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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蓄型的商业保险

发布时间:2021-08-19 22:24:17

保险和储蓄有什么区别

1、性质不同

储蓄是把节约下来或暂时不用的钱或物积存起来,多指把钱存到银行里。储蓄存款是信用机构的一项重要资金来源。发展储蓄业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国民经济比例和结构的调整,可以聚集经济建设资金,稳定市场物价,调节货币流通,引导消费,帮助群众安排生活。

保险 ,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2、特点不同

储蓄对象的暂时闲置性和积累性,储蓄动机产生于个人取得收入以后扣除消费部分的结余。这部分结余构成了个人能进行储蓄的物质前提。同时,储蓄的目的是为了未来消费,这也说明了储蓄对象的闲置具有暂时性。

从经济角度看,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从法律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是一方同意补偿另一方损失的一种合同安排。

3、风险不同

保险必须有风险存在。建立保险制度的目的是对付特定危险事故的发生,无风险则无保险。为了应用大数原则,有可能受益的风险不在可保范围内,因此商业保险机构一般不承保此类风险。

储蓄风险低,是“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居民个人所持有的现金是个人财产,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各种方式强 迫其存入或不让其存入储蓄机构。

购买储蓄型保险有哪些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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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基本观点就是:如果以前返还型保险在财务规划上还有一些作用的话,那么现在,如果不是极其明确和特殊的需要,普通百姓都应暂缓考虑返还型商业保险,用消费型保险代替。.不久以后,返还型商业保险的保证利率是必然要提高的,保险费是必然要下降的.普通人民群众,每挣一分钱都不容易,在这种背景下忽悠群众买返还型保险,实在是一种掠夺.下面我用"分解法"分析一下返还型保险的真相。所谓“返还型保险”是指以下几种人寿保险:1.返还型大病险2.终身寿险3.养老保险4.教育险5.终身医疗险6.其他两全类保险首先讲一下返还型保险的原理,事物的客观规律就是,复杂的事物全都能够分解成简单的容易理解的事物。返还型保险正是如此。其实,任何一种保险都由保险公司的精算部门按照一定的精算原则设计出来,而这个精算原则是相对统一和透明的(保监会有相关规范)。保险精算原理十分复杂,一般客户和代理人都不可能完全了解。下面我用一个简单的公式来“分解”一下返还型保险的保险费构成,对于普通客户理解返还型保险是完全够用了。保险总保费=A(风险保费)+B(附加费用)+C(储蓄保费)A:风险保费:索赔频率和案均赔款的估算。你花钱,一旦出险保险公司赔付,这部分费用客户需要买到人身保障所必需付出的费用,也是保险的核心内容。这部分费用是按照统一的生命表来计算的,对于人寿保险来说,年龄越大患大病和死亡的概率越高,相应保费就越贵,最终这个费用达到100%,也就是说保费=保额,这个时候保险就失去了其意义。这就是为什么保险公司鲜有保障到70岁以上的保险产品。B:附加费用:指保险公司运营费用,代理人佣金等成本,这些成本是要分摊到保户头上的,保险公司属于企业,经营就要有成本发生,这也是正常范围之内。但对于客户来说,这部分费用也绝对不能忽略,因为它与保险的类型,保费的多少息息相关.C:储蓄保费:指保户以一个固定利率储存在保险公司的钱,保险公司在某种特定条件下给付出来,这种特定条件指如死亡,达到一定年龄等。