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司以承包方式而不给员工买保险违法吗
吴国平律师的个人看法:
因为客观原因,商业投资总是有风险,有时候公司运营难免会遇到困境,进退不能使,也许把公司承包给别人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每年收取固定的收益,何乐而不为?
以下是一个吴国平律师关于承包经营的案例:
张老板是东北人,早年在大连机床厂做技术工人,98年来北京自己和家人开了一家工贸公司,靠着辛苦经营,几年下来厂房、机床、加工中心等资产加起来已是甚为可观,但是好景不长,因为经营问题公司开始亏损,张老板呢因为身体问题也有了想要隐退的意思,但是几百万的资产一时也无法转让,只得勉强维持,刚巧这时唐先生提出要承包老张的公司,两人一拍即合,签下了这样一份承包协议:(仅列举主要条款)
1.张老板将公司的经营权(财务人员的任命除外)授予唐先生。
2.唐先生对承包期内的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3.唐先生将每个财务年度税后利润的37%上交给公司,其余归唐先生所得,但是无论盈利与否上交37%的部分不得少于50万。
一年过后,公司因为唐先生带来一些客户公司开始盈利,当年的公司税后利润为162万,由此,唐先生提出单位应当分给其承包所得(162-50)X63%即70.56万。但是公司此时却拒绝支付。在唐先生的一再催促下,张老板给出了这样的答复:一则公司的承包合同属于无效的合同。二则即使合同有效,《公司法》第167条规定,公司当年的利润应当先用来弥补亏损,弥补亏损后仍有剩余的还应当提取10%作为法定的公积金,承包期间的利润162万根本就不够弥补前几年的亏损,因此唐先生应当以承包为依据向公司缴纳50万。
唐先生感到不可理解,自己明明是赚了一百多万,怎么到头还要赔50进去?唐先生于是来到律所向律师咨询,在详细的研究了唐先生的承包合同后,吴国平律师给出了以下意见:
1.唐先生与公司签订的承包合同双方表达意思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公司承包经营合同属于无名合同,适用于《合同法》总则部分,因此唐先生与公司之间的承包经营合同有效。
2.唐先生作为承包人承诺以其自有财产对其承包期间的全部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这只能说明作为承包人的民事主体为取得承包收益而必须容忍的对价,这种约定恰恰体现了承包在锁定发包公司经营风险方面的商事习惯。因此,错误的把承包人作为公司股东,认为承包经营合同违反了股东的有限责任原则,并据此认为公司承包经营合同无效是错误的。
3.发包人在利润的分配上混淆了公司股东分配利润和承包人按照合同提取承包收益的法律关系。首先,就唐先生与公司的内部关系来讲,唐先生并非发包公司的股东,其作为一个与公司有民事合同的相对人没有义务按照《公司法》第167条的规定先弥补亏损再提取法定公积金。其次,唐先生基于承包经营合同应当分的的70.56万,从性质上来说是发包公司的对外债务,发包公司有义务按照合同履行对外债务,因此,唐先生的债权,不应当按照《公司法》第167条作为股东待分配利润,而应当作为唐先生基于承包经营合同而取得的合同债权。
在吴国平律师的帮助下,唐先生的纠纷在一审中双方和解了,唐先生也拿到了他等待了许久的承包收益。在实践中承包经营因为与公司制度的错综交杂,要对涉及的对外债务负担、收益分配、股东会制度、经理职位的授权等做出一个完美的方案确非易事,但是发包公司与承包人就业务方面达成协议、双方的律师就具体的操作达成共识后尽可达到“不求最好、但求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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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公司将业务承包给甲,甲是否需要为员工购买社保公司与甲是什么关系公司与甲招来的员工又是什么关系
甲是单位依法就得缴纳社保,甲是个人就不用,公司和甲是发包方和承办方的关系,公司和甲招来的员工没关系,不过公司明知(知道或应当知道)甲没有资质的话,甲招来的员工因雇佣活动受到人身损害,发包方得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C. 与公司签订承包劳动合同,公司该不该买养老保险
不存在承包劳动合同,要么是劳动合同要么是承揽合同。你所指的应该属于承揽关系,你不属于发包单位的员工,发包单位不需要为你买社保。
D. 劳务外包还需要给员工上保险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务关系中,用人单位是不需要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只有劳动合同中,才需要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简单的说,就是劳务关系中,劳动者不受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约束,不存在隶属关系,所以用人单位不用缴纳保险;再劳动合同中,劳动者受雇于用人单位,需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同样就应享受各种福利待遇了。
E. 乙方承包甲方做事,甲方给乙方需要买社保吗
是否交社保双方协商,可以不交
承包属于合同关系,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双方协商约定
单位对本单位职工才有必须缴纳社保的义务,双方属于劳动关系,签劳动合同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F. 跟员工签订承包合同公司是否要交养老保险
签订承包合同之后需要缴存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参保所需资料:身份证复印件两张(验原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城镇居民户口本原件;《档案委托管理卡》。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比例及金额:
1.缴费基数:个人所在省份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2.缴纳比例:按照当年相关规定执行;
3.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纳比例×12四、缴费方式及时限:持《档案委托管理卡》到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以现金方式缴纳。参保人员应一次性缴纳全年养老保险金,并于每年6月20日前办理,逾期加收利息,但最迟不得超过12月20日。缴费时间是当年基数出来后每月1—20日。
G. 个人承包经营者需要给雇佣工买社保吗
按社会保险法规定是需要的。
