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为什么外国人的保险意识那么强,而中国人的保险意识却是那么的薄弱
意识和接触的时间有关系。从无到有,再到从听说到了解再到购买,是需要有一个过程的。
外国人的保险意识强,要看是哪里的外国人。比如日本、英国人的保险意识就比较强,可能会有很多份保单。像信封宗教国家的人们,保险意识相对就没有那么强,因为他们相信自有上帝或者菩萨保佑。
中国人接触保险的时间短,要有强烈的保险意识需要时间。这正是保险发展的契机。国家对保险业发展的支持,出台了国十条等。而且越来越多的人在购买保险。从社保到商保,认可的人也越来越多。
2. 中国保险业与外国保险业区别
1、基本保险理念是国内外保险的最大区别
a、发达国家保险理念更加要求产品的理财性,比如说产品搭配,根据购买不同的产品来帮助客户解决不同的问题,养老就是养老、教育就是教育、疾病就是疾病,分的非常清楚,客户可以根据自己在不同的人生时期补充不同的险种。
b、中国保险起步较晚,尤其是国内保险公司设计产品时容易犯“大锅饭”的毛病,比如一个产品既管疾病又管意外还能养老,结果造成有限保费多种功能的假象,实际上此类产品如果在客户真正发生风险问题时很难解决风险,虽然给人感觉功能多,但是没有一个功能是利益最大化的。
毕竟保险公司的每一个功能都是收费的。有的公司希望能将产品细分,但是涉及到国内保险发展时间较短,技术水平有限,更多的是向一些合资公司进行照猫画虎的模仿。
2、再就是业务承保方面,合资保险公司将国外的工作习惯带到国内我认为有力的对国内公司进行了刺激,因为合资公司一般在客户投保时会非常严格。
虽然有时候客户感觉程序繁琐,但是如果发生风险,合资公司几乎不会进行理赔阻拦,因为前期的调查工作已经很细致了,不需要在做一些马后炮的事情。
而一些中资公司往往相反,恨不得将天下人的保单全都收上来,结果理赔时却磨磨唧唧,尤其是几家老公司的长期习惯非常不好,好在目前合资公司对保险市场的冲击比较大,在这样一个拼服务的时期里,中资保险公司也逐步的重视起来了。
(2)美国人保险理念和中国对比扩展阅读:
我国现状
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有了新的突破。
一是保险市场准入机制不断完善,新的市场主体相继产生。以前国内新成立一家保险公司是不太容易的,而且多年来新的中资保险公司基本没有批。
但2004 年批准了一批新保险公司筹建,包括批准设立第一家农业保险公司,第一家建筑保险专业公司,第一家养老金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的专业化经济和组织形式创新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
去年有八家中资保险公司和四家外资保险公司进入市场开展业务。同时还增设了一批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促进了市场的竞争。
二是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不断拓宽。除了保险法规定的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以外,现在已容许保险公司买卖企业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直接投资股票市场。容许保险公司自有外汇资金到境外运用,允许保险公司投资于银行刺激债和可转换公司债。
允许保险公司向商业银行办理协议存款。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拓宽为保险公司加强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分散投资风险和提高投资收益创造了条件。
三是保险公司的融资渠道增加,容许保险公司发行刺激债,为解决保险业快速发展中的增资压力,改善偿付能力提供了新途径。
3. 美国的保险和中国的有什么不同
1、美国保险历史悠久,医疗条件高,健康与寿命高于中国,这是保险费用会更加便宜的基础。
2、美国以美元计算,美元是世界最稳定的货币之一,美国保险可以一定程度上避免通货膨胀。
3、美国社会福利好,美国保险更多在于高端医疗和财富传承,中国保险更多在于基础医疗和家庭经济风险转移。
4、美国的保险业无论是保险公司的数量、业务种类还是业务量,在世界上都居于世界前列。美国保险市场可分为非寿险市场和寿险市场。非寿险市场主要包括财产保险、意外保险市场等保险市场。寿险公司由股份公司和相互公司组成,美国的再保险市场也是世界上最大的保险市场之一。
美国人寿保险的产品种类:
(1)临时人寿保险。其保险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提高,合同规定的投保条件是年龄在70岁以下。