注意这部分钱是保护存储在保险公司的钱,跟任何风险的发生无关。这部分钱的利率目前是小于<2.5%,保监会自1999年以后就有了这个规定。对于保户来说,可以很明确地知道你的储蓄保费是多少,每一张人寿保险的保险单,都有"现金价值表",这个现金价值表里面的数据,就是你所购买保险的"C储蓄保费"的数值.有了这个分解公式,任何一款人寿保险产品都能够分解清楚,使用这个公式,有助于您了解产品的费用构成,做到对自己的需求和保险的匹配心中有数."返还型保险"的之所以构成陷阱就在于:绝大多数返还型保险,其"C储蓄保费"的费用比例远超过"A风险保费",要知道"C储蓄保费"的作用仅仅是把保户投入的钱以不足2.5%的长期利率存在保险公司(某些知名外资保险公司,其利率2.0%都不到),低于银行存款,低于国债,灵活性极差,这个"C储蓄保费",还会导致"B附加费用"项的上升,也就是说,保户花费高于银行存款的手续费,买了个利率低于银行存款和国债的超长期定期储蓄.由此可见,"C储蓄保费"是一项起不到任何保障作用,且理财功能极差的保费支出.二.哪些是“非返还型”保险非返还型保险又称保障型保险或消费型保险,它们的主要特点是返还为0,即现金价值表上的现金价值为零或很低。保障型保险分为以下几类:1.定期寿险2.消费型大病险(定期大病保险)3.意外险4.医疗费用和补偿保险5.财产险消费型保险保费=A(风险保费)+B(附加费用)可以发现,消费型保险没有"C储蓄保费"一项,并且"B附加费用"要低于返还型保险的附加费用。三.“返还型保险陷阱”的危害返还型保险保费高,保障低。有些经济条件不佳的人,为买保障而去,却买了一堆返还型大病险,终身寿险等保险,出了问题,赔付额会不足,还占用大量资金,造成经济负担。有的客户感觉到买错保险,想退保,损失是很大的,由于保险公司会把“B附加费用”在头一年或两三年扣除掉,导致客户头几年退保的时候只能拿到所交费用的很少比例。既然返还型保险是个陷阱,为何在国内会大行其道呢?那主要因为三个方面的原因:1.国内客户保险观念还不到位国内客户,很多人不能接受“保障是消费”的理念,总是希望保险公司能够有事赔钱,无事还本。由于“投资理财”观念也刚刚开始普及,很多的国内客户还不能理解“货币的时间价值”(即复利)的作用。以上两个“不理解”是产生“返还型保险陷阱”的源头。返还型保险,由于它可以在很多年以后返回本金,就给人一种有事赔付,无事还本的假象,实际上客户一分钱也没有少花,客户是用数十年的复利来支付了“A风险保费”,和“B附加费用”,客户支付的复利甚至远远高于这两部分费用,这高出来的部分完全贡献给了保险公司。2.保险公司的融资需求保险公司作为金融机构,当然需要融资,由于保险业在国内起步比较晚,先期融资是个难题,返还型保险可以达到融资的目的,又能迎合国人落后的保险观念,自然就会成为保险公司乐推的产品。这从保险公司的投保规则中就能窥得一隅。很多公司的消费型险种很好,可惜不能单独购买,只能附加在一些返还的险种之上。这就是变相的“买一赠一”,和一般买一赠一不同的是,商场买一赠一是“买贵赠便宜”,保险是“买便宜赠贵”。3.保险营销人员的问题保险公司的营销激励机制,注定了保险营销人员更乐于推销返还型保险,因为代理人佣金和个人业绩都和保费高低有很大关系。另一方面,保险公司营销人员的佣金主要集中在头3到4个年度支付,例如一个保险,首年佣金为保费的30%到40%,此后逐年降低,到第五年后一般为零。这种激励机制,业务员重佣金而轻专业,利用保险公司的培训的销售话术来推销重重伪装的“返还型保险”也就不足为奇了。五.返还型保险的正面作用由于这种保险长期返还的特性,它在“财务规划”方面有一定的作用.国外也有返还型保险,主要作用就是财务规划.但是,由于国人理财观念还在普及之中,能够从事财务规划的人才就更少.返还型保险很少是因为它的"财务规划"功能被卖出去的.返还型保险是挂着"分红赚钱"的羊头卖出去的"低利率强制储蓄"而已.其实我对商业保险的分析是基于宏观经济形势,充分考虑了保障而得出的。保险的不可替代的功能只有纯保障,即消费型保险。所谓的储蓄型保险的“强制储蓄”“财务规划”等功能,全部都可以被其他金融产品所替代,而现在目前人寿保险市场的现状,则完全是本末倒置!