H. 请问由总承包单位交保险这个情况是法律规定的吗包工头手下的人不固定,这种情况怎么交保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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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建设部2004年《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
为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
本办法所指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企业。
二、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企业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企业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等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
四、企业应依法通过集体协商或其他民主协商形式制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并告知本企业全体农民工,同时抄报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五、企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应包括以下内容: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以及其他工资支付内容。
六、企业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农民工工资标准等内容,按照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支付方式可由企业结合建筑行业特点在内部工资支付办法中规定。
七、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企业可委托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
八、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应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九、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对劳务分包企业工资支付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
十、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
十一、企业因被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追回的被拖欠工程款,应优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十二、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十三、企业应定期如实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本单位工资支付情况。
十四、企业违反国家工资支付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记入信用档案,并通报有关部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对其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和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进行限制,并予以相应处罚。
十五、企业应按有关规定缴纳工资保障金,存入当地政府指定的专户,用于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十六、农民工发现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一)未按照约定支付工资的;
(二)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拖欠或克扣工资的;
(四)不支付加班工资的;
(五)侵害工资报酬权益的其他行为。
十七、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监察,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企业在接受监察时应当如实报告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和证明。
十八、农民工与企业因工资支付发生争议的,按照国家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处理。
对事实清楚、不及时裁决会导致农民工生活困难的工资争议案件,以及涉及农民工工伤、患病期间工资待遇的争议案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部分裁决;企业不执行部分裁决的,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十九、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I. 公司以承包方式而不给员工买保险违法吗
看得出用人单位极不负责任.
你不用担心,可以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保险,因此购买社保是必须的,属于强制保险,因此你可以跟用工单位协商解决,无果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并投诉,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等,是可以得到有效解决的。
其证据就是证明跟单位有劳动关系,比如工资条,工牌等。
一般需要补交所欠的月份.
单位方式参保,以实际工资作为交纳基数。
J. 承包个企业上班,企业要我自己买养老保险,这样合法吗
弄清楚你工作的性质,承包的企业算不算企业的员工,如果是自己单独的承包工作,不属于企业员工,企业就不会给你买养老保险。如果你以承包的形式在企业上班,还属于企业的员工,那其业不给你买养老保险是不符合劳动法的。弄清楚自己的归属,再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