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后什么时候生效
生育保险基金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筹集和使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生育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给予补贴。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和省规定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根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具备下列条件的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
(二)怀孕前已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2个月(不含补缴时间)以上的。
(三)分娩时已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1年(不含补缴时间)以上的。
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其生育医疗费用与医疗机构现金结算,由男职工所在单位持相关资料,到经办机构申领生育补助金。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按女职工最高限额标准的50%执行。
❷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是否有效
第一条为了维护企业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她们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均衡企业间生育保险费用的负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镇企业及其职工。
第三条生育保险按属地原则组织。生育保险费用实行社会统筹。
第四条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由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费的提取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人数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等项费用确定,并可根据费用支出情况适时调整,但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作为期间费用处理,列入企业管理费用。
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条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第六条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第八条生育保险基金由劳动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收缴、支付和管理。
生育保险基金应存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银行开设的生育保险基金专户。银行应按照城乡居民个人储蓄同期存款利率计息,所得利息转入生育保险基金。
第九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提取管理费,用于本机构经办生育保险工作所需的人员经费、办公费及其它业务经费。管理费标准,各地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人员设置情况,由劳动部门提出,经财政部门核定后,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管理费提取比例最高不得超过生育保险基金的百分之二。
生育保险基金及管理费不征税、费。
第十条生育保险基金的筹集和使用,实行财务预、决算制度,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作出年度报告,并接受同级财政、审计监督。
第十一条市(县)社会保险监督机构定期监督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企业必须按期缴纳生育保险费。对逾期不缴纳的,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转入生育保险基金。滞纳金计入营业外支出,纳税时进行调整。
第十三条企业虚报、冒领生育津贴或生育医疗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追回全部虚报、冒领金额,并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处罚。
企业欠付或拒付职工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企业限期支付;对职工造成损害的,企业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劳动行政部门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贪污、挪用生育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可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1995年1月1日起试行。
❸ 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吗
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吗?
我记得回答过的.
对的,可以向自己的单位申请交纳.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保险,因此购买社保是必须的,属于强制保险,因此你可以跟用工单位协商解决,无果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并投诉,是可以得到有效解决的。
其证据就是证明跟单位有劳动关系,比如工资条,工牌等。
一般需要补交所欠的月份.
肯定不能够按你爱人的生育保险报销,只能申请护理津贴,需要女方参保才可以.
是这样的,享受生育相关报销,必须购买生育保险达一年时间以上,且有生育之前持续交费中才可以.
切记:检查和生产必须到指定医疗机构.
❹ 公司有给员工缴交生育保险,没法享受生育报销方面,这样公司需要给予发放薪资吗
公司如果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单位所在的职工发生生育,就应该按照生育保险的相关规定享受生育津贴。职工生育期间,单位是不支付工资的。如果单位没有按照相关的规定参加生育保险,职工生育期间,工资应由单位支付。
❺ 所有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买生育保险吗
所有用人单位必须参加生育保险
国家有关规定: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都应当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做到生育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同步参保、同步缴费。
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医疗费用包括:孕期医疗费用。参保职工因习惯性流产、先兆流产、先兆早产和妊娠晚期出血保胎、宫外孕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合并症并发症医疗费用。参保职工住院分娩时出现合并症和计划生育手术引起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用;失业人员生育医疗费用。失业前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缴费的女职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退休人员生育医疗费用。退休前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缴费的人员,退休后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
❻ 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员工工伤险、生育险能否税前抵扣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 》(国税发84号)第四十九条规定:“纳税人为全体雇员按国家规定向税务机关‚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或其指定机构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失业保险费‚按经省级税务机关确认的标准交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国...家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可以扣除。”所以,你单位只要是按国家规定标准(省级政府或市级政府规定的标准)缴纳的工伤险、生育险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超过标准部分不允许扣除。
❼ 关于企业职工生育保险
生育险
从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了保障妇女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要,促进妇女就业,《沈阳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已经通过沈阳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配套的《沈阳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也同时公布。今后,参加生育保险的产妇只要拿着医保IC卡,生孩子也可以划卡报销了!
亮点一:女职工生孩子不再自己缴费
女职工生孩子费用由谁出?依据规定,生育保险以用人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基数缴纳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为6‰。用人单位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亮点二:缴纳保险费次月即可受益
女工何时候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依据规定,生育保险费与基本医疗保险费两项保险费同时缴费,在不欠费的情况下,从次月起参保单位职工即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生活津贴(产假工资)和生育医疗费补贴。可见,如果符合以上条件的话,明年2月份起,沈阳市就会有妇女享受此项待遇了。
亮点三:津贴费用全方位呵护产妇
女职工可以报销分娩期间的检查费、药费吗?依据规定,参保女职工享受的权益为,在生育、流产、引产等情况下,根据妊娠时间长短,分别计发15天至3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此外,参保女职工还可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其范围包括从妊娠到分娩期间发生的产前检查费、接生费、剖宫产手术费、分娩住院费和药费等诊疗项目。其中,正常产的限额标准为2300元,难产及剖宫产的限额标准为3200元。可见,生育险并非单纯的产妇生产费来源,而是一项全方位呵护产妇的保险。
亮点四:妻子生娃丈夫可带薪休假
缴纳生育险后不仅生育女职工自身受益,丈夫也可以休产假!依据规定,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男职工,按15天(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日×15日)计发护理假工资。以今年沈阳市的月平均工资1152元计算的话,妻子生娃,丈夫不单可以陪护半个月,还可以得到572元的护理假工资。
亮点五:有无女职工用人单位必须缴费
一些用人单位认为女工过多会导致缴纳费用过高而歧视女职工,那么没有女工的用人单位是不是就可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了?