❸ 储蓄性保险是指什么具体内容条件等

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个体从业人员如何缴费和养老金如何计发?
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和城镇自由职业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全省上一年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8%。自由职业者和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全部由本人缴纳,雇工由个体经济组织和本人共同缴纳(目前,雇工本人的缴纳比例为7%,以后随企业职工个人缴费比例的调整而调整)。参保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缴费满15年的,按月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缴费不满15年的,将个人账户储存额(含利息)一次性发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职工缴费不满15年,其养老保险待遇如何计发?
(1)1996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2)1995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在《实施办法》实施后,即1998年1月以后退休的,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规定可以补缴到15年,退休时可以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
(3)1995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不满10年的,不能补缴。除按规定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外,另按本人建立账户之前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本人两个月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不同类型人员的养老金如何计算?
1996年新的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前后参加工作的职工计发基本养老金的结构,各不相同:
(1)新制度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即所谓"新人")退休时: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标准为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帐户养老金标准为本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
(2)新制度实施前参加工作的职工(即所谓"中人")退休时: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一定比例的补贴和调节金。
(3)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时不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4)新制度实施前已经离退休人员,仍按国家原来的规定发给养老金,同时执行养老金的调整办法。即与其他离退休人员一样,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
怎样建立职工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职工缴费同本人今后的养老待遇有什么关系?
个人账户的记入比例为职工本人缴费工资的11%,其中2003年度职工个人缴纳的7%全部计入,然后再从用工单位缴纳的20%当中划出4%计入职工个人账户;个体参保人员从本人缴纳的18%当中划出11%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是职工办理退休时计发养老金的主要依据。一般情况下,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时间越长、缴纳的工资基数越高、缴费额越大,个人账户储存额就越高,退休时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就越多,反之,则越少。因此,职工遇到企业拖欠养老保险费或少报工资总额从而少缴养老保险费等情况时,有权向企业主管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机构、社会保险机构、各级工会及新闻媒体举报,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企业和职工按什么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费?
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单位按当月工资总额的20%缴纳,职工个人目前按本人月工资收入的7%缴纳。但当职工个人当年月平均工资高于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纳,低于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纳(2002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47元)。
职工个人缴费比例每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直到8%为止。
个体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高收入者缴费基数最高不得超过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个体参保人员可在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至300%之间选择。缴费比例目前为18%。
各类中断缴费人员如何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
原为企业职工,后因失业、或因企业关闭、破产、改制、重组、兼并等原因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而中断缴费人员,现自谋职业、灵活就业或有一定经济收入、有能力缴费的,都可以自由职业者身份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这些人员可携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以及失业证明、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原在市本级参保企业人员到市社会劳动保险局办理;区属企业到区社会保险局办理)。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后,缴费年限可以同以前在企业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由保管档案单位代其办理退休手续,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及对象有哪些?
凡在我省行政区划内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含港澳台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自由职业者都要依法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
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也称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它是国家为保障退休职工基本生活需要统一政策并强制实施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它是我国实行的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中的第一层次,也是最高层次。
企业和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对职工退休以后的退休待遇有何影响?
企业和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直接影响到职工退休以后的待遇。我们知道,新养老金计发办法,充分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个人帐户养老金是按照本人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记入个人帐户的;过渡性养老金也是根据本人的缴费基数计算的。如果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低并且企业没有足额缴费,那么,记入职工个人帐户的金额就少,计算出来的个人帐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就低。同样道理,如果缴费基数大,企业和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多,那么记入和从企业划入个人帐户的金额就多,退休时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20后的数额就大,计算出的个人帐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就多,其养老金待遇就高。所以,每个企业职工,都要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同时督促企业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这样自己退休时养老保险金才能不受影响。
国家对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建立和管理作了哪些规定?
随着养老金计发办法的改革,按照国家规定,从1996年起,国家为每个职工建立一个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以此作为职工退休时计发基本养老金的一部分。个人帐户建立的规模、个人帐户使用和管理的主要内容有五个方面:(1)个人帐户的规模为本人缴费工资的11%,由个人缴费和从企业缴费中划入两部分组成。(2)个人帐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息;(3)个人帐户只用于养老,不得提前支取;(4)职工调动时,个人帐户随同转移;(5)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
