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某银行擅自为客户理财违法吗
应该是合理的,这样做是侵权的,建议您找个律师咨询一下,要是银行还是拖欠不予办理,最好找新闻媒体曝光一下,这样能好一些
保护安全的概念太宽泛了。银行要保证兑付,不能欺诈客户,但是如果你说的是保证理财产品的收益,那银行肯定是不能保证的!理财产品有风险,甚至可能损失本金,这些风险要客户自己承担。
C. 银行员工私卖理财产品构成刑事犯罪吗
有可能构成职务侵占或者挪用资金罪
银行员工私售理财产品,一般是指银行员工未经本行、上级行审批或授权,未向监管机构备案,没有遵从正规的销售流程和相关规定,私下向客户出售所谓的“理财产品”的行为。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
第一是飞单。飞单并不是法律概念,在银行业,飞单是指未经上级行授权或批准,员工借助银行平台,擅自销售第三方发行的金融产品,第三方与银行之间不存在委托销售合约关系。应当注意到,员工擅自销售的第三方金融产品是真实的金融产品,仅是没有通过银行官方销售。2012年底,华夏银行某支行濮某私自销售“中鼎”系列产品即是典型的飞单事件。
第二是私售银行停售的理财产品。银行或第三方曾经发行并销售过某理财产品,后来停止销售。个别员工借助银行平台,假冒银行名义,向客户出售已经停售的理财产品,没有将募集到的资金划入银行专户,而是将资金出借给用资人使用。这种私售,可能是私售本行停售的理财产品,也可能是私售第三方停售的理财产品。
第三是私售虚假理财产品。银行员工编造银行或第三方发行的理财产品,制作虚假理财产品协议书等文件,伪造银行印章或盗盖银行真实印章,诱骗客户购买虚假理财产品,将募集的资金出借给用资人使用。员工私售虚假理财产品,一般具有诈骗客户资金性质。
D. 银行员工能私自把客户理财产品撤单吗
肯定不能!这个就需要购买时看清楚协议下签订的投资标的!
E. 民生银行私自给用户办理业务,未经我的同意,购买钱生钱C的理财产品,是否违法,该如果让银行付出代价
银行一般不会强制性让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理财产品的,银行理财都是在其他柜台办理的,不是直接到银行柜台办理的,一般理财都会有专业人员出来说明的,银行经理或专门理财师说明的,你这样未经过你同意,理财都会让你选择风险评估的,你这样不会说银行草率的就这样给你办理了,起码也要有你的签名的吧。银行不会违法的,银行理财虽跟银行挂钩,但不属于银行存钱,银行不会付出代价的,除非你的资金出问题了,理财的资金不见了,追不回了等。。。
F. 银行员工私自给客户介绍虚假理财产品,现在产品存在诈骗,但销售人员并不知情,客户资金有可能拿不回来,
这个事儿上月在石家庄就发生了,只能说拒绝高息诱惑,还是选择靠谱的P2P吧。
G. 银行在什么情况下会提前终止理财产品
提前终止的情形。
一是遇到重大金融政策调整。
二是银行认为有必要终止。
重大金融政策调整主要指加息、降息政策以及重大汇率(货币兑换)变动。例如,一款结构型理财产品挂钩于汇率(货币兑换)、利率指标,一旦这些指标发生变动,产品就会提前终止。
(7)银行擅自更换客户理财产品扩展阅读:
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大致可分为债券型、信托型、挂钩型及QDII型。
债券型
投资于货币市场中,投资的产品一般为央行票据与企业短期融资券。因为央行票据与企业短期融资券个人无法直接投资,这类人民币理财产品实际上为客户提供了分享货币市场投资收益的机会。
信托型
投资于有商业银行或其他信用等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担保或回购的信托产品,也有投资于商业银行优良信贷资产收益权信托的产品。
挂钩型
产品最终收益率与相关市场或产品的表现挂钩,如与汇率挂钩、与利率挂钩、与国际黄金价格挂钩、与国际原油价格挂钩、与道·琼斯指数及与港股挂钩等。
QDII型
所谓QDII,即合格的境内投资机构代客境外理财,是指取得代客境外理财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
QDII型人民币理财产品,简单说,即是客户将手中的人民币资金委托给合格商业银行,由合格商业银行将人民币资金兑换成美元,直接在境外投资,到期后将美元收益及本金结汇成人民币后分配给客户的理财产品。
电子现货
新型的投资理财产品
投资渠
理财产品一般通过商业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购买。
传统渠道包括: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公司。
新兴渠道包括:第三方理财机构、综合理财服务机构。
H. 银行内部人员私自用客户的钱买理财产品怎么办
这能怎么办,谁让你把钱存银行呢,不过,这种情况很少吧,钱存进去又没在银行内部人员中,应该也有管理的吧。你是哪个银行,存进去,内部人员可以私自用客户的钱买理财产品。
I. 银行员工私自向客户写保证书推荐银行理财产品算私售吗
不管收益率有多高,银行员工私自代售理财产品绝对违法,而且出事银行是不会承认的,只会推得一干二净。建议还是从正规渠道购买理财产品,心理也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