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代位求偿权
代位求偿权也称代位追偿权,是指财产保险中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后,可以取得在其赔付保险金的限度内,要求被保险人转让其对造成损失的第三人享有追偿的权利。在财产保险中,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而该项损失应当由第三人负赔偿责任时,投保人既可以要求该第三人即责任人赔偿,也可以要求保险人赔偿,如果投保人选择了后者,保险人承担了保险金赔付责任,便取得了对第三人即责任人的追偿权利。代位求偿权是由保险法的基本原则损失补偿原则派生出来的。当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保险标的损害而引起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一方面因保险事故的发生而取得对保险人的保险赔偿请求权,另一方面又作为第三人行为的受害者而取得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为贯彻损失补偿原则,被保险人若行使保险赔偿请求权就必须将其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让渡给保险人代位行使。《保险法》第六十条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㈡ 在保险代位求偿权的适用中,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的权利有怎样的法律后果
直接的法律后果是:放弃的行为无效。
一般条款规定:造成上述后果的,被保险人无权向保险人索赔。但是在实务中,被保险人的放弃行为非常隐性,保险人可能无法获知他已放弃。最典型的行为是一边与责任方私了,一边向保险人索赔,被保险人可以两边获益,最后导致保险人向第三方代位追偿落空。
在具体操作实务中,一般被保险人都有放弃对第三者索赔的倾向,如果按照常规方法去处理,追偿基本会落空。一般师事故发生后,保险人直接介入,可以要求被保险人直接授权保险人指定的律师,直接先向责任方索赔。在此过程中,被保险人想放弃很难。
㈢ 代位求偿权是什么啊车险中代位求偿权可以选择吗
一、代位求偿权是保险常用名词。保险人在将保险赔款偿付被保险人时,被保险人依法转移给保险人的某些权利。此种权利仅限于财产保险。
在车险是指被保险物品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由第三者责任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车主)履行损失赔偿责任后,保险人(保险公司)有权在其已经赔付金额的限度内取得被保险人(车主)在该项损失中向第三责任方要求赔偿的权利。保险人(保险公司)取得该项权利后,即可取代被保险人(车主)的地位向第三责任方索赔。
二、车险中代位求偿权不能选择。
代位求偿就是说比如你买了的车买了车损险。结果被人家碰坏了。那么保险公司可以先赔给你钱。但是保险公司向碰坏你车的人要求赔偿你必须协助。从这里可以看出这个代位求偿权肯定是不能选择的。比如客户的车被人碰坏了。而客户在主观上放走了碰坏客户车的人,那么导致保险公司找不到对方。保险公司会拒赔你的损失的。
(3)代位求偿权适用年金保险吗扩展阅读
申请使用“代位赔偿”的条件
1、对方车辆无保险:
如果对方的车是刚买的,还没有上任何保险,而与您又恰好发生了事故,但是对方司机不给您赔付。您就可以先由您所在的保险公司赔偿您的维修费用,之后再向肇事方追求索赔。
2、对方无经济赔偿能力:
在很多交通事故的案例中,肇事车辆司机没有赔偿能力,这也使得受损失的车主非常郁闷。其实当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也可以向您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赔偿”。
3、对方故意拖延或故意拒付相关赔偿:
在有些事故中还会遇到一些拒不赔付欠款或者赔偿的人,在警察给出相关裁决之后,以各种理由拒绝或者延期赔付维修费用。此时也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赔偿”。
4、对方逃逸后有证据证明肇事车辆信息:肇事逃逸的情况在近几年的交通事故中频发,如果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对方肇事车辆逃逸,此时您可以通过照片、行车记录仪甚至是录音记下对方的车牌号和车主的信息,这样也可以向您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赔偿”
㈣ 财产保险代位求偿权的相关法律条文
代位求偿权是一种债权的转让,其成立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享有赔偿请求权;
(2)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赔偿义务,保险人支付了赔偿金;
(3)保险人在代位求偿中享有的利益,不能超过其赔付给被保险人的金额,如果从第三方那里追偿到的金额大于其赔偿给被保险人的金额,其超出部分应归被保险人所有。
(4)代位求偿权适用年金保险吗扩展阅读:
对于代位求偿权的成立要件,按照法律的规定,一般应具备下述要件方能成立:
(1)保险人因保险事故主对第三者享有损失赔偿请求权。首先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造成的;其次根据法律或合同规定,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对其享有赔偿请求权。
(2)保险标的损失原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即保险人负有赔偿义务。如果损失发生原因属于除外责任,那么保险人就没有赔偿义务,也就不会产生代位求偿权。
(3)保险人给付保险赔偿金。对第三者的赔偿请求权转移的时间界限是保险人给付赔偿金,并且这种转移是基于法律规定,不需要被保险人授权或第三者同意,即只要保险人给付赔偿金,请求权便自动转移给保险人。
㈤ 关于保险法代位求偿权的问题
人身险不能代位追偿,死者家属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死亡保险金,要求建筑工地侵权赔偿。
第八十五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八十六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七条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 偿。
㈥ 车辆保险中的代位求偿权是可以选择的吗
按照“按责赔付“的原则,被保险人在事故中负全责时很容易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只不过赔偿的额度只有80%;而当被保险人对车辆损失没有任何责任时反而会因“无责不赔“的原则而难以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此时投保人必须依靠自力救济向事故责任方求偿。这也造成了现实当中被保险人为了获得保险公司赔偿而主动承担一部分责任的“惯例“。按照保险公司行业内对保险额度的规定,被保险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保险公司赔偿80%,负主要责任的赔偿85%,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的赔偿90%,被保险人负次要责任的赔偿95%。很明显,由于责任方的财力具有不确定性,如果投保人负次责,那么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95%的保额赔偿,比起从责任方请求100%赔偿来说更有保障。
http://chexian.pingan.com/anli/2008072322111100.shtml
㈦ 为何代位求偿权仅适用于财产保险,不适用人身保险
保险法规定的,估计是因为人是无价,任何人的生命都是不能用钱衡量的。
㈧ 代位求偿权是什么车险中代位求偿权可以选择吗
保险代位求偿权又称保险代位权,是指保险人享有的,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造成保险标的损害负有赔偿责任的第三方之索赔求偿权的权利。
代位求偿权可以选择的,若要行使保险人代位求偿权,必须回归到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基础,即被保险人向造成保险事故的第三人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否存在。
保险代位权是各国基于保险利益原则,为防止被保险人获得双重利益而公认的一种债权移转制度,通常认为保险代位权其实质是民法清偿代位制度在保险法领域的具体运用。
按照保险公司行业内对保险额度的规定,被保险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保险公司赔偿80%,负主要责任的赔偿85%,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的赔偿90%,被保险人负次要责任的赔偿95%。
很明显,由于责任方的财力具有不确定性,如果投保人负次责,那么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95%的保额赔偿,比起从责任方请求100%赔偿来说更有保障。
㈨ 代位求偿权为什么不适用于人身保险合同
我个人理解:
人身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为维护自己权益专门为自己投保的保险,受益人可以由投保人、被保险人指定。是自己投保自己受益的保险。对于侵权人而言,侵权必然要赔偿。对于保险公司来讲,出险了,就要给付保险金。
代为求偿权是针对财产保险合同专门为保险公司设置的一项权益,目的是财产受到损失后能够在社会上平衡社会物质财富,而不是通过一项财产损失,平添了2项物质财富。
另外,财产保险为自己的财产投保,如果是有侵权人,可先由保险公司垫付,再向侵权人代为求偿。这也是防止侵权人无赔偿能力,给财产所有人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