什么是过渡性养老金?主要作用是什么?
计算"中人"建立个人帐户之前的养老金叫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是统一制度后"中人"基本养老金的一个组成部分。对新制度(或"统帐结合")之前参加工作、之后退休的人员来说,由于其在此之前的工作年限没有实行个人帐户,则退休时的个人帐户储存额中没能体现这段年限的劳动贡献情况,因而其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不能简单用基础养老金加个人帐户养老金计算,而应再加上没有个人帐户年限的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就解决了这一没有个人帐户年限的养老金问题。
什么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用于记录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单位缴费部分划入职工个人名下的帐户,是职工退休时计算基本养老金中个人帐户养老金的重要依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规模为本人缴费工资的11%。目前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6%,其余部分由单位缴费划入;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最终到8%),单位划入部分降低。职工退休时,其个人帐户的累计储存额除以120,为该职工退休时的个人帐户养老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是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是近年来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成果的具体体现。
为什么说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应视同职工工资同等重要?
职工的工资是应得的劳动报酬,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也是国家法律规定应得的待遇,两者同等重要。企业缴费是为本单位职工建立养老保险关系的义务和责任。企业和职工缴费情况直接关系到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所以按照国家和省政府规定,只要正常发放工资的单位都必须及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不能存在有先有后、有轻有重的思想,更不能有意拒缴和拖欠。根据国家有关法律,企业在破产时,企业应缴的养老保险费,也必须在清偿资产时按第一序列优先缴纳。
下岗分流人员重新就业后如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1)对于原在国有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下岗分流人员,原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实际缴费年限予以承认。重新就业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前后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按规定计发退休待遇。
(2)下岗分流到外商投资、私营企业的和从事个体经营等其它非公有制经济形式就业的,应继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后,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缴费年限与连续工龄有什么不同??怎样计算缴费年限?
缴费年限与连续工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相混淆。缴费年限是单位和职工都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累计年限,用于衡量职工缴费时间长短,是计发养老待遇的依据之一。连续工龄是按国家规定可累计计算的实际工作年限,用于衡量职工劳动时间长短。连续工龄与缴费情况无关,不能做为计发养老待遇的依据。但由于历史原因,职工在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前,按国家规定可以计算连续工龄,可以视同缴费年限。职工先后有几个不同工作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可以分段累加,但中断缴费的时间不能计算缴费年限。
提前退休人员养老金如何计发?
根据劳动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劳社部发〔2000〕13号和劳动保障部劳社部函〔2000〕171号文件规定,凡按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的人员,在计发基本养老金时,除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不减发待遇外,其它提前退休人员,每提前一年减发2%除个人帐户之外的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为: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一定比例的补贴和调节金〕×〔1-提前退休年限×2%〕+个人帐户养老金。
什么是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制度?
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制度,也叫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其基本含义是按照职工工资增长的一定比例定期对基本养老金进行适当调整,以保证离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不降,并分享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后果。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调整,由劳动保障部和财政部参照城市居民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在职职工工资增长情况,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审定后统一组织实施。
各类职工实际缴费年限是如何计算的?
各类职工开始计算实际缴费的时间要与规定开始实行个人缴费的时间相一致,即:1984年8月底以后新招收的劳动合同制职工从招工之日起、1990年2月底前招收的临时工从1990年3月起、1990年3月1日以后招收的临时工从招工之日起、原国家固定职工从1993年1月起,分别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制度,并分别按照实际缴费月数计算缴费年限。
企业拖欠或拒缴养老保险费会受到哪些处罚?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企业拖欠或拒缴养老保险费会受到下列处罚:一是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欠费金额2‰的滞纳金,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拒缴养老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二是凡拖欠养老保险费的企业,一律不准评优、评先,不准升级,不准购买汽车、移动电话等专控商品。三是对企业法人代表要减少工资奖金,并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罚款由个人支付,不得在单位报销。
什么是缴费工资?
缴费工资是企业以工资总额、个人以全部收入按月和确定的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口径计算,包括:基本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类资金、加班加点工资、物价补贴,各类津贴等。
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个人缴纳保险费的全部和单位缴纳保险费的部分将记入职工的个人账户。所以,不按规定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记入个人账户的数额就小,将来退休领取养老金也就随之减少。因此企业申报缴费时,必须对职工负责,把其月工资的全部作为职工的缴费基数。
职工个人账户储存额有哪些支付办法?
(1)职工按新办法办理退休手续后,按月支付的基本养老金中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中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中列支。
(2)职工退休后死亡,个人账户储存额仍有结余时,其结余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一次性结算,由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领取。
(3)职工退休前死亡,个人账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关系即行终止。
(4)职工出国定居后,个人账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本人一次性结算领取,养老保险关系即行终止。
什么是实际缴费年限?
企业和个人按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称实际缴费年限。石家庄市规定:固定职工从1993年1月1日开始个人缴费,劳动合同制职工从参加工作之月开始个人缴费,临时工从1990年2月开始个人缴费,临时工从1990年2月开始个人缴费。上述职工从个人缴费开始,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按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称为实际缴费年限。职工的实际缴费年限在职工退休时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养老保险台账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的记载具体.
什么是视同缴费年限?