(2)终身储蓄寿险。它要求每个月缴纳固定的保险费,直到去世。
(3)普通人寿保险。它要求每月缴费,保费也可一次性趸缴,最低从10万美元起保。
4. 美国和中国合资保险
基本保险理念是国内外保险的最大区别
发达国家保险理念更加要求产品的理财性,比如说产品搭配,根据购买不同的产品来帮助客户解决不同的问题,养老就是养老、教育就是教育、疾病就是疾病,分的非常清楚,客户可以根据自己在不同的人生时期补充不同的险种。
而中国保险起步较晚,尤其是国内保险公司设计产品时容易犯“大锅饭”的毛病,比如一个产品既管疾病又管意外还能养老,结果造成有限保费多种功能的假象,实际上此类产品如果在客户真正发生风险问题时很难解决风险,虽然给人感觉功能多,但是没有一个功能是利益最大化的,毕竟保险公司的每一个功能都是收费的。有的公司希望能将产品细分,但是涉及到国内保险发展时间较短,技术水平有限,更多的是向一些合资公司进行照猫画虎的模仿。
再就是业务承保方面,我目前见过的合资保险公司将国外的工作习惯带到国内我认为有力的对国内公司进行了刺激,因为合资公司一般在客户投保时会非常严格,虽然有时候客户感觉程序繁琐,但是如果发生风险,合资公司几乎不会进行理赔阻拦,因为前期的调查工作已经很细致了,不需要在做一些马后炮的事情,而一些中资公司往往相反,恨不得将天下人的保单全都收上来,结果理赔时却磨磨唧唧,尤其是几家老公司的长期习惯非常不好,好在目前合资公司对保险市场的冲击比较大,在这样一个拼服务的时期里,中资保险公司也逐步的重视起来了。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5. 西方保险和中国保险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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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世界,有人的地方几乎都有保险,保险公司遍布世界各地,那么国内保险与国外保险是否存在差距呢?国内外保险区别到底是什么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中国的保险业在理念、合同、条款、费率、事故处理和赔偿等方面,都与国际保险业有着较大的差距,目前,中国的保险业在理念、合同、条款、费率、事故处理和赔偿等方面,都与国际保险业有着较大的差距。特别是若干年来,出现了很多保险公司,它们基本沿袭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做法,加上相互间的竞争,使得中国保险业无论在理念、条款和对待被保险人方面与国际保险业存在较大差距。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强行要求中国的保险公司走出国门,结果未必很好。国内外保险区别保险理念和体制。保险的宗旨就是要在发生保险事故后,使被保险人的损失能够得到合理和充分的赔偿,因此保险业不是暴利行业。保险公司收取保险费的70%左右应该用于保险事故的赔款,这也是国际保险业得以长期生存和发展的理念和原则。在这方面,中国的被保险人总有一天会觉醒,随之而来的,将是中国的保险公司不得不遵照国际通行的理念和原则来经营。国际保险界公认的公平的保险赔付率应该在70%左右,即保险公司的总成本,包括支付给保险经纪人的佣金,应该控制在保费收入的30%左右。但是中国保险界和学术界都不愿谈论这一原则,因此中国的保险公司的赔付率是很低的,保险公司通过较低赔付率来盈利。发达国家保险业的政策和体制,基本上是由受委托的保险经纪人代表客户(投保人、被保险人),与保险人(承保人、保险公司)磋商保险条款和费率,并在保险经纪人征得客户同意的情况下,再由保险人签发保险单,因此这份保险单决不是一份格式合同。国内外保险区别保险业内分工。国外保险公司不直接与客户(被保险人)接触,一切事务性的工作都由保险经纪人去做,包括投保、客户维护和索赔等。而中国的保险公司习惯于直接与被保险人接触,揽取业务,由于保险公司人多势众,十分抵制保险中介,因此发展中国保险经纪人不易。国内外保险区别保险经纪人与保险代理人。按法律规定,保险经纪人是受客户的委托代表被保险人,而保险代理人是由保险公司授权,代表保险公司去揽取保险业务的代理人,他们的行为首先由保险公司负责。然而在中国,虽然法律也有类似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保险代理人的操作方式与保险经纪人基本上没有区别,而且保险代理人也一个劲地表白要维护被保险人的利益。国内外保险区别保险公司成本。由于中国的保险业对保险公司的经验成本没有明确的要求,对保险公司的利润水平、员工和管理人员的薪水,以及各类费用的支出没有约束的机制,致使保险公司机构庞大,员工众多,经营成本居高不下。