“即使一个女职工都没有,用人单位也要缴纳生育保险费用!”据记者了解,“新法”是全社会共同为女职工生产提供的一种救助,所以只要是沈阳市的在职职工无论男女、婚否、有没有孩子等都要上这个保险。而真正受益于这个保险的只有已婚在职的女职工产妇。
劳动保障部门详细解读“生育险”
昨日,记者在沈城街头进行了一项随机调查。发现近六成的妇女已经听说沈阳明年将出台“生育险”,九成妇女对此表示极为关注,四成妇女对“生育险”的具体内容有所了解。还有一些妇女对即将启动的“生育险”提出了疑问。本报记者特就有关问题采访了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有关人士。
困惑一:有了“新法”育龄妇女的经济负担就会减轻吗?
解答:据医保处有关人士介绍,“按照生育险的相关规定,只要产妇和家属不提‘住宿’和‘特别护理’等特殊要求,可以一分不花就完成生产,所以育龄妇女的经济负担一定会有所减轻,特别是对那些企业效益不好的女工来讲,更是实惠受益。”
困惑二:用工单位是否会因逃避缴费而将女工“拒之门外”?
解答:据医保处有关人士介绍,“以前之所以有些企业拒招女职工,是怕女职工生育期间给企业带来过多的经济负担,可是生育险出台后,企业完全可以打消这个顾虑。因为,企业缴纳的基数并不以女职工的人数为标准,而是以全体在职职工人数为基数,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讲,企业个体的负担会被全社会的企业共同分担,所以生育险会促进女职工就业。”
困惑三:用工单位不缴费企业职工如何维权?
解答:据医保处有关人士介绍,“明年1月份,医保部门将开始强制核定。2月份,地税部门开始强制征收。期间,如果发现企业不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从次月起停止该单位参保人员的生育保险待遇,并由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欠费期间所发生的生育生活补贴和生育医疗费,由用人单位自行解决。另外,企业员工还可将企业的这种行为举报给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地税部门。劳动监察部门的举报电话是22853723。”
温情提示:关键走好“三步”
参保人员如何就医?
参保人员首先应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或妇幼保健机构建立《孕妇保健手册》。早、中期产前检查的,应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并取得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或妇幼保健机构)范围内进行。参保人员晚期产前检查、分娩的,应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一所医疗机构,作为本人晚期产前检查、分娩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流产、引产、计划生育手术的,应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作为本人流产、引产、计划生育手术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产前检查、分娩、就医或者流产、引产、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机构一旦选定,原则上不变更。
如何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
在定点医疗(服务)机构进行妊娠检查、产前检查、分娩、流产或者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待医疗终结或分娩后,由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按照本《细则》规定的补贴标准抵减参保人员支付的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
因严重并发症、合并症转院医治或者生育的,在本人原定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支付。应享受的生育医疗补贴,待参保人员在新转入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医疗终结或分娩后,再由新转入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按照本《细则》规定的补贴标准抵减参保人员支付的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
转往外地生育、流产、引产、计划生育手术或者因急诊在非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生育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待医疗终结或者分娩后,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时间向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申领生育医疗费用补贴。
如何办理津贴?
参保人员申领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应于分娩、流产、引产、计划生育手术出院(站)后3个月内,由用人单位到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申领手续。
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对参保人员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的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核定其享受期限和标准,并将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一次性拨付到用人单位,再由用人单位按标准发给分娩、流产、引产、计划生育手术的参保人员;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
❽ 企业如何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 按什么比例去交
2比8..个人2 公司8
❾ 公司给员工交的生育保险有什么用
生育保险是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基本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孕产期以及流产期间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使她们在生育和流产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收入和医疗照顾,保障她们及时恢复健康,回到工作岗位。其主要作用有以下几个方面:
1、实行生育保险是对妇女生育价值的认可。妇女生育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她们为家庭传宗接代的同时,也为社会劳动力再生产付出了努力,应当得到社会的补偿。因此对妇女生育权益的保护,被大多数国家接受和给予政策上支持。目前世界上有135个国家通过立法保护妇女的生育的合法权益。
2、实行生育保险是对女职工基本生活的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离开工作岗位,不能正常工作。国家通过制定相关政策保障她们离开工作岗位期间享受有关待遇。其中包括生育津贴、医疗服务以及孕期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时,给予的特殊保护政策。在生活保障和健康保障两方面为孕妇的顺利分娩创造了有利条件。
3、实行生育保险是提高人口素质的需要。妇女生育体力消耗大,需要充分休息和补充营养。生育保险为她们提供了基本工资,使她们的生活水平没有因为离开工作岗位而降低,同时为她们提供医疗服务项目,包括产期检查,围产期保健指导等,为胎儿的正常生长进行监测。对于在妊娠期间患病或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妇女,做必要的检查。如发现畸形儿,可以及早中止妊娠。对于在孕期出现异常现象的妇女,进行重点保护和治疗。以达到保护胎儿正常生长,提高人口质量的作用。
(9)我们企业一直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扩展阅读:
办理程序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❿ 企业为员工缴纳生育保险
对的,必须参保。
对于知道是否参保,就只能查询才可以解决了。
对于查询,在参保地社保处才可以的.
对于查询,你不必担心,除登陆当地社保网查询(有时功能并非完善和稳定)外,你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一)当地社保局
(二)拨打社保局服务电话12333
切记:查询需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号。
建议你到当地社保局申请查询,可以得到满意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