所谓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在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的养老保险制度之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可以视为缴费年限。具体讲,石家庄市的固定职工指1992年12月底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由同级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核定。
"中人"的基本养老金怎样计发?
1995年12月31日以前(即建立个人账户以前)参加工作并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在统一制度后退休的人员为"中人"。"中人"的基本养老保险金由四部分组成:
(1)基础养老保险金:月标准为职工退休时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职工退休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20个月。
(3)过渡性养老金: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乘以1995年底以前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再乘以1.4%求得。
(注: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是用1993年至本人退休前历年缴费工资分别数,将历年指数相加除以计算指数的年数,再以本人退休时上一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乘以平均指数,除以12,即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4)一定比例的各种生活、物价补贴和调节金。
计发公式: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职工退休时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账户养老金(职工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120)+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5年底以前缴费年限×1.4%)+各种补贴及调节金{建立个人账户前的工作年限(含中断缴费年限)×各种补贴及调节金数额}。
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后,应享有哪些权利?
①按照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和享受养老保险其它待遇;
②查询与本人有关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③要求提供养老保险政策咨询及其它服务;
④就与本人有关的养老保险争议依法申请仲裁,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⑤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养老保险工作;
⑥监督企业缴费。
个体从业人员如何缴费和养老金如何计发?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个体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全省上一年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6%。业主的养老保险费全部由本人缴纳。从业人员的养老保险费由本人缴纳8%,业主为其缴纳8%。个体从业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缴费满15年的,同各类企业职工退休一样,按月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按本人退休时全省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20%计发。个人帐户养老金标准为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20。缴费不满15年的,将个人帐户储存额(含利息)一次性发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是怎样的?
养老保险基金必须专款专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财政专户储存,这是一种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银行三家分工负责、管理有序、相互制约的机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养老保险费的收缴及时存入财政部门在国家商业银行开设的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养老金支付需要,提出用款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再通知银行由财政专户划拨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养老基金支出帐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基金支出帐户办理支付。各级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基金严禁挪用和用于平衡财政。
参加统筹的人员退休前或退休死亡,基本养老保险
个人帐户储存额尚未领完,如何处理
参加统筹人员在退休前或退休死亡,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尚未领取完,剩余的储存额,单位计入部分归入社会保险统筹金;个人缴费部分,发给其他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哪些单位应列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范围?
1、党政机关,包括人大、政协、检察院、法院。
2、人民团体,包括各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
3、各类事业单位。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调入调出时,办理养老保
险关系转移手续有哪些规定?
1在同一社会保险机构缴费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调动的,只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不办理养老保险基金转移手续。
2跨统筹范围调动时,按照冀劳〔1998〕47号文件规定,仍执行冀劳〔1997〕106号文规定。即转移1996年1月1日起以来的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包括利息?。调入人员办理完上述手续后,方可办理调入人员的参保手续;调出人员须先办理停保手续,然后再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及养老保险基金的转出手续。
视同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在未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照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可以视同缴费年限。
养老保险费如何缴纳?
?养老保险费如何缴纳:企业以当月的工资总额作基数,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个人的缴费工资基数为当月的全部工资收入,但当职工个人当月缴费工资高于全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全省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缴费,低于全省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
职工的退休条件?
?职工的退休条件:一是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必须满15年以上;二是达到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72?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正常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从事特殊工种?从事有毒有害工作满8年以上,高温井下工作满9年以上,高空特繁工作满10年以上?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经鉴定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在职职工或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个人帐户余额中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
95年以前的个人缴费是否也可以继承?
?在职职工或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个人帐户余额中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95年以前的个人缴费是否也可以继承:95年以前的个人缴费不能继承,因为我省建立个人帐户时间是从一九九六年一月一日开始的,在此之前的个人缴费边同企业缴费已进入了社会统筹基金。
符合享受退休费优异待遇的人员,如何增发基础养老金?
?符合享受退休费优异待遇的人员,如何增发基础养老金:
1994年10月31日以前,曾获得省级以上劳动模范,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的人员,退休时仍保持荣誉的,可以增发3%-9%的基础养老金,具体增发比例为:按文件规定老办法提高标准工资的5%的,新办法可以提高基础养老金3%;老办法提高标准工资的10%的,新办法可以提高基础养老金6%;老办法提高标准工资的15%的;新办法可以提高基础养老金的9%。
关于个人帐户?
?关于个人帐户:
个人帐户用于记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从企业缴费中按规定比例划入的部分,以及全部的利息。个人帐户是职工办理退休时,计发基本养老金的主要依据。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❹ 储蓄和保险的区别在哪里