再加上国内保险经纪人虽然拿了经纪人佣金,然而又不能在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提供应有的专业服务。因此,保险公司为了获得最大的利润,就无理由地拒赔、惜赔或拖延赔付,致使被保险人支付了保险费而很难得到保险公司合理的赔付。国内外保险区别保单格式合同。中国保险业对保单的看法好像很一致,都认为这是合乎中国合同法规定的格式合同,因此似乎没人提议对格式合同进行改革。然而笔者认为,这完全是误导,国际上的保险经纪人不会到保险公司买一份格式合同(保单)给客户(被保险人)的。保险经纪人都应该是谈判的高手,他们受客户的委托,代表客户的利益,与保险人磋商合乎被保险人的保险条款和费率,并在得到被保险人同意的情况下,再让保险人签发保单。对保险公司提供的保单的格式和基本的条款,被保险人和保险经纪人完全有权对其进行修改,使其更符合被保险人的需要。因此,最后保险人签发的是一份能反映保险经纪人与保险人谈判结果的保险合同(保单),这样做也完全符合一般合同订立的原则和程序,能够充分保护合同双方的权益。由于保险经纪人能够提供专业的中介服务,在签订保险合同(保单)之前,能充分代表被保险人的利益,最终被保险人不可能再提出对保险条款和费率一无所知或不甚了解的置疑。国内外保险区别保险条款和费率。新中国诞生后成立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制定国内保险条款时,把国际上通用的保险单条款做了很大简化,结果影响了累积几百年的国际保险经验条款的严密性和整体性。这种改变,为中国保险业日后的发展埋下了隐患。起初,人们的保险意识淡薄,因此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矛盾并不突出。改革开放之后,国内新成立的保险公司基本上沿用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和费率,但是由于同业的竞争,不但在保险费率方面进行竞相杀价的,在对条款的解释和业务操作方面,以及保险理赔方面也设置了很多障碍,无理由的拒赔、惜赔和拖延赔付的情况常常发生。因此,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保险业在众多被保险人眼里已经成了一个严重缺乏诚信的行业。这对十分需要诚信的保险业来说是一种极大的讽刺。中国保险业要发展就要有竞争者,竞争的越激烈发展的越快。与国外几百年的历史相比,我国保险业只有短短的十几年。要学的还很多,特别是国外保险公司对员工,对客户,对市场的各种各样的先进经验与先进思想更是我们急需要学的。因此只有看到这些差距,我们才能有针对性的提高自身的水平,以便同其展开进展。
6. 国外保险和国内对比分析
倒不是这样子。
在国内推销保险比较困恼,是因为在国内,对于很多人来说,保险还不是必需品,并且,中国的保险业发展之初经历了一个毫无监管的时期,代理人诚信出现了很大的问题,非常大的影响了保险从业人员的形象。
这和国外的保险市场发达地区的情况是不一样的。比如日本,人均拥有保单份数应该是在6.5份以上(太久没关注理论性的东西,不大记得了),但是日本那么小的地方,就几千万人口,有几百家保险公司。
中国目前杂七杂八加起来也100家左右。但是中国区域多大,人口基数多大?
不一样的,不能做简单的横向对比。
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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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国内外保险区别是什么
国内外保险的区别:
1、出险范围不同
国内保险:是仅限于中国境内区域的保障,具体会根据保险签署所在地的相关签订政策而定。
国外保险:享有全球范围的保障,只要是欧美、亚洲等国家的正规医院即可享受赔付。
2、重大疾病保障范围不同
国内保险:国内重大疾病保险最多具备45种重大疾病的保障赔付,相对来说需缴纳的保费更高。
国外保险:境外大病保险共有65种保险赔偿加上附加疾病,同龄购买人的保费绩效价格比高于境内购买人。
3、高额保单上限不同
国内保险:由于中国保监会对保险范围的限制和规定,我国的大型保单很少,即使不是单一产品,但捆绑销售的产品很多。但保险金额上限约为1000万元人民币,但超过100万元的保单需要协调。
国外保险:虽然近年来国外对大规模的保险单进行了严格的控制(上亿资金的大规模保险单),但1000万美元的大规模保险单仍然可以操作,大规模的保险单操作不需要每年支付昂贵的保费。
4、保单预期收益不同
国内保险:内地自1999年以来国家对传统寿险设定了2.5%的预定利率上限,所以一般国内寿险的预期收益率在3%-5%之间。
国外保险:海外保险没有预定利率的上限,一般人寿保险的预期收益可以达到10%以上,甚至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