒保,退还已交保费;重则不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保费也不退还。
健康告知通常是保险公司以调查问卷的形式询问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被保险人的既往病史、家族病史等。
健康告知必需遵循如实告知的原则,如果不进行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大家一定要注意这一块,目前很多人拒赔都是因为健康告知的原因。
三、保险合同中4个关键期
保险合同中有很多时间非常重要。其中特别值得大家留意的有以下四个:它们分别是保险的空挡期、犹豫期、观察期和宽限期。
所谓空档期,是指保险中断期,如果在这个期间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是不赔偿的;
观察期:保险的观察期又称之为等待期,如果在等待期内发病或者确诊,保险公司也是不用理赔的;
犹豫期:保险的犹豫期是给你时间考虑要不要退保的,如果在犹豫期内觉得保险不合适或者不想投保了,在这个期间退保通常是可以退还全部保费的;
宽限期:保险缴费通常是一年一交,如果在保险的交费期间没有交费,保险公司会给你60天的宽限期给你交费,只要在宽限期内按时交费,保险合同继续有效,否则就失效了。
四、了解退保的各项规定
虽然我们前面提到了在犹豫期内退保是可以退还全部保费的,但是犹豫期往往只有10来天,很多人还没有回过神来,犹豫期已经过了。此时如果想退保,就不能退还全部保费了。而且很多人是交纳了几年保费,才发现不合适等,此时如果想退保,就要了解保险退保的各项规定。
目前退保的话通常会退还保险的现金价值,具体多少可以参考保险现金价值表;另外可以进行保单质押贷款,也就是向保险公司借款交纳保费;最后一个方法是减额交清:投保者不领取现金价值,把保障额度降低从而使保险继续有效。
引自:网页链接
6. 如何多了解相关的保险知识
由于保险知识的专业性、技术性都很强,因此,人们在投保之前,首先要了解下面的保险知识。
1.保险人
保险人又称承保人或保险公司,是签订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按保险合同的规定:保险人在保险关系中,是收取保险费并于保险事故发生时负责损害赔偿或对人身伤亡给付保险金的人。保险人必须按保险监督机关的规定,具有一定数额的资本金,保持应有的偿付能力,并且将资本金的一定比例作为保证金,存入保险监督机关指定的银行。
2.投保人
投保人又称要保人或保单持有人。投保人是保险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负有缴纳保险费的义务。投保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一般要求:投保人必须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要负责缴付保险费。
3.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是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
被保险人既可以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也可以是居民个人。被保险人与投保人既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是两个人:若投保人为自己利益签订保险合同,当保险合同一成立,投保人就是被保险人;若投保人为他人利益投保,当保险合同成立时,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分别为两人。如货运险中经常出现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人身保险中多数合同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不是同一人。
在财产保险中,被保险人是保险标的所有人或具有利益的人。当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享有请求保险人赔偿的权利。在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就是保险对象。如果被保险人死亡,保险人要给付保险金于其受益人;如果被保险人伤残或生存到约定的保险期限,享有请求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权利。
4.受益人
受益人是人身保险中特有的关系人,是指在人身保险契约中由被保险人或要保人所约定,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享有领取保险金权利的人。受益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受益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受益人的产生有三种方法:
(1)约定。即由被保险人或要保人在投保时约定。
(2)指定。如果保险契约未约定受益人或虽约定但未确定者,均要由要保人指定,指定以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均可。
(3)法定。如果要保人未指定受益人,或者虽指定受益人,但当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后没有再指定受益人时,一般依法决定,即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
5.保险中间人
保险中间人主要有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证人。
(1)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人是保险人的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代理合同或授权书,在规定的授权范围内,以保险人的名义,代理经营保险业务,并向保险人收取报酬的人。保险人授予代理人的权利,包括明示权利和默示权利。明示权利,是用一定形式约定的权利,即在代理合同中,保险人授予代理人的权利;默示权利,是依照法律规范,或公认的某种习惯,代理人为履行其责任而必须采取的行为。保险代理人是代表保险人进行保险活动时,代理行为产生的权利义务后果,直接由保险人承担,但代理人只能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2)保险经纪人。保险经纪人可看作是投保人的代理人,是从维护被保险人的利益出发,代表被保险人洽谈保险合同,而向承保人收取佣金的人。保险经纪人的法律资格是:
1)接受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委托,办理保险投保设计、咨询,并在保险市场上寻求保险人。
2)接受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委托办理投保的手续、代交保费,或接受委托向保险人索取保险赔款等。
3)经纪人的代理权,是在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授权范围内行使,但不能约束保险人。
4)因经纪人的疏忽,致使被保险人受损,经纪人应负赔偿责任。
(3)保险公证人。保险公证人是为保险合同当事人办理保险标的的查勘、鉴定、估价、理赔等而予以证明的人。保险公证人可以接受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的委托进行工作,其酬金由委托人支付。
6.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简称“保单”,是指保险当事人双方确立保险合同的证明文件,是根据被保险人或投保人的申请,由保险人签署,交被保险人收执的一种书面凭证。内容包括: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名称、保险标的名称、地址、保险金额、承保责任范围、保险期限、保险费数额和交费期限、保险人名称及签章、签订日期及保险条款和特别约定条款等。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遭受危险而发生损失时,可据此向保险人索赔,保险人通过验证后,向被保险人进行赔偿。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双方必须全面履行保险单规定的各项内容。如果保单丢失,可以去保险公司挂失,保险公司在查核副本后可以重新制作批单。
批单,又称“背书”或“批改单”。是保险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为了对保单或保险凭证进行修改或增删内容而设立的一种凭证。凡经批改过的保单,均以批单上的批文内容为准,双方当事人均应受此约束。
7.保险条款
保险条款是阐明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权利和义务的文件内容。保险人根据业务需要载入保险单中的叫选择条款;按照被保险人要求增加承保危险的叫附加条款;被保险人为了享受合同权利而承诺应尽义务的约定叫保证条款;对专门行业,保险人在保障等方面作专门规定的叫行业条款;对各种保险普遍适用的称为基本条款。
8.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是指保险单中载明的、应由保险人赔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它是被保险人在约定灾害事故发生后向保险人索赔的依据。其构成要素主要有:
(1)发生保险事故。
(2)保险标的发生损失。
(3)保险标的的损失与保险事故相关。
根据责任范围保险责任可划分为基本责任、附加责任和除外责任。
(1)基本责任是保险人承担的直接和间接的财产损失赔偿责任。
(2)附加责任是根据投保人的需要,经过双方协商,另保附加险(亦称特约险)所承担的责任(亦称特约责任),由保险人打字或手书形式在保单上附加。
(3)除外责任。保险人不承担的责任,都列为除外责任。除外责任是指保险合同中列明的保险人不保风险和不赔偿的事项。常见的有:战争(包括各种军事行动和暴力)、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原子和核子污染、自身经营管理不善、保险财产的自然损耗、财产的自身缺陷、可预见的财产损毁或人身伤亡。
凡上述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保险人均不负赔偿责任。故意行为是保险除外责任之一,简称“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危险发生造成严重后果,而仍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行为。由于这一行为所造成的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对一些情节特别严重的还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9.保险事故
保险事故是指构成保险责任的事故。例如,保险条款中规定,火灾造成的房屋损失,属于保险责任。那么,被保险人的房屋一旦由于火灾造成了经济损失,就发生了保险事故。发生了保险事故,就意味着保险公司要支付赔款了。
10.保险标的
保险标的又称“保险对象”、“保险项目”,是指保险所保障的目标。财产保险的标的即财产本身,如建筑物、原材料、商品等有价物及与之有关的利益和责任。人身保险的标的是人的身体本身,如健康、劳动能力、生命等。保险标的是保险契约必须指明的项目。保险双方当事人是为一定“标的”的利益而订立保险契约的,没有保险标的或保险标的不明确的保险契约没有实际意义。各类保险所保对象的范围叫做承保范围,如家庭财产保险所承保的范围是家庭生活资料、房屋及其附属设备等。
11.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又称“保险期间”,简称“保险期”,是指在保险合同中,确定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负有承担经济补偿或给付责任开始至终止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限内,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双方都应遵守保险合同中关于各自权利和义务的约定。保险有效期满后续保,需另办手续。
12.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简称“保额”,是指在保险合同中,经被保险人确定因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时,应由保险人承担经济补偿或给付的最高金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要由投保人(被保险人)依据财产的实际价值确定,一般不得超过实际价值,否则无效。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由保险人和投保人(同上)协商确定,法定保险则要依有关条例确定。保险金额是计算保险费的依据。
13.保险金
保险金实际上也是一种保险赔款。由于在对人的保险中,保险公司支付的赔款有时候不一定是对损失的赔偿,所以,对因人身伤亡、养老等而支付的赔款通常称为保险金。
14.保险费
