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上市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在炒股软件上怎么看啊,我看了资产负债表怎么看不到啊
财务报表里是不会体现出来的,只能自己去查公司公告整理
② 理财业务形成的资产不在银行资产负债表内反映
银行理财产品的账务处理分析
1)银行理财产品应属于交易性金额资产
笔者认为,银行理财产品应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应当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其中第一条为:“取得该金融资产或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回购或赎回。”
银行理财产品一般周期较短,持有时间固定,购买理财产品的目的即是为了近期内回购,因此,可以将银行理财产品划归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银行理财产品不属于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原因
持有至到期投资要求是“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是指相关合同明确了投资者在确定的期间内获得或应收取现金流量(例如,债券投资利息和本金等)的金额和时间。因此,从投资者角度看,如果不考虑其他条件,在将某项投资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可以不考虑可能存在的发行方重大支付风险。而受银监会规定,绝大部分银行理财产品均注明风险,即意味着企业需承担相应的理财收益和本金损失风险。因此不符合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核算要求。
持有至到期投资一般有活跃市场报价,在《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中对于“贷款和应收款项”段,有规定如下:“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类的金融资产,与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金融资产,其主要差别在于前者不是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金融资产,并且不像持有至到期投资那样在出售或重分类方面受到较多限制。”根据这段描述,持有至到期投资属于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金融资产。但银行理财产品大都属于一对多或一对一产品,企业在持有期间不得擅自转让,其公允价值难以衡量,即没有活跃市场,也无公开报价。更重要的是银行理财产品一旦签订,无法公开转让。
综上所述,将银行理财产品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并不合适。
③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账务如何处理
根据现行规定,企业如果适用新会计准则,所述理财产品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持有期间的利息通过“投资收益”科目核算;收回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即可。
如果企业仍适用原会计制度,所述理财产品通过“短期投资”科目核算,持有期间收到的利息,作为冲减投资成本处理。收回时,收到金额与账面价值以及未收到的已计入应收项目的股利、利息等后的余额,作为投资收益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从公司帐户划出存款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贷:银行存款
2、购买理财产品
借:短期投资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3、处置理财产品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贷:短期投资
投资收益
4、收回投资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贷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3)买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那边体现扩展阅读:
投资理财,投资理财是指投资者通过合理安排资金,运用诸如储蓄、银行理财产品、债券、基金、股票、期货、商品现货、外汇、房地产、保险、黄金、P2P、文化及艺术品等投资理财工具对个人、家庭和企事业单位资产进行管理和分配,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从而加速资产的增长。
理财产品除了种类繁多,理财产品的合约设计复杂如天书,晦涩难懂的产品描述也让投资者“眼晕”,很多人基于对金融机构的信任和对高收益率的追求而签下合约,最终在投资受损时才如梦初醒。而“被银行客户经理误导”、“只报收益不说风险”、“将理财产品说成存款”等行为,更成为理财纠纷投诉的焦点。
另类理财产品多为不保本浮动收益产品,噱头大于实质,与其挂钩的产品价格走势比较独特,波动非常大,比如艺术品、酒类、普洱茶投资市场都出现过暴涨暴跌,因此风险也会大很多,风险承受能力不高的普通投资者最好不要轻易染指。
④ 未纳入资产负债表的理财产品等是否单独反映。
在银根紧缩、资金流动性不断抽紧的大背景下,各商业银行为满足存款规模、缓解存贷比监管压力、提高中间业务收益率,纷纷通过大规模发行短期理财产品招揽优质客户。随着基准利率不断提高和银行间竞争加剧,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水涨船高。2011年上半年,银行理财产品发行可谓盛况空前。据统计,截至6月上旬,银行理财产品总额已达7万亿元。光今年以来银行发行理财产品就有6000多只,已接近去年全年总量,理财产品的年化收益率也节节抬高,最高收益率甚至超过7%。与此同时,上市公司将闲置资金用于理财也屡见不鲜。
但新会计准则颁布后,《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等均未专题规范理财产品的入账处理。笔者浏览了部分上市公司2010年年报和2011年中报,重点分析了公司委托贷款、银行理财产品的账务处理。从定期报告披露情况看,部分公司对委托贷款、银行理财产品账务处理存在一定问题,对财务分析将产生一定的影响。现将笔者认为正确的账务处理及上市公司存在的问题分别分析如下。
一、公司委托贷款的账务处理
1.委托贷款账务处理分析
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并未单独说明公司委托贷款的账务处理,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规定,企业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款项,可将“1303
