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现行规定,企业如果适用新会计准则,所述理财产品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持有期间的利息通过“投资收益”科目核算;收回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即可。
2、如果企业仍适用原会计制度,所述理财产品通过“短期投资”科目核算,持有期间收到的利息,作为冲减投资成本处理。收回时,收到金额与账面价值以及未收到的已计入应收项目的股利、利息等后的余额,作为投资收益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交易性金融资产:
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如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买的股票、债券、基金等。应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故长期股权投资不会被分类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并且一旦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后,不得转为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进行核算
4、 投资收益:
是对外投资所取得的利润、股利和债券利息等收入减去投资损失后的净收益。严格地讲所谓投资收益是指以项目为边界的货币收入等它既包括项目的销售收入又包括资产回收(即项目寿命期末回收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的价值。投资可分为实业投资和金融投资两大类,人们平常所说的金融投资主要是指证券投资。投资活动也可能遭受损失,如投资到期收回的或到期前转让所得款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即为投资损失。投资收益减去投资损失。
5、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
❷ 理财购买要怎么做账务处理
购进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贷:银行存款
到期赎回收,根据收益情况做账务处理:
正收益:
借:银行存款
贷:投资收益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负收益:
借:银行存款
借:投资收益
贷:交易性 金融资产
理财( Financial management),指的是对财务(财产和债务)进行管理,以实现财产的保值、增值为目的。
理财分为公司理财、机构理财、个人和家庭理财等。人类的生存、生活及其它活动离不开物质基础,与理财密切相关。
“理财”往往与“投资理财”并用,因为“理财”中有“投资”,“投资”中有“理财”。
所谓的理财也不仅仅是把财务往外投,被投资也是一种理财,不懂得被投资也就不懂得怎么更好投资。
理财途径
国内能够为客户提供理财服务的机构主要有银行、证券公司、投资公司。
1. 银行理财
我国商业银行提供的理财产品分为保本固定收益产品、保本浮动收益产品与非保本浮动收益产品三类。
2. 证券公司理财
证券理财一般包括股票、基金、商品期货、股指期货、外汇期货等,个人或机构投资者可以按照其不同需求及投资偏好选择不同理财工具。
3.保险理财
保险理财更加倾向长期性,着重解决较长时间后的教育规划和养老规划,同时解决意外、医疗等保障问题。
4. 投资公司理财
投资公司理财一般包括信托基金、黄金投资,玉石,珠宝,钻石,第三方理财等,需要的起步资金较高,适合高端理财人士。
5. 电子商务理财
21世纪除了能在线下的网点理财,还可以利用互联网上的金融搜索引擎搜索理财产品进行风险收益的多方对比之后再投资。
❸ 购买理财产品会计处理分录
银行理财,一般是保本收益,收益也不高,可以通过“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
存出保证金
借:其他货币资金
贷:银行存款
收回本金和收益
借: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 红字
贷:其他货币资金
希望能帮助到您!
❹ 定期理财产品到期如何账务处理,要不要交增值税
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金融服务,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另外,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您公司向银行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若属于保本投资收益,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若属于非保本的投资收益,不征收增值税。
❺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怎么做账务处理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具体的账务处理方法如下:可以根据企业不同的情况分别记入“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账户;而受到利率时则记入“到期投资回报”或者“股票升值回报”中即可。
拓展资料: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造成的财务影响有:
1.
银行理财产品直接列作货币资金类,使用者难以从报表中看出企业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并了解其相关风险,尤其是一些不能提前赎回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使用时是受到限制的;
2.
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有固定收益和浮动收益之分,期限从几天到几年不等,有可提前赎回的和不可提取赎回的产品,全部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
3.
不能全面反映出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并且在进行财务分析时,将会全部作为流动资产类,影响企业流动比率等短期偿债能力指标;
4.
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财务报表中都列作长期资产,理财产品作为这两类来核算,将影响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指标的计算;
5.