保险费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为取得保险人在约定责任范围内所承担赔偿责任而支付的费用。它既是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转移风险的代价,也是保险基金的来源。它是根据保险标的的保险金额,根据所适用的保险费率计算出来的。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限,是决定保险费的三大因素。保险费同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限成正比。一般说来,保险金额越大,保险费率越高,保险期限越长,则保险费和集中的保险基金越多,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也就越大;反之,则越小。
15.保险费率
保险费率通常也简称“费率”,是指保险人根据保险标的的危险性大小、损失率高低和经营费用多少等因素而确定的单位保险金额与所收保险费的比率。单位保额可以用千分率,也可以用百分率表示。在我国财产保险中用千分率,运输和农业保险多用百分率。保险费以保险金额乘以保险费率求得。
16.索赔和理赔
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根据保险单有关条款的规定,向保险人要求赔偿损失的行为称为索赔。此时保险人应根据契约规定对事件中物质上的损失或人身伤害情况进行一系列的调查处理。例如,审核被保险人提交的有关单证、估算损失、确定赔偿金额等,这些工作统称之为“理赔”。
7. 关于保险的知识怎么做到非常熟悉
你好,我是经济学硕士毕业,去年12月底开始接触保险,目前为止对这个行业有宽泛的了解,你可以去看看我的答题记录,我觉得快速熟悉保险知识的途径有三个,
第一,大量记忆和背诵基础专业知识,这个可以通过考证来达到,这可以建立起一个基本的保险知识框架,今后应用的时候才能信手拈来。推荐考的证书如下:
门槛级别:保险代理人从业资格证。现在的要求只要初中以上学历,今后可能要调整为大专以上。这个证很简单,培训或自学都可以通过,认真的话看书三天就可以去考。
登堂入室:我国认证的理财规划师考试,又称CHFP,分为三级,即助理理财规划师,理财规划师,高级理财规划师。每年考两次,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经济金融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的话可以直接考助理理财规划师,专业如果不对口,则需要在本行业满一定的工作年限。理财规划师要求就更高一些,就算是相关专业硕士毕业,也还需要在本行业工作满一年才能考。高级就更难了,是需要熬资历的。
登峰造极:AFP和CFP。具体信息你网络就可以查到,AFP是CFP的初级阶段,这个证书必须经过培训才能参考,培训和考试费用都不低,考过了AFP才能考CFP,全程考下来估计要2-3万元。不过考出来的话也就算很厉害的了。
其他还有FRM、CPA\CFA等的证书可以考,难度都很大。一步一步来吧!~加油!
第二,广泛阅读行业相关信息,网站方面,建议经常浏览和讯保险板块、腾讯保险板块,业内网站推荐向日葵网,从上面可以获取很多的知识和案例。同时可以开通微博,关注保险业内人士,看他们每天关注什么,自己就能逐步跟上节奏了。
第三,实践经历。实践是积累阅历的最好方法,要透彻的理解一个产品或者一个险种,你去给别人讲解一次是最有用的。我喜欢在网络知道上回答保险问题,就是因为这是一个逼着我学习和进步的方法。
以上,希望对你有启发,深度交流请邮件[email protected]
8. 我想了解关于保险的知识
一、保险的职能
(一)保险的基本职能
保险的基本职能是保险原始与固有的职能。关于保险基本职能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保险的基本职能是分摊损失和补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另一种观点认为保险的基本职能是经济补偿和保险金给付职能。本课程持后一种观点。
经济补偿职能是在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后根据保险合同按所保标的的实际损失数额给予赔偿,这是财产保险的基本职能;
保险金给付职能是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双方当事人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进行给付,这是人身保险的职能。
• 人身保险为什么用给付,而不用赔偿?
a. 人的身体生命不能用货币来衡量其价值
b. 人身保险有的险种具有返还的储蓄性
(二)保险的派生职能
保险的派生职能是在基本职能的基础上产生的职能。保险的派生职能是融资职能、防灾防损职能。
1、保险的融资职能:是保险人参与社会资金融通的职能。保险人利用保费收取与赔款和给付保险金之间的时差性,将集中起来的保险基金中的暂时闲置部分用于融资或投资,使资金保值或增值,以弥补保险经营的亏损。
其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具有筹资职能;另一方面通过购买有价证券、购买不动产等投资方式体现投资职能。
2、防灾防损职能:是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保险防灾防损工作的最大特点就在于积极主动地参与、配合其他防灾防损主管部门扩展防灾防损工作。。保险过程的防灾防损 体现在三个环节:险前预防、险中抢救、险后赔偿。保险人为了稳定自己的经营,通过事先预防以减少损失发生,从而降低赔付率,增加保险经营的收益以及保障社会财富安全;促进投保人的风险管理意识,从而促使其加强防灾防损工作。
二、保险的意义
买保险不是消费,而是把钱从你的左口袋挪到右口袋。买保险也不是为了赚钱,但它是减少意外和疾病损失,转嫁风险的最好方式。保险费是生活费的缩影,便宜的保费代表贫穷的生活,您愿意未来的生活水准打折吗?所以贵的是生活费,不是保险费。
养儿防老是中国人传统的养老思想,但时代的变化了。1、子女大了当然会尽孝道,以奉养双亲为己任,但现代社会竞争激烈,稳定不易,我们是否也该替他们打算一下呢?2、现在房价高昂,人们为了偿还贷款和生活费已经焦头烂额了,何苦增加下一代的负担?3、人老要活得有尊严,保险最起码能保证给我们一笔基金,付保险费就象付小孩的抚养费,小孩长大后不一定保证个个都能回馈,可是保险费却是铁定能回收,这样的投资难道不值得吗?
一张保单拥有:1、政府监督保险公司运作的承诺;2、保险公司履行契约的承诺;3、所有保户互助共济的承诺;4、我对您终身专业服务的承诺!
保险的作用:生——有所准备,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死——有所留,残——有所靠。
保险的意义:生活困难时雪中送碳,生活美满时锦上添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