贷款”科目改为“1303
委托贷款”科目。具体核算为:本科目可按贷款类别、客户,分别“本金”、“利息调整”、“已减值”等进行明细核算。
因行业和主营业务不同,金融企业委托贷款利息收入应计入“利息收入”科目,一般企业应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2.委托贷款实务处理中的问题
但在实务中,不少上市公司误将委托贷款记入“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中,并将取得的利息误记入“投资收益”科目,如2010年度中南建设(000961)控股子公司南通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委托青岛农业银行开发区支行贷给青岛海利丰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的工程施工用款9000万元、法尔胜(000890)通过渣打银行南京分行贷款1亿元给江阴市辰华物资有限公司、同方股份(600100)等上市公司。
二、
银行理财产品的账务处理
1.银行理财产品的账务处理分析
1)银行理财产品应属于交易性金额资产
笔者认为,银行理财产品应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应当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其中第一条为:“取得该金融资产或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回购或赎回。”
银行理财产品一般周期较短,持有时间固定,购买理财产品的目的即是为了近期内回购,因此,可以将银行理财产品划归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银行理财产品不属于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原因
持有至到期投资要求是“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是指相关合同明确了投资者在确定的期间内获得或应收取现金流量(例如,债券投资利息和本金等)的金额和时间。因此,从投资者角度看,如果不考虑其他条件,在将某项投资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可以不考虑可能存在的发行方重大支付风险。而受银监会规定,绝大部分银行理财产品均注明风险,即意味着企业需承担相应的理财收益和本金损失风险。因此不符合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核算要求。
持有至到期投资一般有活跃市场报价,在《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中对于“贷款和应收款项”段,有规定如下:“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类的金融资产,与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金融资产,其主要差别在于前者不是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金融资产,并且不像持有至到期投资那样在出售或重分类方面受到较多限制。”根据这段描述,持有至到期投资属于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金融资产。但银行理财产品大都属于一对多或一对一产品,企业在持有期间不得擅自转让,其公允价值难以衡量,即没有活跃市场,也无公开报价。更重要的是银行理财产品一旦签订,无法公开转让。
综上所述,将银行理财产品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并不合适。
3)银行理财产品不属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原因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规定,“对于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金融资产,企业可以将其直接指定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而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不明确。”
而银行理财产品没有公开市场报价,其投资组合、投资标的复杂,公允价值并不能可靠计量,且企业持有的目的就是为了到期赎回,其持有目的比较明确,因此,不符合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定义。
4)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反映
在资产负债表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均属于“非流动资产”,而《企业会计准则讲解31:财务报表列报》中规定,“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归类为流动资产:(1)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内变现、出售或耗用。(2)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3)预计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变现。(4)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交换其他资产或清偿负债的不受限制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因此,即使有部分银行理财产品被企业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但如果该理财产品到期日在一年以内,也应将其在资产负债表中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反映,而不应反映在“持有至到期投资"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中。
3.银行理财产品实务处理中的问题
1)将银行理财产品误记入“持有至到期投资”
福建七匹狼(002029)于2010年年报中披露,公司使用闲置资金用于购买中短期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理财产品主要投向为有担保的债券或由被投资方提供担保或保证的其他投资,理财产品期限3-24个月不等。该公司期末将余额全额36285万在资产负债表“持有至到期投资”栏目中反映。但在2011年8月13日该公司公布的2011年半年报显示,上半年有19196万元理财产品到期,这意味着该公司2010年资产负债表中理财产品余额中至少有19196万元到期日在半年以内。