城乡居民将暂时不用或结余的货币收入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一种存款活动。又称储蓄存款。而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储蓄和保险的区别在于:
(1)受益情况不同。买保险可以得到一定的风险保障;而把钱存到银行只能得到本钱和利息。
(2)行为方式不同。买保险是同舟共济,是个人力量和他人力量的结合;而银行存款纯属个人行为,有了风险只能依靠自身力量来解决。
(3)资金的处置权不同。用钱买保险,就不可能像把钱存到银行一样,可以自由使用(假设每年交1000元保费,可以获得10万元的终身保障,那么从交第一次1000元开始,就意味着拥有了10万元的权益;而如果每年存款1000元,不计利息的话,要等到100年才积累到10万元的财富)。

❺ 哪一款储蓄型商业保险可以终身领钱该怎么购买

一般来说带有终生二字的商业保险,就能终身领钱,可以到各大保险公司进行询问。

❻ 储蓄型商业养老保险选择哪家保险公司的养老保险更好

你好,国内几家大型保险公司的养老保险都是值得信赖的,保险公司的差异并不是非常大。购买保险主要还是根据个人具体情况进行具体险种的选择。
商业养老险主要包括:传统商业养老险、分红型养老险、万能型寿险和投资连结险。如果您是投资理财上比较保守者,可以选择以强制储蓄养老为主要目的传统型商业养老险为主要投保对象。如果您可以承担一定的风险,可以选择有一个约定的最低回报的分红型养老险,分红的这部分资金的收益还与保险公司经营业绩挂钩,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投资连结保险不设保底收益,盈亏由全部客户自负,风险性较高。此外,万能型养老险的主要特点是下有保底利率,上不封顶,存取方便,有复利增值
您可以参考:
对于您的父母来说,在年龄较大的情况下,投保相应的商业养老险费用较高,相比而言,健康险、意外险对于中老年人的保障需求来说,是更好的选择。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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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大家有购买过储蓄型商业保险的么 我想知道真的会到期返还么 可靠么 唉,这年头能相信的东西比较少,

肯定是真的撒,但是前提是要按照计划执行,缴费是义务,保障和利益就是保险公司的义务。
切勿中途退保,尤其是前期损失大。

❽ 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就是商业养老保险吗

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不‍是商业养老保险。

一、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不是商业保险,而是由社保主管部门经办的,由在职职工自愿选择、自愿选择经办机构的一种补充保险形式。计入个人的养老保险账户,退休后可一次性本息返还,也可分次返还,而商业保险是个人在商业保险公司自愿投保的商业养老保险,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二、尽管累计缴费年限在10年或15年以上,并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就能够享受养老金待遇,但是缴费年限越长,缴费金额越多,今后的养老金也就越多,反之则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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