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按国际保险市场惯例,投保金额通常在CIF总值的基础上加几成
这个只要是外贸保险一般都是按发票金额110%来的,就是保单上面显示是金额是发票的1.1倍。只要你把保险资料发给保险,他知道会怎么做 的
⑵ 汇保车汇车险代理公司是怎么合作的
(一) 对保险公司的吸引力
首先,车险超市营销模式可促进保险公司经营模式的产销分离。按照国际保险市场惯例,保险公司主要 力量应放在投资和产品精算以及客户服务上,产品销售工作更多的是由保险中介机构来承担。但目前我 国保险公司的经营模式还未做到真正的产销分离。车险超市销售模式的提出符合我国保险公司经营模式 产销分离发展趋势的需要,有利于我国保险公司朝着国际化的经营模式发展。其次,车险超市营销模式 可促进新保险公司的壮大发展。大量新保险公司进入市场,需要熟悉本地文化、居民消费水平以及专业 的营销人才,但新保险公司缺乏专业的营销人才,而车险超市中专业资深的保险理财人才本土化的特色 正是新保险公司所需。新保险公司启动成本高昂,通过与车险超市的合作可以以相对较低的成本快速进 入市场,并专注做好客户服务。最后,车险超市营销模式可以合法解决外资保险公司新开设机构的地域 限制。我国对于外资保险公司的客观限制加快了大量具有先进理念的外资保险公司与经代公司的合作, 选择采用车险超市的销售模式会有效解决其在我国增设新机构的地域限制。
(二) 对保险客户的吸引力
一是选择性高。一方面,车险超市提供多家保险公司可供客户参考与自由选择。例如,平安、人保、太 平洋、中华联合、大地、中银等多家保险企业的车险业务平台进行选择。另一方面,多种险种可以互相 搭配,利于客户实现风险保障与理财规划的最优组合。 二是服务质量好。车险超市的经营理念更重视 保单的续保率,对业务员的考核也相对简单,这将使业务员的离职率低,对客户服务更有保障。 三是 理赔效率高。一方面,车险超市隶属的经代公司不属于任何保险公司,它与保险公司是法人与法人之间 的合作,两者之间是对等关系,因此,车险超市可以用法人的立场为客户争取更有利理赔权益。另一方 面,车险超市与多家保险公司签约合作,会事前考察保险公司的服务理赔水平,可在为客户推荐产品之 前筛选出一批服务理赔更好的公司作为长期合作对象。
(二) 对中介业务人员的吸引力
首先,对客户更加负责。一方面,车险超市中的资深业务人员不属于任何一家保险公司,业务员可以 不更换公司为客户提供更多的服务。另一方面,车险超市里的保险产品组合更合理,可根据客户自身的 经济状况、消费偏好等条件的限制为客户量身定做性价比最高的保险产品组合,实现客户利益最大化。 其次,有利于自身空间的稳定发展。车险超市的体制体现人性化合作空间,晋升考核也更具人性化,业 务员享有多个保险公司的培训资源,自我提升更快。第三,实现收益最大化。车险超市的经营体制促使 业务人员充分挖掘个人资源,利用现代公司的多元化的优势为个人创造更多收入,实现收入多元化,收 入最大化。
⑶ 海运保险费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金额=发票到岸价( CIF 价)*发票加成率(一般是加成10%)= CIF 价*110%
1、在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一般是按照 CIF 价的110%,特殊不超过CIF价120%。
2、按照国际惯例, 海运 保险条款为ICC(A/B/C)三种,其为英国保险协会条款;国内公司一般也有用CIC条款的,为中国自定条款.
3、固定保险费率的因素有如下:货物种类,航程,包装,所用条款,投保额度,保单模式及责任限额;每一项都会影响到费率。
4、保险模式一般分为三种:单独单,即只单独为一票货物投保;月度单,按照协议好的保险费率每月申报保险,没有申报则不收保费;年度单,以年为结算时间,预先交付预估保费的75%左右,多不退少补。以上三种方式,费率会依次降低。
海运 保险保险金额为什么要加成10-30%?
保险金额又称投保金额,它是指保险人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也是核算保险费的基础。保险金额一般是以发票价值为基础确定,按照国际保险市场习惯,通常按 CIF 或 CIP 总值加10%计算;其所加的百分率称为保险加成率,它作为买方的经营管理费用和预期利润加保。在 CIF 或 CIP 出口合同中,如买方要求以较高加成率计算保险金额投保,在保险公司同意承保的条件下,卖方也可接受。
如果买方要求保险加成超过10%时,卖方可以接受吗?
按国际惯例,保险加成率主要作为买方的预期利润。由于不同货物、不同地区、不同时期的预期利润不一,因此,在洽商交易时,如果买方要求保险加成超过10%时,卖方也可以酌情接受。如果买方要求保险加成率过高,则卖方应同有关保险公司商妥后方可接受,一般不会超过30%。