另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需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而且还有许多理财产品无法取得公允价值,会影响当期财务报表;
6.
由于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合同上是预期收益率,当期的实际收益率难以得知,难以计提当期的利息收益。
❻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账务如何处理
根据现行规定,企业如果适用新会计准则,所述理财产品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持有期间的利息通过“投资收益”科目核算;收回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即可。
如果企业仍适用原会计制度,所述理财产品通过“短期投资”科目核算,持有期间收到的利息,作为冲减投资成本处理。收回时,收到金额与账面价值以及未收到的已计入应收项目的股利、利息等后的余额,作为投资收益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从公司帐户划出存款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贷:银行存款
2、购买理财产品
借:短期投资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3、处置理财产品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贷:短期投资
投资收益
4、收回投资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贷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6)理财产品固定收益账务如何处理扩展阅读:
投资理财,投资理财是指投资者通过合理安排资金,运用诸如储蓄、银行理财产品、债券、基金、股票、期货、商品现货、外汇、房地产、保险、黄金、P2P、文化及艺术品等投资理财工具对个人、家庭和企事业单位资产进行管理和分配,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从而加速资产的增长。
理财产品除了种类繁多,理财产品的合约设计复杂如天书,晦涩难懂的产品描述也让投资者“眼晕”,很多人基于对金融机构的信任和对高收益率的追求而签下合约,最终在投资受损时才如梦初醒。而“被银行客户经理误导”、“只报收益不说风险”、“将理财产品说成存款”等行为,更成为理财纠纷投诉的焦点。
另类理财产品多为不保本浮动收益产品,噱头大于实质,与其挂钩的产品价格走势比较独特,波动非常大,比如艺术品、酒类、普洱茶投资市场都出现过暴涨暴跌,因此风险也会大很多,风险承受能力不高的普通投资者最好不要轻易染指。
❼ 请问公司在银行购买理财产品,要怎么做账务处理产生一部分利息收入,怎么做账务处理
就公司理财产品的归类不能简单的归于交易性金融资产,首先七天通知存款和三个月定存或者半年期定存,有什么区别?都是属于公司账面余额的理财,也都会到期产生利息收入,这类理财不存在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问题,因为在初期跟银行签订理财协议的时候,收益的固定可见的。
就我一家之言,理财首先要将其分类:一类是有合同业务根据的;一类是纯粹的银行账面资产理财。如题所问,公司在银行购买理财产品应该属于第二类,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应该冲减财务费用下的利息支出(或计入利息收入);另一种,向汇利达等银行产品支出,因要支付外汇,考虑到了汇率的变动产生的公司损失,人民币定存银行做质押,由银行先付出外汇,到期后购汇支付给银行,释放质押人民币(如果人民币到期贬值,则此项业务亏损),这种人民币质押产生的利息因附属于境内外合同收入,应该计入营业外收入
❽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定存 贷:银行存款——公司一般账户 收回时,再入相反分录,所得收益计入“财务费用 ——利息收入”科目。 答:根据现行规定,企业如果适用新会计准则,所述理财产品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持有期间的利息通过“投资收益”科目核算;收回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即可。 如果企业仍适用原会计制度,所述理财产品通过“短期投资”科目核算,持有期间收到的利息,作为冲减投资成本处理。收回时,收到金额与账面价值以及未收到的已计入应收项目的股利、利息等后的余额,作为投资收益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❾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如何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定存
贷:银行存款——公司一般账户
收回时,再入相反分录,所得收益计入“财务费用
——利息收入”科目。
答:根据现行规定,企业如果适用新会计准则,所述理财产品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持有期间的利息通过“投资收益”科目核算;收回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即可。
如果企业仍适用原会计制度,所述理财产品通过“短期投资”科目核算,持有期间收到的利息,作为冲减投资成本处理。收回时,收到金额与账面价值以及未收到的已计入应收项目的股利、利息等后的余额,作为投资收益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