另如友谊股份(600827)在2010年年报中披露,公司期末银行理财产品账面余额为45000万元,记入“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为“持有至到期投资”项目。而在2011年半年报中披露期末银行理财产品账面余额已大幅下降至5000万元,则意味着其间至少已有40000万元银行理财产品到期,即2010年资产负债表理财产品余额中至少有40000万元到期日在半年以内。
以上两家公司将银行理财产品误记入“持有至到期投资”项目,对公司短期偿债能力指标分析将产生较大的影响。且资产负债表日未能对理财产品到期时间进行认真分析,即使将理财产品记入“持有至到期投资”,资产负债表日也应将一年内(或一个营业周期内)将到期的部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中。
2)将银行理财产品记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如东阿阿胶(000423)在2010年年报中反映,2010年6月1日,本公司投资4亿元购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本利丰”人民币信托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资金将运用于农业银行优质客户的信托贷款项目,预期年收益率为4%,投资期限为1年,理财收益按季支付,客户无权提前终止该产品。该公司记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为“其他流动资产”中。
陕鼓动力(601369)在2010年年报中披露多笔银行理财产品,总金额为96700万元,包括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保本保收益型理财产品、固定期限保证收益理财产品、保本型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等。该公司记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为“其他流动资产”中。
以上两家公司误将理财产品记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按前述分析应记入“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即使记入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按财务报表列报相关要求,在资产负债表日,一年内到期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也应在资产负债表中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中列示。
随着金融市场的成熟发展,银行理财产品品种将越来越丰富,企业应认真分析理财产品特点,准确入账。因理财产品一般金额较大,其列示结果对短期偿债能力指标分析将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入账不当将可能给投资者造成误导。
⑤ 银行对理财产品咋做账
银行的理财产品分自办理财和代信托办。自办理财和吸收存款类似,将款项发放贷款,卖来的钱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代信托办,只赚代理费,卖来的钱给信托,不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
⑥ 理财产品怎么使得 银行负债表外化
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基本都是把储户的钱集中起来,做一个或短或长的投资,资金被转移了!本来的存款(负债)少了,银行做了理财产品后要在表外科目中体现这一业务,而不能在资产负债中体现,因为资金转移了不在银行账上!但是产生的收益却在中间业务收入中!
⑦ 企业购买银行的理财产品以及收益在现金流量表中如何反映
企业购买银行的理财产品以及收益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反映:一般情况下,购买理财产品的本金(含投出和收回)以及取得投资收益的现金流量,均作为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可分别列入“投资支付的现金”、“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等相关项目内。
现金流量表分析方法: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1、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购进商品、接受劳务付出的现金进行比较。在企业经营正常、购销平衡的情况下,二者比较是有意义的。比率大,说明企业的销售利润大,销售回款良好,创现能力强。
2、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经营活动流入的现金总额比较,可大致说明企业产品销售现款占经营活动流入的现金的比重有多大。比重大,说明企业主营业务突出,营销状况良好。
3、将本期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与上期比较,增长率越高,说明企业成长性越好。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当企业扩大规模或开发新的利润增长点时,需要大量的现金投入,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补偿不了流出量,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为负数,但如果企业投资有效,将会在未来产生现金净流入用于偿还债务,创造收益,企业不会有偿债困难。因此,分析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应结合企业的投资项目进行,不能简单地以现金净流入还是净流出来论优劣。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一般来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越大,企业面临的偿债压力也越大,但如果现金净流入量主要来自于企业吸收的权益性资本,则不仅不会面临偿债压力,资金实力反而增强。因此,在分析时,可将吸收权益性资本收到的现金与筹资活动现金总流入比较,所占比重大,说明企业资金实力增强,财务风险降低。
(四)现金流量构成分析。
首先,分别计算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和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占现金总流入的比重,了解现金的主要来源。其次,分别计算经营活动现金支出、投资活动现金支出和筹资活动现金支出占现金总流出的比重,它能具体反映企业的现金用于哪些方面。一般来说,经营活动现金支出比重大的企业,其生产经营状况正常,现金支出结构较为合理。
参考资料:网络-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